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机遇与挑战

张瑞敏??
摘要:大数据开启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时代,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开辟了新路径、提供了新范式。同时,大数据的“去人性化”“模糊化”“碎片化”等隐性特征、中国大数据能力不足的现状以及大数据时代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也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必须借助大数据,创新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和表达机制;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充分挖掘大数据应用价值;秉持理性思维,防止对大数据的盲目崇拜。这些是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大数据;网络意识形态;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8)01008905
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深度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社会动员和舆论传播的沃土,是知民情、汇民意的崭新平台。[1]同时,互联网也成为各种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力场,甚至达到了“网权”即政权的地步,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形势严峻,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運。大数据是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与大数据密切相关。在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的背景下,如何对负载海量信息的互联网进行数据挖掘,科学运用大数据的潜在价值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是应当探讨和思考的新课题。
一、大数据:开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时代
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社交网络、电子商务与移动通信把人类社会带入了一个以“PB”(1024 TB)为单位的结构与非结构数据信息的新时代。[2]当今世界,信息、能量、物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三大资源,物质和能量相互转化,信息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数据是蕴藏信息的场域, 随着高速宽带、智能终端、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的创新与普及,一个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的时代已然开启。中国顺势应时,在“十三五”期间,中共中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3]。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人类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生活环境。首先,基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认识、搜集、发布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的趋势还在继续。据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预测,到2020年,全球将有300亿具有互联互通功能的智能终端,这些终端将成为更多数据的来源。[4]16人类由传统万物皆数的格局迈入万事皆数的境地。在这一转变中,每一个人都是数据的主动或被动的贡献者,其行为在有意无意之中都被记录下来,打破了传统数据来源结构单一、数据搜集被动的情况。数据不再是静止和陈旧的,数据采集从记物扩展到载事,其价值蕴含在对它的分析预测之中,它成为人们获得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其次,在数据形态方面,经历了“十数九表”的结构化数据到数态万千的非结构化数据的变化。据相关统计,2014年新增数据中非结构化数据在数据总量上的占比超过了80%,2015年这个比例超过了85%。[4]22众所周知,人类的思想行为有时难以利用结构化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态各异的非结构化数据往往更能体现人们思想的变化和走向。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非结构化数据的产生提供了更大空间和更多途径,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更多的非结构化数据得以挖掘、整合及分析,对预判人们的行为特征、思想动态、行为走向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次,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与数据之间不再是彼此隔离,互不相干。人们在不同平台上的行为记录充满关联性,通过打通不同数据的技术和商业的发展,可以找出不同数据源之间的关联,提高对人们思想行为预测的精确度。
在中国意识形态治理过程中,“信息”在选择治理路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对信息的捕捉和分析,决策便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传统社会依据经验估计而制定的意识形态治理决策,因缺乏有效数据的支撑而曾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损失。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意识形态活动由“线下”走向“线上”,西方发达国家也在借助互联网优势不断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中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供了崭新环境。基于数据的大规模、多类型、高速度增长,通过对行为数据更加精确化、定量化的分析以及关联数据的打通,互联网信息与舆论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更易把握,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更加精准化和科学化,与传统意识形态治理相比,大数据开启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时代。
二、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机遇
从1994年中国第一次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到2008年中国创造了互联网发展的“三项世界第一”:网民总人数首次跃居世界第一;宽带网民数量居世界之首;CN域名注册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国家顶级域名。[5]截止到2016年10月,中国网民数达7亿多,互联网普及率为61%。以互联网发展为代表的信息革命重塑了经济社会和生产生活的形态,为中国注入了难以估量的发展之力。伴随中国互联网事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日益深刻。网民作为社会舆论传播的主体,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意识形态生成及角逐的空间由“线下”延伸至“线上”,进行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成为时代的呼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中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取得了显著效果。与此同时,在大数据时代到来之前,网络意识形态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对网民的行为数据资源掌握、挖掘、分析不足等原因,其治理效果仍有待提高。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全新机遇。
(一)大数据开辟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路径
主客体的相互沟通、现实交流是传统意识形态治理中把握人们思想行为动向,从而有的放矢采取措施的重要环节。互联网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时空转换,打破了这一治理模式。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主要依赖于对人们行为数据信息的掌握、分析,通过预测来研判治理客体的思想动向。随着越来越多的自媒体的发展、智能终端的应用,人们的行为呈现高度数据化的态势,尤其是非结构化数据的指数增长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生成,如何有效挖掘并利用其潜在价值,全面了解人们的行为动向,助力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成为亟须解决的现实难题。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其找到了出路。云存储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使大量数据得以存储而不至流失,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供了更全面的数据资源。数据云基地的建立以及数据分析专家的技术支持,通过对海量数据迅速高效的整理分析,将网络空间积累的信息转化成直观的图像说明或精确的数据统计,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者准确把握网民的思想动态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大數据提供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范式
基于大数据本身的特点,它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供了新的范式。首先,大数据多类型的特征使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更加走向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范式。大数据多类型主要是指数据来源的多样化、复杂化以及多元多变。数据类型不再停留于传统的结构化数据,而更多地是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产生。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大量呈现,人人都成了信息的发布者和社会舆情的引导者,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当中去,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多元化主体,这打破了传统意识形态治理的单一主体模式。其次,大规模的数据特征促使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由片面、局部向全方位、整体性的转化。网络这一特殊环境,使网络信息发布群体呈庞杂性、多元化特点。各种社会思潮泛滥于网络,各种形式的信息呈现在人们面前,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复杂性。大数据时代之前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缺乏对数据的整体性、全方位的掌握,导致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片面性和局部化。而大数据所处理的是研究对象的大规模、全方位、系统性的原始数据,能够反映各个层次和领域的研究对象的情况。这就为网络意识形态向全方位、整体性治理的转变提供了可能。再次,寻找因果关系是人类科学发展的永恒目标。[4]75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途径之一也是通过分析行为主体的数据信息来寻求思想动向的原因。有限的数据量和单一的数据源很难有效解决因果关系的实质。大数据揭示的是事物的相关关系,而关联蕴含着巨大价值。关联分析是寻找因果关系的利器。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对事态进行预测,能提高其精确性。这一点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由主要关注因果联系到从相关关系中揭示因果联系的转变提供了新思维。
三、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大数据在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出路变革和范式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带来的挑战与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正视各种风险与挑战,才能更好地将大数据运用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当中,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推动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
(一)大数据的隐性特征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的挑战
大数据的显性特点集中表现在多类型、大规模、高速度、低密度价值等方面,这些特点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诸多便利。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大数据显性特点背后的隐性特征,这些隐性特征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挑战。首先,“去人性化”是大数据的隐性特征之一。所谓数据,都具有客观性, 因而缺乏人文关怀。而意识形态治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治理,是对人的社会行为的评判、引导和规范化。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所有数据都是有关人的“符号”,大数据的比较、分析和归纳其实反映的都是人在符号层面上的一种互动。大数据的去人性化特征使人的各类行为仅仅被看作一个个数据符号,据此作出的分析预测是建立在呆板固化的客观数据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富有朝气和激情的主观数据之上的,因而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供的方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当前阶段大数据的“模糊化”特征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出了挑战。由于中国大数据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数据采集阶段,对各类数据的辨别和判断能力缺乏,导致大量虚假和有害的数据信息被采集。对这些垃圾数据的分析和传播,为数据造假和不正当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导致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误判概率增加。再次,大数据“碎片化”的特征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复杂性。大数据多源异构的巨量化采集以及低密度价值,使对碎片化数据的规整利用成为难题。海量数据的产生降低了有价值信息的数据分布密度。比如,视频监控的数据大部分都是无用数据,但仅有的几秒钟有效数据却可以帮助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为警方快速有效地破案提供证据。有些看似无用的数据,相对某些应用来讲却至关重要。[6]对“碎片化”数据的分析利用不足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对主体行为系统认知的难度。
(二)大数据能力不足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挑战
将大数据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相结合,最大程度发挥其效用的前提在于中国大数据能力的不断提升。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科技发展的结果,当前,中国正处于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发展的进程中,大数据能力亟待提高。在大数据逐渐成为国家战略资源的背景下,各国对数据主权的争夺日益激烈。2011年美国发布了《网络空间行动战略》,2013年启动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强调大数据应用的极端重要性。有研究者指出,美国在大数据分析领域已经进入以非结构化数据分析以及数据驱动、实时分析、人机互动、结果易读等为特点的数据分析的新纪元。[7]相比之下,中国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能力和前沿技术还处于劣势地位,如果不加以提升,很容易受制于人,且助长西方发达国家数据霸权主义的滋生,在意识形态斗争的战场上处于被动地位。
数据能力不足的另一体现是数据泄露给意识形态带来的安全隐患。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产生了强大的数据截取和分析能力,并通过各种手段对其他国家的数据进行搜集分析,进而实施意识形态的渗透战略。中国对数据信息防护能力的不足,造成了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难度。
数据能力不足造成的数字鸿沟现象,削弱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联通性。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涉及各级政府机关和党政部门,由于数据能力的不均衡,各级治理主体对数据的获取能力、分析能力不同,势必造成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系统性的破坏。
(三)大数据时代治理主体多元化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的挑战
大数据环境下,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舆论的引导者。在这样的环境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政府不再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完全操控者。伴随全球化而来的多元社会思潮的影响,使人们不再单纯地接受国家和政党单向度的信息灌输和权威阐释,网络上多样化的观点、言论被不受限制地传播,马克思主义面临被误解、歪曲的风险,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地位遭到质疑和挑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被削弱。[8]大数据环境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
四、大數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应对之策
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互联网逐步发展为“数据网”的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认清形势、把握治理的关键和本质,充分借助大数据,制定治理措施。
(一)树立大数据理念,更新传统意识形态治理思维模式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借助大数据技术优化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首要前提是要树立科学的大数据理念。首先,意识形态治理不仅仅是依靠经验来完成的,有效的数据更是分析、评价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基础,它能够以可视化的方式来展现人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导向。所以,要高度重视数据的开发和挖掘,树立数据为本、经验为辅的理念。其次,在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有个性化治理理念,摒弃传统的政治化、单一化、强制性的治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种类丰富、质量高端、免费共享等资源优势,深入了解治理客体的内在需求,强化治理效果。再次,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还要有跨界融合的意识,善于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全方位分析,以增强意识形态治理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二)借助大数据,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表达机制
意识形态治理最根本的目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增强社会主义理论、制度、道路的广泛认同。意识形态治理的途径之一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观点、思想信念。然而,在社会巨变的今天,人们的生活、学习、思维方式发生极大变化。社会浮躁的风气影响着人们潜心研究经典的态度。尤其是网络阵地纷繁复杂,比起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各种新奇的社会思潮似乎更易吸引人们的关注。因此,在大数据时代进行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首先要借助大数据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与表达机制。一方面,要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人才,克服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者“懂理论不懂传播”的问题。[9]当今社会,网络、自媒体等领域成为人们表达意见、发表评论的平台,这一变革在对主流意识形态权威提出挑战的同时,也因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拓宽了意识形态治理者了解人们思想意识状况的路径。意识形态工作者应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与发展趋势,更新传播机制,把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触角延伸到人们生存空间的各个角落。另一方面,要借助大数据技术,关注人们网络搜索喜好与个人习惯,通过对不同群体进行科学分析和精准研判,对意识形态治理客体有更加明确的了解,从而依据不同群体的接受能力与现实状况,采取不同的表达机制,为其量身定制学习方案,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贴合力。
(三)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充分挖掘大数据应用价值
首先是要加快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国家大数据战略,培育意识形态领域大数据技术人才,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与大数据的结合提供可能。其次,利用大数据对舆情动态的分析监控,全面把握网络信息的类型、结构和形态变化,及时发现潜在威胁,进行分析预测,建立预警机制,以防患于未然。再次,大数据时代,信息化、个性化、智能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会进行网格化管理,打造智慧社会,通过对多类型、多维度数据进行分析,打通各类数据的关联性,力求最大限度寻求数据之间的因果联系,对个人行为进行更加精准的研判,从而进行个性化“对话”,增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针对性。总之,要借助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创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路径和范式,以增强治理效度。
(四)理性运用大数据,避免对数据的盲目崇拜
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它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新发明和新服务的源泉。大数据的价值毋庸置疑,在推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进程中,大数据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大数据应用极度热化的现实环境中,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应当沉着考虑应对之策,冷静思考对待大数据的态度,不应对数据盲目崇拜。意识形态治理说到底是关于人的工作,应该切实关注人的社会情感。正如前文所述,大数据的“去人性化”特征往往把人的行为信息仅仅作为客观数据进行分析,而忽视人的主观情感数据。由此,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应塑造虚拟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治理理念,将线上与线下治理相结合,既关注线上数据的参考,也兼顾线下行为的掌控。另外,网络意识形态在运用大数据进行治理的同时,要对意识形态本身所在场域、环境进行数据净化,通过诉诸网络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为大数据运用提供良好的基础。总之,大数据的运用与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运用理性思维对待大数据,这样才能提高治理的科学性。
总之,将大数据运用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是时代发展使然,大数据不仅仅是一个工具,更是一种环境、一种理念和思维,目前对大数据不是选择用或不用,而是考虑如何有效运用。大数据在运用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如何能够趋利避害,提高其价值性。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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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美国进入“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新时代[EB/OL].(20150914)[20170705].http://www.36dsj.com/archives/32966.
[8] 徐光辉.新媒体视域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08112.
[9] 隋秀英,佟玲.新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人才的培养[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8286.
责任编辑:赵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