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符号学理论的明式家具结构美学刍议

    李德君 徐晓杰 刘卉

    摘要:明式家具以其优美洗练的样式、科学精巧的结构、典雅质朴的装饰和顺乎自然的用材,无不体现着中华民族造物系统的实用与精神的双重追求。从符号学能指/所指理论可以确定明式家具具有完备的符号体系,可以应用符号学进行研究;同时,明式家具结构符号以榫卯符号和构件符号为主,进而揭示出榫卯符号、抹头与攒框构件符号呈现出了实用功能与精神审美结合的艺术美学特征。从符号学能指/所指理论来洞察并阐释明式家具结构美学的内涵,是对明式家具传统美学意蕴的全新考察,将有利于我国传统造物美学系统地阐释与发展,充实中国传统美学体系。

    关键词:符号学;能指/所指;明式家具;結构美学

    中图分类号:J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7053(2021)05-0129-02

    从符号学的视角来洞察并阐释传统艺术的内涵,是二十世纪以来勃兴的一种学术思潮和文化现象,符号学在建筑学、设计学、文学、美术学、哲学、民俗学等众多领域有着广泛而良好的应用。如利用索绪尔能指/所指理论分析庄子哲学中的语言形式和内容问题;利用能指/所指理论解码中国结符号的内涵和外延,阐释中国结在民俗文化中的功能和意义。明式家具榫卯结构是科学性和技术性的统一,是实用性和审美性的完美结合,是中国古典家具研究的重点内容和关键所在。有鉴于此,文章对狭义的明式家具造型中的榫卯、抹头与攒框等结构符号运用符号学能指(Signifier)/所指(Signified)理论进行结构主义形式的美学意蕴解读,希望对于明式家具所蕴含的传统美学研究有一定启发,也为我国传统造物艺术美学内涵的研究提供借鉴。

    1 符号学概述

    现代符号学发轫于二十纪初,其奠基者是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在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家兴盛起来。李幼蒸认为,当今通行的符号学理论体系有四种:瑞士索绪尔语言符号学,美国皮尔斯哲学符号学,法国格雷马斯(Algirdas Julien Greimas)意义符号学和意大利艾柯(Umberto Eco)一般符号学。这四种符号学理论体系广泛应用于文学、艺术、建筑、哲学、历史等学科的研究中,特别是索绪尔的能指/所指二元理论和皮尔斯的再现体(Representamen)、解释项(Interpretant)、指称项(Referent)三元理论在艺术学领域有着良好地研究成效。

    索绪尔符号学理论从语言学研究中得来。索绪尔符号学理论最重要的一对概念是能指/所指,索绪尔指出,可以把语言看作由符号构成的系统,而符号是能指/所指的双面体,能指是音响形象或声音的印迹,所指是概念、意义。索绪尔符号学另外一对比较重要的概念是句段关系和联想关系,句段关系也称横组合,即语言的横向组合,联想关系也称纵聚合,即语词的纵向聚合。皮尔斯符号三元理论是符号活动的三种途径:可以感知的事项是再现体(符号),用来表示其他事物;符号在接受者大脑中形成的图像是解释项;符号所代表的事物本身是指称项。皮尔斯的解释项总是摇摆不定的,从而使得这里的符号是动态的,是符号活动的过程。皮尔斯符号三元理论与索绪尔能指/所指理论不相匹配,有时这种三元理论更具解释力。

    2 明式家具概述

    在我国众多传统造物艺术品类中,家具艺术有着极强的物质性、实用性、社会性、审美性等多重文化价值,尤其是明式家具作为我国古代家具艺术的巅峰和典范,则具有更高的美学意蕴。明式家具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凡是明代不论民间杂木的还是宫廷硬木的,亦或简单素朴的还是雕饰精美的,都可归为广义的明式家具范畴;而“明至清前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则为狭义的明式家具概念。对于狭义明式家具的艺术特征大致可以概况为“形态淳朴、大方,结构简练、严谨,装饰恰当、自然,比例适度、合理,材料天然、健康,具有实用和审美的高度统一性”。

    明式家具艺术的改进和发展经历了由宋到明的演变过程,其结构既提炼到合乎力学的简单明确,又兼顾到适用和美观的人文需要,实现了与材料、装饰、工艺相得益彰的简约灵秀的中国传统造物艺术美学高度。对于明式家具结构艺术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如苏于健在《3D·明清家具》一书中十分详细地绘制了椅凳、桌案、柜格和宝座等四十余件家具的尺寸结构图;杨耀在《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绘制了部分家具的实测尺寸和某些结构部件的接合形式,同时,指出家具的榫卯结构与建筑的梁、枋、柱的密切关系;乔子龙在《匠说构造――中华传统家具作法(上、下)》一书中绘制了百余种榫卯结构图,给出了部分家具的尺寸和结构形式,这些资料为量化研究明式家具的结构、尺度等问题提供了很好地参考。

    3 基于符号学理论的明式家具结构美学分析

    符号学所定义的符号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它必须是能指和所指的双面体;必须是人类的创造物;还必须构成独立于客观世界的系统”。构成明式家具的各种材料、图案、线型等物质表达方面是其能指层面,而这些材料纹理、装饰图案和线型具有约定俗称的意义传达是其所指层面;明式家具毫无疑问是人类为了实用和审美需要而创造的人造物;明式家具有其自成一格独立于客观世界的造物规则系统,以上三个方面体现了明式家具具有完备的符号属性,可以将其看作“大”的符号系统,其下有若干“小”的符号子系统,运用符号学理论进行阐释是十分必要而有价值的。人们在之前的研究中确定,结构符号是明式家具造型符号系统的主要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榫卯和构件两种符号类型,各种榫卯符号和构件符号形式组成了结构符号系统,明式家具结构符号系统体现着家具内在和外露的审美内涵,大多结构部件(如牙子、枨子)都具有支撑受力和装饰美化的双重功能。

    3.1基于符号学理论的榫卯之美

    明式家具的结构依据木材作为线性材料所具有的性质,创造出家具造型的节点样式――榫卯符号,实现牢固的连接与合理的受力传导功能。明式家具所用木材质地坚硬,造型结构科学精密,从而使榫卯符号的实用功能(实用美)和审美追求(精神美)发展到了新的高度。榫卯符号的美学内涵集中体现在“阴阳”之道,正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语出《易经·系辞上》)。凸出者为榫(即榫头),是为阳;凹进者为卯(即榫眼、榫槽),是为阴;此二者相互配合成就“凹凸之美”,正是“阴阳”之道美学意象的完美呈现。

    明式家具的榫卯结构利用木材的天然材性造出,即顺着木材纤维的方向造出榫结构的符号形式,以达到最优承力、稳固结构的效果。因此,明式家具的总体造型是以立木作支撑承力结构,以横木作连接构件起到传导受力的作用。明式家具木材纤维密实并有较强弹性和韧性,在受力而發生轻微形变后,具有较好的形变复原性能。榫卯结构符号形式顺应木材纤维的这种材性特点而造出,充分体现了明式家具榫卯结构符号在实用性和审美性上的双重考量。

    榫卯结构符号不只体现了木材自身材性的实用美特点,也是匠人们对榫卯造型样式的理解与发挥创造,从而造出类型丰富的榫卯结构符号类型,体现着人们对榫卯符号精神美丰富性的追求。例如,格肩榫符号(一般用于家具腿部与横枨连接处),就有“大格肩”“小格肩”“实肩”“虚肩”“飘肩”等多种符号式样,无不体现着创造者和使用者对榫卯符号丰富性的审美精神追求。

    3.2基于符号学理论的抹头与攒框构件之美

    明式家具的结构符号表现出了技术实用性与心理审美性的巧妙结合。抹头与攒框部件形式是明式家具造型结构符号系统中极具代表性的构件符号,对抹头与攒框两种构件符号进行分析,可以探寻构件符号形式蕴含的明式家具传统审美理念。

    抹头构件符号与厚板拍合造出桌案类家具的面板,抹头作为能指符号,其所指有三层含义:一是防止厚板横截纹理外露,避免横向木纹影响家具整体的装饰效果;二是避免厚板端面外露而开裂;三是抹头符号多样的形式可以丰富厚板端面,增加家具整体的美学效果,尤以翘头案的翘头符号最为突出。抹头符号的工艺特点和装饰效果体现了明式家具结构中的实用美和装饰美的完美呈现。

    攒框构件符号将多条木边采用格角榫攒接成木框,装入屉面或板材,组合成椅凳、桌案、床榻、橱柜等家具的各种“面式符号”,是明式家具常见的结构符号,在某种意义上攒框符号包含有抹头符号。攒框符号与其他构件符号相连具有承载的作用,既可以防止内装面板受力变形,又可以用框体结构隐蔽了心板胀缩产生的不良视觉效果,从而达到实用和审美的双重作用。

    明式家具构件符号所展现出来的美学意蕴可以概括为功能实用美和艺术精神美,二者在匠人“依材性而施技”中得到完美的统一。

    4结语

    明式家具体现着材美、工良、构巧的实用和审美追求。明式家具各种结构符号样式都充分地发挥着木材天然材性特点,运用精工细作的传统木工技艺,展现着我国传统器物美学之道,而这种器物美学又蕴藏着丰富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内涵。明式家具结构符号是天然材性与古人智慧的结合,是天性和人性在器物之理与审美意蕴的契合。明式家具突出表现为充分利用材料纹理性能等特点,适材而巧工以便民,在造物美学和技术利用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明式家具结构符号的实用美和精神美的美学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