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德里克小说《拉罗斯》中的共同体意识

    

摘要:美国印第安作家路易斯·厄德里克的小说《拉罗斯》以北达科他州的保留地为背景,讲述了小男孩拉罗斯为了弥补父亲意外射杀邻居的儿子而被送给邻居做继子,其后治愈两个家庭,使两家人重修旧好的故事。本文探究厄德里克在《拉罗斯》的创作中表现出的共同体意识,以滕尼斯“血缘—地缘—精神”的共同体发展过程为框架,分析《拉罗斯》中三级共同体的形成。厄德里克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彰显了其作为作家的人文关怀。

關键词:共同体;路易斯·厄德里克;拉罗斯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3-2177(2021)07-0018-03

    0引言[1]

    近年来,随着美国族裔文学的迅速发展,美国本土裔文学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路易斯·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作为“印第安文艺复兴”第二次浪潮的代表人物之一,成为了当今最受关注的本土裔女性作家。《拉罗斯》是路易斯·厄德里克201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该书一经发表便引起广泛好评,并获得2016年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奖。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拉罗斯》的研究集中在叙述形式、法律正义、殖民研究与创伤研究等方面。也有学者关注到厄德里克小说中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在采访中,厄德里克认为这得益于她在北达科他州的家乡小城中的大家庭和社区,正是这种印第安共同体的真实存在深刻影响了她的创作。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其专著《共同体与社会》中认为“共同体”(community)是“持久的、真实的共同生活”,其本身应被理解为“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1]共同体可以大致划分为血缘、地缘和精神的共同体,三者之间表现为互相联系、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递进关系[1]。

    苏珊在其专著《当代历史小说、排外主义与共同体》中对《拉罗斯》中的印第安寄宿制学校和血缘共同体进行了细致探讨。作者通过结合史料分析了美国排外主义在小说中体现的破坏性影响及血缘共同体在抵抗白人压迫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厄德里克的结局并未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然而,苏珊仅从血缘共同体这一方面对《拉罗斯》进行了分析,并未进一步探讨超越血缘的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的存在。因此本文尝试从血缘、地缘和精神三个方面对《拉罗斯》中体现的共同体意识进分析[2]。

    1血缘共同体:传承与收养

    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滕尼斯指出,共同体最原本的存在是血缘上的亲近和混血,其表现形式是亲属关系。血缘上的联系是共同体存在的最基础方式,同时也是最普遍的表现。在《拉罗斯》中,构建血缘共同体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血统的传承和儿童收养。

    小说以小男孩拉罗斯为弥补父亲意外射杀邻居的儿子而被送给邻居做继子的故事为主线,其间穿插着拉罗斯家族六代人的故事。一方面,血缘关系是将跨越百年的众多人物串联起来的决定性因素。拉罗斯家族六代人都是第一代拉罗斯和沃尔弗雷德·罗伯茨的后代,这个庞大的家族既有印第安血统、又有白人血统。另一方面,名字的传承也将几代人凝聚在一起。这一家族六代人中共有五名拉罗斯,拉罗斯这一名字“蕴含着纯洁而强大的力量,常用来命名家族中的治疗师”[3]第四代拉罗斯,即皮斯太太,曾在许多隐蔽的地方不停地描刻“拉罗斯”一词,如木头上、门顶、椅子底部等。拉罗斯刻字这一行为意味着对主权的宣示;同时,这种记录方式可以把家族的历史和客观存在紧密结合起来,永远不会消失,这也代表着拉罗斯家族永不消逝、印第安人永不消逝。小说中另一对拥有名字传承的是玛吉·拉维奇和她的姑奶奶玛吉·皮斯,后者是厄德里克小说《鸽灾》中的人物。在名字传承带来的影响下,几代人拥有相似的经历,在白人的压迫和同化政策下挣扎生存,正是血缘共同体提供了一种顽强的意志,帮助印第安人生存了下来。

    儿童收养是小说中另一重要共同体组成途径。在印第安部落中,“要是一些家庭因为疾病或谋杀变得支离破碎,而另一些家庭完整,这时就会发生这类收养。”这是一种“古老的正义形式”[3]。

    在美国现行司法无法补偿拉维奇家的损失和创伤后,朗德罗和艾玛琳在传统仪式的引领下,决定将他们的小儿子拉罗斯送到拉维奇家生活,以此弥补其丧子之痛。母子关系作为一种本能的产物,是血缘共同体中最为稳固的存在方式。在易子事件中,拉罗斯和诺拉之间重新构建了母子关系。拉罗斯的到来改变了诺拉抑郁、偏执的状态,降低了她暴怒、痛哭的频率,她开始在拉罗斯身上投注越来越多的关心,逐渐找回丢失的母性和母爱,一点一点被拉罗斯治愈。在看到拉罗斯和达斯提的灵魂一起玩耍之后,诺拉内心的创伤最终得到彻底治愈,这使她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重燃生活的希望。比起诺拉的复杂态度,玛吉对拉罗斯的接纳更容易一些。出于仇恨与复仇心理,玛吉先是排斥这个代替她弟弟的男孩,但性情温和的拉罗斯很快使她改变了想法。为了和“新弟弟”构建一种更为密切的关系,玛吉在她的肩膀上也留下了一处与拉罗斯一样的铅笔伤痕。同一位置的伤痕,实质上是一种两个孩子重构相同血缘的方式。此外,由于罗密欧没有照顾儿子的能力,艾伦家也收养了他的儿子霍利斯。霍利斯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这家的女儿乔赛特,两人对情侣关系的缔结正是对共同体的强烈控诉。由此,霍利斯可以真正从血缘上与艾伦一家结成实质的共同体。

    2地缘共同体:家庭与社区

    独特的地理位置也为小说的共同体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便利条件。首先,艾伦家与拉维奇家是关系密切的邻居。“两人的妻子是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两家人常相互帮衬:拿鸡蛋换弹药啊,搭彼此的车进城啊,互换孩子的衣物啊,或是用土豆换面粉啊——诸如此类。两家的孩子在不同的学校读书,却经常一块玩耍。”[3]地理距离上的接近使小说中两个家庭共享拉罗斯成为必然。为了争夺拉罗斯的抚养权,艾玛琳拒绝拉罗斯再去拉维奇家生活。而小拉罗斯承担起了治疗师的责任,他选择继续治愈拉维奇一家人。为了拉罗斯能有更好的成长环境,两家的家长决定让他定期在两家轮流居住,拉罗斯在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成员间的交往,交往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两个家庭开始更加理解彼此,消除偏见与仇恨,不止在血缘上,更在空间上形成了更强大的共同体。“共同体的生活是在农田以及家的持续关系中发展起来的。”[1]在家庭内部,也在悄然进行着地缘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在一次九月的暴雨天里,诺拉、玛吉和拉罗斯蜷缩在沙发上互相依偎,更为重要的是,身上附着达斯提灵魂碎片的流浪狗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短暂但猛烈的暴雨隔绝了这所房子和外界,同时也在时间上隔绝了过去和未来的创伤,他们以这所房子、这张沙发为根据地,建立起了彼此之间依赖的共同体关系。

    其次,故事发生地位于印第安保留地的边缘。保留地作为美国西进运动中掠夺印第安人土地的一种殖民手段,幸存下来的印第安人依托所剩无几的保留地继续其生活。土地对印第安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邹惠玲在《后殖民理论视角下的美国印第安英语文学研究》中写道,“对美国印第安人来说,土地是他们部落文化的公共基础,起着一种部落纽带的作用……美国印第安人视土地为相互关联的宇宙的重要组成部分”[4]印第安部落的建立本就以土地为基础,在保留地的境遇使印第安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保留地作为民族聚集区,本身就是一种地缘共同体。

    保留地的地缘共同体在种族矛盾面前被不断加深。“保留地和小镇之间隔着一条公路,就像隔着一条鸿沟,无路可走。”[3]两个民族之间无形的隔阂使印第安人被迫处于文化弱势地位,而为了对抗这种文化霸权,保留地人民依赖社区,共同生活、共同居住和共同劳作,报团取暖。在保留地中,养老院是地缘共同体的一个缩影,养老院中的印第安老人们是历史的代言人,是传统习俗的顾问,也是社区的向心力所在。他们跨越时间和生死的界限,却始终坚守同一片土地。同样的,教堂在社区中也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这主要通过特拉维斯神父体现。小说中,特拉维斯神父的劝导成功阻止了几场悲剧的发生,使保留地得以保持稳定。另外,神父在一些重要仪式,如弥撒和婚礼中,始终提供着一股强劲的凝聚力,他的存在进一步巩固了保留地地缘共同体的团结程度。

    3精神共同体:依赖与融合

    在滕尼斯看来,精神共同体是超越血缘共同体和地缘共同体的存在,可以被理解为“真正属人的、最高级的共同体类型”[1]。基于相似性和共同的观点、兴趣、经历、宗教等,人们在精神上成为一个整体。与前两种共同体的最大区别在于,精神共同体的形成是建立在偶然和自由选择之上的,而血缘共同体和地缘共同体则受到了更多的限制与约束。

    最能概括精神共同体的词语是“友谊”。友谊是一种超越血缘的,由于精神上的高度统一,它也成为了最稳固和可靠的人际关系。《拉罗斯》中,这种“友谊”的规模可大可小,从寄宿制学校中的印第安儿童到斯诺、乔赛特和玛吉三姐妹,共同体影响着书中大大小小的人物关系。白人为了切断儿童与印第安文化之间的纽带,强迫印第安儿童到寄宿制学校学习白人的语言、历史和文化,并对其进行强制同化政策。在白人带来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迫下,印第安儿童们时刻在感受着白人的威胁,因此他们更视这一群体为共同体,因此他们之间在精神上的结合就更明显、更强烈、更密切,他们会互帮互助,携手逃离白人管控。斯诺、乔赛特和玛吉三姐妹本身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姐妹,随着两个家庭之间的变故,她们的关系也在随之改变。在拉维奇家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之时,三姐妹之间没有互动;而在拉罗斯带来的改变下,三姐妹经常聚在一起探讨女性话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诺拉对玛吉缺失的母爱。玛吉对两姐妹说:“如果我们是一家人,那就更好了,你们就可以到我家来过夜了。”[3]此时玛吉对三人之间的认知仍在血缘共同体阶段,她想要与两姐妹成为家人。在经历了转学、排球队训练和避孕知识普及之后,三人之间的关系不再仅受制于血缘,而是转为女性之间惺惺相惜的友谊。

    除血缘之外,小说还描写了超越民族的融合。“他(沃尔弗雷德)正逐渐变成一个印第安人,而她(拉罗斯)逐渐变成一个白种女人”。[3]尽管第一代拉罗斯是被迫“变成”白人的,沃尔弗雷德却将自己完全融入了印第安部落中,适应他们的文化和习俗,他在精神上与印第安民族保持着高度一致,意味着以沃尔弗雷德为代表的小部分白人能够与印第安人共组精神共同体。而霍利斯打算加入国民警卫队的计划,也已经跳脱民族之间的仇恨。

    在小说尾声部分,厄德里克暗示了第一代拉罗斯的遗骸即将被归还给拉罗斯家族,这代表着两个民族之间紧绷的关系开始趋向缓和。作为一名少数族裔作家,这体现了厄德里克的一种人文关怀意识。然而由于美国特殊的历史背景,民族矛盾和问题必将持续存在和影响着每一代美国人。因此,民族之间平等相处、和谐统一的情形终究只能是一种乐观想象,无法真正实现。

    4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小说中叙事结构的分析,《拉羅斯》包含着厄德里克强烈的共同体意识。从重构亲子关系结成血缘共同体、受土地制约结成地缘共同体到达到高度集体认知从而形成高级的精神共同体,厄德里克为读者展示了印第安保留地居民在和外界交往的过程中苦难又坚韧、包容的民族特色,也充分展现了作家对于人类共同体的展望。

    参考文献

[1]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张巍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

[2]Susan Strehle.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Fiction, Excep tionalism and Community[M].Palgrave Macmillan,Cham, 2020

[3]Erdrich, Lousie. LaRose[M].New York:HarperCollins, 2016.

[4]邹惠玲.后殖民理论视角下的美国印第安英语文学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责编:王锦)

    作者简介:王茹(1996—),女,江苏徐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