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杨文君

    摘 要:河长制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论述了河长制的起源与发展,分析了当前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编制科学的考核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等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河长制;问题;建议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4-0091-02?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TV213.4? ? ? ? 文献标志码:A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标志着探索了9年多的地方应急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等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等措施,保護水资源,管理河湖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监管执法。

    1? 河长制起源和发展

    1.1? 河长制起源

    20世纪初,太湖水质恶化和天气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太湖出现大面积蓝藻,江苏省无锡市出现供水危机。相关人员认识到,水质恶化引发的蓝藻问题表现在于水,根源在岸上。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抓好水面工作,还要抓好岸上工作;不仅要抓好地方污染治理,还要抓好上、下游河流和左、右岸的联合防治;不仅要落实好水利、环保、城建等部门的责任,还要实现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2007年8月,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在该考核办法中,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结果是否达标将作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指标。如果地方不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或者拒不报告、编造水质检测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文件颁布后,无锡市的79条河流由无锡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将治理水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的各项非工程措施和工程项目落到实处。由于无锡市河长制落实效果较好,2008年江苏省决定在太湖流域借鉴和推广无锡市首创的河长制。

    江苏省对流入太湖的15条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每条流入太湖的主要河流由省和市两个层级的领导共同担任属地的河长,将考核断面水质责任落实到相应的河长,由河长负责解决管理问题,由此太湖水质得到较大改善[1-2]。

    1.2? 河长制的发展

    由于地方推行河长制的效果较好,水污染问题得到一定解决。2016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新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2018年6月底,全国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4级河长超过30万名,设立的村级河长超过76万名,打通了河长制落实到基层的道路[3]。

    2? 落实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考核问责机制不完善

    目前,河长制的考核指标主要为体制机制建设、整治工作和整治成效3种。指标主要围绕水质目标展开,但是水环境整治是一个区域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改善水质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且水质检测结果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易被水文、天气影响。这一考核机制可能无法达到考核目的,还可能会打击基层河长履职的积极性。在考核内容中,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考核分数所占比例较大,黑臭水体消除率、管网建设完成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消除情况、节水城市建设情况等直接影响水环境的考核内容在考核分数中所占的比例较少[4-5]。

    2.2? 部门联动协同机制不完善

    治水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的工作。目前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门,监管企业污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的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农田面源污染物(施用化肥、农药)的主管部门是农业部门,河道清淤及河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水利部门。河长制工作涉及众多单位,虽然河长制的创立是为了破解“九龙治水”的困境,但从工作推进情况来看有些地方仍然认为“河长制”是水利部门一家之事或河长办是水利部门的内设机构。存在各自为营、各司其职现象,导致职责不清,个案久拖不决[6-7]。

    2.3? 公众、社会组织参与较少

    河长制虽然充分调动了行政系统内部人员,但对公众、社会力量调动不积极。高校、研究所等民间组织的技术研究成果对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工作有积极作用,但仍然以非主流的角色参与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对保护水环境的宣传教育不够,社会公众的参与和保护意识仍然比较低。例如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清理水面漂浮物,但是由于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垃圾仍然会入河,导致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收效甚微。

    3? 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建议

    3.1? 编制科学的考核方案

    充分参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内容,细化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要的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水质得到改善并达标后,可将考核内容转向水文化建设、节水城市建设等方面。

    3.2? 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河长办的作用,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方针,以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复杂问题为职责,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要求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介入工作,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为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河湖治理的“拳头”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进度。

    3.3? 充分发挥公众、社会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到落实河长制的工作中,保证河长制6大项任务落实和水环境改善。广泛宣传引导,形成绿色、健康、保护水环境的生活方式,减少各种污染源,改变人们未经许可随意排污水入河、向河中扔垃圾、在河道中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乱占、在禁采区采砂等习惯,开展河湖保洁及河湖巡查活动等。完善公众监督渠道,构建多元、立体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聘请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民间河长。具有专业知识及研究经验的民间河长能从专业角度寻找问题的根源,从而给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大幅提高整治工程的针对性及效率。

    参考文献:

    [1]吴洁,刘小艳,孙旭,等.论水环境治理“河长制”的发展实践与改革创新[J].中国标准化,2017(24):226-227.

    [2]王海军.河长制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8(9):99-100.

    [3]方国华,林泽昕.河长制考核机制探讨[J].中国水利,2018(10):12-14.

    [4]姜斌.对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6(21):6-7.

    [5]黄爱宝.“河长制”:制度形态与创新趋向[J].学海,2015(4):141-147.

    [6]朱玫.论河长制的发展实践与推进[J].环境保护,2017(Z1):59-62.

    [7]朱卫彬.“河长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效用探析[J].江苏水利,2013(10):7-8.

    (编辑:郭?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