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EVA业绩考核的研究与优化

    程丽 俞梦帆 何忍 刘悦

    摘要:相较于传统的业绩评价方法,EVA业绩考核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但是由于我国管理理念的落后,在EVA的运用方面也存在着许多疏漏。文章通过剖析央企EVA业绩考核的利弊,在此基础上探究其优化方案,以促进适应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点的EVA业绩考核协调发展。

    关键词:EVA业绩考核;央企;利弊;优化方案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众多外资企业被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而纷纷入驻,与本土企业同台竞争,与此同时,外资企业的到来也为中国的企业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值得借鉴的资本运作经验。相较于传统主流的业绩考核项目,能够衡量企业创造价值能力的EVA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国内企业的广泛关注。

    一、EVA理论概述

    EVA(全称为Economic Valuation Added),系1989年由Stern Stewart 公司提出与发展的一种业绩评价指标。EVA的本质是对经济学家曾经提出的“剩余收益”这一概念的进一步发展与演进,具有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的优点。

    EVA的计算原理主要是根据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除去股权和债务成本之后产生的剩余收益,本文参照国资委在2015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EVA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EVA= 税后净经营利润 - 调整后资本成本× 加权资本成本率

    其中: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所得税税率)

    调整后资本成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加权资本成本率=债务资本成本比例×债务资本成本率×(1-所得税税率)+股权资本成本比例×股权资本成本率

    EVA最大的亮点便是将股权投资的机会成本纳入企业资金成本的考虑范畴,打破了我国企业在传统理念下认为“股东资本免费”的错误认知,是顺应时代特征的产物。它的核心理念是如果一个企业想要为股东创造价值财富,这个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就必须要比投入的全部资本成本高,否则企业就有侵吞股东财富的嫌疑。这就意味着,这一业绩指标的实行,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企业的经济业绩水平,同时EVA剔除了传统会计处理方法下一些人为影响利润的因素,并且鼓励与督促企业的管理人员去设计与实施能够实现股东财富创造的战略方案,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EVA业绩考核的优点

    1. 兼顾股权投资成本,衡量价值创造能力

    EVA业绩考核突破性的将股权资本成本一并与债务资本成本进行了综合考虑。在以前,由于我国的管理理念与资本运作经验都处于落后阶段,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错误观念。就比如西方先进的理念认为,股权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资本成本,所以企业往往在寻求资金拓宽市场开发项目时,债务融资是他们的首要选择。而我国当时的国有企业,长期以來一直都有过分看中规模扩张的缺点,利用大量资金,过度投资大项目,不去考量投资的项目成本是否超过自身的资本成本,由于国有企业认为股权资本没有成本,上市融资圈钱往往是国有企业的首要选择。因此,国资委将EVA纳入央企业绩考核办法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的盲目扩张,在项目的筛选上能够兼顾股权资本成本,追求股东价值财富的创造,促进可持续发展。

    2. 一定程度上避免人为干扰,纠正会计失真

    EVA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人为的干扰因素,这一业绩评价指标是根据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除去股权和债务成本之后产生的剩余收益,在计算过程中要经过许多项目的调整,以达到真实还原营业业绩的目的,衡量企业创造的股东财富价值的增量。在费用的处理上,比如研发费用在EVA的原理内是当做投资,对于传统业绩评价指标而言,研发费用就只是费用,这就导致不同指标的利用会使同一企业对于这一项目的处理态度大相径庭。传统指标会让企业降低甚至放弃研发费用的投入,以实现利润的“美观”,而EVA则是激励企业为了长远利益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研发支出。

    3. 立足于长远,发展可持续

    EVA业绩考核重点关注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比方说,企业品牌形象的塑造,产品技术的创新型研发、员工的专业培训等等,都和企业未来的获益能力息息相关,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些在传统业绩评价方法下无法衡量的非财务性指标都在 EVA的考虑范畴之内。因此,EVA的利用将有效避免企业管理者的短视行为,鼓励企业在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上进行努力,利用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对有限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选择立足于长远发展目标的投资项目,以实现资本效益的最大化以及企业长短期战略的有机结合。

    三、EVA业绩考核的缺点

    1. 《办法》下EVA计算方法与理论界存在差异

    对财务报表上粉饰经营业绩、或者是容易造成短视行为的指标进行必要调整,是EVA可以真实反映企业业绩的重要保证。EVA本身便是从国外引进我国,在国外经历了长时间的改进与发展,而在此期间,EVA的提出者,Stern Stewart 公司发现理论上只有对160多项的项目进行调整,EVA的计算结果才能精确。而国资委在《办法》中大大缩减了会计调整项目的数量,虽然这一举措是为了方便央企的管理人员对EVA的运用,减少成本与精力的耗费,但是这也导致最终EVA的计算结果与真实数值有很大的偏差,使得原本利用这一方法反映企业真实业绩的目的难以达成,也就失去了采用这一业绩评价指标的意义。

    2. 形式统一,缺乏针对性

    央企的EVA业绩考核,并未针对性的进行各行各业的适应性改进,这就意味着这一方法可能并不适合当前企业自身或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在我国,央企一般都是各行各业的龙头老大,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明显,而国资委采用的EVA业绩考核只是在企业主营业务稳定与突出的基础上,对资本成本进行计算分析,对企业之间的差异性关注不大。当一个指标不适用于企业自身或所处行业的状态时,利用这一指标得出的结论将会失去参考价值,甚至会误导企业管理者对经营业绩的误判,从而导致决策失误,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针对性的缺乏,会大大削减EVA业绩考核体系中的薪酬计划的激励效果,搓伤管理层人员的积极性,最终损害企业利益。

    3. 未充分考虑非财务指标,操纵手段依旧存在

    在前面对EVA业绩考核优点的论述中,有提到其考虑了一些非财务指标,但是这种考虑并不充分。EVA在本质上依旧是一个单一的财务指标,具有财务指标的通性问题,即可操作性。央企的EVA业绩考核,将经营业绩和经营者的报酬挂钩,为了得到丰厚的报酬,管理人员势必会采取一些手段来提高所在企业的经营业绩,比如产品提前或推迟交货,损害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此外,EVA的计算依据是企业历年的财务报表,这就意味着管理者的未来薪酬并不会受到当前业绩的影响,导致管理者在决策判断时,疏于对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的提前布局,短视行为难以避免。

    4. 治理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缺失

    央企作为国有企业,国有股东在企业的股东大会上拥有绝对的决策权,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员的聘任方面,国有股东具有主导控制的权利,这就容易使得管理人员聘任程序流于形式,尤其是高层人员的选拔主要依据的是内部或者外部有政治联系的行政人员的委任,很少是从人才市场中选拔出真正的高级管理人员。这样的治理结构,会使得央企聘任的非专业性的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更多的是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报表上利润的数值是否“美观”,原理复杂的EVA指标对于非专业的他们来说难以消化,这也让他们更不会主动的去借助EVA指标,追求央企资本的增值。

    四、优化方案

    1. 提高专业素质,吸收专业人才

    EVA的分析过程具有一定的难度,国资委要想将EVA业绩考核充分的、有效的落实下去,必须确保央企的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因此,国资委必须督促央企配备专业人才团队,可以通过高薪酬招聘专业人才,尤其是已经具备管理经验的人才,减少前期的培训成本。其次,央企也需要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确保管理人员的思想理念与时俱进。此外,央企还要引导管理人员去理解与支持EVA绩效考核的实施,通过一些股权激励计划,让管理人员从企业的打工者转变为企业的股东,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尽职尽责。

    2. 考虑差异性,针对性落实

    国资委实施的EVA业绩考核,需要尽可能的依据央企的差异性,分门别类的设计各种适应不同企业状态与行业的EVA指标,以确保EVA业绩考核结果的真实有效。因此,国资委可以在国外理论的基础上,对Stern Stewart 公司提出的160多项的项目,进行筛选,在保证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设计具有针对性又便捷的EVA计算程序。国资委对于企业真实的状况以及行业的真实发展状态,可能并不如企业自身来得清楚。因此,为了尽可能的确保方案的科学有效,国资委也可以下放一定的权利,让企业亲自参与EVA业绩考核方案的设计过程,针对各自的差异性,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在这整个流程中,国资委需要实时监督把控,以防企业将私利带到考核方案的设计中,对最后的方案也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

    3. 不设上限,薪酬奖励后期发放

    薪酬激励制度设置上限,对那些具有管理天赋的的人来说,是一个抑制积极性的举措,因为当他们的薪酬常常保持在上限,在业绩考核上无更多利益可图的他们往往会试图操纵企业利润。而对于那些普通的管理者来说,有上限的薪酬,也会抑制他们尽职尽责的程度。因此,国资委在设计与EVA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奖励制度时,不设置奖金的上限,以尽可能的发挥激励效果。此外,国资委也可以将薪酬奖励后期发放,如果管理者因为当期利用隐蔽手段,提高当期的EVA,而不计此举会對企业未来股东财富造成的损失,那么相关报酬奖励在后期将不予发放,这一措施将对防止管理者短视行为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4.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把控考核流程

    利益驱使下的违规操纵手段时有发生,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国资委应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智能动态的业绩考核流程,将整个考核划分为五部分,即计划、下达、执行与反馈,将其层层细分,让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贯彻落实,让业绩考核质量与效率得到双重实现。在这样的考核系统中,责任落实到个人,流程环环相扣,国资委可以委派专家进行不定期随机抽取考察,各部门相互监督,对于举报违规操作的相关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五、结语

    央企EVA业绩考核,既有其优点,也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虽然,本文提出了一些优化方案,但是在实行过程中,可能还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央企在实施EVA业绩考核过程中,不应过分夸大这套考核体系的优势,更不能过渡依赖这一套体系,可以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管理模式,结合各种业绩评价方法,对企业的各方各面进行周全细致的考核评价。

    参考文献:

    [1]徐欣然.经济附加值(EVA)——企业业绩评价的双刃剑[J].中外企业家,2020(13):24.

    [2]刘玮,刘胜.关于经济增加值(EVA)在企业价值管理实践中的思考[J].统计与管理,2017(11):156-157.

    [3]于思琪.基于EVA理论的我国国企财务管理目标研究[J].中国市场,2015(30):143-144.

    [4]赵新荣.央企推行EVA考核的利弊分析及改进建议[J].西部财会,2013(08):50-52.

    [5]李艳,姜璐.央企EVA考核利弊分析[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11):122.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