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关于“作者单位、署名”撰写的要求

    1.作者单位 作者单位应注明全称(到科室),并注明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作者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不超过8名。在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在作者名下依序号分述其单位名称,不同单位之间用分号“;”隔开。

    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单位著录项目应与中文一致,并应在邮政编码后加注国名“China”。

    2.署名 英文摘要中国内作者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注。汉族作者姓名姓在前,复姓连写,姓全部大写;名在后,首字母大写,双名间不加連字符。名不缩写,姓与名之间空1格。对于复姓或双名的汉语拼音音节界限易混淆者,应加隔音号“”。少数民族作者姓名按照民族习俗,用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作者姓名的书写方式应尊重其传统习惯。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