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的实践及探索

    戴梅军

    摘要:结合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详细分析了当前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提出了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实践;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5.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7)11-0045-02

    石首市地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流域结合部,是全省22个尚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重疫区县市之一,全市国土面积1 427 km2,人口66万,全市15个乡(镇、办、区)血吸虫病流行村189个,目前肉牛存栏6 394头,羊存栏13 631只。近年来,该市的农业血防工作以查病治病为主要内容,结合整县推进实施综合治理,全面启动洲滩禁牧,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从2007年的4.84%降至2016年的零感染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

    1.1 狠抓畜源性传染源的控制,切实消灭传染源

    1.1.1 坚持人畜同步查治与扩大化疗 家畜在血吸虫病的传播流行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查治工作是动物血防的基础和重点。我们坚持贯彻“强化查病、预防治疗、杀灭病原”的方针,开展了以牛羊为主的查病治病与扩大化疗工作,采取“血检筛选,粪检确诊”的普查方式,查病采用血检(免疫胶体金技术)普查,血检出的阳性牛再采用粪检(塑料杯顶管孵化法)确诊;化疗则是对一定区域内的牛羊全部采用吡喹酮口服投药进行预防性治疗,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化疗的面有所不同。

    15年以来共检查牛羊26 197头(只),治疗及扩大化疗重疫区牛羊16 152头(只)。通过查病及扩大化疗,有效地控制了血吸虫病的发生和蔓延。

    1.1.2 实施洲滩禁牧 实施洲滩禁牧是控制传染源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我们繼续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在沿江141 km的有螺洲滩全面开展禁牧工作,设立禁牧哨棚,聘请洲滩禁牧管理员,落实了禁牧员的责任和待遇。在禁牧区建设禁牧标识及隔离设施。同时加大禁牧区的巡查力度,对在洲滩上自由放牧的现象进行遏制。

    1.1.3 开展“以机代牛”,建设无牛村和无牛乡镇 2011年以来,石首市先后在各乡镇重疫区村开展了“以机代牛”建设无牛村及无牛乡镇,总计淘汰耕牛14 826头。对查病确诊的阳性病牛也实行了强制淘汰,按照“以机代牛”政策对农户给予农机购置补贴。通过建设无牛村和无牛乡镇以及淘汰阳性病牛,降低了疫区耕牛饲养数量,减少了血吸虫病的传染源。

    1.1.4 大力发展替代养殖 结合农业血防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家畜圈养工作。一是搞好畜舍建设。自2008年开始,石首市结合农业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的带动,实施家畜圈养5 570头,新建圈舍近44 900 m2。二是大力发展替代养殖。水禽对血吸虫病具有非易感性。通过建设水禽养殖小区,建立水禽饲养基地,限养牛羊等易感家畜,起到既利用易感地带的草地资源,又起到了灭螺的作用,达到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传播和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1.1.5 切实加强疫情监测 通过家畜血吸虫病疫病监测,分析疫情动态,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近几年石首市每年送检牛羊血清样品300余份,加强了对送检样品牛羊的跟踪管理,大力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积极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类资料,掌握疫情动态。

    1.2 切断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实行综合治理

    坚持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开展农业血防工作从2008年开始,石首市就在血吸虫病重疫区开展养殖灭螺和水改旱工程建设。近十年共开挖鱼池110 hm2,水改旱田间工程833.3 hm2,通过改变疫区环境,减少血吸虫病的孳生与蔓延。

    2 当前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

    2.1 血吸虫病查病手段有待提升

    石首市家畜血吸虫病查病继续采用免疫学诊断(血检)与病原学诊断(粪检)相结合的方式,操作简单方便,但准确率比较低。如2013年血检耕牛6 197头,阳性数472头,血检阳性率7.62%;粪检确认阳性病牛23头,占血检阳性数的4.87%,粪检阳性率为0.37%。由此可见,免疫学诊断受很多因素影响,假阳性率比较高;粪检准确率高,但工作量大,不适宜用于大面积普查。

    2.2 洲滩禁牧保障性措施不足

    石首市的洲滩禁牧工作虽已启动,但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投入资金不足,安全牧场没有建立,没有解决养牛户的根本出路问题。禁牧的河道洲滩地带往往水草生长茂盛,牧草资源丰富,适宜放牧。因而这地方的农户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牛的存栏量比别的地方大,甚至有的农户以养牛为主业。实行禁牧后,牛的饲草来源受到了极大限制,让当地农户难以接受。

    2.3 血吸虫病疫情容易反复

    石首市血吸虫病重疫区大都江河纵横,湖泊众多,水位变化大,加之江河湖泊沟渠相通,疫源极易流动,重复感染现象频繁出现,工作难度极大。

    2.4 农业血防综合治理经费不足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石首市的家畜查病任务15 000头(只)以上,扩大化疗2 000头(只),按查病需人工费30元/头,治化疗25元/头的标准计算,石首市仅牛羊查治经费每年就需50万元,地方政府基本没有防治经费,严重影响了动物血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规定,农业部门负责疫区家畜(牛、羊、猪等)血吸虫病的检查及对感染的家畜进行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视经济状况分级负担。但目前的实际现状是家畜的查治药物和经费全靠县级财政自筹。县级财力紧张,无力解决,导致畜牧部门无法正常开展血防工作。

    3 石首市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策略

    3.1 工作指导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压缩重疫区、突破轻疫区、巩固清净区”战略目标,扎实开展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防治技术和预防屏障体系。

    3.2 建设安全牧场

    结合国家种草养畜的相关政策,把建设安全牧场列入议事日程,有效地利用石首市丰富的洲滩资源发展草食畜禽生产。在有螺洲滩设置围栏,禁止放牧;在有条件的丘陵地带建设安全牧场。

    3.3 调整产业结构

    进一步推行家畜圈养,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入手,充分利用疫区河道洲滩水草资源,大力发展水禽替代养殖。利用水禽对血吸虫病的非易感性的特点,可以起到生物安全灭螺的作用,达到逐步消灭钉螺的目的。

    3.4 加大政策投入

    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程要实现人畜同步,切实加大对动物血防工作的经费投入。一方面,要将动物血防常规查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对家畜圈养、安全牧场建设、替代养殖、以机代牛后的机耕道配套建设等要纳入农业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