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政企分开 |
释义 | 【政企分开】亦称“政企职责分开”。指中国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与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职能明确分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zhèng qǐ fēnkāi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相互分开的简称。也叫“政企分离”。 政企分开zhèngqǐfēnkāi指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的职能分开,使行政力量不再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政企分开zhèngqǐ fēnkāi指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分开,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当前搞活企业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按照《企业法》的精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真正落实《企业法》赋予的企业13项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参考报》1991.7.31)“实行政企分开,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的最必要、最起码的条件之一。”(《北京日报》1992.7.16)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