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鞭之长,不及马腹。/鸟则择木, 木岂能择鸟?/死马当作活马医。/当局称迷, 旁观必审。/不善操舟,而恶河之曲。/闭门造车,出门合辙。/死狗扶不上墙。/早晨栽下树,到晚要乘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老龟煮不烂,移祸于枯桑。/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石灰布袋,到处留迹。 主客
主客主笔与客笔、主意与客意在写作表达效果方面的对立统一规律。主笔、客笔、主意、客意,是作者对写作对象所持的不同态度。不同的态度决定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着笔用墨。一般情况下主笔不同于客笔,主意不同于客意,但所谓“言在此而意在彼”,即“客笔主意,主笔客意” (刘熙载《艺概·文概》),客笔可以起到主笔的作用,主意可以用客笔表现,主笔可以起到客笔的作用,客意可以用主笔表现,主客关系既对立又统一。李涂《文章精义》:“文字请客对主极难。”他举的例子是苏轼的《放鹤亭记》,认为此文“以酒对鹤”,“鹤是主,酒是客”,作到了“请客对主,分外精神”,写作中运用主笔客笔的对立统一规律,关键在于请客对主,以客笔、客意突出主笔、主意。
主客官名。战国时,齐曾设诸位主客,主管对外接待。秦及汉初称典客,为九卿之一。武帝时称大鸿胪。成帝尚书置客曹。东汉光武帝分为南北主客二曹,晋又分左右南北四主客。南朝仅有主客。隋唐以后,礼部均设有主客司,置主客郎中及员外郎。参阅《文献通考·职官考门》。 某种身份的人
某种身份的人家(行~;东~;庄~) 人 称辈分或地位高的人:尊者 当事人:主(失~;买~) 雇工、佃户、幕僚对雇主、田主、上司的称呼:东家 东主 东君 接待别人的人:主(主人;~客) 室人 款待宾客的主人:东道主(东道主人) 北道主人 担任招待工作的人员:招待(女~) 戏院、教堂、音乐厅等的引座员:招待员 婚丧喜庆等事中专管接待宾客的人:知客 知宾 举行婚礼时赞礼的人:傧相 来买东西的人:客(客户;顾客) 买主 主顾 顾主 产品的购买者:户(客户;用户;订~) 酒楼或饮料店的顾客:饮客 获得者:得主 未出家的人:俗(俗人;~子;~夫) 债权人或讨债的人:债主 债家 租用房屋或物品的人:租户 欠他人钱财的人:债户 雇用雇工或车船等的人:雇主 姓名没有登记在户籍的人:黑人
另见:身份 地位 主人
主次
主次轻重 主客 事物的主次和始末:本末源流 主要的与次要的:本末 颠末 主要的:主(~从;~力;~要;~导;~体;~干) 君(~药;~臣佐使) 本(~部;~科) 要 最主要的:首要 次要的:从(~犯) 次(~犯;其~) 从属,次要: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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