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努尔哈赤时,八旗满洲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旗色。皇太极时,又就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凡八旗成员统称“旗人”。八旗制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的职能,对推动满族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入关后,被满族统治阶级用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其生产职能日趋缩小。作为一个军事组织,八旗军队后与绿营兵共同构成清代统治阶级统治全国的工具。作为一个行政机构,在某些地区,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清亡后,八旗制度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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