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试论我国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范文

    李元勇+包瑞勤

    摘 要 自1986年实施普法教育以来,普法教育工作已走了30余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权利观念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都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政府重视不足等多种原因的作用,致使我国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仍然存在如普法成效不佳等诸多问题。本文认为对这些问题的理性思考,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是提高普法效果,帮助人们形成法律信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普法教育 公民 法律意识

    作者简介:李元勇,百色学院副教授,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包瑞群,崇左市扶绥县第二中学政治教师。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311

    普法一般是指“普及法律知识”。即“普法教育是指负有普法教育责任的组织,通过特定的手段和方式,对我国一切有教育接受能力的公民实施的,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理念,树立法治信仰的教育。”

    一、我国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普法教育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声势浩大,历经三十余年,成绩斐然,成为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培养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和保障。但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已经走到了一个瓶颈期,出现不少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思想忽视普法工作,缺乏专业普法队伍

    在我国,负有最大普法教育责任的组织是政府,这是我国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一个巨大优势,政府可以动员和组织各种力量有效开展。在普法教育活动中,领导干部和普法队伍是普法成效的关键,但是从实际情况看,许多地方的领导干部根本不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尤其在我国普法工作已开展三十年,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我国普法工作已经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开始放松了对普法工作的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已取消了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干部是普法工作开展的核心,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忽视,严重影响我国普法教育事业的展开。

    我国的普法队伍一般由政府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和部分高校师生组成。普法队伍中的政府工作人员从政府机关中抽取,他们都有各自的职责,抽取的员额有限。同时,政府工作人员并非专业的人才,未经过专门的训练。另外,司法人的工作人员十分有限,从而导致我国的普法工作人员既缺少,又非专业。而招募一些大学生志愿者并未经过专门的训练。普法队伍的素质滞缓了普法工作的进程。

    (二)普法内容存在多方面缺陷

    盡管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十年,但现在普法教育的内容依然不够成熟、系统,存在许多的缺陷。一是普法教育的内容大多是义务性的灌输,忽视权利方面的宣传。从心理学的角度的来讲,如若对人们只是一味要求,必然会造成人们心里排斥。长期以来,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大多如此,甚至有一些地方政府害怕民众懂法,他们一味强调公民守法,民众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不愿学法在情理之中。二是普法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联系性。我国大多数的普法宣传得教材与内容没有考虑公民对教材的接受能力,都是一些零散的法律条文,宣传内容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对公民既无吸引力,也不易被公民所接受。三是只注重对公民的职业教育,而忽视对公民的素质教育。我国普法教育工作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普法教育只针对公民的职业教育。对公民的职业教育固然可以提高公民的职业素养,但是普法教育的重点是法制观念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形成。作为一个具有现代法制意识的公民,不能仅仅了解本行业的法律,而是对我国法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些内容缺陷,造成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状态,普法教育年复一年地开展,但不见效果,民众应付了事,丧失了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三)普法宣传模式、手段陈旧

    经过三十余年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国常见的普法宣传模式有两种:一是与宣传对象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如我国常见的领导干部或者司法、执法人员走上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二是通过媒介的法律宣传,如社区中的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纸面媒体的普法专栏以及对法律新闻、事件的宣传报道,电视媒体的法治宣传栏目,以及最近出现的通过网络宣传报道等等,不同的普法宣传各自有其特点。

    第一种方式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每年12 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 ,我国于2011年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和我国的许多工作一样,采取节日式的运动模式,即什么节做什么事,正如植树节当天植树,雷锋活动月就学雷锋,过完节就忘记了。我的普法教育工作也一样,在法制宣传日当天,到街上摆个桌子,挂个横幅,弄几个气球,在开个音响,向行人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工作人员等着公民前来咨询。活动稍微新颖的,就弄个知识竞答,获奖者可以得到一些奖品。在这种活动中确实能够吸引一些人。但是在这些普法活动中,我们发现用一些小奖品吸引的民众都是一些老人,他们并不关心法律的内容,只想得到奖品。当奖品发放完毕时,民众也就散开了。这种模式虽然能够在当天吸引一定的人,能够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但是更多的像一种走过场的行为。我国法制宣传日的当天除了留下满地的垃圾之外,似乎也不剩什么了。

    第二种模式是主要针对一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或者利用电视将我国的一些普法栏目剧传播普法内容。如我国的一些法制栏目《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不能否认以上的两种宣传模式依然具有一定效果,特别是第二种模式通过电视传媒依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在这个信息多元化文化的时代,以上的这两种模式正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人们每天玩微博,刷微信,聊QQ的时代,这样的普法教育方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四)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不足,普法资源分配不均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经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些复杂的原因,我国人民的法律素质不容乐观。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开展一个长期性的活动,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必须要有足够多的经费。普法三十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对普法教育的投入不够,不能满足当前普法教育工作的需要,经费成为普法教育的一大制约因素。特别是当前西部农村地区,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取消了普法教育宣传。多年以来,许多地方不把普法经费纳入工作预算,经费不足已经严重阻碍了普法教育工作的发展。另外,在普法教育上,东西部差距明显,东部地区的普法早已深入农村, 而我国的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的农村经费上根本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干脆取消普法教育工作,致使许多农村地区民众对法律的概念依然停留在违法就要坐牢的这一层面上,普法的效果根本无从谈起。

    (五)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不足导致法律权威难以树立

    中国古代的“中庸,天人合一”的思想,要求人们内在的“克己,不念舊恶,怨是用稀” 。长期以来,我国公民深受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影响,我国法治观念的先天不足,义务的本位,传统的人治,等级特权,耻讼厌讼的观念依然占据不少人的思想。加之,我国历年来普法教育工作主要注重形式,即使人们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却因诉讼成本过高和一些司法人员徇私枉法,使得人们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质疑。法律无权威,没有法律信仰,普法教育工作的成效自然打折扣。

    二、针对我国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一)加强对普法队伍的教育,落实普法责任

    普法队伍是普法教育事业的关键,普法队伍自身的素质对普法教育的开展无疑是至关重要的,政府是推动我国普法工作的主体,而在政府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的无疑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我国普法教育工作展开的核心,当然也不能忽视普法人员,普法人员是与民众接触的人,他们的能力、素质代表了政府。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加强对普法人员的教育,是做好普法教育的第一步。但从长期看来,由于法教育工作的实效并不算在绩效考核之内,地方领导干部不重视,普法人员的不认真,导致了我国普法成效的不足。因此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普法人员的思想教育 ,对领导干部和普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普法教育对我国的重要性,同时应该落实普法责任。只有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他们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看法。

    (二)普法内容应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我国各地的民众对法律的了解是有着很大的差异,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是不同的,接受能力也是因人而异。政府在制定普法方案时,可以根据地方民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来进行规划,在制定具体内容时,应该把民众的学习兴趣、认知能力考虑在内。如果能够引起民众学习的兴趣,再用平实的语言表述,往往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三)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和学校平台

    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宣传模式依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要想达到理想中的普法效果,必须要创新现在的宣传模式。近年来,双十一所取得的惊人成绩已经充分展示了新兴的网络力量,随着智能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习惯用手机看新闻,打交道等等,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管男女老少,百姓几乎人手一部,笔者认为作为普法宣传的载体,手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手机有着其它载体所不能有的优势。微博、微信、QQ、等都是人们常用的交流工具,在当今可以说人们已经离不开手机,但是在信息及其繁琐且无孔不入的今天。人们似乎对信息已经有了免疫能力,所以在利用手机时必须注意方法。我们认为利用手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普法教育的宣传部门可以与通讯公司合作,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小知识。二是普法部门也可以与社交软件进行合作,随着一些社交软件的产生,人们每天都在与社交软件打交道,普法部门可以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微信、QQ等,也与社交软件进行合作,在社交软件每天定期更新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既能减轻我国的普法工作人员的工作。

    学校从古至今都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自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以来,一直都是由政府开展。政府部门的工作既繁重,且往往事倍功半。学校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可以说是事半功陪。有学者认为,“普法教育是指负有普法教育责任的组织,通过特定的手段和方式,对我国一切有教育接受能力的公民实施的,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理念,树立法治信仰的教育。” 笔者认为学校同样应该承担普法教育的工作,与政府部门相比,学校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我国现阶段自公民六岁起就开始接受教育,学校应该从小学阶段开始开设一些简单法律知识的学科(目前已经有,但基本不执行),主要传授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设立一些相对复杂的法律知识。这样等到学生大学毕业时,他们已经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而我国已经基本普及义务教育,这样至少保证了我国现阶段在接受教育的学生的法律知识。

    (四)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合理分配普法经费

    当前,由于普法经费的制约和资源分配的不均,严重阻碍了我国普法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对普法教育经费的投入。对经费的投入,各地应该根据当地的财政收入情况和人民的法律素质现状,而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我国当前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政府在加大经费投入时,应该着重对西部和广大农村有所倾斜。

    (五)逐步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

    普法教育达到的最佳效果无疑是公民形成法律信仰。由于受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和注重伦理的影响,再加上近年来一些司法不公的案例,普法成效有限,民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质疑,正如学者所说“在今后的三十年,中国进入后转型期,面临的不再是有法可依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起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培养懂法。知法、守法,实现全民守法,这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关键因素。” 法律信仰是法治实现的灵魂,只有让公民从心里真正对法律信服,才算是达到了普法的效果。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 无论任何时候,公民的法律意识都不可能自发形成,它都是通过教化实现的。要想达到我国普法教育的目标,只有及时的改正我国现阶段的问题,加大普法教育的宣传。

    注释:

    刘颖丽. 我国现阶段普法教育研究.首都师范大学.2007.

    汪奇志.对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几点思考.中国司法.2005.

    邹彩霞.守法论.上海:上海政法学院文库.2014.103.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156.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6 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