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思考 |
范文 | 王冬梅 翁钢民 摘要:智慧养老作为“互联网+”养老衍生出的新业态近几年在城市范围发展迅速,有效解决了诸多传统养老方式带来的弊病。而处在智慧养老边缘地带的农村地区则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老齡化现状和供需矛盾等一系列养老问题,智慧养老在农村地区势在必行,要在吸收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主要服务内容。通过整合分析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建设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建立分级补贴和付费机制,推动服务体系的层次化布局,更新设备设计理念,提升推广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大力推广PPP+养老模式,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坚持“就近用人”,规范人才队伍供应机制,构建农村智慧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网络,明确各方责任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智慧养老;老龄化;PPP+养老;协同供给;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8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9)15-0076-05 2017年2月,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1],表明我国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的决心。智慧养老是“互联网+养老”所衍生出的新兴产业形态,是应对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其通过一系列智能化产品和技术应用,能够准确识别和传达老人需求;通过信息资源和相关主体的整合,增强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针对性,提高了供给质量和效率;其信息和管理平台的搭建能够加快资源配置效率,节省时间和交易成本[2]。另外,智慧养老关注的不只是老人的物质需求,还更加侧重于老年人精神层面的享受和慰藉需求[3]。目前,我国多地均已开展智慧养老的实践探索工作。如浙江省杭州市启动“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开通了全市统一的“96345100”养老服务热线,并正式启用市级监管平台,该服务覆盖了杭州市的5个主城区以及3个重点产业和风景区;四川省初步形成“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15市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助医、助浴、助洁、助购、助行等服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不难看出,由于城市聚集了诸多养老机构和服务等优势资源,加之网络基础设施相对健全,当前我国智慧养老发展主要集中在城市范围,而大部分农村地区受制于资源匮乏、经济落后等原因尚停留在传统的养老模式下,处于智慧养老的边缘地带。那么,农村地区智慧养老有必要推行吗?如果推行,应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将会面临怎样的困境?如何化解这些困境?本研究将围绕这4个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唤起当下对我国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重视,并为农村智慧养老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思路,以期助力我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和智慧养老产业的大发展。 1 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必要性 1.1 农村地区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需求增加 根据2000、2010年我国2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老龄化趋势加剧(图1)。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乡村地区老龄化程度要高于城镇地区并有差距加大的趋势,城乡老龄化出现倒置,而无论在资源供给、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人均收入方面,乡村地区均落后于城镇。这种现象愈发凸显乡村地区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该数据背后是农村地区日益迫切的养老需求与资源负荷压力的空前增长,面对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与养老相配套的家政、服务、医疗等资源均面临严重的考验,在现有的资源人口比下,若不进一步 采取措施改变农村养老资源和养老方式现状以应对愈发严峻的老龄化趋势,乡村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将难以得到保障。 1.2 养老资源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 一方面,受制于长期落后的农村养老意识和贫乏的经济条件,我国农村养老产业发展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普及情况差强人意,养老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受益于我国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消费水平也持续提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已由2010年的4 941元增加到10 783元,农村家庭已具备一定消费能力,加之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资源需求迫切,供需矛盾突出。可见,我国农村养老产业市场潜力巨大,亟须搭建智慧养老平台来吸引更多的养老资源服务提供者参与其中,以激活市场活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 1.3 人口流动增强导致空巢老人数量增加 当前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现象的增多直接导致农村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迁移,这种迁移催生了庞大的农村空巢老人群体的出现,而土地流转和子女外出务工恰恰会对老年人家庭照料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在1.9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2亿人,空巢老人约9 000万人。他们一般具有年龄较大、劳动能力低、经济条件差、精神生活空虚、生活孤独感强等特点,一旦遇到生活问题和困难,很难凭一己之力去解决,而子女远在他乡,对老人的照护能力明显减弱,表现为无法为老人提供直接帮助,加之养老资源的不足和农村现有养老体系的不健全,会直接降低空巢老人老年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1.4 家庭养老为主,生活质量面临挑战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虽然近年来我国也在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如建设老年公寓、开展村镇集中养老等,但短期来看成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有3点:第一,农村传统的思想观念使然,出于“孝道”考虑,认为不应把父母送到养老机构安享晚年。第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策略,相比依赖政府,对依赖自己和依赖子女的期望则更高[5]。第三,农村现有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因而养老机构的认可度不高。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下子女大多忙于工作和事业,加之还要照料下一代的生活,所以即便老人由子女照料,子女也无暇顾及老人的生活,其生活质量并不高。 2 农村地区智慧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 近几年智慧养老在我国城市范围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城市智慧养老在服务内容方面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这得益于城市地区良好的信息基礎设施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互联网普及率、文化水平等多重因素。但如果将城市智慧养老的建设模式直接应用于农村地区,其建设难度将会大大增加,且会导致相当一部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因此,我国农村地区智慧养老的实践应在吸收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秉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提升农村地区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以实现养老生活智慧化为目标,在服务重点和服务内容方面综合考量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发展、互联网普及程度等多方面影响因素,从老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力争智慧养老服务的“简而精”化发展。 2.1 智慧健康服务 农村地区受制于经济水平落后、医疗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等因素,长期以来,老人的健康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有病不敢看,早期难发现,看病路程远,耽搁成危险”。智慧健康服务通过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能够很好地解决该问题。首先,为农村老人提供智能健康检测终端,能够帮助老人进行每日血压、血糖、心率等基本健康指标的测量,并将检测数据自动上传至社区网络数据平台进行存储与智能化分析,若有某项指标出现异常,则应及时向医疗健康服务部门发出预警,由专业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其次,以农村社区为单位,应在社区内设立远程医疗健康服务站,配备基本的检查仪器,如B超仪、心电检测仪等,由医护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问诊,并提供上门问诊服务。同时,与当地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为村中老人开展远程健康问诊服务,提供更加专业的医疗健康服务。最后,为老人配备智能简单易操作的通信设备,该设备集呼叫、求助功能于一体,与社区网络平台进行搭建联系,当老人遇到身体突发状况可触发求助功能进行求助,社区工作人员收到求助信号能够快速到老人家中进行处理。 2.2 智慧生活服务 农村地区由于地域辽阔,商铺分布呈点状分布,间隔距离较远,这给老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农村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参差不齐,一些老人腿脚不便,生活难以自理,子女不能全天候照顾老人起居,这就更加突显出智慧生活服务的重要性,要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一方面,可以利用老人的手持智能设备,由老人通过智能呼叫的方式发出服务请求,智慧信息平台进行服务对象定位和服务商铺定位,根据老人需求并按照距离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向对应商铺发出信息指令,为老人提供送餐、身体护理、洗衣、商品配送到家等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以社区为单位设立日间照料中心,中心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并提供餐饮、身体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在老人有看护需要时,可通过智慧平台申请生活照护服务,进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品质。 2.3 智慧关爱服务 现代意义的养老生活绝不是单纯的物质生活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老人精神生活的充盈和慰藉。这种精神生活一方面来源于邻里间的交流互动和共同兴趣爱好的培养,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子女的沟通和慰藉。但现实情况却是邻里的相聚场地有限、可开展活动贫乏;大多数老年人的子女常年工作在外、聚少离多,忽视了与老人的沟通和交流。首先,可以社区为单位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满足老人的社交需要,并在活动中心安装必要的多媒体网络设备,选择老人喜爱的影视作品供老人集体观看,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健身器材和休闲娱乐设施,如乒乓球台、棋牌室等。其次,当老人想与家人面对面视频通话交流情感时,可通过智能设备向信息平台发出求助申请,届时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老人的家人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和方式与老人进行视频沟通,给老人以适当的精神慰藉。最后,对于一些失独老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当其有心理问题想要疏解时,可通过向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应安排志愿者或联系邻近老人,与老人开展关爱沟通,帮助老人解决心理问题,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 3 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现实困境 3.1 农村居民低收入水平和养老服务的有偿性间存在矛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 422元,数字虽然可观,但我国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 195元,收入差距悬殊,农村尚存在相当大一部分低收入群体,这直接制约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如果在同等养老产品服务提供种类和价格下,农村居民的购买能力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加之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覆盖工作起步较晚,养老保险待遇总体来看还处于较低水平,多数老人年轻时无正式工作,因而在晚年无法享受退休金待遇,其主要经济来源为子女供养,老人在金钱支配方面缺乏自主性。理论上讲,养老产品和服务属于准公共物品,政府有责任对其承担供给职能,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村老龄人口数量和农村养老产品需求,仅凭政府财政支出必然难以为继。因而在我国现有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下,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具有有偿性,养老产品和服务主要由私人部门进行生产和提供,部分产品和服务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这与农村居民的低收入情况显然存在矛盾。当产品和服务涉及付费问题时,就很可能会给相当一部分老人和家庭带来经济压力,降低他们参与和体验的积极性。老人宁愿维持现有的生活,也不愿通过购买的方式去改善晚年的生活质量,这将直接导致智慧养老建设设施和资源的整体利用率低下、闲置和浪费。如何化解农村居民低收入与养老产品和服务付费性间的矛盾,是政府亟待思考的问题。 3.2 农村老年人的接受能力和养老服务的智能化脱节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新生事物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均在不同程度上呈下降趋势,这主要体现在不少老年人仍在沿用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社交方式,拒绝和排斥新的高科技产品如智能手机、智能电脑的应用,这种情况在科技和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更为普遍。产生此现象的原因有3点:首先,出于老年人固有的生活习惯,在面临一些新的生活方式时,老年人会本能地排斥和拒绝,而固守自己早已延续多年的传统的生活习惯。其次,老年人对新生事物的优点和便捷性未产生清晰的认知,在没有进行亲身体验和接触之前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价和判断,缺乏对现代科技的信任感。最后,老年人的学习能力较差,难以掌握现代新生事物的操作要领,导致很多老年人在面对高科技产品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智慧养老的核心就是要让科技和网络改变老人的生活,势必要颠覆传统的养老方式,进行高科技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让更多老人享受到现代化、便捷高效的晚年生活。如此一来,就产生了农村老年人对科技和网络产品的接受能力与养老服务智能化相脱节的状况。如何能让老人更好地接受智慧养老带来生活方式的变革,如何能让智慧养老更加符合农村老人的生活习惯,这些都是智慧养老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3.3 农村养老市场封闭性对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存在阻碍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具有明显的短缺性,这与农村养老市场的封闭性密不可分。当前农村养老市场的資源供给仍在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之下,私人部门尚未充分涉足农村养老市场,因而在资源供给数量和质量方面皆面临较大压力,“自给自足”式养老遭遇挑战,亟须注入新鲜血液以提高资源供给效率,打破农村养老市场的封闭性现状,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转型发展。明确该思路,下一步就要开放市场,充分利用智慧养老建设平台鼓励私人部门投身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激发农村养老市场活力。但农村市场向来不受私人资本所青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长久以来农村相对城市发展根基薄弱,经济体量小,消费水平有限,难以带动庞大的养老市场的形成和运作。第二,私人部门具有逐利性特征,而农村养老产业资金投入大、成本回收周期长,若没有政府强大的政策优惠和相关支持,其交易成本过高会直接降低私人部门的投资意愿。第三,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尚不成熟,具有诸多的不确定因素,风险系数较高,私人资本总体呈观望态势。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物品,私人资本一旦介入,便不得不考虑其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而在当下的大环境下,极易出现个别企业利用政府的政策红利,从而导致投资异化[6]的局面,如何防范这种投资异化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 3.4 农村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的缺失和智慧养老建设需求存在偏差 智慧养老给老人生活带去的影响通过2种形式发挥作用:第一,智能呼叫和求助设备等硬件基础设施提升了老人生活的便捷性和智慧化。第二,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为老人带去的专业、贴心、健康的生活护理和关爱服务,通过与老人的沟通和陪伴,让老人在享受服务本身的同时,还能感受到精神的慰藉和生活的乐趣,这是单纯的物质提供远不能达到的。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式发展,城市相对农村地区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加优厚的工资待遇,吸引力巨大,因而现今绝大部分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都集中在城市范围内。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数量则少之又少。专业服务人员的缺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农村仍在延续传统的“熟人社会”,老人的交往范围主要集中于社区内部,对陌生人上门服务的模式缺乏信任感,很可能会产生抵触心理,从而拒绝接受这类服务。上述关于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的种种问题都可能对农村地区智慧养老的建设产生阻碍作用,都要考虑在待解决问题的范畴内。 3.5 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结构严重失衡 受长期计划经济时期思想影响,我国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仍停留在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载体的单一体制之下,供给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当代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日益呈多元化发展,社区、私人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在当代养老服务供给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农村地区信息交流相对闭塞,思想观念和管理体制仍停留在较落后的水平。农村老年人口日益增多,老龄化程度愈发严重,加之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提升,农民收入逐渐增多,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日益朝着多样化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开始渴望拥有现代化、高效、便捷的老年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供需结构严重失衡。随着当代家庭和政府养老服务供给功能的弱化,出现了一系列供给失灵现象[7]。一方面,农村年轻劳动力外流严重导致农村地区空心化特征明显、空巢老人比例庞大,年轻人忙于事业也直接削弱了对老人的照顾。另外,在当今主流的“421”家庭格局下,青老年人比例严重不平衡,年轻人对家庭的供养能力大大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亦无法保障。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庞大且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资源供给能力也严重弱化,由于无法准确把握老人的需求,其市场调节往往滞后于实际需要。这些都导致原有的以家庭和政府为主导的单一化农村养老供给体制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大大降低了智慧养老的建设效率与质量。 4 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分级补贴和付费机制,推动服务体系的层次化布局 考虑到农村居民的低收入性和收入不平衡性,为了让智慧养老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政府必须总体考虑,兼顾差异,着力建立分级补贴和付费机制,减轻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并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层次化布局,促进养老服务的层次化、多样化发展。 政府应从宏观层面上对农村老人智慧养老服务的购买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各项智慧养老服务类目与价格信息库,结合各地政府的财政资金状况,确立各项服务的政府补贴金额和比例,使其整体最终支出价格适应农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总体消费水平,鼓励农村老人进行养老服务的购买和消费;不同的农村家庭在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应将农村老人根据其家庭收入情况划分出不同等级的受补助群体,如将低保、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划为一级补助群体,将残疾老人、患病老人、孤寡老人等划分为二级补助群体,将经济条件稍差的老人划分为三级补助群体,三级补助群体按照等级高低享受政府不同程度的补助力度,除加大服务购买补贴金额和比例外,还可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规定每月的补助额度,并仅限用于养老服务的购买支出,将补助的意义真正落到实处。 在服务体系布局方面,为适应老年人经济水平和服务需求的层次性特征,应本着差异化原则建设由低到高、由基础到高端的梯度化养老服务体系,涵盖小到基础生活服务,大到私人定制服务的养老服务内容。这样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础生活需求,让低收入老人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捷生活,又能让经济条件稍好的老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享受更加高端的智慧养老服务,着力扩大养老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4.2 更新设备设计理念,提升推广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农村老人对现代科技产品的认知尚存在诸多误区,要破除这种误区,真正实现现代科技与老人生活的深度融合,还须从2个方面发力:一是力求智能设备的简易化设计,从供给侧进行产品的改进和升级,二是从老人的观念入手,系统性开展智能设备的推广和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老人的使用和接受障碍。 关于智能设备的设计,由于其主要使用群体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要综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学习能力、接受能力、信任感等多重因素进行智能设备的设计与研发,产品设计应力求外观简洁、操作简单。智能设备作为智慧信息平台与老人连接的智能终端,其功能主要是便于老人进行需求传达以获取必要的服务和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发出紧急求助信息。考虑到需求和服务的多样化特征,加之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识字率普遍偏低,不宜让老人进行复杂的手动选择和操作,应赋予智能设备语音呼叫功能,由老人直接向智慧信息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需求的传达,再由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提供者的匹配和联系工作,提高服务提供的精准度和效率。另外,在老人遭遇紧急特殊情况,如身体突发病征,须要进行紧急求助时,老人的表达能力会受到一定干扰,因此,应在智能设备终端设置SOS紧急求助按钮,平台接收到求助按钮便会派专业的工作人员立刻赶往老人家中,为老人的救援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 在改善老人对现代科技产品的认知观念和使用技巧方面,不能一蹴而就,要积极营造迎接智慧生活的大环境,切实开展智慧养老生活方式和服务的推广培训工作。一方面,可以以社区为单位,从观念开放、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较强的老人打开缺口,率先在其家中开展智慧养老的先行工作,让其他老人去现场体验和观看智慧养老平台的运行流程和操作步骤,从而降低其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可以从老人的子女入手,向老人家属积极宣传智慧养老带来的便捷和智慧的养老方式,取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进而通过子女向老人灌输智慧养老的生活理念、教授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使老人更容易认可并接受。 4.3 大力推广PPP+养老模式,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单纯依靠政府力量难以支撑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转,要扩大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数量和涵盖范围,提升养老资源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就要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采用 PPP+ 养老模式充分调动私人部门参与农村智慧养老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要进一步理清政府角色,切实强化政府监管职能,确保农村地区养老资源供给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保障农村智慧养老市场的有序运行。 农村养老市场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风险系数等一系列现实因素而一直未受到私人资本的重视和青睐,如今随着农村地区收入水平的提升和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发展,此时正是进军农村养老产业、撬动农村庞大养老市场发展的最佳契机,要积极面向私人部门进行恰当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一切资源提升其投资热情,让私人部门看到投身农村养老产业的光明前景;私人部门以盈利为目的,其在PPP+模式下的生产成本和预期收益成为投资与否的最关键因素,政府应在政策、资金两方面给与适当的扶持和补贴,如进行相关税费减免、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对产品和服务售价进行补贴等;为降低私人部门投身PPP+养老模式的投资合作风险,政府应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风险共担的原则和内容,并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降低项目风险系数,从而保障PPP项目平稳高效运行。 农村地区的政府监管属于薄弱环节,为防范有些企业利用政府的政策红利导致投资异化,应切实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在PPP合作的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在智慧养老PPP项目前期要加大对合作企业的审查力度,在相关投资经验、信用记录、行业口碑、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同时规范企业的招投标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应建立适当的评估、考核和纠错体制,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综合老人体验进行定期回访,全面把握企业输出质量,对不合格主体进行罚款、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还应对合作企业设立退出机制,对在评估中表现极不佳的企业应将其加入黑名单,令其不得涉足养老产业,进一步规范农村养老市场,保障其平稳有序运行。 4.4 坚持“就近用人”,规范人才队伍供应机制 智慧养老建设将会为农村地区带来大量的就业和创业机会,但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智慧养老发展的瓶颈之一。要扩大农村养老服务行业人才来源渠道,应本着“就近用人”的原则规范人才队伍供应机制,建立完善的培训与考核体系,在帮助农村待业人员积极就业、吸引相关人才就近就业的同时,保障智慧养老产业的人才供应,严把质量关。 農村智慧养老建设所需专业人才大体来看可分为技术运营、医疗、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心理疏导等几大类,要弥补人才缺口,应将目标岗位面向社区内部,对于专业基础知识要求较高的技术运营和医疗类岗位等,要积极鼓励本村相关专业毕业大学生回村从事相关工作,其他专业基础知识要求较低的岗位应面向本村现有待就业人员。一方面,这种就近用人的模式可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扩大本村就业;另一方面,由本村人或熟人提供服务,可减轻老人的戒备和防范心理,在情感上使老人更加容易接受和习惯。 养老产业由于目标群体的特殊性,其用人环节应有更加严格的筛选、培训、考核和反馈机制以规范人才供应程序。在初期筛选阶段,应聘者应取得健康证,无传染病或其他威胁到老人健康的危险性疾病,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另外,要有完善的培训体系,按照各类岗位的技能要求,由主管部门统一设立相应的培训课程,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性格特点、思想开放水平、心理状态等实际情况进行灵活教学和培训。同时还应设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为检验培训效果,相关人员只有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才能正式上岗;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化,在提供相应的服务后,应由老人进行事后评价与反馈,该评价等级应与工作人员的薪金或荣誉评比直接挂钩,鼓励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4.5 构建农村智慧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网络,明确各方责任 农村地区智慧养老建设单纯依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积极培育新的服务供给主体,要大力推广PPP+养老模式,充分调动私人部门加入农村养老产业建设的积极性。另外,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的力量同样不可小觑。要充分挖掘多元主体参与建设农村智慧养老产业中的潜力与各自比较优势,积极灌输智慧养老产业核心思维与运作模式,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建设思路,加强引导多元主体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整合各方力量使之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协作机制,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全方位构建由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组成的农村智慧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网络。 要确保协同供给网络的有序运行,必须进一步激发主体活力并规范主体角色与责任。政府作为农村智慧养老的领导者和搭建者,应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行为模式,由实施者变为管理者角色,主要承担政策制定、财政拨款、平台搭建、信息整合、组织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产品与服务监管等职能。私人部门则应被赋予更多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作为主要供给者角色,承担农村养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责任,在获取更多私人利益的同时,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保障产品与服务质量。社区成为智慧养老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基层优势,发挥社区作为政府与老人间的桥梁作用,主要承担政策实施、定向帮扶、沟通协调等职能。家庭作为老人最直接的供养单位,在智慧养老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负有主要的经济支持责任,同时,老人能否接受智慧产品和智慧化生活,家庭要承担劝解、疏导和教学功能。另外,家庭能够给老人不可替代的精神慰藉功能,要注重对老人的精神陪伴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目前在农村地区的数量较少,力量十分薄弱,要积极加强引导、扶持和鼓励相关人士成立公益性助老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队伍,同时还要发挥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作出表率,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并作为智慧养老建设的辅助力量,承担爱老助老伴老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三部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EB/OB]. (2017-02-20)[2018-02-20]. http://www.gov.cn/xinwen/2017-02/20/content_5169385.htm#1. [2]白 玫,朱庆华. 智慧养老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 现代管理科学,2016(9):63-65. [3]左美云. 智慧养老的内涵、模式與机遇[J]. 中国公共安全,2014(10):48-50. [4]刘妮娜. 土地流转对中国农村老年人照料方式的影响[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3):110-120. [5]于长永. 农民养老风险、策略与期望的代际差异[J]. 农业经济问题,2015,36(3):24-32,110. [6]耿永志,王晓波. “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机遇、困境与出路[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4(4):109-114,122. [7]包先康. 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建构研究[J]. 社会科学辑刊,2016(5):38-46.金 勇,王 柯. 基于复杂科学管理的农村电商模式创新及策略[J]. 江苏农业科学,2019,47(15):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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