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旅游法》实施形势下旅行社行业发展策略分析 |
范文 | 傅远柏 《旅游法》的实施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将会对旅行社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团队旅游短期内将发生大幅减少,旅行社经营模式将出现实质改变,旅行社市场格局会发生明显变动,产品质量的社会关注会显著提高。文章认为,旅行社行业要想实现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应重点把握以下策略:深度拓展大众旅游市场;努力开发散客旅游产品;走品牌化发展道路;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 《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使得旅行社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其中关于旅行社方面达到45条。第四、五、九章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经营规则与法律责任,相比《旅行社条例》更加严格。在《旅游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下,广大旅行社如何有效应对新的挑战,逐渐壮大自己的实力,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将重点分析在《旅游法》实施形势下,旅行社行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变化,并提出《旅游法》实施形势下旅行社行业的发展 策略。 一、《旅游法》实施形势下旅行社行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变化 (一)团队旅游短期内将发生大幅减少 随着《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贯彻执行,过去利用安排付费旅游活动降低报价的手段被明文禁止,会推动团队旅游价格合理回归,导致价格显著增加。例如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价格会成倍增加(新闻晚报(上海),2013年9月3日)。现阶段,中国旅游市场正发展进入培育时期,不仅广大消费者对价格变动非常敏感,价格大幅增加,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在旅游市场上反映出来,使得大量旅游者放弃旅游活动,对旅游需求产生严重抑制,使旅行社团队旅游消费显著降低,最终能够对旅行社经营形成严重的冲击,大量旅行社将面临生死存亡的困窘,使整个行业发展到一个非常艰难的阶段,导致一些对团队旅游具有较高依赖性的旅行社被市场淘汰。同时,团队游需求受到明显影响,许多旅游者开始选择散客游,这样在短期内散客游将发展成为广大旅游者的一种选择(人民日报,2013年10月8日)。 (二)旅行社经营模式将出现实质改变 很长一段时间内,旅行社主要通过组团的方式开展业务,通过比成本低的价格吸引顾客,旅游时诱骗消费者购买景点物品或进行自费旅游活动,利用该种手段获得大量收益。这种“低报价、高回扣”的“零负团费”经营模式,实质上是利用变相操作手段谋取利益,深受社会公众诟病。针对上述经营方式,《旅游法》中做出多项规定,其中,第35条明确指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旅游法》还规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旅游法实施以后,旅游部门和企业对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为了保证旅游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专门作出了相应说明。这些规定有望明显改变长期以来旅行社盛行的“零负团费”经营模式,使旅行社行业能够早日摆脱低价恶性竞争的窘境,最终使其发展到注重服务质量的品牌化竞争 阶段。 (三)旅行社市场格局会发生明显变动 随着《旅游法》在业界的贯彻执行,市场竞争将会不断升级,由于经营手段的改变引起旅行社运作成本的增加,使得旅行社市场不断分化,可能会出现重新洗牌的格局。许多实力较强的旅行社依靠自身系统全面的营销网络与优质的服务,在旅游行业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增加市场比重,将一些规模较小的旅行社吞并,发展成规模、实力较大的旅行社批发商;一些规模中等的旅行社通过努力推出专线产品逐步建立起一定的规模效应,利用自身的特色优势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那些小型旅行社由于成本大幅增加,许多将遭淘汰,许多旅行社被迫转变成大型旅行社的零售商。这样就使得整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不断增加,整个旅游市场逐渐被大型旅行社集团垄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该发展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并非一蹴而就,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培养与引导,同时必须保证《旅游法》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贯彻执行。 (四)产品质量的社会关注会显著提高 虽然国务院和地方都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对旅游活动进行规范,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这些法律规章并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旅游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的需要,旅游市场也因此乱象频出,旅游法也着重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旅游者法律意识同样不断增加,《旅游法》的实施效果必将引发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同时,由于旅行社产品报价的明显提高,使得广大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质量的期望值显著提高,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旅游投诉的增多,使我国旅游产业发展进入旅游投诉的高发 阶段。 二、《旅游法》实施形势下旅行社行业发展策略 (一)深度拓展大众旅游市场 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广大人民其中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中国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同时民众的闲暇时间同样不断增加,旅游日益发展成广大民众的一个日常需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人均GDP已达6100美元,根据国际旅游发展的经验可知,中国旅游消费将开始朝着大众性方向发展。旅游业发展进入大众化时期,普通民众将发展成我国旅游市场的主导力量。2013年,在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威慑”下,各大旅行社“不约而同”地出现业务量急剧缩水的现象。过去许多旅行社过度依靠政务市场的手段将不可持续,努力开发大众旅游市场已经发展成广大旅行社的一个必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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