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kēmù❶指科举考试所分各科的名目。 ❷按照事物性质划分的类别 △ 考试~|培训~。
【科目】1 指隋、唐以来分科选拔官吏的名目。据顾炎武《日知录·科目》载,唐代设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童子等十余科,为每年的“常举”。另有皇帝特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举”。宋代分科较少,明、清虽只设进士一科,仍沿旧称。2 事物按性质划分的类别或名目(多指学术或账目等)。
科目科举制中分科取士的项目。自隋唐至清各有所规定的科目。清顾炎武《日知录·科目》:“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 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曰自举,……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故谓之科目。”至明清只有进士一科,仍沿旧称。 类别
类别别(派~;级~;职~) 门 体类辈类 异类 非类 门类,类别:部 按事物性质划分的类别:科目 教学的科目:课(~文;功~) 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科(学~;文~;内~) 我国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中分出的类别:经史子集 戏曲演员角色的类别:行当 不同的类别:殊类 类别众多,不止一种:众多非一 (不同的种类:类别)
讲授
讲授讲传 讲授功课:讲课 授课 教师讲授课程:授课 讲书 讲课 教课 教师讲课和学生听课:上课 学校开始上课:开课 耽误授课:旷课 传授道理,讲授知识:传道授业 传道受业 讲授课业:论授 讲授和学习:教学 教习 讲习 有计划地分段教学:课(~题;备~;听~;温~;补~) 教学的科目:课(主~;语文~) 科(科目;学科) 教学的科目和进程:课程(~安排) 程课 课程的项目:课目 担任讲授或讲演:主讲 出游讲授:游讲 要求老师再讲一遍:请益 科目kē mù学说、账目等按不同性质划分的类别。1890年《日本国志》卷十四:“凡岁出岁入之科目,豫算、决算之报告,国库出纳之法,官物管理之方,皆分别科条,创定规制。”1903年关庚麟《日本学校图论》:“应用化学科科目第二年为: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史、应用化学、冶金学、矿物学。”1947年陈福安《银行会计》第二章:“会计科装订传票之前,必须先经整理手续,将相同科目之传票排列一处,而以该科目之总传票置其上,然后依照总分类帐中科目排列之次序,列置传票之先后,加具封面封底,予以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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