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IPO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若干问题研究 |
| 范文 | 谭鹏飞 【摘? 要】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注册制改革进程也越来越快。在此过程中,其改革影响着多个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向。其中,对于中小投资者的影响更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所面临的市场经济大环境随之发生变化。本文系统地对我国当下股票发行市场中有关中小投资者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IPO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策略,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IPO;注册制;中小投资者;利益 引言 注册制改革是国家经济驱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现行的市场新环境中,适当优化对中小投资者的发展、保护制度,能够提升其整体发展动力。优质的IPO制度,能够在现行经济发展背景下平衡各方的经济效益。良好、高效的制度能够在保障公平、合理评价企业运营发展的同时,充分融合公正、公平等原则,从多个层次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优化中小投资者的整体经济效益。 1.相关机构投资者不公正进行定价 在执行IPO注册制过程中,相关机构投资者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判别原则,系统地对处于微小获利群体地位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引导,与此同时,明确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帮助相关中小投资者进行细致的信息分析,判断相关程序是否合理、可行。相关机构投资者处于推动、引导的位置,能够为中小投资者在实行IPO注册制流程实践过程中进行适当引导,以推动IPO注册制的顺利实行。但是,从目前的机构投资者角度看来,他们着力青睐于较低的发行价,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经济领域取得更好的行业抑价率。抑价就是指在投资者首日进行股票发行时,以低于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原有内在价值或者市场估价进行股票发行。并且,根据我国目前A股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新发行的股票一般不会破发。与此同时,在首日进行市场發行时不会限制发行股票的上涨幅度。这样一来,就大幅度避免了各种可能的股票发行问题,加之机构投资者的正确引导,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由于发行股票报价过低导致的经济损失、丢失配发机会等问题,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股票自身的效益,提升市场报价。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IPO注册制度进行分析可知,对于已经取得配售机会的相关机构投资者,解除了对应的限制障碍,去除了锁定期限制,即股票在市场发行当日就可以进行相关转让,加快了股票现场交易的效率,扩大了发行股票的交易空间。然而这样会直接导致机构投资者大幅度压低股票发行价格,对发行股票进行不公平定价,大程度降低了市场发行新股票的实际内在价值。 结合历年的IPO注册制下的股票发行平均抑价率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可知,上市股票的首日发行抑价率愈来愈大,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可知,相关机构投资者的股票发行收益也在逐年增大,获取的股票效益越来越高。假设相关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压低了股票发行价格,结合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在股票上市市场中,存在约束条例、做空制度,一部分投资者的股票发行理念偏离初衷,受股票发行市场条例的约束、心理态度及自身能力等各方面的限制,无法真正通过做空制度参与到股票发行市场中。由此,股票发行市场的总体趋向走势往往只能反映出另外一部分投资者的发行意向,即乐观投资者的股票发行意向,导致市场中出现过多的高价格发行股票。同时,结合相关公式进行数据换算,得出网下配备数量大于零。伴随着申购价格的提高,股票发行价格也随之提升,这样一来,就会大幅度降低相关机构投资者的整体收益。相关机构投资者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加大自身的经济效益,就会采取相关手段压低股票发行价格。结合历年的新股票发行首日抑价率的相关数据可知,当下的股票市场中,新发行股票的问价过程并不是完全竞争状态,反而呈献出非完全竞争状态。 相关机构投资者根据我国当下现行股票的发行、申购制度,为了保证自身基础收益,存储了一定量的股票作为后备保障。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股票投发的几率,减少了发行机会,但是这种行为对于自身资金雄厚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则能依据新股票的申购、发行制度提升股票配售机会,加大中签的几率。然而,中小投资者自身资金拥有量较少,并不具备较多的机会与其他投资者进行中签竞争,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中签率。结合市场发行股票对应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知道,我国当下网下配售率均值逐年高于网上中签率均值,即便在相关制度改革后,拓宽了新型的IPO注册制度应用范围,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由此可见,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对于市场新发行股票的申购并不具备较大的优势。 2.违规违法成本太大 于10-12年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了约80家公司进行市场上市,然后年末对上市公司进行企业市场估价发现,有85%的上市公司市值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出现了大面积的市值缩水现象,并且,有3家公司的缩水幅度过大,导致其市值降低幅度过大,出现运行困难等各种经济状况。国信证券保荐的公司市值缩水总价值约为1700亿元,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获得了约35亿元的保荐资金。第三方监管部门并没有有针对性的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只是潦草带过。 对某企业财务部门造假案例分析可知,企业管理者利用自身的短期牢狱之灾,以及小数额罚款,帮助其名下企业获取了大数额的募集资金,缓解了公司运营困难的状况,并大幅度提升了该企业管理者本身的财富增长,国家相关部门对于该管理者名下企业仅仅做出了罚款处罚,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处罚判别。与美国、香港类似事件进行对比,美国相关管控、监督部门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企业管理者的处罚力度,增大罚款数额;香港一方则是让违法违规企业召回所售股份,对保荐一方进行大数额处罚,并撤销其保荐资格。由此可知,当下我国对于上市公司保荐方的处罚较轻,并不能根本上断绝企业管理者的违法违规思想。 3.处于新股票发行阶段及IPO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策略探讨 作为IPO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准备阶段,核准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结合当下股票发行市场的发展趋势,适当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由此,结合核准制进行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保护措施的探讨。 3.1加大违法惩罚力度 上市公司管理者必须要确保财务部门总体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如果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企业财务监察过程中,发现企业财务存在漏洞或相关财务数据出现造假情况时,要适当加大企业惩罚力度,提高惩罚金额,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判处。这样一来,较高的处罚力度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违法情况的出现率,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相关活动时,就会加大对自身的约束。然而对上市公司的保荐企业,相关部门要完善违法金额的征收制度,明确相关罚款的征收标准。 3.2提升保荐方的保荐意识,将承销费与保荐金额合理化 绝大部分中小投资者并不具备专业的市场分辨能力,对于所接收的信息不能系统地进行辨别、分析,快速找到有效的信息,倘若保荐一方的人员没有优化自身的工作意识、承担起自身的职责,这样在基于当下IPO注册制实施过程中,会对中小投资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当下我国保荐方对于保荐金额及承销费是一起向投资者进行收取的,在确保公司成功上市之后,再系统的按照所占承销金额的百分比进行保荐费用的提取。如此一来,保荐费用的收取直接与公司是否成功上市进行挂钩,导致部分保荐方为了拿到保荐金额采取非法措施进行企业包装、造假,以确保自身能够得到基础的保荐费用。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保荐方保荐意识缺失, 出现各种违法情况。因此,必须要严格规定保荐费与承销费,将二者区分开来,确保保荐费用的收取与承销费没有任何关系,应系统的综合保荐方为投资者企业上市所做的计划及工作量进行保荐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并且规定,无论公司是否成功上市,保薦费用都不给予退还。与此同时,国家还要制定相关章程进行保荐人意识的培养,让保荐人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从多个方面强化其自身职责意识,优化保荐人在进行资料收集时的工作流程及工作意识,形成系统的资料审查制度。并且中小投资者在发现保荐一方出现故意不披露、披露不完整等情况时,直接公开性将其资料退回,并且在网络平台进行公布,宣布实施冷静期。只要基于当下时代发展背景及相关制度,进行实践机制的改革,优化激励制度,提升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就能有效推动市场经济的整体性发展进程。 4.结束语 立足于我国当下股票发行市场IOP注册制改革背景下,要系统地拓宽中小投资者的专业知识层面,加大其对国家经济政策动态变化的掌控力度,实时正确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票发行心态,大幅度提升其信息分析、辨别能力。优化国内中小投资者维权相关方面的制度,推动IPO注册制的改革进程,结合长远发展来看,可以从整体上加快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戴文涛,王亚男,厉国威.内部控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作用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20(12):89-97. [2]鲍晓宇.投服中心参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案例分析[J].时代金融,2020(05):98-100. [3]李志林(忠言). 该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N]. 金融投资报,2017-12-09(001). [4]刘臣洋,戴亮.IPO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若干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5(23):246-247. |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