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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下的投资者保护研究
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政策相关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证券市场作为经济市场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主体,也在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建设。从大的角度来看,估测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是我国证券行业不断规范市场建设的重要表现,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新股发行注册制的重点偏向于信息披露,相对的准入门槛没有进行过多的强调。在市场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投资者自身的权益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切不可实现因只求股票发行市场的效率而忽视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从长远的角度看这样并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關键词:新股发行注册制;投资者;证券市场;权益保护

    在经济充分活跃的市场背景下,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呈现出了较为蓬勃的现象。为了推动证券市场不断向规则性法律性的正规道路上发展,证券市场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完善。随着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日渐推进,证券市场存在的不合常理之处也在这一基础上不断的进行更改。从核准制单方面的保护对象来看,它更为看重对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但是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它在试图寻找股票发行市场效率的提升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二者关系之中的平衡点。在这一背景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即是在证券市场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1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概念概述

    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而言是相对的,从具体的含义而言主要侧重于在新股发行是对发行人所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核检查,证券监管机构在这一基础上通过将其提供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的条文相对比等,由此来决定是否予以发行。在这一背景下,证券管理机构也无权对股票是否具有价值进行否定,这对于股票发行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根本上看,股票发行注册制更为看中的是发行人的信息,这一信息的提供应当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后续有效性等。这对于投资者来说,越为真实可靠的主体越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可信的参考信息[1]。基于此,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2注册制背景下对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分析

    2.1监管方式较为落后

    与注册制相对应的,监管制在更为侧重于对事前的监管,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股票的发行质量、发行人所提供的信息等都会进行严格把控,对于不符合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股票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其拒绝在资本市场之外,以防不良股票致使投资人的利益受损、致使证券市场经济出现不利现象[2]。但是就注册制而言,证券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发行人和股票信息资质进行审查,对于股票的价值却不能够进行有效判断,这对于投资者来说产生了一定的辨别困难。重事前的监管现象在这一背景下也不能够得到真正的使用。监管能力的落后对于投资者信息的保护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2.2注册制的信息披露质量较低

    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确保发行主体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活动时才能够进行信息辨别,注册制的作用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但是从当前的角度来看,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仍然处于待完善的阶段,信息披露制度和执行质量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够全面。许多发行方对其自身的定价信息等进行了隐瞒,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风险[3]。第二,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从信息披露这一环节来看,它存在于整个发行过程中,大多数信息往往在事后才会披露,投资者接受信息的时间差会对其投资行为产生滞后的不利影响。第三,披露的信息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发行方为了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材料信息审查需求,往往会隐瞒真相,信息的不真实性也会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2.3投资者自身受到较多的局现性

    受到投资者自身素质的局现性,其权益保护仍然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在注册制改革下,监管机构对于发行方及其股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对于股票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再进行审查判断[4]。从我国当下投资者的群体性质来看,大多都是个人投资者,对于金融、证券、法律等的方面的知识严重不足,往往极其容易出现混乱的盲目跟风现象。在核准制实行多年的背景下,多数人都认为政府对于资本市场有着把关的作用,个人投资者在过于以来政府的情况下,往往缺少了自己的判断和分析。

    2.4对于市场中的违法行为缺少合理的补救措施

    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在实际中仍然存在,但是对于该市场上违法行为的补救措施主要是以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的。从这一程序的流程来看,本身具有诉讼费用高、程序过多、效率较低的特点,这对于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而言有着较多的困难。在发生违法纠纷行为时,投资者采取这一行为进行经济补救的方式较少,对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有一定的打击,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注册制下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措施分析

    3.1不断提升监管效力

    第一,证券监管机构改变关注事前的监管模式,将事前监管的重点转型成为持续的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同时注重对事中与事后的监管,对于发行方和其他主体在市场中所做出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检查,并给予一定的严惩措施,以威慑的效果减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第二,明确以信息披露规范制度的核心,不断完善监管中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以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的效率。第三,对于证券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公证处理,切忌出现包庇等的现象,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

    3.2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不断建立健全针对发行方的信息披露准则,规范信息提供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简单易懂的信息内容,并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的次数,在发行全过程为投资者提供较为全面客观的信息;第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进行信息披露,利用网站、官网、电视等的传播方式来增强信息的传播能力,尽量降低因信息的不对称发生的侵权违法现象的发生;第三,确定法律惩罚制度,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降低不合法的信息披露以此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

    3.3多角度提升投资者素质

    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从实际的过程来看,可以通过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第一,政府通过不同的渠道对投资知识进行普及;第二,投资者自身学习金融证券法律等的知识,以此来不断提高自我判别能力,规避不良股票的风险。

    3.4建立健全违法的补救措施

    违法的补救措施的完善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先行赔付制的建立与推广。它能够降低诉讼成本,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参与证券金融市场的信心,保护证券市场以科学长久的方式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4结束语

    作为金融市场上改革进程中重要措施之一,新股发行注册制对于推动经济市场不断透明公开、稳定长期发展的现象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就实际而言,厘清注册制下的发行内容与监管机构的定位,并在这一前提下对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规范股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对于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新股发行制背景下对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进行权责的明确划分对于市场秩序的完善有着重要作用,在这一制度背景下,要推动证券发行市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时机选择和路径分析[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

    [2]赵子强.中国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7.

    [3]李林芳.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考[N].四川经济日报,2018-09-22(007).

    [4]王丹凤.关于中国新股发审制度的研究与思考[J].市场研究,2017(2):21-22

    作者简介:袁兵(1989—)男,汉族,江西抚州人,高级经理,本科学历,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体制改革、中国经济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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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