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微腐败”现象调查及治理对策探究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大量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本文基于对新疆兵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思考与分析,归纳梳理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新特点,剖析基层“微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兵团;微腐败;特点;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18)02—0030—04

    [作者简介]李为超,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教师。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日益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正气在上升,党风在好转,社会风气在上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正在形成。但在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依然严峻,成为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由于他们处在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腐败行为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损害的是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剥夺的是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失去的是职工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及时予以治理。[1]

    本文通过对2014年4月17日兵团建立违纪案件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以来,曝光的3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及8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深入调研,对新形势下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所呈现的新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微腐败”防治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

    一、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呈现的新特点

    (一)事小多发损害干群关系

    从统计数据来看,兵团职工群众的腐败现象呈现出事小多发的特点。一是涉及金额数量小。从涉案的金额来看,与全国曝光的“小官巨贪”金额相比明显偏低:最低的仅仅3000元,还用于单位开支;上交公车私用费用也只有几百块;数额最大的挪用公款累计405万元,获利也仅有4181.55元。二是涉案干部级别低。3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共涉案干部52人,其中会计、政工员、民警、计生员等普通干部就有17人,占到涉案干部总数的32.69%;处级干部只有1人,占比不到2%,还是在担任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期间发生的。三是涉案范围广且多发。虽然这些“微腐败”涉案金额小、干部级别低,显得“微不足道”,但发生的范围广、数量多,在一些领域呈现多发频发势头。这些“微腐败”又往往发生在贴近职工群众的基层单位,严重破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

    (二)惠农领域成为“重灾区”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加大,惠农的范围在不断增多、惠农的金额也在增大。但由于惠农政策不公开、政务信息不透明、资金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惠農领域成为“微腐败”的“重灾区”。据统计,在通报的3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事例中,涉农惠农领域就有17起,占到了涉案总数的56.67%。可以说,成了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重灾区”。有的虚报、冒领国家涉农补贴、农机补贴等;有的虚增农资用量,提供虚假兑现明细单,骗取团场、连队资金;有的挪用公款,将收取的职工土地承包金、预收水费、拾花费等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中饱私囊。

    (三)国有资金变成“唐僧肉”

    随着基层职工群众维权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直接搜刮百姓、侵占职工利益的腐败现象大大减少,而“腐败”的魔掌却伸向监管不够完善的国有资金。由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监督机构不健全,国有资金成为腐败分子的“唐僧肉”。有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有的挪用公款,进行营利经营;有的虚报冒领,骗取各项补助资金、社会保险金等。在通报的115起典型案例当中,有72起与国有资金相关,占到总数的62.61%。

    (四)基层窝案串案屡见不鲜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相互勾结,窝案串案屡见不鲜。在通报的3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事例中,窝案串案占了8起,占到了涉案总数的26.67%。此类违纪违法主体一般是基层单位与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联手”,或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若干人员相互勾结,结成“利益链条”,进行共同违法犯罪。比如:S师J农场农业科科长张某、农技推广站党支部书记郭某、副站长兼技术员胡某等4人,在推销农机和农机补贴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套领农机购置补贴,他们则收受他人财物,从中渔利。

    (五)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

    鉴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压力,一些基层单位为逃避监督检查私设“小金库”,将在国家补贴、社会保险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套取、截留的各种资金存入私设的“小金库”,用于单位吃喝、发放福利、送礼、超规格接待以及其他账外开支。自2014年以来,兵团对私设“小金库”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活动,但其较强的隐蔽性、私密性特点,屡禁不止。在通报的115起典型案例当中,有29起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占到总数的25.22%,超过典型案例总数的1/4。

    (六)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捞取好处,牟取私利。有的基层干部在土地承包、补助款分配、费用收取,甚至保金领取、社会保障房审批等过程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有的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大操大办、收受礼金,违规发放福利、中饱私囊;有的侵占挪用、吃拿卡要,严重损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不仅极易激化社会矛盾,还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人才流失、投资乏力,使兵团发展失去生机和活力。

    二、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思想观念淡薄

    有的单位注重政绩工程、狠抓经济,忽视了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致使一些基层干部出现了理想信念“缺钙”现象,经受不住市场经济的考验随波逐流,贪图享乐,甚至唯利是图;部分基层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又不注意加强学习,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引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进而道德滑坡,奉献精神减弱,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开始滋生,加上现行监管不够完善,最终导致侵占群众利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一是存在惯性思维。有的基层干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行为司空见惯,或已成为习惯,所以错误地认为,这些钱又没有落到个人腰包,组织不会处理。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自己的腐败不会被发现、被举报,因为上级没空管,同级不愿管,下级不敢管。即使被上级发现了,彼此也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内部处理就行,大不了送礼来“花钱免灾”。三是虚荣心在作祟。少数基层干部受虚荣心影响,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接待;有的为逃避监督检查,私设“小金库”用来进行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

    (三)现实利益诱惑增多

    近年来,随着惠民政策的陆续出台,国家在扶贫、土地征收、惠农、农机补助、低保和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这些原本用于改善民生的公共资源,却成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眼中的“唐僧肉”,谁都想吃上几口。有的滥用公权,贪污、受贿、挪用“多管齐下”;有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民生资金;有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与威信。

    (四)权力集中问题凸显

    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权力集中问题更加凸显。从曝光的典型案例来看,基层干部尤其一些基层农业管理、服务部门的干部、基层连队干部权力集中问题凸显。虽然我们出台了“主要领导不分管人财物”相关制度,但有些干部还是阳奉阴违,大权独揽,游离于监督之外,这难免有犯错误的时候。有的上下沆瀣一气,党政一把手、会计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给监督带来巨大挑战和困难。

    (五)监督体制机制相对乏力

    一是制度设计有待完善。有的单位虽然不乏规章制度,但是原则性話语多,官话套话多,责任主体不明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度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但落实不到行动中。二是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乏力。首先,上级监督太远。由于受时间、空间和人力的限制,在兵团这种典型的“飞地”式战略分布显得尤为突出,导致上级对基层的监督一般采取走访、听汇报、接受举报等形式,对基层的权利运行缺乏准确的掌握,往往是出了问题才发现,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其次,同级监督太软。近年来,虽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监督力度,但大家同为班子成员,朝夕相处,严肃起来怕伤和气。因此,不愿监督。再次,基层监督流于形式。参与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参与、不了解情况,结果必然导致监督上的“天花板”。由于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监督信息不对称,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被全部或部分“剥夺”,形成了监督上的“天花板”,使基层民主监督流于形式。[2]

    (六)基层干部生活待遇较低

    目前,基层党员干部的工资水平普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甚至不如餐饮、销售、保安等服务行业人员,更不能与装修、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相提并论,加上新疆不菲的吃穿行成本,每个月3000元的实际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买房、买车只能是望尘莫及。加上繁重的工作量和维稳压力,导致家庭也跟着一起承担,同时又不能通过经济等其他方式得以补偿。长此以往,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不平衡心理,滋生了“贪点占点理所应当”的错误认识,一些基层干部铤而走险,从“微腐败”开始走上贪腐之路。

    三、防治职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以人为本,加强教育是基础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切实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的作用。通过深入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以及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四是提高全体公民的监督意识。加强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教育,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是前提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必须真抓实抓,抓出实效。通过出台相关制度法规,要求基层单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必须公开。对公开的方式、时间、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比如农机补贴工作必须做到:补偿标准、资格调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以及补贴具体金额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否则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关键

    一是要建立完善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建立健全问题导向机制、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制度以及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4]四是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坚决落实“主要领导不分管人财物”的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推行会议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绝不搞“一言堂”。把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一把手”用权规范。

    (四)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是根本

    基层权力监督是权力监督体系中的“最后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必须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一是完善立体式举报平台。在电话、来信、网络举报的基础上,尽快开通微信、微博举报平台,以更迅速、更便捷地受理群众举报。二是严惩打击报复者。建立“再举报”机制,坚决保护好举报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揭发腐败问题的群众进行刁难、打击报复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从重处理,以此畅通举报渠道。三是创建互动监督平台。积极尝试“百姓问廉、干部答廉、公示亮廉、群众评廉”的互动监督平台,进行实时监督,并将评廉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价权,创新职工群众参与权力监督新模式。

    (五)追究问责,严肃查处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