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对策

    朱秀华

    摘 要:该文阐述了无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12-0111-02

    近年来,无为市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群众消费安全,确保全市农业产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无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

    1 工作现状及主要成效

    1.1 监管人员网格化,监管工作有针对 目前,全市20个乡镇都配备镇级监管人员1~2名,各行政村设有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管网格化基本形成。监管企业范围除“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外,年初各镇根据乡镇自身产业类型的特点,做到涉镇产业类型全覆盖,实行动态的监管名录,做到“一户一档”,“一企一册”,力求监管有针对,巡查、督导有目标。

    1.2 检测数据上传平台,监管工作落实效 各镇配有1~2名检测人员分工负责水产、畜牧、农残的检测工作,并将相关检测结果上传至安徽省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抽检采样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采样对象主要是本镇辖区内种养殖大户、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的农产品。镇级检测室向社会开放,对消费者送检产品进行免费检测。至2020年12月31日,无为市共上传检测数据23651组,以检测为手段,严格控制有机磷农药、兽肉精、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谢物等超标行为,将监管工作落到实效[1]。

    1.3 追溯体系平台建设,监管工作抓源头 监管人员指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平时农业生产中,规范用药、加强对农兽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动物疫病记录、屠宰销售记录、种植业的安全收获期和用药间隔期等。严防禁用农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并指导企业将农事生产记录信息上传到安徽省农产品质量监管与追溯平台,产品生成二维追溯码,扫码知源头。

    1.4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进,监管主体承诺有依据 截至2020年年底,无为市共有150家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的开具,增强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更大程度上发挥了主体自律性。主体承诺的内容醒目,条款一目了然,强化了主体责任。

    2 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意识不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认知度不高,学习、宣传不到位。部分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责任感不强,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安全,缺乏农产品安全意识。一些经营者、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欠缺,销售、采购农产品的随意性较大[2]。

    2.2 监管机构体系不够完善,检测体系能力较弱,支撑保障乏力 随着无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镇的监管机构逐渐形成,但由于监管工作量大,任务较重,虽然乡镇已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仍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监管机构体系不够专业完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检测范围相对较窄,目前主要开展蔬菜农残、畜牧瘦肉精、水产农药残留等速测为内容的检测,且只能进行定性检测,如大米、蛋、奶类等质量检测乡镇无法开展,难以满足农产品检测工作的需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环节自检体系尚未完全建成。

    2.3 涉及产业链长,生产经营分散,监管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包括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链,产业链条长有时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实现质量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当前,有少数监管部门在监管权限、职责上既有交错、又有空白地带,如豆芽的生产过程监管等。目前,无为市市场准出制度已经推出,但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准出制度措施更多的是自我承诺,下游的准入需求小、回音弱。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尚未实现无缝连接,使得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而分散,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更增加了監管的难度。

    2.4 信体系不健全 乡镇农业部门只是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和发展的特点,建立了规模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档案,但档案内容只是主体粗浅的基本信息。目前,各行业、系统检测的农产品数据平台信息、市场信用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都未实现数据信息互相共享。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广泛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带头学习《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电话12316在交通要道口张贴、宣传,以提升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知晓度,从而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安全生产,经营者质量、品牌至上,消费者健康消费的一种良好的意识氛围。

    3.2 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3.2.1 加大政府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有序运行 把相关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去,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地招录、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扩充到乡镇监管队伍中去,从而提高乡镇监管队伍实力,实现由“兼职班”到“专业班”的转型升级。强化乡镇监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落实监管职责,保障监管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3.2.2 优化检测体系资源结构 统筹推进检验检测工作,充分利用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检测资源,加强检测队伍能力提升,可多开展检测专业技术培训、资格认证等,提高检测质量,着力解决好监测技术人员少、力量弱的问题。加大对检测硬件设备的投入力度,保证硬件设备的更新能适应乡镇农产品多样性、丰富性的需求。着力健全生产企业、农贸市场相匹配的农产品自检体系。

    3.3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调优产业产品结构,实现产销监管一体化。

    3.3.1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農业生产示范基地等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3.3.2 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 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对农业企业内检员的培训,不断实时更新其知识体系,充分发挥内检员在企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重要作用。实施新获认证的产品奖励补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品、名牌力度,提升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的市场影响力。

    3.3.3 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持续支持鼓励规模企业建立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的政策,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如实填写农事生产记录,实现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的全程严格监管,让绿色农产品获得消费者充分信任。

    3.3.4 完善市场准出、市场准入体系 农业、市场监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建立相互联合的协调机制。农业部门管生产准出环节,市场监管部门管销售准入环节,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4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力行“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有效整合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公共信息,以数据信息共享来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格局。加大对获“红榜”主体宣传和支持力度,以“红榜”激励主体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提高无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对“黑名单”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如3年内取消农业项目扶持、贷款申请等。同时,涉企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主体监管的频次和力度[3]。

    参考文献

    [1]胡虹.绩溪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9(04):66-67.

    [2]张丽萍,陈大营,李广钻.建设示范乡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J].安徽农学通报,2013(24):100-101.

    [3]朵学玲.互助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现状与对策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17(30):220-222.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