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心素养为视角 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

    摘?要:伴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教育领域提出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为了帮助一线教师有效地解决这两个问题,提出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要求。道德与法治是一门育人学科,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导向之一。因此,在实施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学的时候,教师要以核心素养为视角,探寻、应用多样的策略,使学生在获取基础知识的同时,形成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切实地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文章以核心素养为视角,阐述组织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策略。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教学策略

    “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一直以来都是教育领域的重点话题。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年轻人的发展诉求在不断变化。许多国家开始思考,怎样培养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的公民。在如此背景下,核心素养这一概念被提出来的。所谓的核心素养是指在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生以知识为基础,形成的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2016年秋季,在核心素养培养要求的指导下,全国启用《道德与法治》教材,重点地以核心素养为框架,驱动学生探究学习,在建构道德与法治知识认知的过程中,形成具有学科特色的能力和品质。同时,课程标准中也指出,教师要切实地以核心素养为视角,应用多样的策略组织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那么,到底要如何以核心素养为视角,组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呢?

    一、 双主体拓展思维,生动道德教育

    众所周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是实现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主要途径。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本质决定着在组织教学活动的时候,教师要应用多样的方式融入德育教育,使学生在每一节课上都能与所学建立心灵共鸣,实现情感体验与发展。学生和教师是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不可缺少的双主体。融入德育教育,培养核心素养,少不了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参与。加德纳在其多元智能理论中指出,人的智能具有多元性,每一项智能密切联系。该理论要求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的时候,对学生给予多元关注,学会将教学焦点放在学生的情感、心理等方面。实现这一点,需要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切实地点燃学生的学习兴趣。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出,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其积累的知识,储备的经验有着密切联系。道德与法治是一门具有生活性的学科。所以,笔者为了使学生成为该学科的学习主体,在课堂上与笔者积极互动,联系教学需要,挖掘了生活资源,借助情境或问题,将这些生活资源展现给学生,使学生自主地迁移生活经验,对道德与法治内容与他人积极互动,通过互动拓展思维,生动道德与法治教育,夯实发展核心素养的基础。

    以“认识自己”为例,这是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三课第一目的内容。在学习这个知识点之前,学生早已进行了长时间的相处,建构了对彼此的初步了解。立足与此,在实施课堂导入活动的时候,笔者创设了生活情境。在创设生活情境的过程中笔者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课件,要求他们按照课件中的提示,从生理(身高、胖瘦等)、心理特征(活泼、内向、认真、马虎等)、群体关系(班干部、人缘好等)这三方面入手,对自己较为熟悉的同学进行描述。在描述的过程中,其他学生猜测是谁。如此活动生动有趣,很容易地点燃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在体验活动的过程中,学生自主地结合与其他同学的相处情况,进行描述,实现了生活资源的应用。在学生描述和猜测之后,笔者提出问题:被描述的学生,你们觉得描述得准确吗?在描述的过程中,有没有直接想到这个人就是自己呢?结合学生给出的像或不像的答案,笔者进行引导:自己眼中的自己和他人眼中的自己可能是存在差异的,到底哪一个是真正的自己呢?要如何正确地认识自己呢?一起打开教材,看看如何认识自己吧。从这样的教学活动中可以看出,在导入环节创设教学情境,实现了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元互动,同时也点燃了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此外,学生通过切身的体验,在教师的指导下,初步地感知到“人贵有自知之明”,为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打下坚实基础。

    二、 应用案例教学,深化教学体验

    党的十八大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总目标的实现,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基础性的活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实施目的之一是引导学生形成法治意识,学法、守法、用法。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也要求教师深化法治教学,帮助学生形成法治意识,提升社会参与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点,笔者在组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时候,尝试应用案例教学法。所谓的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形式向学生展示具体事件,使学生通过分析、探究案例,建构对学科知识的理解,同时潜移默化地发展分析、探究能力的教学方法。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针对法治内容应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将探究法治内容的权利还给学生,使学生成为学习法治内容的主人,还可以使学生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建构对法治内容的深刻理解,自觉地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以“法不可违”为例,在组织课堂导入活动的时候,笔者先利用故事讲述法,向学生生动具体地描述了发生在中学生小明身上的两件“小事”。在讲述的过程中,笔者提出问题:发生在小明身上的事情是“小事”吗?他这样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在这样的问题驱动下,学生会迁移所学知识和生活经验,对生活中的事件进行思考,初步地意识到,生活中的一些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很可能是违法行为。接着,笔者继续提问:在人一生中,可能会接触到哪些法律呢?这些法律在发生什么作用呢?借此,自然而然地引出新知内容,驱动学生对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的探究。在学生进一步探究的时候,笔者继续展示案例。其中,案例一是欠债不还。围绕此案例,笔者发问: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欠债不还的现象,欠债不还是违法行为吗?针对欠债不还,有怎样的法律规定呢?在这个案例中,谁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呢?立足学生的回答,笔者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辅助学生建构对案例的深刻理解。通过将案例贯穿到教学始终,不仅使学生实现了积极的探究,还使他们在案例的辅助下,建构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法治意识。同时,通过掌握这节课的知识,学生还可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有效地体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三、 贴近学生生活,融入时事国情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明确地将时事教育作为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主要途径之一。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融入时事教育,不仅可以借助多样的生活资源,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知识储备,还可以使学生从课堂上走进生活,学会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此外,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中也提出了实施时事教育的要求。基于此,笔者在组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时候,为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尝试走进生活,挖掘生活资源,并将生活资源融入课堂上。

    (一)立足教材,联系现实生活

    教材是教师组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依据,讲授教材是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当前的教育教学活动体验过程中,部分学生缺少生活认知,忽视关注生活点滴,导致对时事内容不太了解,影响了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而且,在缺乏时事资源的情况下,学生很难用智慧的眼睛观察、发现生活,局限了最近发展区的发展。为了解决此问题,笔者在实施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时候,联系教材内容,为学生设计搜集信息的任务,用任务驱动学生走进生活,与时事资源互动。

    以“活出生命的精彩”为例,在实施教学活动之前,笔者要求学生利用多样途径,搜集名人故事,看看他们是如何活出生命精彩的。在自主性的作用下,学生利用报刊、网络等渠道,挖掘了钟南山、南仁东、袁隆平等人的故事。在故事的影响下,学生自主地受到了这些人身上具备的美好品质,以及他们是如何努力展现生命精彩的。此外,在这些人的故事影响下,学生还可以感知到祖国的发展情况,便于树立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像他们一样,为祖国建设做贡献。

    (二)走进生活,體验现实生活

    中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其做中学思想中指出,体验是学生获得直接感知的主要途径。在参与教学活动的时候,通过切身体验,学生不仅可以成为学习主体,还可以自主地建构多元认知。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目的之一是使学生有效地体验、参与社会生活。因此,在实施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时候,要想使学生与时事互动,教师要打破教材和课堂的限制,切实地将学生带入生活空间里,使学生通过体验多样生活活动,建构认知,发展能力,学会做有责任的公民,过有意义的生活。

    比如,在组织“生活需要法律”教学活动之后,笔者与当地的法律机构取得联系,带领学生走进法律机构,由专业人员讲解生活中的法律有哪些,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学生和专业人员一起走进社区,向社区成员宣传法律。如此做法,不仅可以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还可以通过切身体验,将知识内化为行为,便于在体验生活的时候,学会守法、用法,提升社会参与质量。

    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是教师组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指导,也是需要实现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在组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时候,教师要切实地以核心素养为视角,立足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要求,优化教学,应用多样的策略,如双主体拓展思维,生动道德教育;应用案例教学,深化教学体验;贴近学生生活,融入时事国情,使学生成为学习道德与法治的主体,并通过体验多样活动,建构对基础知识的深刻理解,潜移默化地形成道德认知,发展关键能力,塑造良好品质,夯实发展核心素养的基础,从而推动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实施,促进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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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磊.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培养学生理性思维的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8,5(16):358-359.

    作者简介:金旭君,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