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构筑北京市档案安全牢固防线

    程勇

    同志们:

    6月5日,国家档案局在天津召开了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这是继2010年在成都召开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后,国家档案局又一次召开的档案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今天的会议,就是学习贯彻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安全工作。刚才,立军同志向大家传达了明华局长在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曲安同志传达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从维护党和国家核心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北京市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为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三年前,习总书记鲜明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重点强调了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安全。这里虽然没有出现“档案安全”的字眼,但这11个领域的工作无不形成档案,这些档案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全市档案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正确理解确保档案安全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辩证关系,立足档案工作实际,积极维护和巩固国家安全。学习习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重点就是要学习总体安全观蕴含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从战略上立足长远,从系统中把握全局,以法治精神规范工作,坚决守住档案安全的底线。

    作为北京市档案工作者,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首都意识、首善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根本理念,明确档案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档案工作站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把档案安全放在档案工作的最突出位置,时刻树立档案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档案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融入各项工作,任何時候都不能以牺牲档案安全为代价。

    习总书记2014和2017年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首都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系统阐述了关系首都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首都当前和今后长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完整收集好、安全保管好首都各项大局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特别是奥运档案,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档案,文化传承和科技创新的档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各级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工作时,都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档案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以维护档案安全为中心,坚决杜绝各种档案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作差错,决不给国家安全工作添乱子、埋隐患、帮倒忙。要积极挖掘档案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独特价值,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作用,利用档案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当前北京市档案安全工作的主要特点

    多年来,我市档案安全工作在全市各级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档案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不断强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档案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对档案安全认识不断提高

    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使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首善之区的进程中,北京市档案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档案工作作为首都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指导下,全市档案部门的同志们强化使命意识,尽职尽责,服务大局的定位更准了,服务改革的力度更大了,协同作战的能力更强了,档案基础工作稳中有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在大局工作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日益重要的档案工作对档案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档案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变化,正在从封闭向开放、由重保管向强服务转变。档案工作纵贯古今、横跨百业,不是一个独立循环的封闭系统,它发挥着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功能,重要性不言而喻。存凭留史就要管好档案,资政育人就要用活档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档案的收、管、用各个环节,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二是档案工作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正处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处在一个信息化程度很高的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危及档案安全的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日益增多,稍一疏忽,就容易出现档案安全事故,档案安全任务越来越重。三是北京作为首都,对档案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的一切工作对国外代表中国形象,对国内具有示范作用,又因为首都的特殊重要性,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更大,这些因素对档案安全的要求自然更高。

    在实际工作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提高对档案安全的认识,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把档案安全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重点列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在研究部署2022年冬奥会、城市副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G20峰会第一次协调人会议、世园会、首届世界旅游大会、市环保监察工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等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时都特别强调档案安全工作。在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方面,全市各级领导、各区各单位都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市和区领导通过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研究、协调解决经费不足、新馆建设等影响档案安全工作的难题。大部分区还将档案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或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档案安全工作。

    (二)落细落实,档案安全责任不断强化

    各级档案部门不断完善档案安全工作领导机制,逐级签订《档案安全责任书》,从领导责任、档案日常管理、库房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细化档案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各区各单位利用“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等多种契机,广泛开展档案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档案人员及社会群众的档案安全意识,为推进档案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认真履职,监管和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市和区档案局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多措并举,将档案安全工作作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指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特别是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项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及企业改革等档案安全工作,加强监管指导,确保档案齐全完整留存。

    2016年4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并按照《意见》要求,对本单位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全面自查,使《意见》及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落地生根。市档案局紧紧抓住收集归档这一档案资源安全风险治理关键点,启动文件归档年检,建立确保文件归档质量与档案安全的长效机制,促进各单位归档质量和安全工作的提升,以最终实现全系统覆盖,从源头上保障档案资源安全。

    對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今年初,市档案局就2016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引起了很大反响。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督导,积极整改,对违法现象,绝不姑息。东城区档案局对区内两起丢失档案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精细管理,风险治理和预防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为切实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市领导和区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市里给予每平方米定额补助4000元经费支持,区里按达标建馆可获得5120万元补助资金。市发改委还为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了审批流程。各级档案部门及时制定、修订档案安全工作制度,狠抓各个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如在数字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保管、编目、开放以及利用等各环节,都建立了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全覆盖,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在开放鉴定中,市档案馆以制度规范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流程;组织研发《档案开放鉴定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档案数字化副本开展开放鉴定工作,全部审查环节均采取线上操作方式,避免调用档案原件;完善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实施细则,消除制度缺陷;对离线外送初审档案,与移交单位签订《档案利用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和义务;对档案数字化副本加密处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各区各单位加大对档案安全工作的投入,积极开展档案抢救、修复工作,及时配备、更新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通过建立特藏库、运用先进的设施设备等方式保护国家重点档案。海淀区档案馆建立起人、物、技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市一中院将档案管理与物联网技术结合,建立了基于RFID技术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资料智能管理信息化,提升了档案安全防控能力。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单位严格落实“八防”措施,积极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市轨道交通建管公司新增1500平方米档案库房,妥善保管全市15条轨道交通5万余卷档案,有力保障了档案安全。

    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市和各区档案局(馆)都制定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市和大部分区档案局(馆)还每年定期进行演练;70多家市属机关制定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审计局、中关村管委会修订完善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北汽集团、首创集团、北京排水集团等28家市属国企制定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档案管理应急处置机制;北京银行制发《北京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并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强化风险意识,推进档案安全风险治理,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在维护档案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建立起了与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相配套的档案安全体系。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时代下我们面临着更大挑战,与首善之区的发展定位相比,我市档案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档案安全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单位的领导档案安全意识淡漠、思想警觉性不高,防范意识不强,从档案的收管用等各环节、档案馆库和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用系统思维全方位综合考虑档案安全工作做得还很不够。

    (二)档案安全规章制度滞后。一些区档案馆的工作制度多年不完善,如档案收集制度、保管制度、利用制度、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等,不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新要求及时修订,且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尤其是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有的区档案馆全年没有演练过一次。有的市属单位也存在制度陈旧过时、制度内容不健全不完善、各项档案安全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档案馆库建设迟缓,档案资源安全存在隐患。档案馆库建设推进不力。5家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作没有实质进展;已经确定新馆地址和正在选址的区档案馆推进缓慢。部分区档案馆库房已经饱和,不能依法接收区属单位档案进馆,给档案资源的安全留存带来重大隐患。部分市属单位档案库房面积不足,基础设施滞后,存在文书或业务部门归档不齐全、不完整、不及时现象。少数市属单位未实现各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四)档案保密与开放利用存在风险。部分区档案馆没有对馆藏涉密档案进行标识、单独建立目录,给开放鉴定、利用、保管等带来安全隐患;不能科学稳妥处理好档案保密与档案开放利用的关系,部分区档案馆不能依法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开放鉴定,导致利用工作中发生纠纷。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安全风险。部分单位存在对档案数字化工作监督不严、管控不细,档案数字资源安全存储及备份措施不力,局域网与互联网未严格物理隔离,档案管理系统安全级别不高等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防线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档案事业的根基。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夯实安全根基,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高档案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中开展一次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贯彻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档案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档案安全工作督查力度。今年8月31日前,各区档案局(馆)、各单位档案部门要从思想认识到规章制度、从工作流程到工作现场、从档案实体管理到档案信息管理进行全方位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档案局。根据自查情况,市档案局将由局领导分头带队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也可以叫做“六查”:一查思想认识是否重视?主要检查是否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整体安全工作计划,是否每年安排一次档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展一次档案工作安全检查等情况。二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主要检查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移交、解密、鉴定销毁、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及执行情况,签订档案安全责任书及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三查档案实体是否安全?主要检查收集归档是否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移交接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应接尽接”;各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等情况。四查工作流程是否有序?主要检查在档案收管用各环节中,特别是档案移交和接收、出库和入库、借阅和归还、数字化等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履行手续等情况。五查工作场所是否规范?主要检查是否配置了符合“八防”要求的档案专门库房,能否满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档案库房、阅览场所、工作人员办公是否做到了三分开,以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管理等情况;对于将档案委托保管在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单位,一并检查代存档案的安全管理情况。六查档案信息管理是否合规?主要检查数字档案数据安全管理与备份,以及涉密载体、设备、网络等高风险部门各项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档案资源安全

    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从源头上保障档案资源安全。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令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令第10号),严格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确保收集齐全完整,避免档案资源流失。市档案局将按照《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文件材料年度归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档通〔2017〕4号)要求,建立文件材料归档年检常态化机制,各市属单位每年11月底前要将上一年度归档自查情况向我局报送,同时我局每年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于每年年底前对各单位文件材料上一年度归档专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二是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令第9号),按照国家档案馆制定的接收计划及相关规定,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各档案馆要不断优化档案接收范围,并严格按照接收范围进行档案接收,确保避免国家档案资源流失。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安全

    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全流程的管理,一是加强对数字化加工工作的有效管理,加工场所要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做好USB端口的防护,管理好移动介质的使用;采用外包服务的单位,务必要做好相关公司的资质审查和公司及操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从技术、管理两方面做好安全防控。二是建立完备的档案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备份数据的恢复验证工作,使容灾工作经得起实战检验。三是局域网和互联网要实现物理隔离,严格按照等级保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配备审计系统,对用户的重要操作留存日志,定期分析日志,及时发现用户的可疑行为或非法操作;在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已定为等保三级的系统要定期复测评。

    (四)妥善处理好安全保密和开放利用的关系

    各区档案馆要认真梳理馆藏涉密档案,在案卷目录、文件目录、档案原文上做好标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待国家档案局与国家保密局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后,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涉密档案解密工作;要依法依规做好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到期档案要及时鉴定。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凡是开放利用有损于党和国家利益的档案,坚决不开放。延期开放档案审批工作要及时、规范。

    (五)用好用足政策,大力推进档案馆库建设

    馆库建设是档案安全的基础保障。2016年市档案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的《關于北京市区档案馆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明确补助年限至2019年底,每平方米定额补助4000元,大幅提高了市级财政给予区档案馆建设资金补助的额度。尚未立项的区档案馆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把档案馆建设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督办、加快实施。已经立项的区档案馆,除及时申请资金补助外,要积极与代建方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工程的审核监督,确保新馆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推进馆库建设时,务必把有利于档案安全作为首要标准,选址时要慎重考虑地理位置,改建项目要严格把关库房承重的改造,设计、建设中要仔细把握建筑设计、功能布局及设施设备配置问题。新建档案馆有安全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坚决杜绝新馆被其他单位挤占和出借、出租等问题。下半年,市档案局领导将对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研,以推进工作开展。

    (六)切实做好副中心搬迁档案安全工作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在即,确保搬迁过程中的档案安全及在新起点上高水平推动档案安全工作应成为市属相关单位档案工作的一件大事。6月下旬,市档案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搬迁至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过程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京档发〔2017〕4号)。文件强调:一是确保档案工作用房满足档案安全管理与未来发展需要。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与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沟通,科学配置适合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齐符合安全和现代化管理要求的设施设备。二是确保档案搬迁工作与整体搬迁工作同步推进。要加强统筹计划和宣传培训,制定档案资料搬迁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档案搬迁工作与单位整体搬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三是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在搬迁准备时,做好文件材料及档案的收集、清理、装箱等工作;在搬迁过程中,要做好全程跟踪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在搬入新址后,要及时做好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市属各有关部、委、办、局档案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文件精神,确保搬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

    国家档案局几乎每年都要发文强调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近一段时间,北京强降雨增多,降雨范围广、强度大,档案防汛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针对北方地区暴雨洪灾突发性强、预见期短的特点,全市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汛期档案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确保安全度汛。要密切关注汛情,提高思想警惕,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要健全工作机制,落细落实防汛责任;要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巡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危房、库房漏雨渗水、排水设施不畅等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督导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档案安全防范责任;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细化应急预案,提升保障能力;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必须立即向市档案局报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强化档案执法检查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市、区档案局将继续坚持把档案安全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的权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严肃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市档案局将建立档案安全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将向全市档案部门以及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上一级分管领导通报检查结果,并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档案安全隐患,严防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单位,市、区档案局要按照《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和国家监察部、人力社保部、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令第30号),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同志们,我们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承担起维护全市档案安全的重要任务和责任,以实际行动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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