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王建康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产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2014年以来,作为四川省指定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的金融机构,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井研联社)按照试点方案,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重点通过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的创新运用,实现了让农民“沉睡资源”变成“流动资本”,打造出一个贷款手续少、担保空间大、资金成本低的融资平台,有效解决了涉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难题。

    实践中的主要措施

    ——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县联社专门成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进行工作部署,并落实业务发展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专项推动试点工作。

    ——创新产品,科学定价。一是明确借款对象、贷款用途。在原“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土地流金专项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借款对象为井研县域内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业经济主体,贷款用途仅能用于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性、经营性方面的资金需求。二是提高贷款授信额度。自然人客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法人客户最高额度可达1000万元。三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但应早于承包期限1年。四是实行利率优惠。执行利率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并较其他抵押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

    ——主动作为,积极推广。印制了土地流金专项贷款宣传折页,加强政策和产品宣传,提高农户对土地流金专项贷款产品的知晓度。并积极与县农业部门对接,收集了全县流转土地10亩以上的业主信息,以及全县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信息,通过客户经理实地走访,做到主动对接,精准营销。同时,制定土地流金专项贷款考核办法,实行计价考核方式,激发客户经理内生动力。

    取得的主要成效

    ——让农户融资更方便实惠。创新土地流金专项产品抵押贷款以来,农户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借款申请人无“合格、合规”抵押品的现实问题,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改善了农村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切实降低了农户融资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让农户生产、创业融资变得更方便。

    ——让银行有效拓宽信贷市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有效的抓牢当地农户,巩固农村金融阵地,同时,有效拓宽了信贷营销面,提高抵押贷款占比,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贷款风险。截至2017年3月31日,井研联社已累计发放土地流转专项贷款90笔,贷款余额7212.5万元(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512.5万元),涉及流转土地约13513亩,农户 3900余户。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井研联社目前发放的土地流金专项贷款主要集中于水产、生猪、种植等行业,土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上的业主14户,贷款余额3715万元, 50亩至300亩的39户,余额3457.5万元。总体趋势上看,有利于“三农”发展。

    对策建议

    ——加快确权颁证。建议政府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真正实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确保农户土地经营权有证可抵;同时出台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要求流转时必须到相关部门备案,并颁发土地流转证,抵押登记实行颁证制(目前只是备案制)。进一步完善抵押登记办理流程,明确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时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规范流转平台。建议由政府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公司,承担全县土地收储、流转等职能,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采取公司对农户,公司对种养大户的流转模式,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由平台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流转土地作为反担保物,金融机构不直接接触抵押物,从而有效解决以出租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敢流转、抵押处置难、变现程度不高等问题。

    ——健全风险机制。建立风险分摊机制,由财政向平台公司注入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解决临时性支付出现问题的流转土地租金和到期贷款本息问题,在土地再流转后收回,争取充足的时间更好的再流转。同时,加强农业保险投入。

    ——完善评价体系。建议政府部门在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础上,科学决策,制定出台专门的土地价值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价值评估制度,尽快出台统一的评估标准,并培养专业评估人才,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技术保障。

    ——加快创新推进。一是建议银政联动共筑平台。进一步加强同党政各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享资源渠道,确保农信社产权融资改革与县委、政府的改革步调一致。二是建议加大创新力度。积极转变思想观念,主动营销、上门营销,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及时修订和完善优化业务流程。三是强化审慎经营。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台账,重点把控經营权抵押贷款时限,以便贷款出现风险后有足够时间进行处置,重点关注承包主体经营风险,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户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盈利能力有效匹配,防止由于管理经验不足造成经营风险。

    (作者单位:四川省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