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倭刀及其使用与传布研究

    董威廷

    

    

    

    摘要:日本刀剑制造在经历了由汉至唐对中国的模仿后,至镰仓时代脱胎换骨,形成了日本刀的独特风格。明代,伴随着倭寇活动的猖獗,倭刀在东亚充当了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兵器之一,它虽是倭寇掀起血雨腥风的兵刃,但也使明朝人得以借鉴其形神而创造了中国本土的倭刀,其使用技法在军中和民间得到了不断创新和传承。倭刀及明代人探索的倭刀使用方法甚至通过军官传到了朝鲜,此过程也是当时东亚三国文明在冲突中进行交流并融合的一个缩影。

    关键词:明代倭刀;中日交流;文明融合

    中图分类号:K248文獻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08-0001-11

    中华文明与日本文明都是善于学习域外先进成果的文明,特别是两者之间的互相学习。日本刀剑的制造技术是在中国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但随着中华大地的几次战乱,古老的兵器制造工艺与其使用技法很多因此湮灭不传,作为岛国的日本有着不同于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中国的众多文明成果反而在日本得到了较好的保存乃至传承发扬。日本在经历了由汉至唐的中华文化冲击后,自平安时代开始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文明,在兵器制造方面跳出了中国文化的窠臼,后来居上并且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的刀剑体系,刀几乎成为了武士及其精神的象征,武器被赋予了文化内涵,其至今仍是日本显著的文化符号。到明代,倭寇的活动几乎与这个朝代相始终,倭刀给明朝人留下的印象不可谓不深,这种兵器大量进入中国,从北国蓟镇的军营到江南名妓的案头都有它的光影,给明代的兵器演变和武艺发展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通过明人传入了朝鲜。在兵器的碰撞中,以武器为载体的东亚文明的交流与融合悄然发生着。

    1研究现状

    当前,学术界主要有从兵器形制及武术史方面对于倭刀的研究。在研究倭刀兵器形制方面,周纬的《中国兵器史稿》对明代宫廷中的倭刀形制进行了记载并有相应图像,为人们直观了解明代宫廷中的倭刀提供了宝贵资料。尚泉的《十三妹的“雁翎倭刀”考》通过文学作品进行研究,得出了中国仿照倭刀形制进行相应改造的结论。邓铭一的《东瀛刀》介绍了日本刀的发展时代、特点、分类等内容。严勇的《漫谈日本刀剑》回顾了自中国汉代以来日本刀的发展过程及对中国的影响。杨丽丽的《浅谈日本武士刀的发展过程》对日本刀的分类、锻造、刀装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着重指出了武士刀与日本现代军刀的区别。在研究与倭刀相关的武术史方面,曹云的《从明代“抗倭”中寻绎中国武术交融的整合路径》分析了倭寇对明代倭刀及刀技的影响。明达的《历史上中日两国剑刀武艺的交流》认为中国倭刀技法直接来源于日本,既在军中习练,也在民间习练,并对几家刀法的特点进行了对比。杨祥全,宋晓忠的《苗刀·运河·中日交流》和马召兵的《中国苗刀源流考证及技法研究》以明代倭刀的引入为切入点,主要介绍了清以后的“苗刀”技法。陈耀荣的《明代程式长刀技法的武学价值研究》对程宗猷的生平、师承及其长刀技法与日本剑道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林伯原的《明代刀术的丰富与发展》充分肯定了日本刀法的输入对中国长刀武艺的重大作用。胡宏东的《吴殳研究》和周伟良的《杂纯相返,万派归源(1),明代著名武术家石电考辩》则对民间倭刀术的另一分支石电、吴殳师徒进行了研究。当前学术界对倭刀在武术史上地位的相关论著较多,而尚无专门论及明代倭刀从形制、输入、仿制、使用到再传布的全貌研究,且武术史方面的学者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在这一问题上使用史料有所不足,如对明代的倭刀形制考证不够清楚,对倭刀的来源研究及在军队中的使用情况研究不够深入,对倭刀在民间的形象变化及通过中国传往朝鲜的情况认识有所欠缺等,这些问题使得人们还无法对倭刀在明代的情况形成一个全面立体的认识,本文旨在解决这一问题,揭示倭刀在明代的全貌。

    2倭刀的形制

    “倭”在中朝文献中即指日本,是带有轻视的蔑称。在中国历代的正史中,“倭”的称呼只限于《旧唐书》之前,之后的正史便使用“日本”这一称呼,同时从“四夷传”列入了“外国传”之中。所谓“倭刀”即日本刀,之所以明代人在多数情况下仍以倭刀相称,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长期以来中国人已经习惯了用“倭”“倭人”称呼日本人;二是倭寇对中国沿海的杀掠已经在中国人心中积下了仇怨;三是传统的天朝意识仍在起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倭刀不应包括近代以来的日本军刀,日本军刀虽然在外形上与古代日本刀相似,但两者打造所用的材质、打造流程、用途、价值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传统日本刀需要玉刚、庖丁铁等作为原料,玉刚需用日本土法炼成,炉温不超过1000℃,低温炼钢炼出的钢材较硬,不易打造,经传统工艺打造日本刀需要经过丸锻、水减、钢材搭配、素延、烧刃、收尾、锻冶押、刀茎、铭切等工艺流程,虽然有些刀具属于工艺品,价值颇高,保养也十分有讲究,不轻易用于战阵搏杀,但在数量上,用于作战的刀具是占大多数的。在明治维新初期,近代日本军刀的刀装多数仿自西式指挥刀。1934年以后,军刀的刀装开始仿照日本太刀。军刀的材质多为近代工业用钢,不同于日本土法,军刀用钢是由高温炼钢法炼出,钢材相对较软,容易打造成形,但品质相比日本土法则要差,制刀工序也被简化,其更多是作为武士道精神的象征,而不是一种用于作战的兵器,其价值也无法与古代日本名刀相提并论。

    倭刀形制有很多,根据形状、尺寸等可分为打刀、太刀、短刀、胁差、薙刀等,对明代中国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太刀与打刀。太刀的弯曲度较打刀大, 刀身一般在1~1.5m之间,1m以下的太刀成为小太刀,1.5m以上的则称为大太刀(也称野太刀)。太刀更适合于劈砍,适合骑兵使用。区分太刀与大刀主要看以下几点:(1)长度,一般而言,太刀要较打刀长,但也有打刀长于太刀;(2)刀刃朝向,太刀刀刃向下,打刀刀刃向上,这是二者最明显的区别;(3)用途,太刀多为骑兵使用,打刀更适合步兵作战;(4)拔刀手法不同,太刀可以单手从下往上拔出,而打刀的拔刀手法相对自由,可以从下往上拔,也可以将刀身放到水平状态后拔刀。一般而言,室町时代(1336—1573)后所说的“刀”指的通常是打刀。

    有关在明代中国出现的倭刀形制记载颇多,以下列举一部分,作为今人对倭刀形制的参考。循名责实,名既混沌,实实难求,因而事先需要做一个说明,在明代,“倭刀”“长刀”“单刀”等词在许多情况下是指的一种兵器,茅元仪在《石民四十集》中记载:“武经总要所载刀凡八种,而小异者犹不列焉。其习法皆不传今,所习惟长刀腰刀。腰刀非团牌不用,故载于牌中长刀则倭奴所习,世宗时寇犯东南故始得之。戚少保于辛酉阵上得其习法,又从而演之,并载于后。此法未传时所用刀制略同,但短而重可废也。”[1]又有“曰长刀,则倭奴之制,甚利于步,古所未备。”[1]从中我们可以知道由宋到明仅存的刀法只剩下了长刀和腰刀之法,长刀虽然形制略通于倭刀,但因短且重不如倭刀因而被取代。戚继光在《纪效新书(十四卷本)》的长刀解中有如下记载:“此自倭犯中国始有之。”[2]《单刀法选》开篇也提到:“器名单刀,以双手用一刀也。”[3]可见这几种名词有混用的情况。周纬在《中国兵器史稿》中提到的明代御林军刀,其推测为日本馈赠明帝之刀,清宫藏器也。(见图1,从左到右,1、2明御林军大刀,均装铁木柄长一英尺十英寸,刃长三英尺六英寸五分,总长约162.6cm;3、4、5、6明御林军长刀。均木柄长七英尺五英寸,刃长一英尺七英寸,总长约274cm)[4]。鉴于这种“大刀”“长刀”符合日本刀之形制,特别是周纬所称的“明御林军长刀”的薙刀形制为日本所独有,加之明代有关日本进贡物品的记录(下文详述),应为可信。程宗猷在《单刀法选》中载:“古云快马轻刀,今以倭刀为式,刀三尺八寸,靶一尺二寸,则长有五尺[3]”。(见图2,总长约160cm)陈仁锡在《无梦园初集》中称:“倭之刀最精利,长六尺,两手两刀共长一丈八尺,虽左刀以木假之,然其右之真者亦足以杀人而无敌。故中国之畏倭者,畏其刀也。”[5](六尺约为192cm)《纪效新书(十四卷本)》中记载长刀:“刃长五尺,使用铜护刃一尺,柄长一尺五寸,共六尺五寸,重二斤八两[2]”。(见图3,长约208cm,重约1.475kg)茅元仪《武备志》及朝鲜的《御定武艺图谱通志》中对长刀的记载与《纪效新书(十四卷本)》相同。

    综上所述,如果以上记载全部真实且采用明代营造尺计算刀的长度,那么见于记载的明代倭刀长度均在160cm以上。如果戚继光、茅元仪及《御定武艺图谱通志》是采用周尺计算长度(周尺一尺约为23cm),那么这种长刀的长度则约为150cm。戚继光在《纪效新书(十四卷本)》中就说:“彼以何器,我必求长于彼,使彼器技未到我身,我举器先杀到他身上,便有神技,只短我一寸,亦无用矣。[6]”“一寸长,一寸强”“短见长,脚下忙”经过戚继光改造之后的长刀长于绝大多数倭寇所使用的刀,长于对手的兵器在交战中既可以占据优势也可减轻使用者的恐惧心理。这种长刀也借鉴了中卷野太刀的制法,因为这种长刀依靠双手持握刀柄来挥舞,是十分消耗体力的,中卷野太刀将刀镡之上刀刃的一部分用皮革包裹起来,以此增加刀的可持握部分,减少体力消耗,增强持久作战能力,戚继光等人所记载的这种长刀则使用了铜护刃。令人称奇的是这种刀的重量控制的也十分得当,如果戚、茅的记载属实,那么整把刀仅重约1.5kg。戚继光没有记载这种刀的工艺,我们可以从程宗猷《单刀法选》的记载中进行参考:“如要坚硬,则刀必厚,厚必重,非有力者不能用也。故制法惟以刀背要厚,自下至尖,渐渐薄去,两旁脊线要高起,刀口要薄,此即轻重得宜也。[3]”用这种不断收尖的方式可以减轻刀的重量。长刀之轻也可从戚继光所说的“惟此刀轻且长,可以兼用,以备临身弃铳用此。[2]”得到印证。

    3倭刀的输入与仿制

    作为舶来品的倭刀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明朝并传布开来,其中最主要的是贸易和仿制。

    明朝建立伊始,倭寇的活动就十分频繁。明太祖时期多次派出使者与当时日本的南朝、北朝政权进行交涉,要求来贡并取缔倭寇。虽然在几经反复后,明朝册封了南朝的怀良亲王,南朝及北朝也曾八次遣使来贡,但入贡中因“无表”“无国王之命”“不奉正朔”“表词不诚”等原因,明朝多次拒绝日本的入贡,并移书责之。两国关系因与胡惟庸事件有牵连的“林贤事件”而降到了冰点,明太祖同日本断交,直到永乐时期,双方关系回暖,勘合贸易开始实行,明日之间以官方为主导的交往才开始频繁起来。

    应永八年(1401),商人肥富向足利义满极言与明交往通好的利益所在(此时足利义满已经将征夷大将军之位让给儿子足利义持),足利义满被说动,决定向明朝派遣使者。日本贡使的进贡物品中刀已在列,《善邻国宝记》中记载此次入贡的众多物品中有“剑十腰,刀一柄。[7]”遣明使在次年(1402)和明朝使者一起回到日本,带来了建文帝的诏书。此时明朝政局变动,靖难之役结束,朱棣登上了帝位。应永十年(1403)足利义满以天龙寺坚中圭密为正使与明使同行到明朝朝贡,并预先准备了致明惠帝与致明成祖两道表文,以便遣明使到达明朝时,不管是谁在位,均可立即呈上表文。与此同时,明成祖也准备遣使日本,使者还未出发,日本使者便到达了宁波。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故事,番使入中国,不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核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8]”但明成祖则准许日本使团进行兵器交易,可想而知,明成祖的这一决定将会为倭刀对华出售提供极大便利。永乐二年(1404)明朝使者赵居任送日使回到了日本,这一年,明成祖同意与日本进行贸易,“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8]”但明日双方均未严格执行关于勘合贸易时间、船只及人员数量的规定。藤家里之助对日本入贡有如下统计:永乐二年(1404)至永乐八年(1410)间,日本6次入贡,每次均为38艘船。宣德八年(1433)至嘉靖二十六年(1547)勘合贸易终止,日本11次入贡,每次3艘到9艘船不等[9]。倭刀始终是日本进贡的重要物品,虽然文献中并不是对每次日本进贡物品及其数量有详细记录,但我们也可以从几次有记录的进贡物品中一定程度上推测倭刀进入明廷的数量,下面举以下几例:宣德八年(1433),日本“入贡人船踰数,刀剑过多,特谕来使,令后贡船不过三只,使人毋过三百,刀剑毋过三千,不许违禁。[10]”从中可见日本在人船超出规定数量的同时,带来的刀剑数量也十分巨大,使得明廷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一定限制。宣德八年(1433)五月,“日本国王源义教遣使臣道远等奉表贡马及铠甲盔刀等方物。[11]”宣德九年(1434),日本贡物中有“撒金鞘大刀2把,黑漆鞘柄大刀100把,长刀100柄。[12]”成化四年(1468)十一月,“日本国王源义政遣使臣清启等奉表来朝贡马及聚扇盔甲刀剑等物。[13]”正德七年(1512)二月,“日本国王源义澄遣使贡马匹盔铠大刀诸方物。[14]”木宫泰彦的统计结果如下:第一、二次勘合船所帶剑刀约3000把, 第三次就腾升到9960把,第四次3万把,第五次7千余把,第六次竟达到3.7万余把,第七、第八次各为7000把,第十次是24152把。而且这只是所谓“国王附载物”的数量,并不包括使臣和其他随船人员的“附载”。如加上其他附载物中的刀,则仅上述十一次勘合船输入明朝的刀,就不少于二十万把[15]。明廷为收购贡品也付出了不小的经济代价,景泰四年(1453)十二月,礼部上奏:

    日本国王有附进物,及使臣自进附进物,俱例应给直。考之宣德八年赐例……刀剑每把十贯,枪每条三贯……当时所贡以把计者,衮刀仅二,腰刀仅三千五十耳。今所贡……衮刀四百一十七,腰刀九千四百八十三……已得旨从议有司言时直……刀剑今每把给钞六贯,枪每条二贯……悉从之[16]。

    从中可见,20年内日本进贡的刀剑数量已经成倍增长,并且由于数量过于庞大导致明廷不得不压低收购价格。类似的记载也见于成化五年(1469),“礼部奏,日本国所贡刀剑之属,例以钱绢酬其直,自来皆酌时宜以增损其数。况近时钱钞价直,贵贱相远。今会议所偿之银,以两计之,已至三万八千有余,不为不多矣。而使臣清启犹援例争论不已,是则虽倾府库之贮,亦难满其溪壑之欲矣。宜裁节以抑其贪。上是之,仍令通事谕之,使勿复然。[17]”木宫泰彦认为:明廷给日本刀的最高价为每把万文,还有5000文、3000文,少者也1800文,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才给300文[15]。田中健夫认为:由日本输出到明朝的贸易品,主要是硫磺与铜等矿产物、刀剑、武器、扇子等工艺品。特别是刀剑的输出数量庞大,根据记录,宽正六年(1465)三万余把,文明十五年(1483)三万七千余把。刀剑的大量输出,招致了因大量生产而引起的粗制滥造,最初每把刀值十贯文,后来下降到一贯文[18]。如此庞大的刀剑数量当然不仅仅是进贡明廷的数量,更多的刀剑因当初明成祖允许日本使团进行兵器交易的政策而流入市场。

    明朝与日本幕府进行勘合贸易,最主要的意图是希望幕府能够抑制倭寇,但效果并不理想。而幕府也仅在勘合贸易初期能够控制勘合船,不久,勘合船的控制权先是转入到大名,最终转到商人手中。日本文明十五年(1483),幕府组织的第六次勘合贸易,由子璞周玮任正使,所率三船全由堺市商人承包。勘合船回国后,堺市商人每船交给幕府4000贯铜钱,其余利润归自己所有[19]。這时的勘合贸易很大程度上已经是官方贸易旗号下的民间贸易。经过现代学者的研究,15、16世纪日本刀的生产地,几乎都是国内外主要贸易港所在地,如筑后、肥后、萨摩、堺市等地[20]。值得注意的是,九州及濑户内海地区同时也是倭寇最重要的发源地,我们可以推测,众多的倭刀从这些地方出发进入明朝。朱国桢在《涌幢小品》中引述一名叫作刘凤岐的人所言:“自(万历)三十六年至长崎岛,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有二三万人。[21]”如此庞大的商人数量一方面说明了走私贸易的兴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明政府的海禁效果十分有限。宽永十年(1633)至宽永十六年(1639),德川幕府先后发布五次锁国令,但允许明朝船只出入长崎港,乃至明朝灭亡后,明朝遗民也被允许进入长崎,幕府对中国商船限制的相对宽松使得中日之间的贸易活动得以继续开展,屈大均(1630—1696)在《广东新语》中记载:“粤多番刀,有曰日本刀者。[22]”可见倭刀并没有因幕府的锁国令而不再进入中国。西班牙人也目睹了日本“有很多中国人,他们在日本娶妻,把女嫁给日人;有的人不断在日本和中国之间做生意;又有一些富有的商人,一直住在他们的商店、货栈里,跟日本商人做大买卖。[23]”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资料的限制,有关走私进入明朝的倭刀具体数量无从考证。与之相对,明人張夑记载:“倭刀甚利,中国人多鬻之,其精者能卷之,使圆盖百炼而绕指也。[24]”从中可知,明人也参与到了倭刀的贸易当中,乃至开始了对倭刀的仿制。《崇祯长编》载崇祯三年(1630)十二月“甲寅,云南巡按赵洪范进新制鸟铳十三具,倭刀、苖刀各三十口附觧。帝命所司覆收验试。[25]”

    其实对倭刀的仿制并不出现于明末,而是早在洪武时期便已开始,洪武十三年(1380),明朝设置“军器局”,制造除神枪、神炮之外的一般性军器、军装。军器局所制作的武器中就有“倭滚刀”,此“滚刀”应为“衮刀”,指的是狭长而有长柄的大刀[26]。位于皇城之内的兵仗局也曾制作倭刀,正德九年(1514)八月,时江彬用事,曾命兵仗局制作“倭腰刀万二千,长柄倭滚刀二千。[26]”同一年七月,正德帝“命造神锐箭、盔甲、倭刀、铁矢数万。[27]”我们还可从兵仗局的储备来窥见明朝仿制倭刀的数量,史可法曾请于南京兵仗局戍字等库“发旧倭刀三五千把,为马上精兵之用。[28]”可见,明廷对倭刀的仿制确实规模不小。但论及军器质量,则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天工开物》载:“倭国刀,背阔不及二分许,架于手指之上,不复倒,不知用何锤法,中国未得其传。[29]”除了工艺上未掌握日本的锻造技术外,可能还与明代军械制造的弊病有关,关于明代军器制造的积弊当时人就已有不少的揭露,唐顺之(1507—1560)指出了当时制造器械的弊端,“估造器械,官价率有余,然内而监造人员与掌局工作,以渐侵克,是以高价而得低物也。铁与炼钢之已精未精,非若金银可以成色辨计。往昔只照常制造,尚自弊多;至于炼铁,则弊益易着手盗炭。指粗铁以为精铁,而易精铁,将无所不至矣。[30]”监造人员的上下其手,质量把关不严,生产过程监督不力等原因使得官造武器质量得不到良好的保证。戚继光北上蓟镇后向朝廷请求战车、鸟铳、藤牌、长刀等器械,但提出“其制造不必仰给工部,惟分行各省。广东出藤牌则造牌,福建出刀则造刀,浙江精鸟铳则造鸟铳。战车、百子铳,就近山东、山西、河南造之。[31]”这可能存在担心工部所造兵器质量较差的因素,导致不得不舍近求远。不单是刀剑这种冷兵器,火铳、火炮等火器制作不得法的情况也十分普遍,如用钢钻给鸟铳钻孔,一日只可钻寸许,一月钻完的工匠已经是非常熟练了,但很多鸟铳铳管粗细厚薄各不相同,铳管也未钻光,很容易导致炸膛。这种质量低劣的武器严重影响了官兵对待火器的态度及火器在军队中的普及过程,尤为严重的是不可靠的武器在作战中必然会使军队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乃至无法实现作战意图。不过除此之外,质量差距的原因可能还在于明朝仿制的倭刀属于批量生产物,主要是为军队作战使用,而不是武士的珍藏品,因此需要控制成本和保证生产规模,所以质量上有所折扣在所难免。其实即便在战国时期的日本,战场杀敌的主要武器也不是刀,而是长枪和铁炮(火绳枪)。不过日本制作的刀也有众多“数打物”(刀匠同时制作数把的产品,减少了折返次数和皮铁或刃铁的厚度),因倭刀输入中国的数量巨大,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输入明朝的大量倭刀中大部分都是这种级别的武器。此外,明朝通过与倭寇及侵朝日军的交战缴获的大量倭刀也是倭刀输入的一个来源,限于有关材料来源众多及篇幅有限,在此不述。

    4倭刀在军中的使用

    明代武器可分为三途,一为继承宋元以来武器,二为自行创制之武器,三为借鉴域外之成果。上文已述,在明军装备倭刀之前,明代的刀主要有腰刀和长刀,都是继承前代的武器形制,变化不大。在与倭寇的作战中,明军在前期往往落败,除了训练、士气、指挥等因素外,武器的差异是不容忽视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事关生死的战阵搏杀之器尤其如此。带有实用主义色彩的明人在与倭寇的作战中吸收了倭寇武器的长处及其习法,使得“中式倭刀”及其习法在军队中得到推广。

    《日本考》记载:“倭刀,刀有高下,技有工拙。倭之富者不吝重价而制之,广延高师而学之,其贫者所操不过下等刀耳。善运刀者在前冲锋,可畏颇有限也,中国人不知,望之辄震而避焉。擒获夷刀,亦莫辨髙下,混给兵士。[32]”可以说,上述记载反映了明军对倭刀缺乏了解及产生的畏惧心理。在与倭寇的作战中,明军尽管缴获了倭刀,但并没有掌握其习法,有器而无法则无法使这种武器真正发挥作用,正如何良臣所说:“军中诸技,惟刀剑法少传。若能滚入,使长短兵不及遮拦,便为熟矣。如日本刀不过三两下,往往人不能御,则用刀之巧可知。[33]”如要熟练用刀,则必须对使用者进行训练,而此时的中国则没有可以使用这种刀的刀法。直到戚继光在嘉靖四十年(1561)在战斗中缴获了倭寇所携带的《隐流目录》,经过戚继光的吸收与创造实现了倭刀与刀法的结合,倭刀的寒芒开始闪向明军的敌人。

    “隐流”当为“阴流”,阴流为日本剑道流派之一,创始人为爱洲移香斋(1452—1538)。戚继光对倭刀刀法在经历模仿、训练、实战之后在万历十二年(1584)成书的《纪效新书(十四卷本)》中记载了倭寇“隐流”原习法及戚继光探索的见习法十五势,不过其记載的见习法只有图形而没有解释,使得后人无法演练,所谓的“辛酉刀法”原貌至今难以完全复原,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戚继光在经手蓟镇之后,倭刀才真正在明军军中成为一种具有了明确作战用法的常规武器。经过戚继光训练及御倭战争洗礼的浙兵被作为训练边军的种子及标杆来到北方,浙兵所使用的武器自然也就在蓟镇开始使用。《四镇三关志》载蓟镇“自增南兵戍守,遂增置倭刀、狼筅、镗钯、藤牌。[34]”这一点也可以从1562年汇辑成书的《纪效新书(十八卷本)》中没有装备长刀的记载与后来的《练兵实纪》和《纪效新书(十四卷本)》都记载了长刀的对比中得到印证。隆庆二年(1568),戚继光在其《请兵破虏疏》中已经将长刀置于武器中仅次于战车和火器的地位,“若臣所利用者,首则战车、鸟铳、百子铳;次则火箭、珠筒;次则藤牌、长刀,各负铁背;次则闷棍,各带铁胸。[31]”可见长刀的近战能力已经在南方的实战中得到了证明,使戚继光肯定了长刀的近战能力。以往的边军在作战中无法占有器械之利,经常以己之短击敌之长,独具慧眼的戚继光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奏疏中陈述:“兵家之事,短不接长,必须每事长他一分……使他件件不及我,般般短于我。[35]”通过“每事长他一分”来弥补己方劣势乃至在战斗中取得优势,这就要从兵器入手。戚继光整顿后的蓟镇可以说是九边之冠,改变了之前蓟镇脆弱的情况,这与戚继光的军事天赋及其规划的武器配置和练兵之法密切相关。《练兵实纪》中关于军队编制的规定并没有专职的“长刀手”,而是以鸟铳手兼长刀,以应对近战,骑兵、步兵、车兵、辎兵皆如是,这体现了戚继光一直强调的长短相济的军事思想,也符合当时火器尚未完全成熟,无法完全取代冷兵器的现实情况。正如其所说:“大概每一兵必授以远器,御敌于百步之外;必授以近器,为角于手足所接……鸟铳手以铳为长,但铳、药子、绳等,重二十余斤矣,别难给器,各授双手刀为短,或贼近身则弃铳而用刀。”[6]根据《练兵实纪》的记载,现将各兵种的倭刀配备及使用情况归纳如表1、表2所示。

    根据上述统计,车营中使用长刀的士兵比例约为16%,步营约为40%,马营约为16%,辎重营约为19%,可以说比例已经相当可观。北方边镇的主要敌人是行动迅捷的蒙古骑兵,戚继光来到北方,根据形势调整了军队的武器配置和使用方法,更加适合与骑兵的战斗。长刀最主要被用来应对敌军经过层层火器打击后仍不退缩导致两军近身后的作战,以及用来对付冲击而来的马匹。无论士兵本人是勇敢还是怯懦,临阵紧张是在所难免的,这会导致实战中预想的战术实施走样,所以就要在平时加强训练,戚继光设计的考核士兵武艺的方法中对考核使用腰刀、长刀有如下规定:“每马兵一旗,预备长短棍二根,一根长七尺,一根长三尺五寸。短棍在前,长棍在后,相去二尺。马军各驰马,步军各趋跑向棍来。马军用分鬃箭射长棍三矢,驰上先砍短棍一刀,如马头;次砍长棍顶头一刀,如虏人。步军长刀俱听令。如原习倭刀,进法:向前低头,下砍短棍根一刀,如马腿;转身上砍长棍一刀,如马头。中式者赏,违式者登簿。[36]”这种根据北方边镇作战需要设计的训练方法将长刀作为“斩马”所用,先砍马腿、再砍马头,充分发挥了长刀远长于骑兵所使用的腰刀的长度优势,长度优势在减轻了步兵对骑兵天生的恐惧心理、稳定军心士气的同时又可收“以步制骑”的奇效。除了斩马,戚继光也重视倭刀的对打训练,以此来应对鸟铳手遭敌人近身所需,“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为上等。次以木刀对砍,举落疾速,不使人乘得犯为上等。其等第一照藤牌擬之。[36]”这种训练既在套路演练中考核了士兵对倭刀的熟悉度,也没有忽视实战情况,戚继光安排训练紧紧贴合实战需要,并用赏罚来调动士兵刻苦训练的积极性。在实战中,马、步、车、辎营战法虽有很大区别,但长刀的用法则相似,均是用于鸟铳手的近身搏杀,归纳如下:

    马营长刀用法:敌人进至三十步内,各兵士换近战兵器,摆鸳鸯阵,第一层为镗钯,第二层为夹刀棍,第三层为大棒,第四层为倒用木柄的快枪,第五层为长刀,等候厮杀[37]。

    步营长刀用法:敌人进至三十步内,切换近战兵器,列鸳鸯阵,第一层为藤牌,第二层为狼筅,第三层为镗钯,第四层为倒用枪柄的快枪,第五层为长刀,短兵相接后,三擂、三吹、三喊、三进,第三进不拘鸳鸯阵,尽数上前血战[37]。

    车营长刀用法:敌人将要近身时,整队,藤牌在前遮蔽队长,之后依次为镗钯、长枪、长刀,列鸳鸯阵,三擂,三吹,三喊,三进。于第三进尽数向前,一拥厮杀[37]。

    辎重营中长刀用法与车营同。

    戚继光镇守蓟镇十六年,曾击退董狐狸、长昂、长秃等人的进犯,这与器械精利及运用得法是分不开的,可以说实现了唐顺之对倭刀“谁能将此向龙沙,奔腾一斩单于颈[38]”的期许。戚继光在镇十六年,“边备修饬,蓟门晏然。[39]”蓟镇“节制精明,器械精利,蓟门军容遂为诸边冠。[40]”以蓟镇为基地,倭刀开始辐射到各地军队中。

    有关明代军中倭刀的使用,以蓟镇的资料最为丰富,这当然是由于戚继光著述的缘故。尽管在其他地方的明军军备记录中无法找到像戚继光《练兵实纪》这样系统而完整的记录,但我們也可以根据各种记载大致对军队中倭刀的装备情况形成一个整体印象。万历四年(1576)修成的《四镇三关志》中记载了其他各镇明军军备情况,该书所载的蓟镇、昌镇、真保镇、辽镇四镇中,除了真保镇,其他三镇都装备有倭刀,只不过没有对各种兵器分别统计数量,只有各镇盔甲、兵器、火器之类的总数[34]。此外,该书还绘制了倭刀、长倭刀的图形[41]。《明熹宗实录》记载天启三年(1623)二月,将“各样倭刀等刀四千把,各样枪一千杆,开山等斧四百把”等军械解赴山海关督师衙门交割[42]。从配发各种武器的数量来看,倭刀等刀占据绝对的数量优势,既说明了这种武器储备较多,也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了此种武器在边镇的使用率。崇祯元年(1628)十月,兵部管理京营马政主事周梦尹在查覆三大营局库新旧钱粮的过程中,得倭刀八百七十把,可作为京营配备倭刀的佐证[43]。在南方的广东廉州卫也有倭刀的配备,《崇祯廉州府志》载廉州卫左千户所西门,右千户所东门,中千户所南门,各配有倭刀四把[44]。《筹海图编》言团集乡兵之法,每甲12名,5甲60名,第五甲中5名学长刀[45]。我们可以看出长刀已经被乡兵使用。倭刀同样也通过汉地传布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并为土司军队所使用,明军在平播之战中就缴获了土司军队的倭刀,李化龙在《平播全书》中载:“为军务事,据镇守偏桥总兵陈璘呈差指挥赵继勋等,领解官兵在巢所得银锅银盔等项银器,共重一千九百二十三两四钱三分。到院部案照先据该镇呈差把总徐学曾等,管解贼妇二口,铜鼓四面,铅造关防一颗,斩马刀四十二把,倭刀一百零六把……”[46]至明清易代,在东南沿海坚持抗清的郑氏军队中也有倭刀的使用,《明季南略》记载永历十三年(1659)郑军攻打南京之役:

    其兵三人一伍,一兵执团牌蔽两人,一兵砍马、一兵砍人,其锋甚锐,一刀挥铁甲军马为两段。盖铸刀时,用铁匠百人挨递打一刀,故钢铦特甚……俱铁甲胄、铁面头子,止露两足,用长刀砍骑,锐不可当。射中其足,则拔箭更战,清兵遂大败[47]。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郑军的长刀及其精锐“铁人军”在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其“斩马”之效。虽然《明季南略》此书中对战争的很多记载有夸大失实之处,但对武器及其使用的记载应为事实,这可从他处文献得到印证,《台湾郑氏始末》载:“(顺治十七年)十一月,(张)光启使还,言日本上将军不允发兵,助铜唝、鹿铳、倭刀为备。[48]”《台湾外纪》载康熙五年(1666)七月,忠振伯洪旭“别遣商船前往各港,多价购船料,载到台湾,兴造洋艘、鸟船,装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制造铜熕、倭刀、盔甲,并铸永历钱。”[49]由此我们可见郑氏政权不但从日本获得倭刀,更是可以自行制造,这也契合郑军中装备长刀的事实。也有学者认为郑军的装备及作战方式受到了来自日本的影响,美国学者欧阳泰在其著作《1661,决战热兰遮》中也采用了这种观点[50]。

    从北方的蓟辽雄镇,再到西南土司和东南海疆,倭刀在军队中已经成为了与藤牌、腰刀、长枪等武器一样的常规武器,可以说,倭刀经历了“中国化”的过程,晚明时期军队中使用的长刀逐渐采用倭刀形制。倭刀从令明军畏惧的武器到成为明军的制式装备,这与戚继光做出的贡献有很大关系,同时也离不开民间武术家,他们在民间也探索出了倭刀的使用方法,并对倭刀的传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5倭刀在民间的传布

    5.1民间倭刀术的发展

    倭刀及其使用技法在经过戚继光的助力后在军队中推广开来,而整个明代社会并不是分散的各个部分,而是相互联系的,特别是社会空前活跃的晚明尤其如此,随着军人退役,民间武术家进入军队担任教师等情况,晚明社会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军民互动,这无疑对武艺的传布与发展极为有利。谈及明代民间倭刀术的发展,不得不提的两个人就是程宗猷和吴殳。

    程宗猷(1561—?),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人。其著作《单刀法选》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讲解长刀技法的专著,同时配有套路演练路线图。该书中程宗猷说明了自己的师承及写作意图:“有浙师刘云峰者,得倭之真传,不吝授余,颇尽壸奥。时南北皆闻亳州郭五刀名,后亲访之,然较之刘,则刘之妙又胜于郭多矣。艮元受刘刀有势有法而无名,今依势取像,拟其名,使习者易于记忆。”[3]从中可知程宗猷的倭刀术师承刘云峰,而刘云峰则倭刀术是从倭人处习得,这位“倭人”是何人无从考证,但可以推测应为来华的日本人或者是来犯被俘后的倭寇。刘云峰并没有将其刀法著述成书,而其徒程宗猷则“依势取像,拟其名”,将刀法著述成书。程宗猷的刀法与“倭人”所授刘云峰的刀法势必有所区别,但总体上仍是日本刀法的传承,并经过了师徒二人的发挥。

    吴殳(1611—1695),苏州人,其著作《手臂录》主要讲解枪法,但其中特有一卷为《单刀图说》,其在书中感慨:“今倭国单刀,中华间有得其法者,而终不及倭人之精。[51]”于是选刀法十八势录在书中,既有图像,又有解说,并认为此十八势如果习练精熟,即便不能完全契合于日本的刀法,然而足以使中国的花法退避三舍。松田隆智在《中国武术史略》中记吴殳其人曾从石电(号敬岩)学习刀枪二法[52]。《单刀图说》中所记之刀也为倭刀之制,为双手刀,可以推测其师石电也学习了倭刀术。陆世仪(晚号桴亭)在《桴亭先生诗文集》中为石电作传:“石敬岩子所从受剑槊之师也。崇祯癸酉(1633),平湖沈公萃祯备兵,吾娄时江以北,海氛日甚。沈公留心武事,聘东南技勇练兵教士,敬岩应聘而来。[53]”面对动荡时局,石电身为民间武术家进入军队担任了教师。崇祯八年(1635),石电在与农民军的作战中战死,令人唏嘘。有趣的是,石电曾与程宗猷之师刘云峰一同习练倭刀[54]。

    我们可以理出明代民间倭刀术发展的师承关系如下:

    倭刀技法在军中与民间的“两开花”在说明了晚明军民互动的同时,也反映了倭刀这种武器及其技法同时具有军中战阵和民间械斗的实用性,同时也有一定的观赏性。武术要发展进步,离开交流切磋是不可能的,倭刀的使用技法从军队传到民间,又从民间回传军队,不单是倭刀术,其他各种兵器技法也随着这一过程在交流中发展。

    5.2倭刀在民间的使用

    倭刀如影随形的伴随着倭寇的活动在中国出现,给明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可从时人记载中窥视一二。冯梦龙生活的万历年间,虽然还有倭寇的侵扰,但其频率已经远少于嘉靖大倭患时期,但从他在小说中的叙述我们可以推测万历年间的明人对倭寇及倭刀仍心有余悸。他在《古今小说》中《杨八老越国奇逢》故事中描写倭寇善于埋伏,先是一人跳出,待众人欲上前时,吹海叵罗呼唤同伙,几个汉子被倭寇如砍瓜切菜一样解决,众人被吓到,下跪求饶。[55]倭寇惯于埋伏的特性及精湛的用刀技巧跃然纸上。随着倭患的逐渐平息及明廷放宽海外贸易的限制,这种曾让明人畏惧的兵器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它既是兵器,也成为了友人相赠的礼品,乃至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风雅之物,倭刀在明朝开始有了兵器之外的内涵。

    自嘉靖倭患兴起之后,苏州地方招集武勇之士,而一些市井恶少组成了所谓“打行”,打行恶少们“扎火囤(利用女色设圈套诈骗,后称“仙人跳”)诓诈,剽劫吴会,岁侵各郡邑,时有攘窃。”嘉靖三十八年(1559),应天巡抚翁大立在苏州开展了针对打行的“打黑除恶”行动,不过打行众人竟持长刀、巨斧攻入并焚毁翁大立的衙署,翁大立逃走,打行恶少们逃入太湖中,官军最后只捕获十余人草草了事[56]。苏州所处的地区是倭寇活动的重灾区之一,较易接触到倭刀且获得倭刀比其他地区要早。当地“打行”中的恶少作为职业打手使用了倭刀,可以说是物尽其用,因倭刀对付甲胄厚重的目标很难造成有效伤害,而对付无甲或轻甲目标则能最大程度发挥其劈砍的威力,比之军阵,由于没有了对辗转腾挪的限制,其在民间械斗中更具威胁。《崇祯海澄县志》中记载了倭患严重时,当地口黄乳臭之儿“习夷语而舞倭刀[57]”,操倭语而习倭刀,一方面反映了当地民众与倭寇之间存在联系,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日本文化随着倭寇活动及走私活动对中国沿海的渗透。我们还可从文学作品中寻找倭刀在民间被当作武器使用的蛛丝马迹,《儿女英雄传》《续儿女英雄传》《仙侠五花剑》《施公案》《侠女奇缘》《苗宫夜合花》等小说虽为清人所作,但均有倭刀在民间作为武器使用的多处描写,《仙侠五花剑》中花珊珊使用倭刀砍向燕子飞,倭刀被燕子飞用芙蓉剑斩断,但在描述中依然强调了那倭刀也是一口宝刀[58]。《施公案》中关太的折铁倭刀用倭钢炼就,传家七代[59]。既是传家之宝,又传了七代,既说明了这把刀的价值,也反映了倭刀已经在民间使用了较长时间。倭刀这种舶来品在小说中被称赞为削铁如泥的宝刀,这在传统华夷观影响下的古代是比较少见的,虽然文学作品中的描述不免有夸张成分,刀这种武器也很难真的做到“削铁如泥”,但我们可以从其描述中体会当时人对倭刀精美、锋利的感受。

    倭刀在继续保留其武器功能的同时,随着其使用范围的逐渐广泛,开始被明人赋予某种风雅色彩,文人间常以倭刀相赠,并且这种外来兵器還出现在明人的诗文中。著名的文学家宋懋澄就曾向其师乞“日本长刀”,他在《九钥集》中记录自己在28岁时向老师求了一把“日本长刀”,并称此刀“风雨夜时,飒飒有声,明晨离鞘常二寸许,亦灵物也。[60]”倭刀受到了文人的青睐,乃至沾上了些许“灵气”,宋懋澄还有诗一首:“郎从人腹生,惯爱马背坐。夜梦操长刀,杀马不论数。[60]”倭刀成为了一些文人对武事情怀的寄托之物。谢肇淛也曾受友人赠予倭刀,为此作赋回赠:“何郡丞挺,岭南人也,始至遗余双倭刀,余以朱丝琴答之,赋此为赠。美人赠我倭赤刀,何以报之雕绿绮。半天紫气入首山,一片清心寄流水……”[61]唐顺之亦曾作《日本刀歌》,对日本刀毫不吝惜溢美之词,“有客赠我日本刀,鱼须作靶青丝绠。重重碧海浮渡来,身上龙文杂藻荇……精灵长与刀相随,清宵恍见夷鬼影……”[38]古人有赠剑的传统,到了晚明时期,倭刀也成为了这种赠予友人的风雅之物,这与倭寇使用倭刀杀戮给明人的印象形成了强烈反差,这与用于赠予的倭刀制作精良有关,同时也是一个民族真正自信的表现,有着吸纳其他文明的长处并为己所用的胸襟。江南名妓柳如是“案置古琴一张,倭刀一口。[62]”在其对宋征舆失望之时持刀怒斩古琴。文人与名妓的关系密切众所周知,生活圈子的重合也使得倭刀在这些群体中成了一种受追捧的产品。

    6倭刀技法东传朝鲜

    戚继光去世4年后,万历二十年(1592)五月,日军侵朝,一路势如破竹,连克王京、平壤。明朝应朝鲜请求出兵援朝,在次年(1593)正月收复平壤的战斗中,延续了戚家军血脉的南兵为夺城立下大功,南兵将领吴惟忠攻克城北牡丹峰,“中炮伤胸,犹奋呼督战。”[63]骆尚志则“持长戟负麻牌,耸身攀堞,贼投巨石,撞伤其足,尚志冒而直上。诸军鼓噪随之,贼不敢抵当。浙兵先登,拔贼帜,立天兵旗麾。”[64]南兵的英勇及军纪严明震撼了朝鲜君臣。朝鲜人得知南兵为戚继光训练过的军队后,就希望根据戚继光的《纪效新书》训练朝鲜军队并从明军中聘请教官。

    根据孙卫国的考证,朝鲜兵曹判书李德馨最早注意到此书,作为李如松的陪伴使,在平壤大战中,他亲眼看到明南兵英勇善战,询问其教习之方,被告知来自戚继光的《纪效新书》,遂想方设法获取此书[65]。为了解答心中疑惑及振作朝鲜军队,宣宗李昖本人也曾“屈尊”前往李如松的军营询问,《御定武艺图谱通志》载:“宣庙幸提督营,问前后胜败之异。如松曰:‘前来北将,恒习防胡,故战不利。今来所用乃戚将军《纪效新书》,御倭所以全胜也。上请见戚书,如松秘不出,上密令译官购得麾下。[66]”但李昖得到此书后认为难懂,经过柳成龙和李时发等讨论,“力荐韩峤以儒生为朗官,专掌质问。[66]”即是向明军讨教,韩峤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为其《武艺诸谱》的创作奠定了基础。训练计划最初由明军南兵将领骆尚志提出,万历二十一年(1593)夏,骆尚志探访病中的柳成龙,说明了训练朝鲜军队的意图,于是柳成龙招募京城居民70余人,送到骆尚志麾下,学习鸟铳、狼筅、长枪、刀剑等技艺[67]。为了落实训练计划,加强朝鲜军队的战斗力,次年,朝鲜成立训练都监,《御定武艺图谱通志》记:“甲午(1594),设训练都监……以相臣尹斗寿领其事,使(韩)峤翻译杀手诸谱……旬日得数千人,教以戚氏射、炮、砍三手技法,置把总、哨官部分演习,数月而成。”[66]韩峤翻译《纪效新书》中的内容后来大部分载入其所著的《武艺诸谱》中,后被《御定武艺图谱通志》所收录。

    韩峤此人据记载“天文、地志、卜筮、兵略无不贯通。[66]”他在万历二十六年(1598)上呈宣宗《武艺诸谱》的文中写道“国家偏处海外,从古所传只有弓矢一技,至于剑、枪则徒有其器,顾无习用之法。”[66]道出了当时朝鲜缺少近战兵器使用技法的情况,而《纪效新书》中所载的各种兵器习练之法则相对齐全,韩峤认为可凭此书推究铳手击打之法及武艺诸势杀贼之法。但其也指出了《纪效新书》存在的不足,“《新书》中所载者则只是诸势之图,赞明各势之文而止耳。至于诸势连习之谱则无可考据,不得已,抄率杀手,遍质于天朝将士。”[66]韩峤就曾向明军游击许国威询问技艺之妙,他在翻译的同时也向明军将领请教不解之处,并加入到其著作中,这也使得其书有了独特的价值,其反对虚套花法的宗旨也与戚继光相契合,“自今其所试艺一依此谱,则虽或不中,亦必不远,花、正由此而可辨,庶不为虚套之所欺矣。”[66]韩峤详细地介绍了中国长枪、双手刀等武艺,使军队更易掌握。以韩峤的《武艺诸谱》为起点,经后人的不断完善增补,1790年,李、朴二人整理编纂的《御定武艺图谱通志》成书,此书吸收了中国和日本的武艺,并加入了朝鲜自己的发挥创造,成为了今人研究当时中日朝三国军备、武艺的重要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此书卷二中记载了双手刀,根据所绘制的图像及其文字说明,应为直接抄录《纪效新书(十四卷本)》的内容,多出的地方为标注了双手刀“本名长刀”及在刀的图上方写明了“华式”(此卷用“华式”“倭式”“今式”分别表示明、日、朝三国武器形制)。双手刀在此书中的出现说明了中国的“长刀”及其技法随着明军援朝及朝鲜训练都监的设立传到了朝鲜,值得注意的是,朝鲜以腰刀代习长刀刀法,其中原因不得而知,但其书中所记的双手刀十五势及“总谱”“总图”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因《纪效新书》只有长刀见习法十五势图像而无说明所带来的遗憾,今人或可从朝鲜的记录中寻找出些许当初戚继光创立的刀法的影子。另外该卷中还记载了“倭剑”,即日本刀,根据所绘制之图,其与“华式双手刀”虽然都为双手长刀,但式样有些许不同,这也可说明明代在仿制倭刀的过程中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道路。戚继光探索的倭刀技法由日本经朝鲜又回到中国,最后又由朝鲜传回中国,倭刀可以说是三国文明交流融合的一个缩影。

    7结语

    倭刀在中国虽早在宋代便已粉墨登场,但其在历史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则是在明代。随着勘合贸易、走私贸易,倭刀或合法或非法地逐渐加速流入中国。经历嘉靖大倭患后,明人对倭刀的感情由恐惧逐渐转为“拿来”甚至追捧,它是武器,被明人使用乃至借鉴改造,并创造出了使用技法,既施用于战阵,也现身于民间,成为了“御倭”“御虏”的利器;它也是工艺品,其制造工艺、美学价值得到了明人的承认,曾经散发出暴戾杀伐气息的兵刃开始显出它的风雅之气,被文化人群体所热衷;它更是文明交流的载体和见证者,见证了三种文明的冲突、交流和融合。倭刀在东亚文明的交流当中扮演的角色发生了變化,成为了中日韩三国共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明人以自信的心态接纳了倭寇使用的武器,为己所用,而没有因为倭寇的种种行径而否定倭刀。各种文明吸收域外文明成果为己所用之例在史上屡见不鲜,不同文明之间的的相互理解也往往经历交流、借鉴,融合的三阶段,但以武器为载体的不同文明交流则较为少见。倭刀在东亚前近代文明交融的历史舞台上留下了印记,明代及历代吸收域外成果之例不胜枚举,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受到过域外文明影响的中华文明不但没有被其“冲垮”,反而拥有了更多色彩,底蕴也愈加深厚。当今在东亚一体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历史上的经验给我们带来不少启迪。

    参考文献

    [1]茅元仪.石民四十集[M].卷42,明崇祯刻本.

    [2]戚继光.纪效新书(十四卷本)[M].卷4,北京:中华书局,2001.

    [3]程宗猷.单刀法选[M].明天启耕余剩技本.

    [4]周纬.中国兵器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18.

    [5]陈仁锡.无梦园初集[M].漫一,明崇祯六年张一鸣刻本.

    [6]戚继光.纪效新书(十四卷本)[M].卷3,北京:中华书局,2001.

    [7]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M].卷中,《丛书集成续编》,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

    [8]明史[M].卷322《外国传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

    [9]藤家里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M].张俊彦,卞立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10]郑若曾.筹海图编[M].卷2,《钦定四库全书》,此处时间《筹海图编》记载为宣德元年,应为误,参见《明实录》《明史》,明日之间的勘合贸易直至宣德八年才恢复.

    [11]明宣宗实录[M].卷102,宣德八年五月癸丑,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12]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M].卷下,《丛书集成续编》,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

    [13]明宪宗实录[M].卷60,成化四年十一月甲戌,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14]明武宗实录[M].卷84,正德七年二月癸卯,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15]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M].胡锡年,译.第5篇第2章,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6]明英宗实录[M].卷236,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17]明宪宗实录[M].卷62,成化五年正月丙子,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18]田中健夫.倭寇——海上历史[M].杨翰球,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19]范中义,仝晰纲.明代倭寇史略[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0]梁晓天.倭寇战争全史[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5.

    [21]朱国桢.涌幢小品[M].卷30《倭官倭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22]屈大均.广东新语[M].卷16,清康熙水天阁刻本.

    [23]帕莱福.鞑靼征服中国史·鞑靼中国史·鞑靼战纪[M].何高济,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

    [24]张夑.东西洋考[M].卷6,明刻本.

    [25]崇祯长编[M].卷41,崇祯三年十二月甲寅,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26]嵇璜.续文献通考[M].卷133,《钦定四库全书》.

    [27]朱国桢.皇明史概[M].卷26,明崇祯间刻本.

    [28]史可法.史忠正公集[M].卷1,清畿辅丛书本.

    [29]宋应星.天工开物[M].卷中,明崇祯十一年刻本.

    [30]唐顺之.武编[M].前集卷5,《钦定四库全书》.

    [31]戚继光.戚少保奏议[M].卷2《请兵破虏疏》,北京:中华书局,2001.

    [32]李言恭.日本考[M].卷1,明万历刻本.

    [33]何良臣.阵纪[M].卷2,《钦定四库全书》.

    [34]刘效祖.四镇三关志校注[M].彭勇,崔继来校注.卷3,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8.

    [35]戚继光.戚少保奏议[M].卷3《上军政事宜》,北京:中华书局,2001.

    [36]戚继光.练兵实纪[M].卷4,北京:中华书局,2001.

    [37]戚继光.练兵实纪[M].卷5,北京:中华书局,2001.

    [38]唐顺之.荆川集[M].卷3,《钦定四库全书》.

    [39]戚祚国.戚少保年谱耆编[M].序,清道光二十七年仙游崇勋祠刻本.

    [40]《明史》卷212《戚继光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1]刘效祖.四镇三关志校注[M].彭勇,崔继来校注.卷1,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8.

    [42]明熹宗实录[M].卷31,天启三年二月戊寅,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43]崇祯长编[M].卷14,崇祯元年十月壬寅,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1962.

    [44]张国经纂修.崇祯廉州府志[G].卷6,明崇祯十年刻本.

    [45]郑若曾.筹海图编[M].卷11,《钦定四库全书》.

    [46]李化龙.平播全书[M].卷11,清光绪畿辅丛书本.

    [47]计六奇.明季南略[M].卷16,北京:中华书局,1984.

    [48]沈垚.台湾郑氏始末[M].卷4,民国刻吴兴丛书本.

    [49]江日昇.台湾外记[M].卷6,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

    [50]欧阳泰.1661,决战热兰遮[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

    [51]吴殳.增订手臂录[M].孙国中增订点校.卷3,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52]松田隆智.中国武术史略[M].吕彦,阎海,译.第1章,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

    [53]陆世仪.桴亭先生诗文集[M].卷6,清光绪二十五年唐受祺刻陆桴亭先生遗书本.

    [54]周伟良.杂纯相返万派归源(1)——明代著名武术家石电考辨[J].体育文史,1987(05):49-53.

    [55]冯梦龙.古今小说[M].卷18,明天许斋刻本.

    [56]王士骐.皇明驭倭录[M].卷7,明万历刻本.

    [57]梁兆阳修,崇祯海澄县志[G].蔡国桢纂.卷17,明崇祯六年刻本.

    [58]海上剑痴.仙侠五花剑[M].辽沈书社,1990.

    [59]佚名.施公案[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7.

    [60]宋懋澄.九钥集[M].卷1,明万历间刻本.

    [61]谢肇淛.小草斋集[M].卷8,明万历刻本.

    [62]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M].第3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3]《明史》卷238《李如松傳》[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4]朝鲜宣祖实录[M].卷34,宣祖二十六年正月丙寅,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21册,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68.

    [65]孙卫国.《纪效新书》与朝鲜王朝军制改革[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116-129.

    [66]李德懋,朴齐家.御定武艺图谱通志[M].卷首《技艺质疑》,台北:逸文出版社,2009.

    [67]金楺.俭斋集[M].卷30《丙丁琐录》,《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50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1990.

    (责编:周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