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史·河渠志》对运河与沁河的记载

    摘 要 《明史·河渠志》是研究明代黄河、运河及其他河流、水利等方面的重要文献,通过详细的记载,可以看出运河在明代政治、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黄河、长江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长期持续的修缮、维护情况,同时,对沁河的河患及其疏导作用也有所记载。而该志也存在记载缺失,其“运河”部分缺乏对一些重要诏令与奏疏的记载,“沁河”部分没有记载一些重大河患与修缮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史源中存在记载缺失,二是对史源的不合理节录,三是记载史实方法的局限性导致记载缺失,四是篇幅限制导致的记载缺失。

    关键词 《明史》,《河渠志》,运河,沁河

    中图分类号 K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457-6241(2021)04-0035-09

    引 言

    自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其史学巨著《史记》中创设《河渠书》篇章后,关于治河、水利的“河渠”专篇遂成为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清代官修的《明史》也不例外,专设《河渠志》,共计6卷,近7万字,是研究明代黄河、运河以及其他河流水利等方面的重要文献。

    20世纪30年代以来,学术界开展了对《明史·河渠志》的研究,成果众多,以黄云眉《〈明史〉编纂考略》①为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史料来源与编纂过程的研究,②另一类是记载订误。③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一、黄云眉的专著《明史考证》,以《元史·河渠志》《明经世文编》和明代历朝实录为参考,结合《明通鉴》的“考异”和《明史·食货志》关于漕运的相关内容,对《明史·河渠志》逐卷进行考证。④二、李小林的论文《万历官修本朝正史对清朝明史馆的影响》,认为清代前期明史馆的纂修官在纂修《明史》时,直接利用了明神宗万历时期陈于陛主持的本朝“国史”编纂成果。在这些编纂成果中,吴道南根据明代历朝实录与两部《大明会典》所撰《国史河渠志》,被清代王鸿绪的《明史稿·河渠志》(即《明史·河渠志》的初稿)以及后来的《明史·河渠志》整段地袭用其文字,或是直接照抄原文,或是将吴道南《国史河渠志》作为参考资料之一,有选择性地加以利用,充分体现了吴道南《国史河渠志》的史料价值。①

    笔者对《明史·河渠志》也有一定研究,曾分门别类,撰文考述该志“黄河”部分的若干记载错误,②而作为与黄河关系密切的运河与沁河,《明史·河渠志》是如何记载的?鉴于此,本文以《明史·河渠志》为研究对象,对运河与沁河的若干重要史实展开论述,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一、《明史·河渠志》对运河的记载

    运河,是用以沟通地区或水域间水运,由人工开凿的河道。除航运外,运河还可用于灌溉、分洪、排澇、给水等。③明代的运河四通八达,通过一系列的自然河流和人工运河,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珠江五大水系连通起来,借助水力使各类物资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不仅服务于明王朝的经济发展,还维系着政治稳定。

    明初建都于南京,漕运主要通过长江和海运进行。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形成政治中心在北、经济重心在南的格局,连通南北的京杭运河承担着运输漕粮等重要物资的任务,成为国家级的交通命脉,是需要倾全国之力维护的重要工程。有明一代,运河修缮和维护的优先度极高,即使是在皇帝去世的“国丧”期间,也要照常进行。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后不久,张居正考虑到前代滥用民力、军民穷困,又由于营建皇陵导致财政枯竭,规定“一应不急之务,悉该停止,不许擅自移文兴工。其在外司府军卫州县等衙门,非奉朝廷明文,一毫不得擅科,一夫不得擅役,违者各治以罪”,但是,“城垣、墩台、关隘、仓廒、漕河等项例该修理者”除外。④也就是说,运河作为维系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工程,仍要继续修缮。

    有明一代,鉴于运河在政治、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出现了大量专门记载运河的历史文献,如《漕运通志》《漕船志》《通惠河志》等。而清代统治者对运河的重视,使得清代官修《明史·河渠志》的“运河”部分占一卷半的篇幅,卷85《运河上》记载明代京杭运河通州到扬州段,卷86上半部分《运河下》记载当时的江南运河、通惠河、蓟州河等其他运河,字数仅次于两卷的“黄河”部分,比较详细地叙述了明王朝的运河建设史,而该志的“黄河”与“泇河”部分,对运河也有一些记载。

    (一)明代运河发展的历史特点

    1.以闸漕、湖漕和河漕为首,最为重要

    闸漕,即会通河,得名于其上调节水位的众多闸座,北至临清,上承卫河,南至济宁,下接泗水和黄河,在元代就有淤塞、缺乏水源的缺陷。明初名臣宋礼以治理会通河而闻名,曾采纳“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议,在东平府戴村筑坝,使汶水全部注入南旺,为会通河补充水源,“南北置闸三十八,又开新河,自汶上袁家口左徙五十里至寿张之沙湾,以接旧河。其秋,礼还,又请疏东平东境沙河淤沙三里,筑堰障之,合马常泊之流入会通济运。又于汶上、东平、济宁、沛县并湖地设水柜、陡门。在漕河西者曰水柜,东者曰陡门,柜以蓄泉,门以泄涨。纯复浚贾鲁河故道,引黄水至塌场口会汶,经徐、吕入淮。运道以定”。⑤

    河漕,即黄河的徐州至淮安段,黄河、运河与淮河在此交汇,运河受黄、淮水情影响极大。治河名臣刘天和认为,“我皇明建都上游,挽漕东南以给京师,举由江淮,经徐、兖导汶,建闸浮卫以达,谓之运河。所虑为运河之害者,则惟黄河而已”。⑥这是明代黄河治理的核心问题。一旦黄河泛滥,携带而来的泥沙就会淤塞运河河道,治理难度很大。另一位治河名臣万恭认为,治理黄河与疏浚运河同等重要,在黄河难以治理的前提下,只有每年的三、四月才能保证运河畅通,而五月到九月黄河、运河的水位变化大、泥沙含量高,漕运是无法正常进行的。⑦

    黄河泛滥对运河的侵扰难以根治,很多官员认为应该借助其他河流代替现有的运河,这就是明代运河史上的“开泇河”之争。①在经历了30余年的争论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这一工程在总理河道李化龙的主持下终于得以正式实施,“直河至李家港260余里,尽避黄河之险”。②明代漕运出现了新的运输模式,即新开凿的泇河和原有的运河一同承担起漕运的重任。泇河河道较窄,但水势相对稳定,而运河河道宽阔,易受黄河侵扰,所以夏、秋季,装满物资的船舶由泇河北上,以避免黄河、运河泛滥造成的损失,冬、春季黄河较为稳定,卸下物资的船舶由运河南下,比较安全。③明代的漕运就在对泇河、黄河的同时利用中维系着一种相对均衡的态势。

    湖漕,即京杭运河的淮安到扬州段,长370余里,地势低下,易于蓄积河湖来水,两侧有射阳湖、白马湖、邵伯湖等湖泊提供水源,还修筑高家堰以阻挡淮河侵袭,修筑王简堤和张福堤防止河水流失,而运河向南注入长江后,即为“江漕”。④明代京杭运河的淮安到扬州段泛滥频率较低,受黄河、淮河影响小,相比于河漕、闸漕更为稳定,是连通黄河、淮河与长江的重要通道。

    2.江南运河、通惠河与卫河

    除闸漕、河漕、湖漕外,明代京杭运河的两端还有江南运河、通惠河和卫河,构成了完整的运河网络。

    浙漕,即江南运河,始建于隋炀帝大业时期,其重要性仅次于闸漕、河漕和湖漕,起自镇江,抵达杭州。在明代,其作用是运输江浙地区的漕粮到达长江沿岸,然后北上进入湖漕,并为江浙地区提供内部的水运通道。运河主河道两侧,还有诸多小型运河,其间建有大量的水闸以调节水位。由于所处地势低洼,有明一代,曾不遗余力地多次疏浚、维护。⑤

    大通河,即通惠河,元代水利学家郭守敬开凿,由北京昌平的大通桥向东,抵达通州高丽庄,与白河汇合,经直沽(今天津)入海。在明代初期,通惠河并不属于京杭运河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北京提供水源。⑥随着明王朝迁都北京,大通河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嘉靖初年,御史吴仲对通惠河的旧河道加以改造,将一些元代的水闸废弃,改建新闸,收到了“漕艘直达京师,迄于明末”的效果。⑦自此,通惠河正式成为明代京杭运河的一部分。

    “卫漕”即卫河,与沁河相通,起自河南新乡,在天津入海,是隋唐大运河的永济渠部分。北宋时期称御河,到明代,成为京杭运河的支脉,是华北与中原地区之间重要的水运通道。⑧

    3.长江下游作为运河的作用

    在明代,长江下游作为运河系统的一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时,漕运主要利用的是长江的武昌到扬州段。湖广地区的船舶从汉江、沔水驶入浔阳江(长江在江西九江段的别称),江西的船舶从章江、鄱阳而会合于鄱阳湖口,南直隶太仓、池州等地的船舶,都可通过长江驶入仪真(今江苏仪征)的通江闸,上溯淮安、扬州,进入江北地区,镇江、仪真之间是长江漕运的咽喉要道,在明代时常疏浚。⑨

    4.其他区域性运河的作用

    《明史·河渠志》记载的区域性运河,还有白塔河、通济渠、蓟州河、丰润环香河和昌平河。

    白塔河位于泰州,连通邵伯湖和长江,陈瑄于宣德时期开凿,对京杭运河有一定的辅助作用。⑩白漕,即隋唐時期的通济渠,明代继续利用,同时进一步修缮、维护。其上游支流众多,而下游河道短,水流湍急,以致经常泛滥,永乐到成化时期多次决口。?輥?輯?訛正统元年(1436)的决口危害最大,由官员沐敬、安远侯柳溥、工部尚书李友直等人负责修缮。?輥?輰?訛杨士奇认为,通济渠“仰受白河、汤河、潞河诸水下,合直沽南来之水入海。凡齐、鲁、汴、蜀、湘、汉、江、广、闽、浙之赋运,及海内、海外朝觐贡献之上于北京者,皆道此以达,所系之重也”,①有很高的漕运价值,但是又经常泛滥,必须重点治理。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将白河的通州至天津段加深为四尺五寸,所挖出的泥沙就地利用,在两岸筑为河堤。②

    蓟州河、丰润环香河与昌平河都是为军队输送物资而开凿、疏浚的区域性运河。蓟州河发源自今天津市蓟州区,在北塘入海,主要用于向辽东运输从海运而来的军粮,官方对此还设立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嘉靖以前每三年疏浚一次,嘉靖时期改为每两年疏浚一次。③成化时期,还疏浚丰润环香河,用于给蓟州东路的驻军运送物资,后逐渐废弃,粮食改由蓟州供应,极不方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又得到恢复,为了不使运河水源枯竭,在北济、张官屯、鸦鸿桥建设水闸以储蓄水源。④昌平河是为天寿山守陵官军运输物资的运河,源于巩华城外的安济桥,抵达通州张家湾,与京杭运河相连,于隆庆六年(1572年)疏浚完成。⑤

    总之,《明史·河渠志》的“运河”部分以运河的修缮与维护为记载重点,体现出明代的运河制度吸取前代经验教训,比以前更为完备,管理趋于体系化,设立了专门负责管理的官职。当时,京杭运河是南北交通的大动脉,长江、卫河等河流对漕运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漕运也确实促进了明代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政治稳定。然而,会通河缺乏水源,黄河泛滥的难题在明代得不到根治,始终是阻碍运河顺利通航的因素,相关官员虽有一定的对策来缓解这些问题,却始终无法根治隐患。此外,明代运河的经济价值主要记载于《明史·食货志》中,⑥两部志书互为补充,系统地描绘了明代的漕运体系。

    (二)《明史·河渠志》对运河的记载缺失

    那么,《明史·河渠志》是否详尽地记载了明代关于运河的全部史实呢?答案是否定的,检索明代实录等文献,可发现《明史·河渠志》对明代运河的一些重要事件缺乏记载,现举三例史实加以说明。

    1.《明史·河渠志》对成化九年(1473年)陈锐有关运河奏疏的记载缺失

    陈锐(?~1501年),字志坚,别号云谷,南直隶合肥人,是明初著名水利专家陈瑄之孙,陈豫之子,袭平江伯爵位。成化时期总督漕运,在京杭运河修建淮河口石闸和济宁分水的南、北二闸,疏浚运河,“总漕事十四年,河道之修筑,转漕之利弊,政事之得失,前后建疏百有余章”,贡献很大。弘治六年(1493年),黄河在张秋决口,陈锐奉敕随刘大夏治理,后增禄二百石,累加太傅兼太子太傅。⑦

    作为明成化、弘治时期著名的水利专家和治河名臣,陈锐承袭祖辈事业,在漕运和治河等方面贡献颇多,成绩斐然。他在管理漕运期间的多数奏疏都被实录较完整地保留下来,如《明宪宗实录》成化九年的一件奏疏,涉及明代运河管理制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万历时期,在礼部尚书陈于陛的主持下,官方开始编纂本朝正史。⑧翰林院编修吴道南以《明宪宗实录》为史源,将其编入《国史河渠志》中,两处记载见下页表1。

    2.《明史·河渠志》对成化二十年(1484年)奏疏与诏令的记载缺失

    除陈锐的奏疏外,成化二十年吏部尚书万安等人所上奏疏与宪宗的诏令,载于《明宪宗实录》卷259,涉及运河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吴道南《国史河渠志》编纂时节录《明宪宗实录》而用之,删去诏令,且奏疏的字数少于实录原文,两处记载见下页表2。

    与《明宪宗实录》和《国史河渠志》的翔实记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锐、万安等官员的奏疏在《明史·河渠志》编纂时被直接删除,记载缺失。查阅《明史·河渠志》,可发现该志对陈锐的记载极少,仅有两条:一是成化时期宪宗“敕平江伯陈锐,副都御史李裕,侍郎翁世资、王诏督漕卒浚通惠河”;⑨二是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孝宗“命太监李兴、平江伯陈锐往同(刘)大夏共治张秋”。⑩可以说,这些寥若晨星的记载与陈锐在河道总督任上的积极作为完全不符,而《明史·河渠志》对万安则根本没有记载,也无法与其在运河方面的建言献策相匹配。

    3.《明史·河渠志》对天启六年李从心奏疏的不合理节录

    除明前期陈锐、万安的奏疏外,天启六年(1626年)六月乙亥总河侍郎李从心所上奏疏,载于《明熹宗实录》卷72。这一奏疏内容十分重要,涉及运河与黄河、淮河的紧密联系,以及漕运的经济地位、疏浚所需人力成本与费用等问题,还对修筑堤防与疏浚河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是对明末京杭运河的重要历史文献。而《明史·河渠志》编纂过程中,对《明熹宗实录》的相关史实采取了节录的方法,编入志书中,该志“运河”部分仅有寥寥数语的简单记载,⑤与李从心奏疏中的丰富内容完全不符,是对实录原文的过度删节。两处记载见下页表3。

    综上,《明史·河渠志》对运河的记载缺失,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编纂过程中对《国史河渠志》原文的直接删除,二是对实录原文的不合理节录。

    二、《明史·河渠志》对沁河的记载

    沁河是黄河的重要支流,发源于山西省太岳山东麓的平遥县,自北向南流经沁潞高原,穿过太行山,进入河南省,在武陟县汇入黄河。⑥在金代,沁河的含沙量增加,隐患渐生,当时的都水监曾承担治理沁河的任务。⑦据同治《阳城县志》记载,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沁河曾经泛滥。③到明代,随着沁河源头太行山区的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河水含沙量逐渐增加,夏、秋季节,沁河水位上涨,泛滥频率仅次于黄河,有时还与黄河河患一并发生。

    沁河在明代政治变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如运河重要,因此,关于沁河的史实零散地载于实录、文集和地方志中,并没有专门的文献记述,这是与运河不同的。而鉴于明代山西环境恶化导致的沁河河患及其与黄河、运河的密切关系,清代官修《明史·河渠志》在中国古代正史“河渠志”的编纂中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将沁河列为专篇,记载了与之相关的15处史实,④此外,在“运河”部分也对沁河有一些记载。

    (一)明代沁河发展的历史特点

    1.山西环境恶化导致沁河河患

    明代山西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使沁河“乘高趋下,怒流湍悍可畏”,⑤隐患仅次于黄河。永乐六年(1408年),沁河就在暴雨的影响下“冲决堤岸,渰没田庐”。⑥沁河与黄河交汇处的河南武陟屡屡受灾,成为当时需解决的棘手问题,而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以后,沁河再未有大规模的泛滥情况,形势趋于稳定。当时,沁河虽然有“地上河”的称谓,但是河患频度较低,且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此外,漳河、滹沱河、桑干河也发源于山西,同样有河患问题。从《明史·河渠志》对这四条河流的记载,可以看出明代山西生态环境遭到的严重破坏,致使发源于此的河流含沙量增大,为下游带来危害,具有时代特征。

    2.沁河对运河具有疏导作用

    沁河的含沙量大,流量大;与之相通的卫河的含沙量低,河岸高度低,流量小,因此沁河对卫河有补充水源的作用。每当沁河连通卫河的河道淤塞,就使得卫河水量减少,影响漕运。对于是否应当以沁河水接济卫河,是明代官员们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官员支持引沁入卫,如正统四年(1439年)佥事刘清认为,沁河河堤已修缮完毕,且与黄河、卫河可形成运输网络,那么引沁入卫不会有危险。⑦还有人对引沁入卫持反对观点,如万历时期,工科给事中常居敬认为,沁河的泥沙会使卫河淤塞,称“卫小沁大,卫清沁浊,恐利少害多”,⑧“卫辉府治卑於河,恐有冲激。且沁水多沙,入漕反为患”。⑨潘季驯曾对黄河、沁河与卫河的关系总结为“黄、沁浊流,平时清浊相当,内水外出颇顺。惟黄水一发,则黄强清弱,倒灌入漕,而河渠淤淀,此理势之必然者”。⑩

    当然,以上这些观点都是基于客观事实而提出的,沁河稳定安流时,官员多建议引沁入卫;而当沁河水位上漲、泛滥时,反对的声音则频繁出现。对引沁入卫的争论,一直持续到明末也未停止。

    (二)《明史·河渠志》对沁河的记载缺失

    《明史·河渠志》对沁河的记载,体现了当时对沁河治理和利用并举的时代特征,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并非明代沁河的全部史实,现举两例,兹列于下。

    1.《明史·河渠志》对成化十八年(1482年)沁河洪水与治理的记载缺失

    明宪宗成化十八年六月至八月乙卯,沁河流域遭遇频繁的暴雨,降水量极大,沿岸堤防年久失修,失去防护作用,爆发了特大规模的洪水。期间,河南怀庆府(今河南省沁阳市)和宣武卫(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受灾最为严重。据《明宪宗实录》记载,“所坍塌城垣共一千一百八十八丈,漂流军卫、有司衙门、坛庙、居民房屋共三十一万四千二百五十四间,渰死军民男妇一万一千八百五十七,漂流马、骡等畜一十八万五千四百六十九”。①除怀庆府受灾严重外,一些石刻文献的记载显示,这次洪水还波及沁河上游的山西泽州府阳城县。当地河头村沁河渡口的左岸原有一石碑,1941年被侵华日军所毁,碑文记载“大明成化十八年六月十八日大水至此”;②阳城县九女祠的僧人在祠堂迎面石壁的洪水痕迹处刻文“成化十八年河水至此”。据估算,这次洪水的流量为14000~18000m3/s。③

    洪水过后,怀庆知府陈达征发6000余名民夫治理,加高沁河河堤,3个月后完工,被怀庆府民众刻石立碑纪念。④第二年(1483年),陈达又重修怀庆府城墙。这一系列的举措,有力地保证了此后30余年内沁河沿岸地区的安全。⑤

    2.《明史·河渠志》对正德十二年(1517年)再次修缮沁河河堤的记载缺失

    正德年间,作为沁河沿岸重要的防洪设施,前代修缮的河堤逐渐损坏、坍塌,每年的夏、秋之交,暴雨过后,沁河河水暴涨,溢流至怀庆府城墙下,城外的房屋屡次受损、毁坏,民众都害怕成化十八年的大规模洪水再次来袭。在河南巡抚李充嗣看来,再次修缮河堤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因为修筑堤防,抵御水患,是合理的施政措施,即使耗费大量的资金,也是必需的;二是怀庆府是郑王的封地,一旦洪水侵入城内,将威胁郑王府的安全。⑥因此,他同意了怀庆知府周举关于修缮河堤的申请,在河南布政司左参政杨志学、河南布政司左布政使王震、佥都御史韩廉、河南按察司佥事范松等官员的筹划下,“计堤之当修筑者,西起回龙庙,东过真武庙,长凡三百一十丈有奇,高约二丈有奇,厚阔狭不等。计椿木当用八千根,府库官银一千两,易买六千根,本府措置二千根,计夫役当用三千名,怀庆卫派九百名,河内县派二千一百名”,由周举、高杰、丘会等官员监督修筑,始于正德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日完工。此外,还在河堤沿岸种植树木,以加固堤防。⑦正德十三年(1518年)秋,暴雨导致沁河上游的山西阳城县再次暴发洪水,前一年修建的堤防有力地保证了沁河下游怀庆府的安全。⑧

    以上就是明代成化、正德时期有关沁河的一些重要史实,但如果查阅《明史·河渠志》,可发现其“沁河”部分在记载天顺八年(1464年)的史实后,直接进入弘治时期,叙述官员们对“引沁入卫”的争议,而后记载万历十五年(1587年)的沁河决口,对成化、正德时期的史实则没有记载。

    三、《明史·河渠志》对运河与

    沁河记载缺失的原因

    (一)《明史·河渠志》对运河记载缺失的原因

    第一,《明史·河渠志》的“运河”部分只有一卷半的篇幅,以如此简短的篇幅,记载明王朝277年间涉及运河的史实,必然要保持相对简洁、精炼的记载风格,对一些史实进行删节。可以肯定地说,由于字数限制,吴道南《国史河渠志》对洪武到隆庆205年间史实的记载,在清代编纂《明史·河渠志》的时候遭到了一定程度的删除,从而造成记载缺失。其中,陈锐的奏疏主要涉及明代运河管理制度,而与运河修缮、维护的关系相对不大,《明史·河渠志》的编纂,可能就是基于这一考量而将其删除的;而万安所上的奏疏,可能是由于篇幅限制而被删除的。以上这些原因,造成了《明史·河渠志》运河部分对陈锐、万安奏疏的记载缺失。

    第二,《明史·河渠志》各朝记载的字数不均,总体上看是前略后详的。仅以卷85《运河上》为例,明代后期万历到崇祯72年的记载约有5200余字,占此卷12000字总数的43%。①这一时段内记载的字数较多,原因之一是其史料来源——《明神宗实录》和《明熹宗实录》卷帙浩繁,字数也是比较多的。以《明熹宗实录》为例,全书100余万字,87卷,字数与卷数的比例远高于50余万字,274卷的《明太宗实录》。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万历到天启时期,很多负责运河管理的官员所上奏议篇幅大、字数多,按照实录的编纂原则,“一差官各处提督圩田、水利,及新开、修治河渠、圩岸、桥道皆书,有奏请修筑陂塘等事亦书”,②可以说,这些奏议是必须要编入的,造成了实录的篇幅很大。因此,《明史·河渠志》在编纂时,即使删减、节录实录原文,编成志文后的字数也是比较多的。笔者认为,明代后期的实录卷帙浩繁,动辄百万字的篇幅,很可能使清代明史馆的修史人员在史料选取上难以做出合理的选择,造成编纂过程中对李从心奏疏的不合理节录。

    (二)《明史·河渠志》对沁河记载缺失的原因

    第一,如前文引言部分所述,《明史·河渠志》“沁河”部分的记载缺失鲜明地体现了李小林的观点,即该志对吴道南《国史河渠志》的史料袭用,其缺载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史料来源——《国史河渠志》的记载也是缺失的。那么,《国史河渠志》对这段史实缺载的深层次原因何在?

    经过对比可知,何瑭的《重修沁河堤记》明确地指出了沁河河患的诱因与造成的危害,而《明宪宗实录》在描述沁河洪水导致的受灾情况前,仅记述“河南自六月以来雨水大作”,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夏、秋季暴雨导致沁河河堤的决口,进而引发的洪水泛滥。明代实录与何瑭对此事的记载见表4。笔者认为,吴道南根据《明宪宗实录》编纂《国史河渠志》的“沁河”部分时,可能认为这次洪水与沁河没有关系,漏掉了这条重要的史料,而这一问题和记载缺失也被《明史·河渠志》所继承。

    第二,与《明宪宗实录》如实记载了成化十八年沁河洪水及其治理不同的是,《明武宗实录》没有记载正德十二年再次修缮沁河河堤这件事,尽管这部实录的凡例称“一差官各处提督圩田、水利,及新开修治河渠、圩岸、桥道皆书,有奏请修筑陂塘等事亦书”。③笔者认为,《明武宗实录》对这件事缺乏记载的原因,可能是在修缮河堤之前,沁河的隐患相对于成化时期不大,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洪水,因此,修缮河堤这件事完成之后,很快便被参与其中的官员、民众们忽略掉。“天下之患,备于未然”。虽然沁河的水患灾害频发,但明代相关文献的记事习惯,往往是记载灾害为先,治理为后。所以,在正德时期沁河危害相对较小的前提下,嘉靖年间编纂的《怀庆府志》也就没有对这件“为民之德甚厚”的事情花费笔墨,记入地方志中。同理,嘉靖时期编纂的《明武宗实录》作为从明王朝中央政府角度记载历史的史籍,也不大可能记载这件事,而源自实录的《国史河渠志》以及后来的清修《明史·河渠志》,其成书时间更晚,就把这段历史忽略掉了。如今,据笔者所见文献,除了何瑭在事后所撰《重修沁河堤记》之外,这段历史再无其他记载可寻。

    第三,《明史·河渠志》记事重点在于黄河与运河,表明这两条河流在明代政治、经济發展中的首要地位,维系着明王朝的政治稳定与财政收入,其他河流重要与否,是其与黄河、运河的关系远近决定的。因此,对沁河的记载,更偏重于黄河、运河与沁河之间的关系,除一小部分记载涉及沁河本身的河患外,其内容多为黄河泛滥对沁河的侵扰,以及引沁河接济卫河的史实,从而忽略了对沁河上游河道的记载。而明清易代后,清廷对治河与漕运仍然高度重视,康熙还曾“以三藩、漕运及河务为三大事,夙夜堇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①希望通过编纂《明史·河渠志》对其治河与漕运提供借鉴,也可能是形成这种记载方式的原因之一。

    结 语

    《明史·河渠志》以河流为序编排,各卷之间具有独立性,内部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明代,由于黄河、运河与沁河的交汇,使得运河疏浚与黄河、沁河的治理密不可分,从而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治理体系,保障了物资的顺利流通,稳固了明王朝的财政收入,还维系着政治稳定。《明史·河渠志》采用了层层递进的写作手法,展现了黄河、运河与沁河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与明清时期其他的水利著述相比,该志的篇幅并不大,比较短小,包含的信息量却很大,是《行水金鉴》等篇幅更大的文献无法取代的,而这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正史中“志”这部分内容的价值,即以比较简洁凝练的篇幅总括一个朝代的历史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明史·河渠志》存在记载缺失的问题,但瑕不掩瑜,该志简洁精炼,是了解明代运河与沁河的必读文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读明代实录、地方志和文集,以及专门的水利著述,才能对当时的运河与沁河有所了解,并开展研究。

    【作者简介】李旭东,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

    【责任编辑:王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