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艺尊生:魏晋生命意识与审美活动的对话

    李亚楠

    【摘 要】魏晋艺术与生命意识二者呈现出一种对话关系:一方面,“人的自觉”与生命意识为艺术的前提和促机,这是在魏晋残酷的社会背景下基于人的“觉”的条件论之;另一方面,艺术同样也可表现出内在的生命意识,此乃侧重从“觉”的过程入手,并由“觉”向醒逐渐进行阶段性的递嬗。魏晋的审美活动绝非远离现实,以艺术为手段而避世逍遥,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并借以艺术完成生命的自我拯救,最终达到艺术本体化的境界。

    【关键词】审美活动;生命意识;对话;阶段性

    中图分类号:I0-02 文献标志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31-0210-03

    魏晋之际死亡的丧钟已击响,士人在这种昏暗的环境刺激下历经新生,“觉”犹如一股世外强音唤醒了魏晋士人的生命意识。然而,此时个体生命意识的骤醒仍不能与外界种种残酷的境遇相抗衡,士人为了寻找平衡点,他们只好依靠艺术来展露魏晋的生命意识,在生命意识的自觉下,士人在艺术中关注到了自身的生命情性,通过魏晋不同阶段的艺术活动来生发出他们对于生命的思考。在艺术和生命二者的链条下,绝非只是简单的反映与被反映的问题,而应考虑艺术以何种形式来表现生命意识。由此,笔者试将分析一下魏晋审美活动与生命意识的关系问题。

    一、魏晋艺术发生的促机:生命意识的觉醒

    由于魏晋之际士人生命意识的觉醒,价值变迁便也随之成为时代风向的转向标。于是,审美价值取代了长期根植于士人心目中的道德标准。审美变迁之所以能够在魏晋时发生逆转,其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当时魏晋内外生存环境的黑暗直接促使生命意识的觉醒,催开了审美活动的发生;(二)魏晋士人觉醒的深层内涵为情性论取代德性论,士人可大胆地表现他们的心理活动,流露他们的本真情感,而最好的途径非艺术莫属;(三)门阀士族在文化层面上所处的核心位置决定了他们审美情趣的发展趋向;(四)魏晋时期上层阶级对文艺的重视以及出现了一批为艺术而奔走的文人;(五)魏晋士人借“艺”来舒缓时代奄息的脉搏,凭“道”来体悟生命的充盈;(六)审美活动当中的生活方式为士人安置了一个存放恐生与怡情的游乐场,由此士人们可在此之中寻求自由的灵魂;(七)审美风尚得以在魏晋时期大放异彩,从根性出发,即为士人对生命存在的渴求。

    上述的七点只是分析出了审美风尚得以在魏晋时期形成的缘由,还未说明生命意识与审美活动究竟呈现了一个怎样的逻辑。一般学者们认为魏晋生命意识与“文的自觉”的关系链为:人的自觉的本质是生命意识的觉醒,而生命意识又带来了审美活动之文的自觉,这是毋庸置疑的。诚如宗白华先生所言:“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1]从表层来看,他的言论看似为悖论,其实不然,他确切地说出了魏晋之际极致的文化背景,同时,在连接这极与那极的两端中包含有一个隐性的环节——“人的自觉”,正是在生存痛苦中酝酿出魏晋的生命意识,并带来了审美价值的转化。

    生命意识的兴起追其起源是与死亡悲剧有关。一方面,魏晋各个时期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瘟疫、旱涝、饥荒等情况无一不将魏晋人紧紧地抟聚在死亡的阴影下,魏晋人的生命犹如草芥一般;另一方面,魏晋政坛混战,朝代更迭,战争与死亡不断,人们只得在夹缝中以求生存,而两次党锢之祸直接导致士人意识形态发生根本变化,他们由外在的事功追求转向内在的自我的肯定、情性的張扬、生命的关注,这便是“人的自觉”内在的含义。正因为“觉”的发生,生命个体并未被死亡所俘虏,他们作为一种理性的存在物,开始关注生命,思考死亡。其实,不管是死亡、黑暗、残酷,还是生存、重生、乐活,魏晋士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世界,他们打破了二者间无法逾越的鸿沟,从虚无的梦魇中挣脱而出,走向了现实人生,在关注自身的同时丰盈自我,他们开始栖身于审美活动中,疏解死亡带来的伤害。这样,生命本体便打开了审美活动的大门。

    生命意识激活了艺术创作的动机,审美主体在艺术中固化了生命的强度,他们将对生命的深层思考注入审美活动中,在诗歌、音乐、书法、绘画等文艺的领域内导演出生命价值的自我认同感。但若继续追问,我们便会发现此观点仍是停留在浅层次当中,生命意识只是“文的自觉”的前提与促机,这从根本上解决的仍然是人的自觉的问题,未触及“文的自觉”究竟与生命意识又有怎样的逻辑关系,而关乎这一点,人们罕有谈及。可见,这显然是一个有待继续深入磋议的话题。

    二、艺术本体化:生命意识在艺术中的显现

    既然说到审美活动反过来也对士人的生命意识有关联,那就要发出审美活动是否是一种本体论存在的疑问。

    审美活动的一般解释的几个核心词是非功利、审美距离、游戏等,抑或又说审美活动的主旨为超越人生痛苦的边缘,在彼岸或心中求索企冀。其实,上述审美活动之意不尽然如此,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活动是要承受住苦难的磨砺,承受才是魏晋人真正的生命意识的表征,并在此中“更为深刻地体验苦难、冲突、分裂、毁灭,甚至不惜把苦难推向极致,从而开启自由的大门,使得生命因此而开放、敞开、启迪、觉醒,并且在其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呈现。”[2]这一语道尽审美活动的真正价值:审美活动呈现出生命的两个向度,即“体验”——“自由”。

    具体而言,前者意指个体生命的生存路径,在这“体验”当中生命意识骤然觉醒。魏晋现实的悲惨是不容置疑的,审美活动为个体的生命开辟了“一个通道”(潘知常语)——借助诗、琴、书、画等审美形式再现生命个体置身于这惨状中的心态变化。后者是指审美体验过后的生命的绽放,自由境界的开启。笔者在上文提到魏晋审美风尚形成的终极缘由是士人对于自身生命意识的迫切追求,由此他们形成了一种“冲动”,激活了一种“意志”,他们“希望借由艺术的形式解释这世界、再现这世界、表现自我内在情思,追求自我理解,借以抒发那种意义匮乏的痛苦,赋予自我存在及存在世界以意义。”[3]正是因为生命意识的觉醒,士人对于存在本身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们对于生命的看法不再隐藏,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现实世界中借以艺术行为大胆地表达生命态度,摹刻生命的意义。显而易见,审美活动并非脱离现实,摆脱痛苦,截然相反的是,它始终与人生相伴而行,不断地贴近现实,这便通向了艺术本体化的道路,形成生命与人生的价值导向。魏晋艺术便是魏晋人格范式的再现,更为生命意识的最高呈现形式。可以说,这一路径至少在魏晋的审美世界、生命世界中是这样存在的。

    不可否认,魏晋艺术亦有其超脱的一面,这是由于魏晋之际庄学的复兴,其中超脱的一面被士人所摄,因而士人在四处晦暗的现实中寻求精神宽解是很自然的现象,此时期出现的游仙诗便是士人受到庄子《逍遥游》的影响。此外,嵇康、阮籍二人音乐的共同之处在于皆反对哀情,若将这层意义更为扼要而言,它便由此扩展到魏晋整个士人的生命格局中,表征出魏晋士人共同的话语,士人企冀逃脱当前所有的痛苦。在士人们看来,音乐同自然一般和谐美好,而人们所处的现实却是有缺陷的。因此,人们要跨越哀乐的有限世界而进入至美至乐的自然和谐的音乐境界中,可以让人们忘却痛苦,栖身在此安养生命、寄托性灵。然而,魏晋时期士人的生命意识从本质上来讲是在“觉”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理性的思考,他们在这种浪漫主义的艺术色彩中又开创了一种新式“逍遥游”:士人将原先的“无待”状态提升为“有待”状态,忘情递变为有情,使之更具有生活气息。王羲之的《兰亭序》便是魏晋艺术“逍遥游”的典范: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4] (文中着重号为笔者所加,此乃为魏晋新的“逍遥游”的解释)

    魏晋士人在其现实路径中,纵使他们远离官场,在竹林中放肆行为,饮酒游艺,却不能将其归为“方外人”的行径,娱樂游艺等文化场的背后是他们趣生、惜生的表现形式,魏晋艺术中体现出的生命精神最终与现实性相关联。魏晋时期的艺术,尤其是音乐虽有超脱意识,但现实的悲楚就血淋淋地摆在士人眼前,再加上魏晋本就是一个多情的时代,又让他们如何不悲呢?他们只能在艺术中来抒发悲情,并在悲情中沉淀,净化自身,陶冶情志,最终它以一种融杂积极、勇气的态度走向本体,走向生命。与其说审美活动是超功利、超现实的,毋宁说它是为生命个体的存在解除一切生命的桎梏,其具体实现的途径在于“损”“剪”“空”三法,即“‘损除万事万物中的一切必然的枷锁,‘剪去宇宙人生中的种种外在的限制,‘空尽生命存在中的所有认为的障碍,还万事万物以‘适我无非新的生命节奏,还宇宙人生以‘道在迩而求诸远的本来面目,还生命存在以‘无故而然的自由超越性。”[5]同时,审美活动还需在现实层面融体验,深感现实的苦楚,进而借助艺术来填补现实的缺失,舒缓心中的负累。做“减法”与融体验两者并非相抵牾,这二者的关系是在“否定现实去趋近现实。”[6],而帕斯卡尔的“一面哭泣,一面追求”[7]正好可以视作对二者关系的精彩解读。审美活动意识到了现实的诸多不圆满才转而追求完满,意识便体现出审美活动的功利性的一面。

    虽然审美活动仍驻足于大地上,但它同样也无力正面改变现实的惨状,终究是一种理想。然而,在这种理想中审美活动仍然是与生命活动相关联,生命活动以一种积极的动势趋向审美活动,这是因为生命个体“在理想的维度上追求自我保护、自我发展从而增加更多的生存机遇的一种手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生命活动选择了审美活动。”[8]因此,审美活动搭建起一座通连理想与实际两端的津梁,不管是站在理想的一端,还是现实的一面,这始终是一场生命的自我救赎。青木正儿将魏晋士人的艺术世界上升为“高蹈的世界”,这个世界被誉为“救济场”[9],他们在这里沉淀苦闷的情绪,体现在艺术形式中便更为深层。事实上这是在生活的现实世界当中审美主体自己描绘出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魏晋士人将尊生的理念游艺于审美活动当中,赤足在审美中去感悟血淋淋的现实,镌刻出士人不同时段的生命昭华。

    三、小结

    要之,魏晋生命意识与审美活动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对话的形式。生命意识促进了审美活动的兴起和发展,这一方面是在分化瓦解的混乱背景下基于“觉”的条件论之,而在审美活动中亦表现出的生命观,更加侧重从“觉”的过程入手,并由“觉”向醒逐渐进行阶段性的递嬗。同时,魏晋艺术发展至后期,士人逐渐深化了承受力,并转化成生命力,以此来肯定生命,醒便在士人的生命意识中显露锋芒,直到艺术在自然审美中得到了完全的释放。

    这种对话的形式打通了魏晋的生命维度:“觉”是前提,醒是结果,审美主体是承接二者的体,并以艺术为工具发挥其生命效用。

    参考文献:

    [1]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208.

    [2]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9.

    [3]黄明诚.魏晋风流的艺术精神——才性、情感与玄心[M].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民94:79.

    [4]刘方喜.中国美学经典·魏晋南北朝卷(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702.

    [5]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321-322.

    [6]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38.

    [7][法]帕斯卡尔.思想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82.

    [8]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99.

    [9][日]青木正儿著,隋树森译.中国文学概说[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