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社会工作介入下慈善善款衔接机制研究

    郭佳 刘珈彤 徐天浩

    【摘要】在慈善善款运作过程中,由于慈善机构、医院、需求者三者连接渠道未完全打通,导致慈善机构无法快捷、高效地将善款送到具体医疗服务需求者手中,需求者也无法快速申请到合适的资金解决燃眉之急。本文从医务社会工作视角出发,在理论上探讨医务社会工作介入慈善善款衔接所发挥的作用及优势,促成新的慈善善款衔接机制形成,使该类问题的得到妥善解决。

    【关键词】医务社会工作;慈善善款;衔接机制

    一、背景概述

    在慈善善款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善款需求者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慈善机构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救助对象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不断加深呼唤新的慈善善款衔接机制的出现,而目前国内对慈善善款衔接问题的研究屈指可数。笔者通过查询(登陆中国知网输入关键字“慈善善款衔接机制”)得到1991篇文章,但其中内容大都只涉及慈善善款募集问题、善款捐助形式、慈善资源开发、慈善使用监督等,对于慈善善款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衔接问题则少有学者关注。

    二、慈善组织医疗善款运作现状

    对慈善善款衔接问题的探讨,首先应该明了慈善组织医疗善款是如何运作,在运作过程中慈善主体(救助者、医院、慈善组织)如何互动,探讨其中存在哪些不利因素使得上述问题产生。

    慈善组织医药救助是以社会项目的形式开展。大多慈善组织与医院保持合作,即定点医院。慈善组织项目开展,不论是疾病治疗还是药物援助都需要由定点医院完成;患者需要成为定点医院的病人后,才可以接受相关治疗与援助。对于非定点医院的患者则需要转院方可实现援助,而这一项规定便会给患者带来不便,也成为患者得不到及时援助的原因之一。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多数潜在需求者并不清楚慈善机构相关项目及其实施,即使了解也因申请程序繁琐,材料准备不齐全等原因错过及时援助。由此可见,慈善组织、医院、需求者之间善款衔接渠道并非完全畅通,其中存在慈善组织自身宣传问题,需求者不了解相关慈善项目及其申请等问题。按照传统的解决方法便是加强慈善组织自身的宣传,让潜在需求者了解到慈善组织相关项目及其运作,了解其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医院在这其中应起到促进作用,对于潜在需求者提供帮助,介绍慈善项目解决患者燃眉之急,医院之间加强信息交流等。然而这些办法奏效的前提是慈善组织、医院、需求者三方通力合作,共同促成衔接壁垒打破,其中必然涉及主导权的问题。医院职责为救死扶伤,治疗患者使其本职工作,虽然现代医疗理念对医院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医院本身体制、职能决定在三方中不可能成为慈善善款衔接工作的主导。对于救助者来说,个体救助者由于其能力有限显然不可能成为机制的主导者,只能成为促成机制完善的参与者。所以慈善善款衔接工作便成为慈善组织的工作之重。那么慈善组织成为主导者的效果如何?大多慈善组织在定点医院设立办事处,并努力开展项目,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但事与愿违问题仍旧层出不穷。办事处并不能够达成慈善组织、医院、患者之间资源有效衔接,所以必须要引入第三方。我们不妨打开思路,不能只局限于慈善机构、医院、患者之间衔接层面,而应在社会领域寻找新的出路,所以需要引入新的资源整合者---医务社会工作。

    三、医务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慈善善款的运行

    1、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概念澄清。引入医务社会工作使其成为善款衔接的主导者,将慈善组织与医务社工联系到一起,是否可以起到促成慈善组织、医院、患者之间资源有效衔接?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澄清医务社会工作的概念、性质、作用、优势。对医务社会工作的界定,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较为权威的说法是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形式,所以医务社会工作拥有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及方法,解决自身领域的若干问题。社会工作本着“助人自助”的原则,采用专业的救助方法,帮助案主解决问题,发掘潜能,增进福利的专业服务活动。[1]由此可见医务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与服务。在具体的实务过程中医务社会工作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微观层面上,医务社会工作者扶助患者及其家属,处理患者与医疗系统之间的关系,增强患者对元环境的适应性,是服务的提供者、个案管理者、服务的倡导者。在中观层次上,医务社工可以与医疗技术人员组成团队,扮演专业合作人的角色。在宏观层次上,医务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其他分支共同致力于社会福利的提升。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较多,国际上对医院医务社会工作者主要开展了10大工作,其中第三条便是为病人、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和福利服务。

    2、医务社会工作介入慈善善款的运作。医务社会工作介入慈善善款运作有两种形式,其一是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到慈善善款运作中,成为协调医院、需求者和慈善组织三方的重要力量。慈善机构与医务社工机构合作,对于社工机构的相关案主可以介绍到慈协的定点医院,申请相关项目;或是直接帮助案主链接资源,通过合作了解申请流程,简化申请手续,帮助案主快速获得资助。慈协亦可以评估案主的需要,在提供资金方面的援助后,转接其到社工机构接受其他方面的辅导。两方组织亦可以在项目上通力合作,促进项目效率的提高,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其二是作为医院部门协调三者,促进善款有效运作。通过社工部处理院内医患纠纷、医院服务质量提升、康复培训及心理咨询等工作,同时与各个社会组织合作,如慈善机构,了解其项目及内容,患者符合相应条件便可以由社工部牵头,为其申请资金援助;同时评估案主需要,在医院为其提供辅助服务。医院社工部实则履行了社会工作机构相应的职责实现新一轮的资源整合。但医院社会工作服务部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亦有不同,同为社会工作服务,但有各自的有缺点。医院社工部因其隶属医院,为其一部门,在解决医患纠纷、评估服务质量等,会存在信任问题,但不可否认该方案却为资源整合的有效方案之一。社会工作机构资源来源更广,可以凭借其第三方的身份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该形式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形式。所以社会组织之间合作,从而形成体系方为主流。

    实现上述资源整合,一方面得益于双方的共同合作,另一方面来自于潜在资源的了解。所以建立省级社会组织援助公示系统,方便组织之间的合作,求助者亦可以通过该系统获得相应的帮扶信息,毕竟社会组织数目有限。而上述方法便是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之一,即资源整合,由整合案主周围潜在资源,扩大到各机构之间合作,促进资源的整合,更好的为案主提供服务,并形成优势效应,形成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医院之间三方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范明林.社会工作方法与实践.上海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