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解除人民后顾之忧

    陈晓莉

    [摘要]社会有必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的社会保障,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生活水平,以有效地应对社会风险。

    [关键词] 农村社会保障;居民养老

    幸福,是2011年全国两会上最振奋人心,也最令人憧憬的词汇。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与网友交流时,谈及“幸福的标准是什么”时,他指出幸福就是“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如何让“十二五”规划中事关幸福的民生问题落地?怎样才能“将幸福进行到底”?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方针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成为政府“十二五”期间的执政之重。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障可以防范和应对社会风险。由于社会资源分配结构的不完善、市场经济的风险以及个人能力的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存在,社会成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方面的风险。所以,社会有必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的社会保障,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生活水平,以有效地应对社会风险。

    社会保障可以增强社会的团结与合作。社会保障有利于增强人们对社会的普遍认同,进而提升社会的相互合作程度,使各方面的利益都趋向于统一,有利于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价值观。

    社会保障可以有效地激发社会活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社会成员潜能开发得如何,将直接影响着这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同时也事关这个社会发展的整体质量。通过社会保障,可以消除社会成员的种种后顾之忧。这样,可使社会成员具备正常的发展能力,使其发展潜能得到普遍的开发。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保障是一种预先的制度准备与安排。它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处境不利的社会成员当前的困难,而且可以有效地增强社会成员解决未来困难的能力。所以,社会保障对于长远的社会和谐,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義。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诸多新要求和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工业化进程加快,对社会保障形成空前压力。我国当前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公众对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目前还没有被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各类群体诉求增加,新老问题交错,解决体制转轨遗留问题的任务更加急迫。二是已经有了基本保障的群体,由于待遇差别而产生的攀比现象日趋普遍,调整难度加大。比较突出的是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退休待遇落差较大,而事业单位又坚持以公务员的退休标准为比照;社会低收入群体“要社保不要低保”的呼声也很强烈。往往是解决一个问题,引发一片攀比。

    城乡结构急剧变化,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凸显。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5.68%,比改革开放初期提高了一倍多,到2020年城镇化率有可能达到60%。但目前对大量在城乡流动的农民工还缺乏适合的政策安排,特别是需要长期积累的养老保险,大多数人没参保,少数参保的也普遍在春节回乡时退保。主要原因是现行缴费标准较高,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又由于社会保险权益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累计,农民工担心流动就业后拿不到养老金。如何既体现公平性,又适应城乡、区域发展的差异性,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难题。

    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性难题,我国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我国60岁以上人口近1.6亿人,占总人口的12%,而且每年以0.4%以上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影响重大。经验数据表明,老年人的平均医疗费是中青年的3倍以上。长此下去,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局面。

    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待遇水平,缩小群体差距,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首先,健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央已经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应加快推广的步伐。制定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考虑到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就业流动性强,并有一部分返乡养老,可以适当降低缴费比例,通过全国信息联网实现跨地区累计权益,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回农村的新型农保制度。对城乡无保障老人实行老年补贴制度,北京、上海等10多个城市针对城乡无保障老人这一情况已经建立了由地方政府出资,按月发放养老补贴的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在此基础上,还可考虑建立由中央政府主导的全国老年补贴制度。

    其次,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可能纳入制度范围。通过降低缴费基数和费率等措施鼓励私营企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样,既可以改善缴费者与领取者的比例,又可以为保持较低费率提供资金支撑。

    最后,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机制。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个人不缴费,待遇主要由政府财政或单位包下来,导致了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别扩大。应在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采用与企业养老保险大体相同的筹资结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措施建立多层保障。同时,还要逐步缩小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套医疗保险制度在报销比例方面的差距。

    加快社会保障建设势在必行,而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这就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付力度逐年加大,但是,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然偏小。可以把各类社会保障收入整合起来,建立单独的保障预算,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性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安定、社会和谐的期盼。

    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社会保障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社保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