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分析

    张灏 牛媛媛

    关键词“枫桥经验” 基层社会治理 作用发挥

    谈起“枫桥经验”,还要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当时,由浙江省枫桥镇干部率先发动起“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倡议,并且在随后的工作部署与实施过程中积累出“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于1963年亲笔批复,要求各地以试点推广的方式推广“枫桥经验”。近几年来,“枫桥经验”已经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工作中的标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的定局面与和谐发展。鉴于“枫桥经验”的强大作用以及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必要结合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针对其推广策略以及实施途径进行全面深入的探究,以引来推动我国基层社会良性治理的工作高效开展。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中国革命的胜利以及国民经济建设伟大成就的取得,归根到底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尤其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始终本着“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指导方针与核心思想。从“枫桥经验”的最初形成发展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之所以能够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同样离不開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全面拥护。因此,要想进一步发挥出“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思想方针,并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第一时间把党的各项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以及发展理念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各项核心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基层矛盾的发生机率,同时加强基层群众之间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其次,要想依靠“枫桥经验”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起群众的力量,构建起“全民参与,全民动员”的良好局面,同时营造出一种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在落实“以人为本”思想方针的过程中,相关工作要真正做到凡事都以人民群众为核心,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基层社会良性治理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伴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全面实施,以广东省为例,已经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该体系当中,以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将公证处、人民调解员、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资源全部整合到一起,共同打造出一个智能化、现代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除了广东省以外,福建省政府提出了“一趟不用跑”以及“最多跑一趟”的工作口号,这体现的是对民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决心,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直观体现。二、以党建引领作为治理工作的灵魂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格局的不断演变,各地方政府在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要求以及新任务。这就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及时转变治理思路,以“枫桥经验”为根基,从本地区的政治、文化、生态、经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着手,探讨符合本区域现实情况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由引看来,“枫桥经验”不仅在推动基层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通过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政治灵魂,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着强大的思想根基。以黑龙江等地区为例,目前已经建成了“基层党建+”的模式。该模式是党组织直接扎根于一线办案团队当中,其目的是将基层党组织工作全面渗透至政法综治这一过程当中;江苏等地则是以基层党组织作为核心,将群团组织、各个社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融合成一个整体,最终实现“社会人”向“组织人”的转变。以上作法,其初衷与目的都是为充分发挥出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以此来实现基层社会的良性治理;此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还要始终坚持“群众共治,相信群众,联系群众”的原则,在治理过程中,凸现出社会主体的平等性与多元化特点,同时在协商的基础上,构建起多元化合作方式,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另外,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网络管理不仅成为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新课题,更是一个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网络舆论会给人们的思想行为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命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大的难度以及更多的挑战。而且网络平台具有多元化、动态性、开放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必然会对基层治理格局产生关至重要的影响。例如对于某些平台管理而言,在平台权利与国家权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性,还有一些公权与私权交融在一起,看似虚拟的社会平台却对国家部分权利构成侵蚀,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信息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矛盾的焦点所在。在化解这一矛盾的过程中,无疑需要构建起一个群众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科学机制充分发动起人民群众的力量。这样一来,党政便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这些关键方面。三、构建起健全完善的治理格局

    在“枫桥经验”形成之初,是为了解决当时那个年代存在于人民群众之间小范围基层社会矛盾,或者说为了协调某个局部和谐问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治安”。然而,在新时期,要想让“枫桥经验”获得更好的继承与发展,就不能把以往的经验进行简单地套用与效仿,而是要结合新的时代发展需求以及新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更加限制的注入新时代的内涵与发展元素,使“枫桥经验”得到更加全面深入的发展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使存在于各地区、各方面的社会治理现状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党中央提出了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要构建起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大合唱”工作局面。这就需要在各项工作正式开展之前,构建起一个健全完善的治理格局,彻底突破以往那种“小治安”的治理范围,力争实现整个国家和全社会的“大平安”“大和谐”。四、坚守基本途径与基本手段不动摇

    首先,在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应始终坚守“自治、德治、法治”三者的相互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立足于基层实践,力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民管、民办。在这个过程当中,各地方政府要将“枫桥经验”与本区域的治理需求相结合,以“城乡和美,百姓和顺,国家和谐”为目标,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例如当遇到一些行政色彩较浓的问题时,既要严格遵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相关要求,又可以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将行政事务中不必要的部分剔除出去,以此来实现居民自治与政府管理之间的融合发展。此外,在发动群众进行自治管理的同时,政府部门还要运用法治思维去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建立起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管理模式,并且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同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将蕴藏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实现“枫桥经验”作用价值的最大化;其次,在应用“枫桥经验”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还要坚守住“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的基本手段。其中,人防、物防、技防这三方面是为了防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比如安排保安人员进行巡逻、站岗等工作,做到有矛盾尽早发现,尽早解决,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生活环境。此外,伴随着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在安全防护工作中也融入了很大的科技含,比如目前已经普及应用的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系统等等,不但大幅减少了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出,还从根本上提高了安全系数、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最后,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唯有人的思想认知和能力素养得到全面提升,做到真正意义的“心防”,才是长久保持良好治理成效的关键。因此,在全面推进“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应始终坚守住“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五、不断推进工作方式上的创新

    回顾以往,“枫桥经验”历经近六十载的发展历程,虽然其相关理论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典范。但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演变,要想充分发挥出“枫桥经验”在社会矛盾化解、人口管理、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作用,还需要在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注入更多的时代元素和創新理念,使其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在坚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同时,还要同时加强工作思路上的创新,以更加先进的思想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伴随着社会治理主体日益多元化,使得治理内容变得十分繁杂,而各区域之间都具有非常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呈现出乡土性与规范性相融合,传统模式与现代元素共存等众多复杂的局面。唯有通过思想上、方法上、渠道上的不断创新,才能更加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变化,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治理机制,使基层自治制度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推广应用;另外,在我国的宪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构,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主要载体。在开展自制的过程中,村民委员会承载着处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间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身权利、表达诉求等一系列责任使命。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另一方面要出台完善的自制制度及执行准则,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此外,越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越有必要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弘扬与传承。各地方政府要时常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民间活动,将民族精神以一种行为适宜、推己及人、潜移默化方式的传递给广大基层群众,使全体人民都能够形成正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较高的道德标准,实现基层自治与民主管理。近几年来,浙江象山就在基层自治工作中实现了创新发展,向全社会递交了一张“村民说事”的“金名片”。当村民们遇到麻烦事时,就会第一时间想到村委会所创办的“村民说事”,找相关人员说一说,共同寻求问题的解决措施,通过这种透明化的管理方式,在全村范围内营造出“和谐乡村”良好氛围,有效推动了民主发展。六、结语

    在政法战线上,“枫桥经验”堪称为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不仅如此,它凭借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仍在推出自身的创新发展。在宏观上,与国家基层社会安全治理工作理念保持着较高的同一性,在微观上,在解决社会矛盾时做到“接地气”,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对于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