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 000万支持畜牧业发展养殖户

    根据中央和省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有关要求,为创新财政支农模式,探索采用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支持畜牧业发展,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撬动金融资金支持牛羊等生产,山东省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4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方案》,目前该项政策已全面启动。

    项目安排1 000万元用于设立山东省畜牧业贷款省担保资金;安排4 000万元用于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等融资成本综合补贴,其中贷款贴息资金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牛羊肉生产的贴息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贴息资金的70%,2014年选择沿黄的9个市进行试点实施,每个市安排资金400万~500万元。根据国家推荐,重点与民生银行、邮储银行合作,同时项目市可根据对牛羊等畜牧业生产贷款发放情况,择优选择其他1~2家合作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年利率最高不超过9%;对合作银行在创新试点项目启动后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用于畜牧业生产发展的信贷资金进行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