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思考

    王蕴波

    摘要:培养公民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有赖于创新教育。高等学校(特别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和研究型大学)开展研究型教学创新教育对于提高全民族的创造力则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法学高等教育中的创新教育受制于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管理模式、教学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本文试从创新教育的视角反思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探讨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创新教育意义。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型教学;创新教育

    一、对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基本认识

    对于教学模式的理解有许多,在国外,较有影响的教学模式的定义是乔伊斯和威尔的定义。他们认为,教学模式是可以用来设置课程、设计教学教材、指导课堂或改进其他场合的教学的计划或类型。在国内,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结构。它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比较典型和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式。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过程的模式,或是一种有关教学程序的策略体系、教学式样。即:根据客观的教学规律和一定的教学指导思想而形成的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序及其实施方法的策略体系。再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属于教学方法范畴,它是教学方法或是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

    这些观点各有侧重,综合以上观点,关于,笔者认为从信息化教育的角度分析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这种定义更符合信息论原理和信息传播的要素构成,并可以为法学研究型教学教学理论找到了一个新的生长点。具体来说,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是:按照信息传播和信息加工的特征,法学教学模式是指以素质教育、主体教育、创新教育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交往教学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创造心理学为理论基础,在法学课堂教学和课外课题研究活动过程中的比较稳定的进程和结构,其中,教学活动进程包括教师、学生、媒体和教学内容等四个要素,它们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构成稳定的结构——法学教学模式。

    二、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特点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重视对问题的探究,通过对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研讨、探究,使学生获得相关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倡和鼓励争论,允许怀疑,倡导标新立异,不求答案的唯一性。

    (二)倡导教学目标的多元化,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更重视培养能力和思维,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思维。

    (三)主张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性,为实现多元化的教学目标,应采用研究、讨论、案例分析、诊断式教学等多种方法并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教学关系的民主化。现代教学模式应确立新型师生关系,教师是导师,也是学习伙伴。在平等的教学关系中,实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五)课内研究性教学与课外研究性课题活动相结合。

    三、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一般程序构建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包括课堂教学模式和课外研究性课题活动模式。

    (一)课堂教学的一般程序

    第一,情境导入,主动探究思考、研究都是从问题开始的。问题情境的创设,能使学生明确探究的目标,给思维以方向;同时产生强烈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欲望,给思维以动力;通过对问题情境的解决,确定研究课题,给思维以创新。所谓问题情境,指的是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努力克服,而又是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即一种适度的疑难情境。问题情境一般包含这样几个基本要素:学生未知的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的知识水平相联系、通过教师引导和学生探索可以最终达到目标。能否成为问题情境,主要看学习任务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适合度如何。问题情境中必须包含有新的因素,但有不能完全脱离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如果难度太大,学生无论如何都无法掌握,便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而问题太容易,也不能唤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心理。因此,问题情境的设置类似于“脚手架”的作用,为新旧知识架设桥梁或通道,从问题入手,到确定研究课题,从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入手,到引导学生主动探索、解决问题,发现新知识。问题情境成为联系问题和课题、联系新旧知识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好的问题情境设置往往能把学生引入一种心理上的欲罢不能的境界,产生强烈的好奇心理,从而进入到积极学习的心理状态。

    第二,互动合作,启发思维。研究型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自主性强、综合程度高等特点。因此,要求教师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开放和更加有效的课堂组织形式,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将个人独立探究、小组合作交流、集体研究论证等教学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学生个人对所提出的问题,独立地、自主地、自由地、发散地探索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小组合作交流,使学生在小组合作交流中分享自己获得知识的喜悦并学会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和相互关心,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在小组合作交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论证,揭示知识发生的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实现学习上的互补,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口头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

    第三,形成结论,有效迁移。在通过多种灵活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教学内容的思考与研究中后,教师进一步帮助学生运用分析、归纳、综合、类比、联想、论证等方式方法,将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拓展与延伸,将所得到的结论进行深化,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目的,有效实现知识的迁移,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研究、学会创造。

    第四,合理评价,体验成功。研究型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选拔与甄别,而是要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评价促进学生更好地全面发展。它要求体现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导向性、实效性、过程性和发展性。因此,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多元化取向的,其核心是强调学生研究创新的发展潜力,注重方法而非结果,要体现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导向性、实效性、过程性和发展性特点。

    (二)法学研究型教学课外课题活动模式

    开展研究性课题活动的核心是采用探究性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显著特征是以问题、专题、项目为出发点,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发现、认识问题,通过调研、查询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在讨论、辩论中对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最后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措施解决问题或完成课题设计。这一模式的基本程序如图所示:

    第一,提出问题(项目)

    在研究性课题活动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选择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学生感兴趣、十分关注的热点材料,创设特定的问题情境。同时要鼓励学生自己去观察、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

    第二,建立假设,提供素材

    针对问题或项目,指出解决问题,或完成项目的可行性设想。教师应尽量在问题情境中,采用启发、诱导之原则,让学生通过自主分析、综合、比较、类推等逻辑思维方法不断产生假设,并不断围绕假设进行推理。对复杂的综合的课题、项目,教师要指导学生查询相关资料、手册或借助媒体网络信息系统提供帮助。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将原有的片断知识,从不同维度方向加以改组、整合,从中找寻其必然联系,逐步形成比较确切的概念规律等。对复杂的课题、项目仅需提出初步的构思及解决方案。

    第三,拟定计划,制定措施,收集资料,开展专题研究

    针对假设,拟定解决问题的计划,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探究问题的形式、实验论证步骤、资料检索类型、解决问题形式(班级、小组、个人)及结题时间等。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制定完成结题的详细的流水节拍、时间框图。

    第四,小组研讨,验证假设,论证课题(项目)

    按计划对假设进行验证。资料检索式的验证,应通过学生收集、整理相关的假设材料,经分析、对比、概括得出结论。实验观测的验证,应通过制定和实施实验检测方案,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分析实验数据,总结实验结果,从而判定假设是否成立,或是否需要改进。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对照相关的规范、标准及国际准则,进行必要的论证。

    第五,交流、辩论,总结提高

    教师应引导学生对验证的结果、结论展开相互交流、辩论,扬长避短,补充完善,总结出科学的结论。并通过演练,使知识得以强化和迁移。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通过方案比较,使其效果达到最优化。

    三、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多元化与优化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因为不同的教学媒体具有不同的教学特性与功能,不同的学科、知识类型、教学对象年龄层次等,都具有自身的特性。因此,在构建研究型教学模式时应该注意这些方面,建立多元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就研究型课堂教学而言,应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针对不同的学科、知识类型、教学对象的特点实施不同的课堂教学模式。就某一特定课堂教学模式而言,教学的结构进程虽然是固定的,但是教学方法却是灵活的,因此,同一课堂教学模式,教学过程也可以是丰富多彩的。因此研究型教学模式的构建要不断优化完善,要采用与研究型教学理念相适应的教材形式、授课方式、讨论形式、作业类型、实践训练和考核方式,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基于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模式,激发每个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优化,首先要求及时反应新时期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并在教学中应用新的技术和手段,形成的新的教学结构进程。其次,要建立比较完整的操作要求和基本程序并提出主要的教学策略。这里的操作要求和基本程序应该是可以在实际的教学中运用并经过实践验证的。这种教学模式应该具有可行性,否则它也不能叫做模式。具有可行性才有推广价值。其结构进程应该清晰明了,人们便于操作,这样才能推广。这里的操作不是机构地重复操作,程序是相同的,但是教学的方法是可以千变万化的。教学的结构进程主要是为了人们的模仿和运用。再次,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形成的是教与学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稳定的关系和活动进程结构形式。模式一旦形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趋于稳定,模式的进程结构也趋于稳定,模式才具备可行性。但是,稳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稳定是相对的,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课堂教学模式也要经历一个完善的过程,一成不变的模式同样是没有生命力的。

    虽然教学模式具有简略性,便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掌握和运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具体的教学情境是千差万别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没有完全相同的两节课。尽管任何教学模式都有明确的应用目的或中心领域,而且有具体的应用条件和范围,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固守某一模式就会地过于机械化、刻板化了。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可以研究模式、运用模式,但更要超越模式,这便需要教师提高教学艺术水平了。

    参考文献:

    [1]石鸥.教育学教程[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常思亮.学校管理学概论[M].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8.

    [3]郑金洲.教育通论[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孙忠兵.研究型教学:当代课堂教学新理念[J].基础 教育研究,2011,(3).

    [5]王金辉.论研究型教学[J].康定民簇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2009,(6).

    [6]汪劲松等.实施研究型教学,推进创新性教育[J].中 国高等教育,2008,(6).

    [7]韦宝平.创新教育视角下的研究型教学[J].江苏高 教,2012,(4).

    [8]邹忠民.从传授性教学到研究型教学[J].图书情报工 作,2011,(7).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