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研究

    王德贞

    摘要:该课题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在借鉴省内外有关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建设创新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菏泽市专业合作社建设问题的基本态势和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菏泽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最终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菏泽;城乡一体化;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问题研究

    总的看,我市对新农村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进一步丰富,采取的措施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全力搞好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政府和部门的积极引导、扶持,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的原则,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截至到2013年底,全市工商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7 384个,出资223.8亿余元,注册成员5.5941万个,实有成员20万余个,带动50余万农户参与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各县区的农业优势产业产业如优质小麦、棉花、花生、瓜菜、林果、花卉、中药材种植,肉牛、奶牛、肉羊、瘦肉型猪、蛋鸡、肉鸡等养殖,农业机械化等得到了较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如芦笋、大蒜、食用菌、山药等的种植面积迅速扩大,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合作社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例如2013年第四季度比第三季度新增注册2 526个,增幅近52%。以种养为主,全市7384个中,种植类合作社5 029个,养殖类1 653个,种养类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90.5%。从去年9月到现在,农产品加工类合作社增加1个,销售类合作社数量没有变化。出资额大规模增加,合作社货币出资总额219.9亿余元,占总出资额的近98.3%。比第三季度增加122.97亿余元,增幅126.8%。社均货币出资由第三季度的199.62万元增加到第四季度的297.88万元。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农村农民专业合作建设的政策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农村农民专业合作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使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农业部门每年组织400家合作社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班。去年3月,市农业局对2010年来获得市级示范社、明星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荣誉称号的110余家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去年中央1号文件继续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去年省市选派的“第一书记”在帮助村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广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主动思考带领群众致富的办法,根据帮扶村庄实际调查,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发挥工作优势,积极帮助村委负责人及种养大户成立合作社,使合作社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强力“引擎”。 每年评选10大市级明星示范社,市委市政府在农村与农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市农业部门连续连年评选市级示范社,被评为示范社的合作社可以优先获得扶持和支持,促进了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各县区有数额不等的合作社直接获得省级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每个示范合作社补助10-15万元;每个重点示范合作社补助20-40万元;市级财政近几年拿出专项资金对合作社进行补助,极大的促进了农民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

    一、我市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建设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有以下因素影响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县区发展不平衡

    郓城县2013年度新增1 279个,达到1 927个;巨野县新增638个,达到1 537个;曹县新增201个,达到1 013个;成武新增145个,达到691个。牡丹区只新增49个,东明34个,单县32个。

    (二)内部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

    一是《章程》不够规范。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不够规范,有的流于形式。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日常活动不正常,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合作社运行后,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致使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实行盈余分配制度。

    (三)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部分合作社没有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缺乏真正的利益连接机制

    根据调查,有相当多的会员与合作社仅仅是购销关系,没有成员出资,合作社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服务,这也就使部分会员不可能参与合作社的利润分配,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总体上比较松散,二者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连接机制。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利益连接就会断接。

    (五)组织化程度低,合作社规模较小

    由于全市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较少,规模较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经济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我市每个合作社注册成员平均为7.57个,实有成员平均不足30个,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只有8个,合作层次低。注册成员在50人以上的只有33家。

    (六)相关章程难落实

    由于数量增加快,合作社发展良莠不齐,有些合作社虽然成立了,但没有按照制定的章程来开展合作社的相关工作。

    (七)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大

    现在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而每年只有少数几个合作组织能够获得上级给予的财政补助,绝大多数合作社不能获得补助,补助数量和补助总额不能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八)在注册时有些内容部门互为前置,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二、加快我市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建设平稳较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进一步推进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平衡发展,就要抓好合作社建设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使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政更适合我市的实际,就要根据合作社法、山东省条例,及鲁政发[2011]3 8号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菏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为更好的指导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可到市工商局、银监分局、信用联社调查部门对合作社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成立、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等有关政策。

    (二) 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总召集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

    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合作社的不同人员,进行不同的培训指导。比如:巨野、曹县联社出资组织300多名村支书,分批到寿光三元朱村学习蔬菜大棚种植技术,聘请农业专家举办农业知识大课堂。通过宣传培训和参观,提高了县乡辅导人员引导农民建立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服务水平,提高了合作社负责人规范合作社发展的管理水平。

    广泛开展面向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的培训,以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合作社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实施能力;加大以经管干部为主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指导能力。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的制定,为指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四)加强考核

    将合作社建设发展继续列入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内容。不再以合作社发展数量为主要内容,而以规范发展为主要目标。每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合作社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先进部门(单位)、工作者和优秀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搞好示范社创建

    搞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创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继续评选市级示范社和明星示范社。进行重点培植,可激发农民“办会、入社”的热情,使少数农民的自发行为变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如通过典型培育,曹县银香伟业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经纪人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曹县伊民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市场拉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菏泽市金海养猪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订单销售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东明华航种植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明星示范合作社等。

    (六)要对合作社规范发展进行指导

    到县区对合作社进行调研,与合作社座谈,了解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指导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评选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优秀示范社,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七)搞好对合作社的扶持

    综合各部门的合作社支持扶持资金,集中对发展前景好、运作规范的合作社进行支持,使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真正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加强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防止扶持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套取。

    (八)做好全市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统计调查,注册规范化,促进合作社快速、规范发展

    要对新增合作社认真调查,规范注册,同时要进行补助,市县区经管人员要主动为合作社的组建搞好服务,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引导农民,坚持适合什么产业,就在什么产业组建;谁有能力就让谁领办的原则认真调查积极鼓励支持其发展。

    (九)坚持多主体创办,多层次多形式兴办

    坚持从实际出发引导农民,谁有能力就让谁领办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其发展。例如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供销社、技术推广部门等可参加进来,领办创办合作社,使合作组织较快发展。2011年前,在全市1 249个合作社中,其中农民领创办802个,村干部领办313个,供销社领办43个,农机农技服务部门领办29个。要总结成功经验,促进农村合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健康建设。

    (十)要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管理,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程

    在建设农村农民合作社过程中,要委托专业监理的基础上,对每个农民合作社建设均选出村民代表对农民合作社建设进行全程监督。要执行省市要求,把合作社建设政策要求贯彻落实贯穿到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头作用。

    (十一)坚持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市县有关直部门责任制,长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进行倾斜;政策扶持到位,用活用足各项惠农政策,整合资源、集中使用、重点突破。

    (十二)加强对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的认识,提高工作标准

    在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的有效模式,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扎实稳妥地搞好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和任务。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