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强国的辩证认识论

    田雨普 王 欢

    摘要:体育强国是个意会概念、定性概念,但具有明显的动员性和引领性。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是判别体育强国的2项基本标准。建设体育强国中既要力争全面强势,但不能追求尽善尽美;既要以全民健身为基础,又不能放松竞技体育结构的优化;既要注重目标的实现,更要重视建设的过程。建设体育强国虽不能一蹴而就,但也必须只争朝夕。

    关键词:体育社会学;体育强国;意会概念;辩证认识论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8-0009-05

    Dialectical epistemology of sport powerful nation

    TIAN Yu-pu,WANG Huan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7,China)

    Abstract: Sport powerful nation is a perceptual concept, or a qualitative concept, but it is provided with distinct mobilizing and guiding characteristics. The levels of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strengths of competitive sports as well as mass sports are two basic standards for judging whether a nation is a sport powerful nation.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China into a sport powerful nation, we should work hard for comprehensive domination, but should not pursue perfection; we should base our foundation on nationwide fitness, but should not pay less attention to the optimizat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structure; we should focus on the realization of objectives, an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Although constructing China into a sport powerful nation cannot be fulfilled overnight, we should do our best to fulfill it as soon as possible.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sport powerful nation;perceptual concept;dialectical epistemology

    

    围绕“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这一命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类比和剖析可以看出,差异的实质是对围绕体育强国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关系没有厘清,对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缺乏深入的理解。因此,在北京奥运会后开始向体育强国迈进之时,有必要应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相关理论进行研讨,对一些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对一些关系进行梳理。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科学地把握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才能加快体育强国的建设进程。

    1体育强国虽是个意会概念,但具有明显的动员性和引领性作用

    我们在讨论和应用“体育强国”这一个概念时,更多的是将其作为一个意会词来理解,其意向性比较强,多半属于新闻术语而非学术概念。该词具有较大的弹性和情感色彩,从命题的提出背景到着手探究都具有较为浓厚的“爱国情结”和“中国元素”,体现出发展中国家迫切的赶超心态和领先意识。在国外,特别是体育发达国家,未曾见到体育强国的定义,也没有见到体育强国的说法。有的只是“the top country in sport”一词,翻译过来为“竞技上流国家”,可见,“体育强国”一词,可以理解为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精神需求的环境下产生的,是以激发国民进取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目的提出的,是以近年来我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及世界大赛上所获得的好成绩作为参照,而非以中国体育总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作为考量对象的。因此,这一概念提出的适用对象主要在于国内,在于动员和号召体育系统奋发图强,并以此鼓舞和引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其内涵较为深刻,外延较为宽泛,还没有一个国际公认的权威衡量标准,也缺乏较为准确的价值评价标准[1]。

    但是,对于意会性概念,口号性用语的作用也不可低估。作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口号具有简洁、精炼、易懂、琅琅上口等特点,是国家发展中经常采用的引领方式。体育也不例外,如建国初期,用毛泽东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就明确了当时体育的方针和任务。改革开放初期,“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就激励了无数中华体育健儿的拼搏斗志。时值今日,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引下,建设体育强国的号召,如同动员令和进军号,指引着体育工作的方向。可见,对“体育强国”,不能因语性而低估其作用。

    强与大,是质与量的关系。依据辞海的定义,“大”指的是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容量等方面的广阔、宽阔、众多;超过通常的情况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跟“小”相对[2]。“强”指的是力量大、程度高、坚强、优越的意思,跟“弱”相对[3]。可见,“大”侧重于量的方面,而“强”则侧重于质的方面,“大”是“强”的基础和前提,“强”是“大”的质量和实力的表现形式。由“强”可能推导出大”,但“大”不一定必然会“强”,所以“大”是“强”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从而可以得知“大”和“强”这两个词是有交叉包容关系的,并不是不相容的[4]。

    大国与强国,也是如此,也是对国家发展规模与发展实力的评价。二者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体育大国,主要是指体育发展规模较大、资源数量较多,在国际体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而体育强国,则是指体育发展的综合实力超群,总体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体育大国与体育强国,都应当是针对体育发展的整体而言,应当从体育的总体来衡量。我们不同意将二者分割,即“体育大国主要是指群众体育,体育强国主要是指竞技体育”的观点。否则,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就无从谈起。

    我们也不大赞同用“奥运强国”、“竞技体育强国”、“群众体育大国”和“群众体育强国”等下位概念来替代“体育强国”概念的观点。因为,建设体育强国是一个目标,是一个方向,分解表述,不利于集中目标、凝聚精神和动员力量。我们也不赞同“我国目前既不是体育大国,更不是体育强国”的判断。这种观点,过于追求完善和极致,过于消极和悲观。因为,体育大国是基于竞技体育所取得的成绩数量而言,是基于群众体育的参与和发展总量而言,因此,我国是体育大国的判断是符合实际的。

    2体育强国虽是定性化概念,也应当有相应的定量化标准

    体育强国,包括体育大国,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较的概念,是与其他国家的对比中做出的判断,是对一个国家体育发展总体规模和实力的定性化评价。

    由于其概念指向宽泛,所属类别繁多,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公认的客观准确评价标准和公式化的定量指标体系。中国是体育大国,没有人根据什么具体标准进行了总体评估,也没有人明确地提出达到了什么样的量化指标。对于体育强国评定也是如此。

    为体育大国和体育强国下个定义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尽管其定义的衡量标准和参照物的取向要获得一致的认同可能比较困难,但其中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判定标准是可以被广泛接受的。

    但是,对于国家体育实力的强弱,总要有一个基本的衡量体系和维度,总要有个定性的切入点和大致的判别尺度。作为新时期我国体育的发展目标,也需要有一个大致的量化体系和指标。因此,就出现了意会性概念的定量化问题,也成为体育软科学研究的一个新命题。

    3判别体育强国既要进行总体性衡量,也应当有主体性标志

    如果从系统论的视角分析,一个体育强大的国家,应当表现在体育运动的方方面面。这就会形成一个庞大的指标体系。随之而来的是众多的统计项目和繁琐的过程。我们以为,作为纲领性、引领性目标,应当简洁而实用,因此,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应当成为判别体育强国的2项基本标准。

    竞技体育在体育强国的评价体系中,应当居于显著位置。我国前国家体委副主任张彩珍[5]在其《论体育》一书中所说的:“体育强国最突出、最鲜明的标志是运动技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有些国家体育相当普及,场地设施也不错,但在奥运会上拿不上几块金牌,就不被承认为是体育强国…… 这是世界体育三强苏联、民主德国、美国的成功之道。”

    竞技体育的成绩,不仅要看奥运会比赛的成绩,而且要看一些主要项目世界大赛的成绩,不仅要看夏季奥运会的成绩,还要看冬季奥运会的成绩,要从各种国际大赛取得成绩所形成的国际影响力进行综合衡量。

    群众体育的强弱,主要应当看国民体质健康的总体水平,看人口平均寿命的水平。当然这离不开在均衡和谐基础上的国民体育参与的比例。

    其余各项体育工作,如体育管理、体育法制、体育科教、体育传播、体育交流,以及体育产业等,都影响到体育强国的评价,但是,从便于操作和功能系统的角度上分析,这些工作可认定是体育强国核心指标的支撑和保障系统。

    当然,国民的体育精神、国家的体育威望等也是体育强国软实力的表现。但由于其量化十分困难,且不便操作,故暂不纳入指标体系之中。

    4建设体育强国固然要力争总体超群,但不可能尽善尽美

    体育强国,是一个总体的概念。既不是单纯的竞技体育超群,也不仅指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领先;既要金牌数量的名列前茅,也要在基础项目上大展雄姿。当然还需要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的协调,群众体育参与比例与身体素质的同步提高等等。但是,必须明确,判别体育强国,必须树立总体意识,树立综合标准,抓住主要矛盾和核心指标,不能追求指标体系的尽善尽美,面面俱到。事实上,这样的“完美强国”是不存在的。即使是美国,北京奥运会6项短跑项目也有5项败北,在“飞人”博尔特面前,也得俯首称臣;俄国的奥运会成绩连续多年徘徊不前,近3届奥运会金牌总数呈下降态势;德国尽管连续3届冬奥会奖牌总数名列第一,但夏季奥运会名次却一直在五六名徘徊。可见,强国并不是什么都强。

    因此,在我们努力建设体育强国中,竞技体育不能苛求各个运动项目都要大放异彩,都要领先世界。应当理解并允许一些与种族特征、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项目保持在合理、体面的位次上,如篮球、足球、田径等等;也应当允许一些项目,如马术等,甚至不广泛开展或不立足于追求名次。那种力图全面出击,着力寻求边缘突破,一味争取奖牌数量领先的观念,不应再成为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思路。

    在群众体育方面,建设强国更不能脱离实际地谋求全面强势,而要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国情出发,提出合情合理的发展目标和有本土特色评价标准。特别是在与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关的指标方面,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但是,对国民的体育参与比例、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平均寿命等主要指标,则必须要求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既是坚持标准,促进发展,又是从实际出发,符合国情。这样的选择同样会得到普遍的认可和理解。

    5判别体育强国既要看重国际舆论,也要有国内的自我评价体系

    体育强国的评价主体是什么?我们认为,没有具体的评价主体,即使有,也不应该是单一的评价主体。

    一般说,体育强国的评价主体应当由外评和自评两方面组成。外评,主要依赖国际舆论。其中,国际体育组织、国际体育组织的领导人,以及体育发达国家的知名人士和主流媒体的评价是重要的。当然也不排除国际权威评价咨询机构的评定结果。但是,我们不要期望得到国际社会任何正式认可,因为至今尚未有先例。

    自评,是依据体育总体发展水平,在与国外体育发达国家的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研究和论证,进行的自我评估。这不仅可以发现不足,及时调整发展方向,而且能够把握全局、推动整体的进程。当然可通过白皮书等方式进行传播,以提高影响力。自评本国是否是体育强国,对一个国家发展本国体育事业也具有积极的现实调整和长远的发展意义。

    外评,一般情况下是分散的,不十分明朗和不具体的,是需要收集、整理和概括的;内评则可能是专门的,具体的和明确的。因此,最好采取内外结合,以内为主的方式进行。

    6大国既是建设强国的有利条件,也可能成为增添发展的难度

    大国是成为强国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数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由于资源总量多,发展余地大,从而为成为强国提供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大凡世界体育强国同时又是体育大国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大国也可能因为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在人均资源占有量、资源分布的密度、整体进步的速度等方面,可能反倒成为大国转变为强国的困难和阻力。我们认为,对于不同国家,体育强国的评价标准不会是完全统一的。日本、韩国、古巴等人口和疆域不大的国家,很难被称为体育大国,但是,在大众体育普及率很高,竞技体育连续稳定地进入奥运会前10名,就可能被称为是体育强国。而中国与美国、俄国等大国,则不同,即使是连续保持在奥运会金牌榜第5名上下,也可能不被公认为是体育强国。因为,人们是以大国为基准来观察衡量这些国家的。可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人们对体育大国达到体育强国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在体育大国基础上建设体育强国是具有相当难度的。

    7建设体育强国固然要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但不能忽视群众体育的增量

    与体育大国发展中突出数量的增长相比,体育强国的建设必然要以提高质量为中心。

    尽管我国的竞技体育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夏季奥运会连续3届金牌总数名列三甲,北京奥运会甚至达到金牌总数的第一,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奥运强国”。但是,我们竞技体育的发展还处于明显的争取数量领先的阶段,还处于主要依靠冷门项目、边缘项目、区域项目来获得奖牌数量的简单多数上,还是属于“广设项目”、“人海战术”和“忽略成本”的阶段。从金牌质量和结构上分析,我们距体育强国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诸如足球、田径、篮球、游泳等世界流行项目和基础竞技项目的竞争力,要进一步提高冰球、速度滑冰、越野滑雪等冬奥会的成绩,要进一步提高足球、篮球、冰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职业体育运动的水平,以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体育观赏需求。

    与竞技体育一样,在建设体育强国的过程中,群众体育也必须着力提高发展质量。从国民的健康水平上看,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该组织对192个成员国居民健康寿命的预测及排名顺序,预测出的健康寿命已减去居民一生中可能罹患疾病的时间。日本居民平均健康生活时间74.5年,位居第一。根据预测结果,中国排名第81位,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6]。与世界体育强国的国民体质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从学生体质发展趋势上看,2004年在全国14省市18万7~22岁城乡男女学生中进行的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再次显示,与两年前相比,我国学生肥胖情况在继续扩大的同时,爆发力和力量素质仍在继续下降,除反映速度素质的50 m跑成绩略有提高外,其余各项素质自2002年以来继续呈下降趋势。2005年进行的17岁青年体质比较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除女子身高略高外,50 m跑、握力、体重、身高等各项指标均低于日本青年。青少年体质健康的状况,与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反差。

    从群众体育锻炼的质量上看,多数人还处于自娱自乐、松散结合的状态,还没有实现向组织有序、指导有方的系统化、网络化的有效管理层次转化。绝大多数健身者的运动负荷掌控还只能凭感觉、靠估量,缺乏力量和速度锻炼,运动负荷较低,强身意识较弱,还没有实现向科学评价和医务监督的层次转变,等等。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着力提高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质量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群众体育发展数量指标的增加。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应上看,我国目前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1.03 m2,这些体育场馆中65.6%是教育系统所有,其余主要用于竞技体育,只有8%的“其他”部分可供百姓使用[7];与体育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相当数量的群众还在露天、简易、粗放和替代的体育锻炼地点锻炼,人们向规范、集约、正规场所转移的需求还难以满足。从群众体育经费保障上看,供给明显不足。2000~2004年20省(区、市)群体处群体经费平均所占体育事业费的比例仅为0.78%左右[8]。从体育人口指标上看,2007年,我国体育人口仅为28.2%,与体育发达国家的50%以上的比例相比,差距也较为明显。未来,在以农民和西部人口为主要发展对象的体育人口增长中,难度更大。

    北京奥运会后时期,我国体育发展进入稳定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在建设体育强国的进程中,在处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发展关系时,要像邓小平同志提出的那样:“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而不应再采取向竞技体育倾斜发展的策略。重点发展或者侧重发展某一方面,是客观条件和形势发展制约下的举措,有时甚至是不得己的选择。因此,实行这一方针,应当是阶段性的,有所控制的。建国以来,曾经有过2次优先和侧重发展竞技体育的经历,确实为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一定时期某些层面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的失衡。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期后,致力于构建和谐体育应当成为长期坚持的方针。

    8既要注重体育强国目标的实现,更要重视建设的过程

    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有助于激励全国人民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斗志,有利于树立典型,带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加快发展,有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国际威望和国际形象。因此,建设体育强国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体育本身,是党和国家对体育界提出的殷切期望,我们必须努力奋斗,加快实施。但是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实现体育强国目标固然重要,建设过程更有意义。提出强国目标主旨是通过理想的目标来推动事业的发展。这一建设过程就是奋发图强,增强民族自信心的过程,就是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体育民生的过程。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具有引领性和号召性,本身就能够形成发展的动力。刘鹏同志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总结大会上指出:“北京奥运会决不是终点,而是中国体育全面发展的一个起点。”因此,我们应当围绕体育强国的发展目标,研究和制定实现体育强国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步骤,以此来带动新时期我国体育的快速发展。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体育强国的建设过程甚至比目标的达到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9体育强国固然要立足于国际竞争,但没必要刻意进行国际渲染

    建设体育强国,需要在国际体育竞争中领先别国、超越他人,需要通过不断的胜绩积累才能逐渐形成优势。因此,在国际体育比赛中,我们最重要的是有所作为,而不是夸夸其谈。我们要从领先世界竞技体育的目标出发,进行慎密的安排,至于强与不强,不必过分渲染。既然国际社会没有所谓“体育强国”的评比活动和公认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自然也没有必要对我国是否是“体育强国”而刻意地去渲染,更没有必要去与人争论。要知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自信心不是建立在外界认同的基础上,而是以不断进取的民族精神为基石,是以超越他人的持续努力所不断积累的。特别是在一些西方国家抛出所谓“中国威胁论”的情况下,我们更没有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中炫耀自己,也不应在国际体育交往中过多地显示强势。在“和平崛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将工作的目标放在促进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上,促进人民体质增强和提高生活质量上。在国际体育宣传上,始终保持平和、低调,始终以“团结、友谊、和平和进步”为宗旨,与国友好,与人为善。像小平同志说过的那样:“韬光养晦,有所作为。”让体育强国的建设落实到“以人为本”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10建设体育强国虽不能一蹴而就,但也必须只争朝夕

    建设体育强国,在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和主要项目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在国民体育参与比例和体质健康状况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是一项艰巨的社会文化工程。需要体育系统,以及教育、卫生等行业的通力合作,需要相当大的投入和相当长时间的努力。因此,要实事求是地研究和制定发展战略,并稳步加以实施。但是,我们还必须深刻理解在我国当今社会经济条件下,建设体育强国的重大意义,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我国和平崛起、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体育领域率先进军世界强国行列,具有鼓舞斗志、振奋精神的动员性和示范性,在国家发展中具有相当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的建设需要体育的进步与强大,民族的康强也需要体育的振兴与发展。建设体育强国,价值超出体育的自身。胡锦涛同志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努力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号召,其意义重大,任务光荣。既承载着党和政府的重托、各族人民的厚望,也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体育工作者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因此,必须倾心倾力,只争朝夕。

    参考文献:

    [1] 庆柳,石颜. “体育强国”逻辑思维考[J]. 体坛争鸣,2006(5):25.

    [2] 辞海:上册[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422.

    [3] 辞海:中册[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01.

    [4] 徐伟煌,田雨普. 孰大焉,孰强焉?——论体育大国与体育强国之争[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24(2):104-105.

    [5] 张彩珍. 论体育[M]. 北京:人民育出版社,1990:47-49.

    [6] 敬慈. 国际寿命榜排名——中国第81位[EB/OL].华夏长寿网. 2008-10-07. http://health.xyl.gov.cn/article

    /show.asp?id=2283.

    [7] 宋杰. 社区健身环境评价的若干理论问题探讨[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30(1):38-40.

    [8]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汇编[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387.

    [编辑:李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