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伴侣动物检验检疫措施的研究进展

    黄子通

    摘要:介绍了伴侣动物入境的相关情况及国外严格成熟的检验检疫措施,为我国的伴侣动物入境检验检疫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伴侣动物;检验检疫;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8-0085-02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不断增加,来我国旅游和定居的国外人员也越来越多,从而导致入境的伴侣动物的数量也是逐年增加,这给我国伴侣动物入境检疫检验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停留在初始阶段,只能采用手工操作模式,尚缺乏完善的理论指导和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有效的操作方法[1-3]。

    由于伴侣动物常常携带一些传染病的病原,如犬瘟热病毒、细小病毒、狂犬病病毒、弓形体等病原体,这些病原体除了可以感染本国伴侣动物外,还可以感染人,给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如果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措施不当,就可造成疫病传入我国,给我国的畜牧业及人民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1 国际上对入境伴侣动物的检验检疫措施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对伴侣动物入境检验检疫措施已经趋于成熟,特别是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检验检疫措施具有代表性。

    1.1 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为了防止烈性传染病由外国传入,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伴侣宠物入境的检验检疫措施,主要通过严格的入境检验检疫许可、复杂的动物入境官方检验检疫程序和高昂的入境检验检疫费用,来防止疫病的入侵。

    1.1.1 严格的入境检验检疫许可 澳大利亚伴侣动物如果想要入境,首先应在澳大利亚动植物检疫局填写入境动物许可证申请,内容包括动物原产地、出口者情况、进口者情况、伴侣宠物情况、动物受孕情况、是否接受与其他动物一起接受隔离、出口国家官方出具的证明等。澳大利亚对伴侣宠物入境隔离主要与出口的国家有关,澳大利亚将其他国家根据狂犬病控制的情况分为六类,其中一类国家不需要进行隔离,二类国家需要至少隔离30 d,三类国家需要至少隔离60 d,四类国家需要至少隔离90 d,五类国家需要至少隔离120 d,六类国家禁止直接入境,只能通过间接的途径入境。

    1.1.2 复杂的官方检验检疫程序

    (1)口岸检疫。任何入境的伴侣宠物都必须提前通知动植物检疫局,以便相关检疫人员进行检疫。需要隔离的伴侣宠物只能从澳大利亚的悉尼、珀斯和墨尔本三个口岸入境。

    (2)从一类国家入境的伴侣宠物不需要隔离检疫,只需要在入境时进行清洗消毒后,检疫监管30 d后即可入境。

    (3)隔离检疫。除一类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宠物入境应进行检验检疫,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则拒绝入境。隔离期内允许宠物主人探望被隔离的宠物,隔离期满后,主人应及时接走其被隔离宠物。

    1.1.3 高昂的检疫费用 在澳大利亚,入境宠物不仅检验检疫严格,而且检疫费用昂贵。一般入境犬的检疫费用在2 000澳元左右,入境猫的检疫费用在1 500澳元左右,高昂的检疫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进入澳大利亚的宠物数量。

    1.2 日本

    日本非常重视宠物入境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检疫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日本从非指定地区进口犬、猫和其他的动物检疫指南》规定,对非指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犬、猫等宠物,需要按照日本的《家畜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检疫。同时,日本还对于入境动物的主人提出了五条处理措施:①入境动物要进行免疫接种,可接种三联疫苗。②驱虫,在离境前对入境伴侣宠物进行驱虫,包括体内寄生虫和体外寄生虫,如蠕形螨、痒螨、线虫等。③动物运输过程要装笼,最后是一个动物一笼。④伴侣动物入境前4 d要向入境动物检疫处报告,准备入境。⑤要考虑入境伴侣动物的健康状况,对于幼年动物、老年动物、哺乳动物、妊娠动物或有病史正在接受治疗的动物等不建议入境。

    1.3 英国

    英国对入境宠物的检验检疫主要是根据海关相关的规定,一般英国海关要求入境宠物要进行隔离检疫6个月,以防止传染病传入。

    2 我国伴侣动物入境检验检疫的做法

    我国早在1993年就发布了《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之后又制定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实施。

    我国在伴侣动物入境检疫时主要依据来源国家出具的健康检疫证明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只要有以上两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现场检疫合格后,然后再按有关规定对入境动物进行为期30d的检疫隔离。一般我国检疫隔离是居家隔离,隔离期满后,经所在辖区的检疫检验局出具《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即可完成入境检验检疫。我国还规定入境旅客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只伴侣动物,如携带两只以上的伴侣动物,则需要按照贸易性入境动物的检疫程序办理。

    3 我国入境伴侣动物检验检疫存在的问题

    (1)伴侣动物入境时,检验检疫人员只检查入境伴侣动物的健康证明和免疫接种证明,入境动物的健康状况只凭经验和肉眼观察,缺少科学的检测方法及先进的检测仪器。

    (2)缺少规范的伴侣动物隔离场地,容易造成一些传染病的传播及蔓延。

    (3)发达国家的伴侣宠物多数已经植入了带有国际通用的宠物信息芯片,而我国缺少相应的读取手段,导致信息不能共享,给检验检疫工作带来不便。

    (4)如果入境伴侣动物的主人提供虚假信息,就会造成不能与动物主人及时取得联系,不能进行检疫隔离工作,也无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 对我国伴侣动物入境检疫的建议

    (1)建立健全的入境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1]。由于入境的伴侣动物存在的病原微生物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不能仅凭经验及肉眼观察作为入境的依据,应施行严格的实验室检疫,以确保我国不受到外来病原微生物的入侵。

    (2)应建立规范的入境动物的隔离场所,这样才能保证入境伴侣动物的隔离检疫效果最大化。

    (3)在伴侣动物检疫口岸应配备与国际相一致的宠物信息芯片读取设备,以获取最为准确的伴侣动物的信息,为入境动物检疫提供依据[2]。

    (4)入境口岸可收取相当的抵押金,在伴侣动物完成辖区内检疫隔离工作合格后,再凭借合格证明退换入境动物主人抵押金。

    由于我国入境伴侣动物逐年增多,应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入境宠物检验检疫措施[3],以保证有效地防止传染病的传入,给我国的人民健康及农牧业生产安全消除隐患。

    参考文献:

    [1] 凌宗帅,刘友清,潘学昌,等.出入境伴侣动物检疫现状及建议 [J]中国动物检疫.2003,20(10):43-44.

    [2] 郭明星.动物疫病流行趋势与出入境动物检疫对策[J].动物医学进展,2005,26(1):112-115.

    [3] 周俊平,何卫筠,邓 海.入境伴侣动物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研究,[J].检验检疫科学,2008(5):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