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再思考

    王伟

    [摘要]效率与公平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一段时间以来,“公有制更公平,私有制更有效,公平与效率相互对立”的观点甚嚣尘上。从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公平效率观分析,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和保障,效率是检验公平与否的重要标准。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效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有制是关键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提升公有制经济的微观效率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效率(把“蛋糕”做大),并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把“蛋糕”分好)。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公平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0)04-0036-05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效率是一个经济学范畴,公平是一个伦理学范畴[1],效率和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目标。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2],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强调效率优先。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国民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与此同时,不同群体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社会问题不断增多,有可能造成对经济效率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国家及时调整了效率与公平关系,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3]。进入新世纪,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警戒线;与此同时,过分强调效率,助长了经济粗放式增长,资源、环境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党和国家进一步做出了政策调整,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4]。纵观上述三个阶段,无论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两者并重”,对效率与公平的认识,更多是从对立冲突的角度,认为追求效率就会损失公平,追求公平必然影响效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然而,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之矛盾论的角度分析,效率与公平既有对立性,也有统一性,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和保障,社会越公平越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效率是检验公平与否的重要標准,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公平,关键并不是看它是否符合某种原则或主义,而是看它能否激起巨大的劳动热情,带来持久的效率[5]。因此,效率与公平并不是非此即彼、鱼和熊掌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效率与公平都不能缺席。

    基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立足经济规律、树立正确的公平效率观,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发展的效率(把“蛋糕”做大),着力探寻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路径(把“蛋糕”分好),要比争论“谁先谁后”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经济学视角下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理论剖析

    经济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经济学派有着不同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坚持着不同的公平效率观。

    (一)西方经济学公平效率观的理论剖析

    古典主义经济学派,从利己主义出发,基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和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强调“只有起点公平,经济才有效率”,主张建立公平的交换规则、经济人自由竞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就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达到效率最优。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派以效用为中心,基于边际分析的方法,提出了均衡理论。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供需平衡的均衡价格就是商品的价值,均衡状态能够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最大的效用,从而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率。因此,客观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实现均衡状态和效率最优的前提。

    自由主义经济学派认为“机会平等能够产生效率”,国家干预主义和计划经济体制都不像市场机制在产品、收入和资本的配置上那样有效率[6]。建立公平透明的规则、保证每个人在市场竞争或其他场合中机会平等,是效率实现的源泉。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主张“收入均等化”,即“结果的公平”是解决经济危机、提升资本主义效率的有效途径。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效率低下的原因在于贫富差距,低收入者有需求但是没有消费能力,高收入者有消费能力但是需求基本饱和。解决的途径是增税和转移支付,以及通过赤字扩大政府支出来带动有效需求。因此,凯恩斯主义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实现公平、而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率、缓和资本主义矛盾。

    但是,增税和转移支付会降低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通过赤字扩大政府支出容易引发财政风险、寻租、腐败等问题,增加社会运行和监督成本。这两方面都会降低效率。因此,凯恩斯主义是头痛医头,引发脚痛,脚痛未愈,加重头痛,病根并未消除。

    纵观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的公平效率观,都是站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强调“起点公平”或“结果公平”是效率实现的源泉,但归根结底没能跳出其阶级属性。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公平效率观的理论剖析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时关注了“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主张“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和“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是真正的“起点公平”,没有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劳动者就不能同生产资料所有者一样在收入分配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西方主流经济学派所谓的公平只能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占有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公平”,而无法实现劳资之间的公平。“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是真正的“结果公平”,劳动者同时又是所有者,彼此处在同样的起跑线上,平等的占有劳动成果,必然激发劳动热情、提高经济效率。

    综上所述,马克思经济学的公平效率观在理论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更有优越性、更能实现社会公平、更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能实现最优的效率。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下“所有者虚位”“委托代理链条过长”“搭便车”“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以及特定时间、空间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无可避免地存在效率损失。而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的公平效率观虽然无法实现真正意义的公平,但是运用产权理论、竞争理论、均衡理论和财税、转移支付等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效率。因此,亦有可借鉴之处。

    三、反对所有制决定论:社会发展总效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谁更有效率的争论。

    一些学者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认为公有制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模糊的[7],无法形成有效监督。国有企业的产权法律意义上归于“全体人民”,但“所有者缺位”造成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层层代理使代理成本剧增、监督无效[8],进而得出“公有制经济低效率”的结论。樊纲(2000)[9],姚洋、章奇(2001)[10],刘小玄(2003)[11],李寿喜(2007)[12]等通过微观数据的经验研究,支持了“公有制经济低效论”。

    另一些学者认为微观企业的经营效益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国有经济的真正经济效率。用效益替代效率,忽视了国有企业办社会、参与国家宏观调控贡献、履行社会责任和生态环境重建等方面的因素[13]。而非公有制企业存在重微观效率、轻社会效益的倾向,国有企业在宏观效率上具有比较优势。刘元春(2001)[14],陈波、张益锋(2011)[15],伍旭中、冯琴琴(2015)[16]等的实证研究支持了上述观点。即便在微观效率方面,Chen(1988)、Jefferson(1992,1994,1996)等研究表明,中国的国有企业具有较高的TFP(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17]。上述研究支持了“公有制经济高效论”。

    从效率评价的依据标准分析,由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有制经济低效论”的观点占据了上风。那么,公有制经济真的效率不高吗?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效率评价的依据是什么,是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微观效率,还是包括微观企业行为外部性(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外部效应、外部经济,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所引发的宏观社会效率?亦或跳出企业层面,从地区和国家发展的更高维度,审视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总效率?客观讲,单纯比较企业微观效率是不科学的,很多情况下微观企业的高效率可能是以损害宏观的社会效率为代价的,比如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偷工减料、偷逃税款等;很多情况下微观企业的低效率也可能是为保证宏观社会效率而做出的奉献,比如保障质量、保护环境、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兼顧宏观社会效率进行综合评价看似更合理,但是由于宏观效率的非显性特征,难以准确量化,相关研究的说服力总是显得不够充分。因此,效率判断的标准应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效率,哪种所有制经济更适合生产力发展、更能促进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哪种所有制经济就更有效。

    从国民经济发展总效率的角度分析,支持“公有制经济低效论”的证据主要是中国发达省份公有制经济占比不高,非公有制经济活跃。反对的证据则是中国和印度比较,新中国成立后的起点相似,中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后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印度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其结果中国的发展更有优势。此外,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俄罗斯与中东欧国家全面私有化并没有带来整体效率提升,而中国通过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由此可见,社会发展总效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私有制未必高效、公有制未必低效。广东、浙江等省份发展的好,与党的领导、政策环境、资源环境、时代背景、外部机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都有关系,并非所有制单一因素所决定的。

    总之,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效率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所有制是关键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所有制必须同特定的制度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实中所有制必须与其他特定因素共同起作用。特定的历史时期,可能存在公有制经济效率更高、也可能存在私有制经济效率更高的情况,这都很正常。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能促进社会发展的可能不是全面公有制、也不是全面私有制,而是特定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公平正义实现的前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有利于适应不同生产力水平、激发最广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做大蛋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效率提升的路径

    提升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效率,把“蛋糕”做大,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公有制经济重点是提高微观效率,非公有制经济重点是提高宏观效率。

    (一)公有制经济微观效率提升的路径

    公有制经济在宏观效率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在微观效率上则略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公有制经济承担了各种政策负担、履行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从而导致微观效率不高;二是由于企业制度、激励机制、内部管理等存在问题,而导致效率低下。对于第一种情况,一方面应该简政放权、政府放松对公有制企业的控制和干预,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肩负着国家战略、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等职能的公有制企业,则应该继续以宏观效率为重,在保证宏观效率的基础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微观效率。对于第二种情况,国家层面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建立公平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发生违法成本过低、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企业层面则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因经营管理者道德风险或是逆向选择而带来的效率损失。

    (二)非公有制经济宏观效率提升的路径

    非公有制经济在微观效率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在宏观效率上则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非公有制经济以利润为中心,逐利是资本的天然属性,对于社会责任和宏观效率缺乏内在的动力;二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市场监管和查处力度不足,导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宏观效率的外在压力不大。因此,非公有制经济宏观效率提升的路径主要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进行社会主义文化教育,抑制资本的消极作用;二是通过劳动法、税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规范,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各项社会责任,并严格加强市场监管,落到实处。

    五、分好蛋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公平的路径

    (一)公有制經济促进公平的路径

    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公平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劳动者和所有者合二为一,避免了资本剥削劳动的必然结果—贫富分化。但在现实中,如何使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成果更直接、更显著的惠及全体人民?如何体现财富创造主体的局部和个体利益?如何调动各区域、各领域先进者的积极性?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从劳动创造价值的角度讲,在企业效率相同的情况下,公有制经济的劳动者应该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其剩余价值未被剥削,所以在产权制度设计时可以探索“双重产权结构”即公有制企业内部全体员工投入的是“人力资本”,包括这些员工在内的全体人民投入的是以生产资料为代表的“物化资本”,物化资本起基础性作用,人力资本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起决定性作用,人力资本和物化资本按一定比例共享企业产权。这样既可以激发公有制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又能够体现公有制为全体人民创造财富的优越性。

    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形式可以是员工持股,由党委领导下的员工委员会代管。员工委员会负责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国资委负责监督、评价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收益分配方案由员工委员会提出,国资委审批。通过后按持股比例分享,员工委员会持股部分,可按照明细股权细化到部门和个人。国资委持股部分,收益上缴国库或补充社会保险。条件成熟时,也可以由国资委提出方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直接向全体人民发放,以更加直接的形式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公平的路径

    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公平的路径可以借鉴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采用税收、转移支付等工具,避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多元治理的框架下,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公益等宏观社会效率。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系统”,由工商、税务、环保、质检、银行、证券、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公益性非盈利组织等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机构,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和负面信息在各自端口录入,并广泛宣传、供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任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如,当前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有些企业派出医护人员站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有些企业改造生产车间转型生产口罩、酒精等急需物资,有些企业组织员工义务开展运送物资、维持秩序等志愿活动,有些企业募集善款积极捐赠。这些充满正能量的、勇担社会责任的善意之举理应被人民所铭记。当然,也有个别不法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妄图大发国难财。这样的行径已经收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惩,同时还应当记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系统”予以警示。

    六、结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鱼和熊掌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站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但是其产权理论、竞争理论、均衡理论和财税金融、转移支付等工具,在提高效率方面亦有可借鉴之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主张“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和“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同时关注了“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在理论上扫清了实现最优效率的障碍,代表了最先进的生产关系。但是由于生产力等客观条件上的制约以及操作上的难度,现实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效率损失。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效率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所有制是关键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提升公有制经济的微观效率和私有制经济的宏观效率,并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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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