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曹雪彦 黄勇 周晓莉

    [摘要]石家庄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石家庄目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组织关注并加以破解。课题组经过大量调研提出了新形势下打赢脱贫攻坚战所存在的七个重点、难点问题及七条对策建议,从而为实现石家庄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石家庄;脱贫攻坚战;重难点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0.3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9-0169(2019)10-0043-0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攻坚是一项历史性工程,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让全国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翻越的最后一座高山”。当前,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进展顺利,到2018年底,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1660万人,和2012年底的9899万贫困人口相比较,全国共累计减少8239万贫困人口;2018年底,全国贫困发生率降低至1.7%,和2012年的10.2%相比较,累计降低8.5个百分点。作为河北省会石家庄来说,2018年,紧紧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个总目标,打出了一套脱贫减贫的“组合拳”,实现了5.7万贫困人口脱贫,226个贫困村出列,超额完成了“一县摘帽,三县出列,4组团县贫困人口清零,200个村退出,5万人脱贫”的减贫目标,我市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石家庄目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组织关注并加以破解。

    一、新形势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难点问题

    当前,石家庄剩余的18个贫困村的出列工作、2.1万贫困人口的退出工作将成为我市最后难啃的硬骨头。根据我市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显示,一方面,剩下的2.1万贫困人口,因病、因残致贫占比为86%,脱贫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剩余的2.1万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分布在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占比为76%,脱贫任务很重,非重点县的投入力度也还不足。

    (一)上热下冷、帮扶不扎实、不深入问题还存在

    上级不管在思想上还是工作部署上都非常重视扶贫脫贫工作,但延伸到乡村两级,有的地方还存在重视不够。乡镇一级的问题体现在民政扶贫人员力量配置较弱,除了肩负本职工作外大多还肩负着其它分工和临时任务等;村组一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新当选村干部政策掌握不准,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工作开展不深入,没有将政策执行到位,措施精准到户。另外,通过入户走访发现,帮扶责任人大多能按照月入户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再存在“挂名式”帮扶;多为“慰问式”帮扶,每月走访,逢年过节入户慰问,发放慰问品,且起到了一定效果,提高了贫困群众帮扶满意度。但一些帮扶干部未能深入分析所包贫困户致贫原因,未能因户致宜的谋划脱贫路径,未能真正帮助贫困户选定“干得了,行得通”的脱贫致富好项目。

    (二)贫困群众主动脱贫致富的意识有待加强

    贫困户在享受到国家扶贫政策优惠待遇后,思想就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不愿戴贫困帽,到相互间“比穷”争救助,“等靠要”懒汉思想悄然滋生,坐等政府扶持。甚至个别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一味索要帮扶。甚至出现“我贫困、我光荣”的现象,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因救助标准不一导致的心态失衡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对贫困户的“精气神”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另外,一些入股分红扶贫项目虽然户收入提高了,贫困状况改善了,但股金收入一发了之,容易造就贫困懒汉,坐等收益现象。

    (三)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还需进一步巩固

    部分贫困地区如行唐、灵寿、赞皇三县的乡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教育、养老、医疗、饮水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还有一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文化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档案资料不完善、不规范,家庭收入测算和信息采集不准确,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村容村貌提升等问题亟需解决,相关帮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产业扶贫的有效性和辐射带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当前,石家庄的扶贫产业一般为种植、养殖、初级手工业等,项目类别覆盖面较为单一,产业扶贫收益率还不够高;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增收持续稳定的项目还不够多;龙头企业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还不够强;合作社的运营还不够规范;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还不够壮大等。优势资源还需要进一步盘活整合。产业扶贫的覆盖率和带动力还不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存在薄弱点,必须加大扶持、重点培育。

    (五)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防返贫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之后的后续巩固提升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在就业、健康、科技等政策方面落实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还存在返贫的风险,仍需要继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逐步完善,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巩固稳定脱贫成效。同时,边缘特殊人群有待进一步关注。部分地方对处于贫困标准边缘的非贫困村、非贫困人口重视程度不够,执行政策的连续性不强,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后续保障跟进力度不够大。

    (六)部分基层干部及扶贫帮扶干部创新能力较弱

    如部分新当选村干部对扶贫政策不了解或研究不够深入,缺少切实可行的脱贫发展规划。在指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方面,结对帮扶干部相关业务技能不足,难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帮扶方式“简单化”,送米面油、搞“慰问式”帮扶的通病还未根治,难以达到帮扶效果。有劳动能力的现有贫困群众和刚脱贫群众的脱贫能力和稳定增收能力还需要加强等。

    (七)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断崖”问题突出

    重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但仍有相当贫困人口)在关注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精准帮扶等方面还不均衡,需要给予重点关注,防止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以投入资金为例,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政策要求,扶贫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用于非贫困村,因此出现财政扶贫资金大部分投入到了贫困村,而贫困人口占相当比例的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反而十分有限,存在“贫困村吃撑,非贫困村挨饿”的现象。非贫困县(但仍有相当贫困人口)扶贫工作整体仍然较弱,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工作还需进一步统筹。

    二、新形势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脱贫攻坚责任

    一是要落实好五级书记包联制度。各级书记要深入基层,把脉会诊,找准症结,有效解决扶贫工作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强化领导机构,全面整合工作力量,加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关键性攻坚的指导。明确单位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落地落实。如对石家庄2019年拟退出的18个剩余贫困村,每村要有一名市级领导分包联系指导贫困退出。三是要强化石家庄脱贫攻坚调度中心统筹、协调、调度的重要职能。下一步将聚焦脱贫攻坚的部署安排,发挥平台作用,将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优势最大化发挥,为2020年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四是进一步完善石家庄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科技引领,精准数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五是县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工作切实摆在当前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年度计划。

    (二)注重扶贫先扶志、扶智,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办好各种类型的 “农民夜校”、脱贫攻坚 “讲习所”,帮助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提升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脱贫技能。二是改进帮扶方式。引领贫困群众以劳动换补贴,因奋进受奖励,推动更多贫困群众通过自主劳动增收致富。坚决防止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坚决防止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防止政策“养懒汉”,防止助长“不劳而获”等不良风气。三是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彻底扭转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长期贫困形成的不敢努力、惧怕失败的意识,增强脱贫光荣的信念,扭转“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的意识,阻断精神贫困的穷根。

    (三)筑牢基层基础根基,全方位补足基层基础工作短板

    进一步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利用大数据平台,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深入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积存和转运处理、厕所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专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

    (四)推动扶贫产业不斷壮大,进一步巩固贫困群众稳产增收基础

    一是要抓住扶贫龙头企业这个关键,选育一批新的龙头企业,持续加大龙头企业阵容,落实有关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等措施,真正把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放到首要位置抓好,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研究探索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有奖有补,差异化扶持新政策,提升贫困农户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一方面将扶贫到户的贷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将入门资金更多更便利地支持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支持其可持续增收。另一方面,通过给予如肥料、种苗等生产物资补贴,降低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成本。三是立足当地实际,抓好龙头企业与贫困村优势产业及贫困户的对接,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把产业链做大做强,并向后端如深加工等环节延伸,稳定企业与农户逐渐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实现贫困农户和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五)聚焦长期稳定脱贫,强化贫困边缘人口扶持

    当前我市防返贫机制虽已建立,但仍需不断健全完善。积极探索开展防返贫保障新模式,针对就医、就学和灾害损失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助学贷款保证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探索推进企业经办、估价投保等模式,切实提高防贫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同时,要高度重视贫困预警、贫困监测,对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低保、特困等边缘群体以及脱贫户持续关注,防止新增贫困人口、防止出现大面积返贫。结合防贫机制,引入商业保障,设立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自付支出较大和因灾、因意外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脱贫户进行政策“兜底”。

    (六)加强教育培训,促进扶贫脱贫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在干部培训方面,在坚持分级培训基础上,应加强直接对乡级、村级扶贫培训。尤其要加大对基层干部尤其是驻村干部和新任职村两委班子的扶贫政策培训力度,使基层干部可以直接领会扶贫政策,解决干部思想上的盲目性,确保扶贫政策全面执行不走样。二是成立专门的产业发展指导员。抽调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技术专家和种养大户、乡土专家,联合成立扶贫产业技术指导员,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培训,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增强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能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和水平。三是贫困人口技能培训方面,希望出台关于实用技术培训的指导意见或文件,针对家政、电商、厨师、建筑、驾驶等实用技能加强培训支持力度。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为可持续脱贫增收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

    (七)协调统筹脱贫发展

    要更加重视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但有一定的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兼顾、均衡推进,大力度推进《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扶贫政策落实上、扶贫资金使用上、帮扶力量分配上向非重点县(但仍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特别是剩余贫困人口基数大的县(市、区)倾斜,防止出现新的区域分化、贫富分化。将加快区域性经济发展,特别是推动贫困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放在同等重要的水平,以精准脱贫促进区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让地区的经济发展为长期稳定脱贫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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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邓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