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乡村文化必须重视和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建设

    孙录宝

    [摘 要]社科类社会组织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直接参与者、实施者、推动者,可以立足自身优势,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科学的实施路径,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供给,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社科类社会组织面临主体地位和参与意识不明确、参与形式及内容单一、参与覆盖范围及持续性不强等困境。为此,应积极推动政府从直接参与向提供保障转变,提升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力,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协调配合。

    [关键词]社科类社会组织 政府 农村自治组织 文化振兴

    [中图分类号]C26;G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596(2020)10-0022-06

    当前,有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文化振兴等的理论研究不多,其中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文化振兴的理论研究成果则更少,有学者认为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面临定位模糊、治理低效、激励有限等困境,并从明确角色、提高能力、加大激励力度三方面提出破解困境的对策建议[1]。本文结合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地位及作用,分析其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面临的瓶颈,进而提出对策建议。一、乡村文化振兴需要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这为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理论指导。

    社科类社会组织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直接参与者、实施者、推动者。社科类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和文化理论研究能力,可以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聚焦乡村文化建设热点、难点,深入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智囊团”“思想库”。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利用专家优势,通过举办讲座、出版图书等活动,在农村地区进行社科类文化宣传及普及,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同时,社科类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开展理论研究、思想引导,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推动者。其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科学的实施路径

    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立足自身优势,凝聚专家智慧,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乡村文化振兴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科学的对策建议,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特点的乡村,提出有针对性的文化振兴的实施路径,向政府提供决策建议,使乡村文化振兴更易于取得现实成效;还可以深入基层,广泛了解乡村实际和农民文化需求,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提供规划意见和实施建议,激发乡村文化振兴内生动力。

    (二)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2018年9月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乡村文化振兴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程。社科类社会组织在这些重要工作中可以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如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提供社科类文化产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宣扬良好的家风家训,推进诚信建设,从而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开展理论研究,挖掘保护农耕文化等方式,保护并利用乡村传统文化,重塑文化生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从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提供优秀的乡村文化产品、设施、活动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三)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供给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我国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供给已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包含农家书屋、电影放映、文艺下乡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惠民项目的基本模式[2]。但是各类惠民文化项目供给与农民文化需求日渐不平衡,导致资源闲置、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农家书屋为例,2007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开启了农村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为此,政府提供资金保障,各地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村纷纷建成农家书屋,促使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较高程度。但是,有学者研究发现,由于农民自主学习意识不强,农家书屋管理不规范,文化产品供需不平衡等原因,农家书屋存在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等现象[3]。而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宣传、引导等方式,激发农民学习热情,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理论研究,探索农家书屋科学管理方法和路径;通过提供社科类书籍,满足农民知识需求。由此可见,社科类社会组织作用如果发挥得好,就能有效盘活农村闲置文化设施及资源,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供给,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可持续

    社科类社会组织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社科类社会组织数量少,无法持续性满足乡村文化需求。农民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4],乡村文化振兴需要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不但给乡村带去具体的文化服务和产品,而且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传播乡村文化建设理念、模式、路径,促进村民自治组织持续发展,促使农民加入基层社会组织,持续参与文化建设。

    二、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

    尽管社科类社会组织在乡村文化振兴中能发挥重要作用,从而促进乡村文化建设取得更好成效,但是当前我国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成效并不突出,面临诸多困境。

    (一)主体地位和参与意识不明确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治理主体一直采用一元主体模式,政府在乡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各方面占绝对主导地位。农村自治组织在政府过多干预下,自主性弱化[5]。当前,我国多元治理主体的格局初步确立,但一元主体的治理思路依旧存在。因而,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农民等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依然以政府为重要的甚至唯一参与主体,从而造成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中被村民當成政府的延伸,群众基础不牢;有些地方将社科类社会组织提供的文化服务及产品看成政绩工程,从而导致农民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从社科类社会组织自身来看,其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部分社科类社会组织思想意识出现偏差,过多依附于政府,弱化了自身独立主体地位。有些社科类社会组织对自身地位和作用认识存在局限,自视不高,存在不积极主动作为的思想意识,缺乏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识和热情。

    (二)参与形式和内容单一

    当前,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形式主要包括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举办讲座、政策咨询、赠送文化产品、开展文化宣传等。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文化振兴的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文化服务及产品的内容枯燥、单一,缺乏趣味性;与农民知识储备及文化需求不匹配,缺乏实用性。

    (三)持续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能力不强

    相较发达国家社会组织的发展而言,我国社会组织整体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发展基础不稳固,监管强、服务弱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国家对社科类社会组织依然采取双重管理制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需由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监管,准入门槛高,发展空间受限,致使其数量不多、实力不强。基层社科类社会组织更能了解乡村文化振兴的现状及需求,能更好地提供针对性服务和产品供给,但其会员数量、资源储备等难以完全满足要求,进而导致合法、规范的基层社科类社会组织数量很少。社科类社会组织数量少,又势必会影响其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程度,无法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可持续、经常性的服务及产品供给。

    三、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对策

    解决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困境,需要从政府、社会组织、农村自治组织三个主体角度出发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从直接参与向提供保障转变

    1转变政府职能。乡村文化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单纯依靠政府直接参与,仅能在短期内起到积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压力不断增加,必然会因负担过重,精力转移而影响乡村文化振兴。因而,在社会组织主体地位逐渐凸显、作用发挥愈加充分时,政府应调整参與方式,转变职能,改变过去直接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形式,转而通过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等方式,激励社会组织主动、积极参与,逐步增加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购买服务项目,为其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和资金保障;积极引导、鼓励社科类社会组织主动投身乡村文化振兴,为社科类社会组织提供专项资金扶持、财税减免优惠等。

    2改善营社环境。目前,对社科类社会组织采用双重管理体制,虽能起到强化监督作用,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尤其是基层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因此,应积极改善社科类社会组织营社环境,激发其社会活力和发展动力;建议放宽准入门槛,降低基层社科类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包括会员数量、注册资金数额等。借鉴企业“一次性办好”经验,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社会组织行政事项审批、项目申报、政府购买服务等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3调整事后评估标准。根据文化层次理论,乡村文化可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除物质文化外,其他两种均为无形文化。同时,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需要一定时间积累、沉淀。因此,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成效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服务及产品供给成效,需要调整评估内容、标准,既要注重文化的供给,也要注重文化的持续性成效,才能有助于正确认识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作用及不足,引导各有关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服务。

    4积极推进党建工作。政府在转变服务理念的同时,应注重引导和强化社科类社会组织树立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社科类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确保在文化传播过程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应继续扩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引导和帮助社科类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党建工作;应注重深化党建工作内容,有关单位应通过教育培训、党建评估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应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工作。

    (二)社科类社会组织要注重能力建设

    社科类社会组织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直接参与者、推动者,提升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力,能更好地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1创新能力。①创新服务及产品供给内容。社科类社会组织应基于乡村文化振兴需求、村民社科文化需求,结合自身知识及人才优势,提供文化服务及产品。针对农村基层实际,在社科文化传播、教育过程中改变传统内容和形式,采用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字表达和教学方式,增强趣味性、普及性,让农民听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真正起到弘扬、传播文化知识的作用。②创新服务及产品供给形式。除在文化内容上下功夫外,还可以在文化传播形式上使力气。一是推广“互联网+乡村文化振兴”,社科类社会组织数量少、资源有限,无法开展大范围乡村文化振兴,因此可以借助互联网,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网络化。例如,利用“两微一端”和直播平台等建立公众号、网站,开办乡村社科类网络文化课程,举办网络讲座、论坛、咨询问答,制作趣味性小视频,开展知识类问答游戏等;二是提高趣味性活动比例,因地制宜,借助乡村传统文化、风俗习惯、民间传说、民间艺术等融入社科类文化知识,推动乡村文化繁荣。

    2管理能力。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社科类社会组织自发组织参与。就当前情况来看,仍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政府购买服务,需要社科类社会组织具备一定资质。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这说明,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社会组织需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因此,社科类社会组织需有一定数量的人才和物质储备,选拔具备奉献精神、愿意服务于乡村文化振兴的优秀人才,储备适用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设施、音像产品等。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部门和岗位设置,建立健全管理架构;要具备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保障账目清晰,合理使用及管理资产;要积极打造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履行好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打造活动品牌,做好宣传,具备一定知名度和群众基础。

    社科類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模式一般参照事业单位,然而这种管理模式虽已形成稳固的管理基础,但受体制机制限制,缺乏灵活反应、及时应对的能力。乡村文化振兴是一项复杂工程,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不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而且因地域、文化等差异,问题较具独特性,需要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因此,需要改革传统管理方式,创建新型管理模式。

    3服务能力。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是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新开辟的服务领域,与日常职能范围存在差异,加之经验不足,因此,社科类社会组织必须着力提升服务能力,调整服务思路,规划服务路径。要坚持以推动乡村文化发展为方向,聚焦农村文化;要调整固有服务路线、方法、路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加强相关培训,增强服务技能,不仅需要增强社科类知识储备及技能,而且要了解本地区乡村文化背景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及产品。因此,社科类社会组织需要加强知识、技能培训,包括乡村文化振兴系统理论培训和本地区文化背景、特色培训等,以提高服务能力。

    (三)农村自治组织协调配合

    农村自治组织是我国农村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除需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外,还需与农村自治组织加强联系。一是借助农村自治组织的桥梁关系,协调村民积极参与、配合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二是通过与农村自治组织协调配合,确保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影响力和效力具备可持续性,促进乡村文化长期稳定发展;三是社科类社会组织为农村自治组织提供服务,为其参与乡村文化振兴提供路径规划、方法指导和对策建议,间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农村自治组织既是社科类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推动者,也是被服务者,因此必须要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与农村自治组织间的协调配合。

    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前期,需与农村自治组织保持良好沟通,明确活动内容、形式等相关事项,借助村民自治组织的传播途径、群众基础做好宣传、引导和活动准备工作。在参与过程中,社科类社会组织要基于对本地区乡村文化现状、需求及未来发展预期的科学分析,为农村自治组织提供咨询、规划、建议,帮助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分析文化振兴难点与困境,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社科类社会组织通过直接参与或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振兴的相关活动,带动和引导农村自治组织持续性开展文化振兴服务,或催生新的基层社科类社会组织继续参与乡村文化振兴。

    社科类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参与者、实施者、推动者,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但是,随着社科类社会组织力量逐渐壮大,政府、社会组织、农村自治组织协调互动,必将有效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参考文献

    [1]徐顽强,于周旭,徐新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价值、困境及对策[J].行政管理改革,2019(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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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眭思思.农家书屋发展现状与对策探究[J].管理观察,2019(17):81-82.

    [4]毛一敬.农村文化建设实践路径的类型化分析——基于对农民文化需求实践的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20(3):119-130.

    [5]蔡文慧.农村自治组织弱化问题及对策研究[J].宁夏党校学报,2019,21(1):124-128.

    [Abstract]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are the direct participants, implementers and promoters of rural culture revitalization. They can provide scientific implementation path for rural culture revitalization based on their own advantages, promote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culture, enrich the supply of rural public culture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culture.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rural culture,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are faced with the dilemma of unclear subject status and participation consciousness, single participation form and content, insufficient participation coverage and sustainability.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actively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direct participation to providing security, enhance the capac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and strengthen the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of rural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Key words]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government; rural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culture revit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