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的形象霸权

    王凤洲

    【摘 要】偶像养成类节目作为一种纯视觉消费的大众文化产品,使得参与其中的众多选手难免沦为视觉消费的对象。在当下这样一个发达的消费社会中,“形象即商品”已成为一个客观现实。因此,为了能最大程度吸引观众,培养“粉丝”,从而获得经济方面的利益,所有养成类节目的制作方都不约而同将重点放在了对选手外形的包装设计上。通过对偶像养成类节目的分析,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到消费社会中的“形象”是如何影响到人们的消费行为的。

    【关键词】偶像养成;消费社会;视觉消费;身体外形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志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9-0100-02

    “偶像养成”作为国内综艺类节目中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在经历了2015年到2017年相对低级的发展阶段后,终于在2018年迎来了以《创造101》和《偶像练习生》为代表的蓬勃发展时期。无论如有些人所说偶像产业是虚假的文化繁荣,还是文化工业制造出的快消品,总之从娱乐节目的角度来看,它们在娱乐性、游戏性、消遣性、商业性和大众性等方面的打造上,无疑是十分成功的。

    偶像的出现,一方面是大众媒体精心策划打造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决定于受众的感性选择和审美消费。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正是因为有一群为之沉醉和痴迷的崇拜者,所以,从根本上说,偶像是受众的产物,是在受众与节目的交流中产生的。

    一、源起:窥视欲望与欲望投射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观众使用媒体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寻求自己的心理需要的满足,而偶像养成类节目之所以受到如此热烈的追捧,很大程度上就是满足了观众的窥视心理,让观众在一种消除了道德风险的情况下获得了窥视的快感。我们可以看到,节目中的选手无一例外都拥有出众的身材和相貌,电视的存在,不仅为我们开辟了那些通往身体、隐私、欲望以及秘密的途径,也为被观看的对象和观者之间提供了一个安全的距离。首先,电视创造了这样一个以视觉快感为中心的世界,观者处在一个全知全能的地位,拥有合法的窥视权力,选手则作为观众欲望的对象,处在被展示和被观看的位置,世俗社会的禁忌被压制,在现实中被禁止的窥视场景在观者的想象中被重建。其次,实际对象的缺席并不影响观者获得窥视的快感,因为无论是现实的、对肉身的窥视行为,还是对影像的窥视,观者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只要观者的好奇、欲望和幻想在这个空间中得到补偿,那么观众的窥视目的就达到了。[1]

    欲望投射的本质在于形成自我认同,受众对于偶像的崇拜,实质上是一种对自我理想与自我趣味的肯定。受众将自我的幻想和想象投射在荧屏中的影像上,并与之产生互动,在想象情境中构建出一个“理想的我”。虽然这一构建过程并不一定是主动的,因为大众媒介中的“造星运动”本质上是一种顺应大众趣味的选择,以及体现大众情绪的抒发,所以观众在影像认同中所形成的自我想象其实是由他者建构出来的,荧屏上的形象看似是观众的欲望,实际上它只是为迎合观众的欲望而被生产的,这也是受众心甘情愿沉醉其中的原因。

    基于对“欲望投射”这一现象的分析,我们便不难理解被偶像养成类节目反复使用的两个概念,即“成长”和“治愈”。与传统的选秀类节目不同,养成类节目的一大特点就是将偶像的“练习生时期”搬到了台前。这时的选手在成为偶像之前,难免有不完美的地方,这让同样是普通人的观众很容易产生同理心,当粉丝与偶像之间因为缺憾而产生共鸣后,粉丝便将自我代入偶像的角色,与偶像一起经历残酷的竞争过程,在聚焦偶像成长的同时,也给予了自己“治愈”的力量。简而言之,偶像对于粉丝的意义,就在于他给予了粉丝虚幻但亲切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二、形象即商品

    视觉文化与消费社会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在社会形态从以生产为中心的模式转向以消费为中心的消费社会中,视觉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趋向呈现出来。当形象或影像占据了我们文化的主导地位,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形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视觉文化”。在消费社会中,“视觉消费”成为“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形象成为消费的对象;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受制于商品形象的控制。简而言之,形象即商品。

    在文化工业的背景下,按照明星制度运作制造出来的偶像,可以说具有商品性。當偶像被当作一件商品出现在消费市场(大众媒介)上时,形象作为中介,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能否在第一时间吸引到消费者的注意力,继而使观众经由视觉快感的满足产生心理体验的满足。基于此,偶像养成类节目对自身良好形象的塑造可谓是不遗余力的,这种“不遗余力”指的是对偶像的身体展示已经超出了才艺表演的需要或者人物设定的需要,而单纯是为了满足受众窥视癖和自恋的要求。借助于化妆和灯光,选手们原本俊俏的脸庞变得愈发精致,化妆品的力量就在于增强了偶像的诱惑性;借助于服装和道具,选手的身体更是得到了全方位的呈现,尤其对于女选手而言,服装的作用是被用来更好地凸显身体、勾勒曲线;借助于摄像机和剪辑,内含色情窥视意味的画面被集中展现在观众面前,按照“偷窥者”的意图捕捉到任何极具挑逗性和诱惑性的画面——观众和节目制作者在这一点上是很容易形成默契的;最后,偶像养成类节目在舞台设计方面,经常会加入校园、教室元素,更是对作为节目主要收视人群的青少年产生了直接的诱惑,这一点是我们尤其需要警惕的。[2]

    最后要说明的一点是,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女性在媒体之中总是作为被展示的对象出现,而男人则总是处于观看的主体地位,就如同猎物与猎人的关系一样。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中男性和女性权利结构的变化,以《偶像练习生》为代表的节目在与其他节目的竞争中丝毫不落下风,因此对选手在化妆、服饰等方面的分析,对于男女选手同样适用。

    三、开发身体

    有人说,“我们今天的大众传媒与消费主义时代,是一个迷恋青春、健康以及身体之美的时代。”[3]即“理想的身体”,我们注重的是身体的观赏价值,而非生产价值和实用价值,这一身体观念在偶像养成类节目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揭示出大众传媒对人体审美化的深刻影响。

    一方面,参与偶像养成类节目的选手无一例外是青年男女,这些处于青年时期的青春偶像们依靠自己的年龄优势和外貌优势,与目标观众建立起了带有“崇拜”性质的亲密关系。当年轻、性感的身体被全方位展现在荧屏上后,立刻变成了攫取观众眼球的利器,使观众完全沉浸在视觉消费的快感之中。与此同时,观众崇拜的目光也使选手的青春资本可以转化为别的资本,包括更多的演出、代言、话题度和出镜机会。另一方面,大众媒介通过这些被制造出来的人体偶像对人体审美化产生影响,它既告诉公众美的身体是怎样的,也为大众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身体意象以供模仿。最重要的是,它使得我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的存在,并且与偶像的“标准”身体进行比较,使得我们对自己的外形产生不满与焦虑。伴随着受众不稳定的情绪,大量与美化身体有关的广告便在节目中大行其道,无论这些广告以何种形式在节目中出现,参与节目的偶像实际上都或明或暗地充当了该商品“代言人”的角色,用自己的身体(外形)起到了示范助力的作用,即使选手根本没有用过这些产品,也并不会妨碍广告对受众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这样说,我们的身体在消费商品的同时,其本身也已成为被消费的商品。

    参考文献:

    [1]冯晔.影像世界中的窥视——论电影与窥视、文化与窥视的关系[D].中国人民大学,2007.

    [2]王大钊.美色消费与欲望景观——解“毒”偶像养成类真人秀的“吸睛”之道[J].艺术科技,2016,(08):101-102.

    [3]周宪.视觉文化的转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