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高血压的临床治疗疗效研究

    张伟

    

    【摘要】目的 对高血压疾病的患者运用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探究该药物的治疗效果及临床价值。方法 选取2017年8月~2018年8月在我院住院或就诊的高血压患病患78例,依照数字随机抽选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39例,对照组口服硝苯地平治疗,实验组口服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结果 实验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97.43%,对照组为76.92%,P<0.05。结论 对于临床上治疗高血压疾病推荐采用口服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该药物疗效明显,能够显著提高治疗效果,有助于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控制患者病情,值得推广。

    【关键词】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高血压;临床疗效

    【中图分类号】R5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21..01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我院2017年8月~2018年8月的高血压病患共78例,对其进行随机数字抽选分组,其中实验组39例,男性和女性分别为20例及19例,年龄最小及最大分别为65和82岁,中位年龄(70.23±2.34)岁,病程最短及最长分别为3年和22年,中位时间(11.23±1.88)年。对照组39例,男性和女性分别为18例及21例,年龄最小及最大分别为62和80岁,中位年龄(69.43±2.57)岁,病程最短及最长分别为3年和18年,中位时间(10.30±1.09)年。两组在年龄以及病程等资料方面不具有对比意义,P>0.05,但是在结果方面,可进行比较。

    1.2 治疗方法

    在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当中,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告知良好的作息对疾病康复的重要性,且确保两组都保持睡眠的质量,以辅助药物的治疗。并嘱咐其多进行室外活动,保持心态的积极,戒除不良饮食。

    对照组:硝苯地平(国药准字H20123151,生产单位: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用药方式为口服,剂量20 mg,日服2次。实验组: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国药准字H20123151,生产单位: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用药方式为口服,剂量2.5 mg,早餐后用药1次。治疗时间:两组均治疗28天。

    1.3 评价标准

    显效:医护人员记录患者的舒张压,确保指标降低至少10 mmHg,或观察已经处于正常值内,进食后患者或存在血压升高,但升高不明显,观察其临床症状,均已经消失或得到显著改善。有效:收缩压指标降低,判断数据为30 mmHg以上,舒张压指标得到降低,但是未达到10 mmHg,观察其临床症状,已经得到轻微程度的改善。无效:与治疗前相比较无变化,或病情比治疗前严重。

    1.4 计学方法

    对两组各项记录数据进行分类和汇总处理,应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上述汇总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两组患者均治疗时间相同,同为28天,但是实验组采用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疗效更为显著,其总有效率为97.43%,对照组为76.92%,见表1。

    3 讨 论

    在内科疾病当中,高血压十分常见,高血压的发生与多种不同的因素有关,如工业越发达的国家高血压的发生越多,其次也与人们的饮食、生活习惯等具有关联。当前随着生活的优越,人们压力的增加该疾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有关研究指出,当前该疾病的患者已經高达1.6亿人之多,不但威胁着患者的健康,同时降低了其生活的治疗。并且高血压的病程长,倘若得不到重视,则会引发出其他威胁生命的合并疾病,比较常见的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因此,及时治疗对患者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实验组采用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该药物在临床上为新型钙离子拮抗剂,能够能够使得心肌的收缩受到良好的控制,当人体血管平滑肌处于松弛状态时也能够确保机体降压。同时,患者口服用药后不但压血能得到有效控制,且药效持续时间长,是临床上运用十分广泛的药物,通过本次研究数据结果可以得知,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更为有效,其详细数据为:实验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97.43%,而对照组的总有效率明显较低,数据为76.92%,两者之间的数据差异具有对比价值,P<0.05。说明对于治疗高血压可采用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疗效明显,患者耐受性良好,有助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控制患者病情,提高其生活质量,因此该方法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 文玲芳.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高血压的效果及安全性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2019,35(9):72-73.

    [2] 张秋霞.依那普利叶酸联合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H型高血压效果与安全性[J].北方药学,2019,16(6):1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