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对科技创新的保护与推动研究

    王耀威 王佳琪

    【摘? 要】2020年,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关键之年,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一年。2018年国家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的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战略支撑,而科技创新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可以更好地为保护和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在我国当前形势下有着不可忽略的战略性意义。

    【Abstract】The year of 2020 is the key year for China to achieve the stage success in implement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nd it is also the key year for China to build an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 and enhance the abilit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2018, the state issued the "Outline of the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iming to provide strategic support for building an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build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can better provide a strong support for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hich is of strategic significance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

    【關键词】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法律保护;体系建设

    【Keywords】intellectual propert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04? ? ? ? ? ? ? ? ? ? ? ? ? ? ? ?【文献标志码】A? ? ? ? ? ? ? ? ? ? ? ? ? ? ? ? ?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5-0114-02

    1 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知识产权属于一项综合性权利,是人们对由自己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或在其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科技创新是指企业在科学技术开发方面所具体进行的活动,包括直接和间接用于企业发展研究的各项支出。关于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关系,有如下三种:

    第一,科技创新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提供可能。科技创新是以市场为引导,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一项全新科技的出现,经历了提出课题、进行立项、资金注入、开始研发、规模生产、投入市场等一系列过程相互配合,缺一不可,它包括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在科技创新的一系列过程中都可能伴随知识产权的诞生,并随之产生一些知识产权的获取、应用、保护等的相关问题。

    第二,知识产权为科技创新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在法律方面的权利化,是支撑和保护科技创新的法律利剑。科技创新的目的是提升产品竞争力,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经济价值,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而保障这一成果的关键所在就是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应用。国家、社会和企业也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将之作为保护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是排除外界窃取科学技术的法律壁垒,最终保障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安全。

    第三,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两大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8年,国家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两大战略的实施,把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有效结合起来,在科技创新中要时刻把握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运用,在知识产权中要深刻把握科技创新战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在科技创新上的保护力度。通过提升科技创新增加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2 我国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保护的现状

    我国对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运用重视程度呈上升趋势,2017年底,国家统计局同意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前期基础性工作。2018年,国家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助推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高水平国家。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发明专利45.3万件,实用新型158.2万件,外观设计55.7万件,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提升至第14位。从近年来的数据上看,我国对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实践,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逐步探索司法和行政对知识产权运用的干预。

    3 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体系化建设在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工作是对国家、企业和个人拥有科学技术的人合法权利的一种保护,在当前社会,科学技术进步神速,所衍生出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与日俱增,这要求我国的知识产权建设务必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应对当下及可以预见的知识风险。同时,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可以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激励作用,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提升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综合竞争能力。有效的体系建设能够为各利益主体权利与义务提供实质性保障,避免未来在科技创新实践中产生无法控制的权利问题。

    4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在保护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的问题

    4.1 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经历短暂而又迅速的发展,直到今天,知识产权有了相对完善的确立,但是短短几十年的发展,主要吸收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法律,这会造成与本土现实情况不配套,产生法律纠纷的问题。而且,国外的法律精神与法律思想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导致知识产权在立法上会出现与我国立法精神进行博弈的现象,包括目前学界一直在争论的民法典中知识产权是否独立成编的问题。

    4.2 专业性人才缺乏,无法形成科技创新保护网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起步较晚,且当前开设知识产权教育的高校数量有限,这就使得高校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始终处于低阶段水平。然而,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速度与日俱增,这就使得专业人才的培养无法支撑现实社会的需要,供与需出现了断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保护科学技术、预防高科技犯罪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才的缺少势必会催生出相关的问题,如何稳固科技创新成果,如何使得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转化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窃取,窃取又如何挽救等都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进行分析。

    4.3 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缺少实践性

    我国目前已经在高校开展了知识产权课程教育,但形势不容乐观,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高校数量较少,教育能力和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高校主要把教書育人作为教育的根本,将知识灌输作为教学方法,忽视了知识产权其实是一门实际应用课程,仅靠书本上学来的东西,很难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价值。同时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力量薄弱,专业任课教师匮乏,没有形成体系化的教师队伍,无法在教学中起到传、帮、带的作用。而且在高校校园中的科技创新比赛很多学生只是单纯地获奖,并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作用,没有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5 针对以后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在科技创新保护和推动方面的几点建议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具有滞后性,无法跟上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我国应该再制定并颁布一些范围相对细化,涵盖范围更广,更具有预见性的知识产权法律,例如,未来人工智能是否享有著作权、商标审批变得拥挤、版权到期的延续等会遇见的一些问题,提前进行立法,预防问题出现时没有法律进行规制的尴尬。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阶段性胜利,在上层建筑方面提供前瞻性意义。

    5.2 强化司法实践,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推动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速度,2020年是建成创新型国家的收官之年,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的关键点,这就需要司法机关通力配合,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树立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环境。同时强化司法的诉前救济措施、举证责任规则、损害赔偿制度和刑事制裁手短,此四项司法举措的实施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社会大众及企业的认知和警觉,从而在源头上防治知识产权侵权的发生,帮助社会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继续发力。

    5.3 增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养

    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是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保护和推动科技创新需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灵活运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程度决定了权利人相关权利的受保护程度。加强各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提升跨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同时选用一批专业性强的执法者,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优势,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并且可以在工作期间开展一系列执法培训、理论学习、案例研讨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门玉英,颜慧超,盛建新,等.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07):107-110.

    【2】赵丽霞,李赛男,李新.内蒙古知识产权与科技进步关系的实证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2,30(04):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