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激励在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运用思考

    李丹

    摘要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诸多问题。为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秉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动力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干部选拔调整、薪酬待遇、干部关怀、制度创新的正向激励作用,锻造有力度有温度的纪检“铁军”。

    关键词 正向激励 纪检监察干部 队伍建设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研究——以贵州省本科高校为例》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FS-2017-14。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076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码”及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被曝光的腐败案件也不断增多。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力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同时,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矛盾多、承担的任务重,责任和压力与日俱增,要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因此,立足正向激励,构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动力机制,锻造有力度有温度的纪检“铁军”十分必要和紧迫。一、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当前高校监察机构的具体设置尚不明朗,高校尚不具备监察权,纪检和监察的职能相互混淆,工作界定模糊,部分非党员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事实难以处理。部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能不清、不能真正做到审查分离。高校纪委委员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部分纪委委员由学校党政办主任、组织部部长等担任,由于这些部门自身的事务性工作繁多,纪委委员没有过多的精力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例行的纪委会不能定期召开,只有纪律审查过程中需要集中讨论时才参与集体决策。部分二级院系没有设置纪检委员,即便设置了纪检工作岗位,但由于碍于情面及缺乏专业的指导培训等,监督职能也没有履行到位。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过少,人员严重不足,干部知识机构、年龄结构失衡。受限于干部职数,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只有几人,没有明确分工,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不适应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普遍缺乏经济、法律、审计、财务、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十八大以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弱化,往往被看作清闲的“养老部门”,年轻干部较少;十八大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陆续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但富有经验的中年纪检监察骨干较少,出现“青黄不接”的状况。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思想政治素质有待加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等学习不感兴趣,在理论学习方面喜欢走捷径,一知半解,如理论学习仅习惯于网上搜索“一图读懂”“××解读”等。在纪检监察改革的当下,政策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对新知识的跟踪学习,没有用心领会精神实质,没有在研读理论原文原著上下足功夫,导致政治意识不够,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

    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对封闭,且实践平台有限,经验不足,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较少,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对办案程序及技巧掌握不够;利用信息化技术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文字综合能力不强,纪检文书写作不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出现“本领恐慌”焦虑。

    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思想上有畏难情绪。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吃力不讨好”,容易得罪人。一些秉公执纪、廉洁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监督对象埋怨责怪,甚至不能被家人、朋友、同事理解。另外,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都是自己的领导或同事,在监督执纪时会心存顾虑,有畏难情绪。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出现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的“三怕”现象。

    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没有特色。随着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只能完成“规定动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没有进一步思考、总结、提炼,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缺乏科学规划,墨守成规、不敢大胆创新,工作没有亮点。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进出不畅”,缺乏干部活力。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纪律性都很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较高。同时,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很低,优秀的年轻干部不愿意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原有纪检监察干部由于没有新鲜“血液”的补充,无法交流到其他部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科级及以下干部缺乏任职交流,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很多年。缺乏长远的职业规划,工作消极懈怠,并滋生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不良思想,这种状况极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

    (四)高校深化“三转”认识还不到位

    自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三转”后,高校“三转”逐步取得新成效。高校纪委不再参与具体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各类考试等的过程监督。尽管如此,“三转”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高校党委、各部门及纪委对“三转”认识不到位。有的高校党委仍习惯性的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任务如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校内巡察工作等直接交给纪委,或者名义上是党委负责,但实际上主要工作仍是纪委在主抓。有的二级学院党委及职能部门缺乏履行业务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也习惯性地邀请纪委监督把关。有的纪委“三转”仍不到位,有时会顧及部门工作协调需要及考虑领导意愿,不好推脱,仍参与监督,这实质上是延伸了纪委的监督边界,没有做到“监督的再监督”。当前,高校的附属医院落实“三转”普遍不到位,常常存在“三转”落实困难、医院党政不愿意纪委“转”的现象。

    二、正向激励在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必要性

    正向激励就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正向刺激如肯定、表扬、奖励、谈心疏导等对纪检监察部的思想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和鼓励强化,激发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归属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正向激励是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需要

    目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压力大,相应的政治待遇及经济待遇较差,职业严重缺乏吸引力。一些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人心思动的现象,同时,年轻干部也不愿意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种人心不稳、人才流失、缺乏干部队伍活力的情况务必会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运用正向激励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职业吸引力,让更多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愿意留下,让更多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二)正向激励是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需要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亟需纪检监察干部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主动担当作为。但由于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不干怕问责、干多怕出事”的难题,甚至滋生“只要不出事、宁可少于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为官不为等消极情绪,这迫切需要运用正向激励来疏导干部畏难情绪,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内生动力,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三)正向激励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价值认同和归属感的需要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把人的需要按从低到高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打铁的人”,也是“铁打的人”,同时也是社会人,随着纪检监察干部年轻化、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需求多元化特征逐渐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有政治发展的需要,也有物质经济的需要,还有精神慰藉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更需要人性化的管理。但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偏重“严管”,对个人合理诉求关注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觉得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都很大,自我认同感较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很少组织活动,甚至很少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缺少团队归属感。上述情况也迫切需要运用正向激励来满足干部合理诉求、自我实现及强化团队归属的需求。三、新常态下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正向激励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教育培训的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强化政治引领,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充分运用集中学习、名家讲坛、微信平台、学习APP等方式学习原文原著,学习经典,确保学懂、弄通、做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深化“三转”认识,聚焦主业主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环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素养。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其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底线清单》《贵州纪检监察干部“三个必须十五个不得”行为规范》等,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强化业务培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新时代新要求,高校要联系自身实际情况,常态化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补齐能力短板,消除“本领恐慌”,破解能力不足。要不断丰富培训形式,采取理论讲座、案例教学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培训,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的“老大难”问题。

    (二)强化干部选拔调整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干部选配和交流力度。要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眼于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長的需要,大力选用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畅通晋升渠道,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优化调整干部队伍,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从实际业务工作入手,全面统筹考虑干部性别、年龄、专业、履历及个性特点等因素,加大干部内部调整交流,保证各科室都有专业干部和年轻干部,真正盘活干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根据监督检查、案件审查等专业人才匮乏的实际情况,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并选派优秀干部参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池活水”。

    (三)强化提高薪酬待遇的正向激励作用,稳定干部人才队伍

    完善干部正常增资机制,在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福利等政策文件下,进一步规范干部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统一政策,明确标准,保证在实际执行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定期对干部职工工资收入进行调查分析,并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薪酬进行对比,及时调整纪检监察干部薪酬标准,避免出现在同一纪检监察系统内薪酬差距过大,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改变“多干少干一个样”的现状,鼓励多劳多得,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轻重等确定相应绩效系数。规范补贴发放,解决好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保障干部正当利益,稳定干部人心,提高认同感。

    (四)强化对干部关怀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思想动态。部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在干部思想波动较大时,如职务发生变动、工作中出现困难、家庭出现变故等,主动找干部谈心谈话,体现“厚爱”。要做到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风清气正、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加强人文关怀,注重解决个人实际困难,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定期举办一些公益活动或者趣味文体活动,通过活动提振精气神,增强凝聚力,强化团队意识,为工紧张严肃的工作释压减负。定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荣誉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精神引领,用身边的正能量感召和激励一批人。

    (五)强化工作制度创新的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把制度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通过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工作。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为契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等,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办文办事办案。探索建立干部短期挂职锻炼制度和“传帮带”制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协作办案,富有经验的优秀干部要“对口帮扶”经验相对缺乏、能力不足的干部,提高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让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创新、敢于干事,要切实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探索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和保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切实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