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保执法与环保教育的关系

    高冬婧

    【摘要】随着全球环境的逐渐恶化,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威胁。所以,环保部门必须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而开展环境保护活动,为人类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环保教育与环保执法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保障,后者是前者在社会生活中的有效实践,二者互为依存,共同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奠定基础。本文主要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促进环保教育活动有效开展和环保执法活动有效执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环保执法;环保教育;关系

    前言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障,只有保持良好的环境,才能为人类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目前,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时代主题,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中所迫切关注的问题,因而环保教育、环保执法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只有加强环保教育,才能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全人类共同为环保贡献力量;只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才能为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由此可见,针对环保教育和环保执法工作而提出相对策略具有必要性。

    一、环保教育与环保执法之间的关系

    环保教育与环保执法之间具有密切联系。首先,环保教育为环保执法提供基础性保障。教育具有影响人、教化人的积极作用,能够对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有导向影响。因此,只有加强环保教育,才能使环保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环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其次,环保执法是环保教育得以实践的重要工作。如果没有环保执法工作,任凭环保教育如何高效开展,其环保效果仍然较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节约环保型社会的构建。可见,环保教育和环保执法之间互为依存,其关系十分密切[1]。

    二、加强环保教育的对策

    提升环保教育水平具有必要性,能够推动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而有关部门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以学校为环保教育主阵地

    要加强环保教育,应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进而对学生发挥着教化作用,为我国未来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基础。首先,环保教育要从幼儿抓起,逐渐增强幼儿的环保意识。所以,教育部门应加强关于环保教材的编制,将环保教育列入教学大纲中,促进环保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针对青少年群体,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环保讲座活动,既能增强环保宣传,又能对青少年进行良好教育。最后,学校积极营造环保节能型的校园文化,以充分发挥对学生的潜移默化影响,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2]。

    (二)对社会公众加强环保教育

    环境保护是时代发展的主题,环保工作与全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因而有必要对社会全体公众加强环保教育工作,以全面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首先,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开展环保教育工作。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区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逐渐提升,而社区活动对人们有着重大影响力。因此,以社区为单位而加强环保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其次,以政府、事业单位等组织为单位,对员工加强环保教育工作,并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鼓励全民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

    (三)对环保执法人员加强环保教育

    环保教育的目的在于,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环保执法是对人们环保行为方式的有效监督手段。由此可见,对环保执法人员加强环保教育工作尤为重要。首先,相关部门针对执法人员而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既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又增强其环保意识。其次,建立或完善奖惩制度,并树立典型,以发挥榜样作用,规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提高环保执法水平,以推动社会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建议

    执法人员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确保自然生态环境的洁净性,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整治力度

    对相关环境污染、破坏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具有必要性,能够确保执法工作有效开展。首先,为工厂企业建立严明的排污制度,确保排污标准达标,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次,加强技术改造,以强化社会众多行业领域的技术水平,进而使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再次,相关部门针对企业排污设备、污染程度进行排查,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依据。最后,建立或完善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确保环保部门充分了解城市污染现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理计划,实现污染整治[3]。

    (二)规范执法行为。

    要促进环保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对执法人员行为加以规范。首先,针对环保执法工作而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执法人员提供行为依据,确保环保执法的规范性。其次,设立监督部门,针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而加强监督,既有助于执法队伍建设,又能提升执法水平。再次,实行公务公开制,并设立举报电话,使社会公众可以对环保执法人员进行广泛监督,而执法人员应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后,加强执法检查,树立反面典型,以儆效尤。

    结论

    总而言之,环保教育属于教育手段,对人类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环保执法属于法律手段,对人类环保行为有着强制性、约束性作用,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缺少教育的执法,缺乏理论依据;缺少执法的教育,则显得苍白无力。所以,有关部门应制定合理的策略,以加强环保教育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进程,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顾华玲.论提高环保执法效果的基础[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1,01:8-12.

    [2]董邦俊.论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衔接[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1-8.

    [3]武向朋.我国设立环保警察制度之理性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0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