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王中汝

    导读: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实现了快速发展,在促进增长、推动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持续关心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为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切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必须破除“公”与“非公”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激发人民主体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央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繁荣发展的精神也越来越清晰。最能凸显中央精神的,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两篇重要讲话:一篇是2016年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另一篇是2018年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前一篇讲话中,总书记重申了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后一篇讲话中,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样的精神,也贯穿于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等重要文献中。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准确把握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精神,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切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始终

    在中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一时之需,而是长远之策。准确地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情,即使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2050年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非公有制经济依然有其应该有的地位。而且,基本现代化与现代化强国的实现,还需要仰仗非公有制经济的大繁荣、大发展。党中央一直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点没改变,也不会改变。

    首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其中,关键中的关键,依然是发展经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所说,“经济建设仍然是全党的中心工作”。这些观点,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只要有利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有长期存在的现实必要性。

    其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这也就是说,只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没有终结,只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存在,非公所有制经济的存在也必将是“长期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始终。

    最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无疑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非公有制经济,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有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和逻辑必然性。

    在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上,不能要求马克思恩格斯给予现成答案,更不能把他们的某个具体观点当作公式来剪裁现实。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亲历过社会主义建设,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判断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任何非公所有制经济的存身之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社会主义从来都是在开拓中前进的。……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这一点不容置疑。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还面临很多没有弄清楚的问题和待解的难题,对许多重大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还处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之中,这一点也不容置疑。对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对社会主义这个我们只搞了几十年的东西,我们的认识和把握也还是非常有限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发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破除“公”与“非公”二元对立思维模式

    长期以来,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对不少中国人的影响很深。例如,“不是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这样的观念,长期盘踞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而且在现实中,这些人依然顽守因僵化而失败了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观念,把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不同的东西,都打上了资本主义的标签而拒斥之。以这样的思想观念指导实践,必然要出问题。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亦是如此。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非公所有制经济作用和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有益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内在要素”的历史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我们坚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的观点。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私營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进入90年代,我们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修宪,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宪法。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在坚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尤其是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作为“内在要素”,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形式,而非其他任何性质的经济形式。

    既然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和公有制经济这个主体一起,构成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它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就不应该是矛盾和对立的。为防止这种错误观念影响经济建设实践,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这里蕴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发展理念上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多元和谐、和而不同、共同发展的发展观和世界观。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规模高居世界第二,类型更是多元复杂,具有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优势和特点。这种客观现实,反过来又为各种各样类型、性质、规模的企业,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运行环境,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促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即便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如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不尽如人意,但经过社会各界特别是舆论界的反映,以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动意识和主动作为,花费了很大力气去改变、纠正,整体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这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经济建设的新的思维方式的现实运用和具体体现。

    三、人民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和最终动力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是人民的事业。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苏联模式的最大的弊病在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不得不采用的国有制(以及实际上也受国家控制的集体所有制),僵化成为公有制的唯一实现形式,并通过严密的政府计划,用邓小平的话说,“把整个社会和人民的手脚都捆起来”,人民丧失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和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实际上正是政府简政放权的过程,是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的过程。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具有清醒的认识。2013年,李克强总理指出,“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行政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是简政放权的历史,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2015年,他再次指出,“深化简政放权等改革不仅是基于两年多来的有效实践,而且是基于历史的启示,特别是我国37年来改革开放内在成功逻辑的启示。……其核心内容是放开搞活,有力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创造活力。……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和37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管多就会管死,只有放开才能搞活,从而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施政的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那种把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归因于政府主导或干预的观点,是不准确的,也不合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很清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党和政府大力推动的“双创”,就是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之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我国有十三亿人口、九亿劳动力资源,人民勤劳而智慧,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一定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让中国经济始终充满勃勃生机。……个人和企业要勇于创业创新,全社会要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拥有强烈的创业创新愿望,但仍有不少有形无形的枷锁束缚着他们的手脚。”政府简政放权,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衡量自我革命成效的重要标准,在于是否给市场和社会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类主体的活力。

    概而言之,“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国家的繁荣进步来自于人民创造力的发挥。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我们提出推进‘双创,就是着眼于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眾的无限创造力,让他们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对每个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尊重和内在需求的满足,是中国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繁荣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

    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人类社会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这个思想,越来越为我们党所重视。发展和壮大非公所有制经济,就是要牢固坚持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进程的思想,尊重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并围绕着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有着丰富的“自然”“规律”思想。他提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强调“通过人为强制、超越发展水平和自然禀赋推动的社会过程,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要求“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为“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在经济领域,他强调“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对于市场与政府各自的作用,他进一步澄清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个方面都讲了,……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毫无疑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才是推进非公所有制经济繁荣发展的根本途径。

    尊重经济发展规律,通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非公所有制经济,也得到了国内外实践的严格检验。在世界范围内,“从发达国家走过的历史来看,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以后,政府不僅要搞好宏观调控,还应更多在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面承担责任,让市场和社会主体在公平的平台上去竞争、去发展”。中国政府的自我革命,“首先要把我们不该管的放出去,放给市场、交给社会”“政府把权力放下去,可以让民间投资和民间的创造力活跃起来。……增加就业主要靠中小企业、靠民营企业,而就业是十三亿人最大的难题,也是最大的压力”。中国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表明,“在那些政府控制重要资源并深度介入的领域,往往会产生更多的腐败”,而且,还“造成产能严重过剩”。“相比之下,家电、服装等行业早已走上市场化轨道,不用政府审批,靠市场优胜劣汰,没有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信息消费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几年快速发展”。因此,市场机制具有优胜劣汰的功效,“我们要相信市场机制的力量”。

    市场配置资源,本质上是市场主体和生产要素在相互博弈中实现资源的最佳和有效配置。中国的非公所有制经济,从其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在市场中、依靠市场机制成长起来的。它们不需要特别对待,只要求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受到同等的政策、税收等对待。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除提供公共产品、接受政府和社会严格监管的企业外,也要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证明自己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五、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论断。把“民营经济”定性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充分表明民营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我们”,既指领导中国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大业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指为过上幸福生活而努力劳动的人民群众。“我们自己人”,是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性质的准确定位。民营企业,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异己力量,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自己直接拥有、经营、管理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的“共享理念”,就“实现途径而言”要求“共建共享”,“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共建”是“共享”的前提。他还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就此而言,使每个人都过上富裕生活,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尽管是党和政府努力奋斗的目标,但首先是每一个人自己的事情。尤其是,我们正处在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信息技术成为率先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先导技术,将促进以物质生产、物质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向以信息生产、信息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发展时期”。相对于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或生产资料而言,知识、信息的占有,基于消费者差异化、多样化体验的创新能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个人和企业”的“勇于创业创新”,本质上是“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这个过程,既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也是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的过程。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催生的形形色色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正在为、也必将为共同富裕作出巨大贡献。

    党和政府也准确地意识到这一点,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定等角度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倾斜。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利益分配问题时指出,“调整利益不能只以静态的观点、在既有利益格局下切‘蛋糕,更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着眼于增量利益,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通过发展、通过增量来理顺利益关系、优化利益格局”。尤其是,“让群众起来搞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可以不断增加收入、扩大内需,还能使其在创造财富过程中实现精神追求和人生价值。这也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仅靠‘二次分配是不够的,主要得靠‘一次分配让更多的人富起来。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创业的环境好、创业的人数多,哪个地方的经济就充满活力、居民收入就高、贫富差距也就小。”毫无疑问,这里的“创业”,主要就是指创办非公有制企业。这个思路,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在中国,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工作过的浙江、福建等省份,是总体经济实力较强、城乡发展差距和阶层收入差距较小且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为数不多的省份。

    把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放在“增量”上,放在“一次分配”上,抓住了事物的要害。鉴于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劳动群众,切实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坚决扫除制约广大劳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支持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就业、大胆创业。”不折不扣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各种类型、规模的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全体人民共同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经典著作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