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孟子井田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启示

    【摘要】孟子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以“仁政”为核心的思想学说提出了诸多有关养民保民的民本思想,对城镇化建设具有启示意义,尤其是孟子的小康社会理想和井田制学说对当今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孟子;井田制;土地改革

    一、孟子“井田制”及其理想社会概述

    井田制作为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制度,起源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井田制在各朝各代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变化,但总的来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八家为井中间有公田,一种是九家为井中间无公田。本文所要探讨的孟子的井田制学说主要八家为井有公田这种系统。

    所谓“八家为井”的井田制,它相当于一个农村公社式的土地所有制,把田地分为公田和私田,让每八户人家组成一个生产单位,各户耕种属于各自的一百亩地,称为私田,中间的一百亩地由八家共同耕种,称为公田。公田的收入作为八家的田赋,是统治者剥削农民的工具。这样,一个生产单位的耕地就可以形成一个“井”字的形状。

    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为了聚敛财富,肆意扩充公田的面积,增加农民负担。所以,战国中后期的孟子就提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①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分、确定经界开始。如何“正经界”呢?“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②在农村实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在城市自行缴纳十分抽一的赋税。

    孟子认为,井田制能得以实行的基本出发点,除了要正经界,行助法,之外,还要制民之产,使民有恒产,使民有均产,才能令民安心向善,社会安定祥和。孟子心中的理想社会,就是由一个个足衣足食的小康之家构成的小康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农村布满井田,农民在各自的井田中劳作,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统治者不乱用民力,注重教育,这种社会就是一个王道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可以过悠然自得的生活。

    二、当今的土地制度变革及现代化城镇化建设

    建国以前,党和领导人就特别注重土地政策的调整,保障农民生活,促进革命的进行。抗战胜利以后,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为了满足农民的要求,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提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1947年10月,中共中央进一步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掀起了更加广泛的土改运动。到1948年下半年,解放区大约有1亿农民分得了土地。[2]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农民在经济和政治上都得到了解放,革命积极性大大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并随时间的推进日益固化。改革开放以后,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地被打破。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产生了建设用地有限供给与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要破解这个矛盾,需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度。但是,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之下,城市的土地可以经过出让后自由流转,而农村的土地只有在被政府征收之后才能改变土地性质。而在土地的价值上,城市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实现价值,农村土地只能根据产量经验来估价。这样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井田制”对新型城镇化的启示

    井田制作为我国古代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虽然说在孟子所处的封建时期已经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没有真正实施,但孟子有关井田的学说对当代农村社会制度变革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

    第一,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投入。在古代井田制下,农民都耕种面积同等,收入上不会有太大差别。而在现代社会,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资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经过搬迁变成了“新市民”,失去了土地,自身又没什么技能,难以找到谋生的门路。所以国家和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如建立灵活的就业政策和人才流动政策,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力度等。

    第三,农村土地也要明确权属。孟子井田制的基本点是“正经界”,其实还是要公平。目前农村土地依然是归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的土地往往只能用于耕作,而没有自由流转的权利,这与城市土地的使用权是不一样的。因此,农村也要明确土地权属,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严格进行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登记颁证工作,逐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中去,并确定集体包括哪些成员,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

    第四,对城镇住宅进行合理规划。孟子认为,百姓要过上小康的生活,首先要“制民之产”。不仅是在耕地上,孟子特别强调百姓宅基地问题,保证公平,保证人人有居。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民也脱离了土地,搬进城镇住房,一般情况下,房子的位置是政府划定好的,但是住房被分成了不同的类型,价格也不同,补偿款的计算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难免会造成纠纷。因此,政府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合理分配住房,将矛盾纠纷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92-96.

    [2]张琦.中国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困惑[J].经贸论坛.2012(4):53-55

    作者简介

    李慧娟,河南滑县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研究生

    注释

    ①《孟子·滕文公上》

    ②《孟子·滕文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