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和破解中国“三农纠缠”难题

    张玉杰

    如何看待中国的“三农”问题?一方面,吃饭是民生最重要的大事,粮食生产不可或缺,农业、农民、农村永远存在,“三农”无法分开;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农业不赚钱、农村破落、农民没有尊严,农业成了底层产业,农村成了偏远地区。“三农”问题已经成了“三农贫困”即产业穷困、区域穷困和人群穷困的代名词。

    一、“三农纠缠”:造成“三农贫困”的根由性难题

    “三农纠缠”是从产业、空间、要素三个方面相互叠加而表现出来的社会经济领域问题,其本身各有特点,属于不同技术性质的三大基础领域,彼此依赖构成了“乘积关系”,形成了“乘数效应”,既可以放大正面效应,也可以放大负面效应,事实上是负面效应叠加,將不同领域的难题搅在一起,彼此释放负向力,加剧了拆分的困难,形成了“三农纠缠”,酿成了“三农贫困”。

    1.传统农业处于产业链最底端,很难赚钱。农业处于产业链最底端,丰产未必丰收,丰收未必丰利。一是传统农产品附加值很低,市场价格难以与其他商品比较,从事农业生产所付出的劳动比其他领域所付出的劳动多,其市场价值很低,劳动强度及辛苦程度与利益回报不成比例。二是农产品有时限性,通常价格是时间的函数,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与时间负相关,时间越长价值或价格越低,若超过了保鲜期则报废。三是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生态等天然因素影响,人工赋予的劳动代价与取得的劳动成果未必成正比例,劳动了未必会有所得,遇到灾年农业劳动就成为白劳动。四是农产品有地域性,不宜长距离运输,有些农产品只有在某些地区的自然条件下才能生长,若产地与销地距离远则很难运输,在当地又受到市场容量限制,很难有市场价格博弈力量。五是单位人工所支配的土地数量有限,在单位面积土地获利受限的情况下,只有增加单位人工所支配的土地数量方可增加获利机会,然而事实上耕地是稀缺资源,中国13.4亿人口,可耕作土地极为有限,增加个人可支配土地的机会几乎是零。

    基于上述原因,从事农业风险很大,体力劳动代价很高,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博弈能力十分有限,构成了农业既不可或缺,又很难赚钱的尴尬局面,在产业群中农业成了弱势产业。

    2.农村处于边缘地带,很难富庶。受自然生态环境制约,单一村落的人口规模是有限的,现代大型、系统化的公共设施网络难以覆盖到这些穷乡僻壤,很难形成局部产销均衡的大市场。人口消费数量不成规模,吸纳能力不成规模,社会专业化分工不成体系,服务业难以发展,新增就业机会、增加收入的机会以及生活方便程度也受限。

    基于这些原因,农村成了“穷”和“困”的集合之地。事实证明:“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势高度成反比”;相对活跃的经济区是沿海地区,中国内地的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几乎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内陆地区、边远地区、山区和丘陵地区、民族地区。现代市场经济是城市经济,不是农村经济,市场是人群数量、购买欲望和购买能力之积;农村人口散落,不可能汇聚庞大的人口基数,市场中最基本的元素都不具备。因此,穷困与农村几乎成了彼此互换的代名词。

    3.农民可动员的社会力量微弱,很难强势。农业生产是一种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劳动过程,在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下,几乎都是个体作业或者小群体作业,无论是作业规模,还是劳动场面,农民之间是小群体接触,超出作业群体以外的人群接触机会十分有限。在现代市场经济生产方式下,产品变成了商品,劳动成果需要在市场上实现,农产品价值需要在市场上以价格的方式表现出来,生产者与消费者谈判,买卖双方供需关系博弈。然而,丰年价低,谷贱伤农;欠年减产,价高谷少,无论是丰年还是欠年,农民都不是市场力量的主导者,农民成了弱势群体。

    基于供需博弈关系,农民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都是社会最基层的人群,在整个社会财富分配的链条上,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在市场交换的博弈中,无论格局怎样变化,都不是谈判主导方。农民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财富多寡的问题,而已经是社会地位问题、文明程度问题,甚至是国家治理中的政治经济问题。

    因此,破解“三农纠缠”就是破解“三农贫困”的关键施策通道,打碎“三农纠缠”,就是铲除“三农贫困”的根本性措施。

    二、三农分离:让农业赚钱、让农村宜居、让农民有尊严

    1.“合三为一”治理方式的利弊。针对“三农贫困”现象,过去长时间以来主要采用了“合三为一”的思路来处理问题的,即农业农民农村属地化,集中在土地之上,农民不仅仅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而且是祖祖辈辈居住在农村的群体。同时户口管制制度使农民已经成为一种身份,一种被锁定在土地上的群体,并且代际传承。这种处理方式,是把解决贫困问题放在要素资源不发生空间位移的假设条件下来施策的一种做法,其有利方面是:可以精准施策,继续利用已有的格式化条件,以地方政府集中组织的方式调动或配置资源,施策效果短时期会很见效,甚至可以做到“一夜脱贫”,施策前提是农民的身份不能改变,居住的地方不能改变,从事农业生产不能改变,即“合三为一”,否则就无法做到人群精准、地域精准、产业精准。

    这种方式的不利方面是:把“三农”问题放在“三农”的框架下来解决,“三农纠缠”还是纠缠下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短期见效,长期历史问题还是存在。因为农民仍然住在农村,农民仍然从事农业生产,农民仍然还是农民身份。换句话说,原来的人群还是被锁定在原来的空间范围内,穷困人群还是在穷困的地方,“人群贫困”“区域贫困”和“机会贫困”还是捆在一起,贫困基因并没有从根基上铲除。一旦临时性政策支持的外力撤出,地域性贫困还会冒出来,农民群体性贫困还会反弹回来。

    2.“一分为三”治理方式的利弊。实行“一分为三”的治理方式,即把农业放在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群中来认识,把农村放在国家经济区范围的节点上来认识,把农民放在国民职业分工中来认识,就会出现“三农分离”,让“三农”无法纠缠。这种治理方式是把解决贫困问题放在要素资源可以发生空间位移的假设条件下来施策的一种做法,其有利方面是:可以分解“三农纠缠”的负向力,从产业分解、空间分解、人群分解三个领域同时肢解负向力,让“三农”的弊端无法发力,无法生成不利因素的纠缠,从根本上解决三个领域的贫困叠加问题。

    这种方式的不利方面是:“三农”分解涉及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改变(如户口管制、公共福利均等化等),涉及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涉及原有利益格局的破解和新利益格局再造,涉及系统性变革,必然触及一部分人既得利益,改革难度很大,改革成本很高。

    从短期效果看,“合三为一”方式见效快,施策反应速度快,政府可以直接插手,动员社会力量,迅速解决局部区域性贫困和时间性贫困问题。但是,“三农纠缠”问题仍然存在,贫困的基因仍然存在,一旦政策力量撤出,“三农贫困”还会反弹回来。从长期效果看,“一分为三”方式见效慢,施策反应速度慢。但是,铲除了贫困基因,破解了“三农纠缠”,打碎了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分别处理“人群贫困”“地域贫困”“产业贫困”“机会贫困”问题,彻底告别“三农贫困”。

    3.由“合三為一”向“一分为三”治理方式转变。2017年中国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7.92∶ 40.45∶51.63,而在1978年这一指标为28.2∶47.9∶23.9,在2000年这一指标为15.1∶45.9∶39.0,可见农业占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财富结构比重越来越小,如今已经下降到不足8%。自1950年至2010年60年的时间里,农业为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历史贡献,农村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历史贡献,农民为市民生活作出了巨大历史贡献。“以农补工”的历史功能已经结束,现在需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了。治理“三农纠缠”的时机已经日益成熟,应该适时启动由“合三为一”治理方式,向“一分为三”治理方式转变。

    一是应当允许一部分农民不干农业,允许一部分农民不住在农村,允许一部分农民不当农民。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方面,只有放开了,有能力的人才可以流动,流动则活跃,不动则僵化。事实已经证明: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凡是富裕起来的农民,几乎都是从事非农产业的人群,而不是束缚在传统农业之上;凡是富裕起来的农村,几乎都是具有大量非农产业的村落,区域性脱贫不再依赖传统农业;凡是富裕起来的边远地区的农民,几乎都是走出来干事业的农民,而不是在山沟沟里求发展。大量减少农民应该成为历史必然。

    二是对于留存在土地上,居住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愿意当农民的人群,也能够同其他社会人群具有同样的社会保障。一是增加农产品技术含量,增加农产品的市场价值,让农业有钱可赚。二是增设农村基础设施网络,提供交通、通信、医疗、教育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网络,让农村宜居。三是增强农民技能,改善农民知识结构,让务农成为高技术职业。

    三是改变农民身份,特别要强调提高农民社会地位,将千百年来“农民身份”转变为“农业职业”,“农民”变为“农工”(即大农业产业化技术工人)。农民身份转变是一场深刻的伟大变革,不仅仅解决了“三农贫困”的千年难题,而且撬动了社会群体阶层的固有格局,让劳动者受到社会尊重,让农民获得尊严。

    三、系统再造:县域是极点、企业是动力、农民是高技术职业

    1.发展县域经济,促使县城成为周边村镇发展极,带动农村发展。发挥好县域的局域中心作用至关重要,应力求将城镇建设成为“发展极”,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一是县城成为以县域经济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主流地。适当增大县城规模,创造区域局部市场,增强当地消费吸纳能力。城市规模的大小与区域极化能力相关,规模越大极化能力越强,极化效应也越明显,但是城市规模过大也会出现都市病。通常情况下,中等城市规模300万—500万人口极化效应明显增强,城市内分工趋于专业化,创造的服务业就业机会就越多。小型城市规模50万人口以上极化效应明显增强,社会化分工开始细化,服务业发展开始活跃。目前我国县城具有50万人口以上的不多,县城规模明显不够大,县域经济明显不强。因此,今后时期扩大县城规模十分必要,而县城扩容的主要人口来源就是吸纳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

    二是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应抓好四项工作内容:做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造题材,创建商机;聚合力,塑造区域经济品牌;育人才,培养本土企业家。要做好四项规划,城市规划、农村规划、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市规划要突出建设“山水型城市”,基础设施适当超前设计。农村规划要“印记田园与乡愁”,将现代文明与自然生态有机结合,突出以自然生态托举人文气息的风格,反对过度人工化、过度人文化和过度现代化。产业规划应以突出“原产地品牌”为龙头,打破所谓“一村一品”小农经济的做法,破除“一亩三分地”利益的纠葛,按照流域区、生态区、功能区、经济区的要求设计产业、做大产业。园区规划按照专业分工原则,按照企业分工设计园区,按照总部经济、生产基地、研发中心、经营中心的技术要求建立产业链,构筑适当规模的地区产业集群,支撑地域品牌。

    2.农业产业化,促使企业成为带动农业发展的动力,带动农业发展。小农经济不足以解决农民致富问题,最多只能是温饱水平,大幅度增加单位农户土地供给也做不到。因此,将现有土地适当集中,进行规模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管理是一种可取的有效办法。只有创建和发展农业现代化企业,才能做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现在的问题是,农田土地承包经营30年不变,土地是一家一户的小块园田,企业规模化需要将土地集中。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土地耕种权让渡给企业,企业再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进行规模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管理。农民转变为股东和农工,既可以有股权收入,还可以有工资收入。这种做法既促进了农业产业化,也促进了农民职业化,还促进了农业生产组织企业化、企业管理现代化。

    如广西玉林市丰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经验:一是企业化管理弱化了农产品的季节性缺陷,延长了农产品的价值链条,增加了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资本含量,使农业有钱可赚。二是企业扶贫解决了农产品与市场对接的产销出口问题,解决了农民的组织化问题,提供了就业机会,提供了受教育机会,提供了增长技能的机会,提供了将农民改造成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高技术职业者的机会。三是企业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科学的操作规范、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专业的技术技能要求,农民进入企业,农民就变成了产业工人,使农民有了职业尊严。

    3.提高农民素质,促使农民成为高技术产业工人,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无论是产业自身的技术要求,还是管理要求,都需要大量的高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农民素质、增加科学素养、掌握职业技能势在必然。

    一是没有专业技能当不了农民。现代科学技术大量融入农业,农业自身的科学体系就需要大量的科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从种子开始,到田间地头管理,到病虫害防治,到收获仓储、到包装运输等等,一系列活动中都需要大量的科学知识。农民有了技能,就变成了高技术产业职工,从而会提高整个农民群体的综合素质。

    二是个体经济干不了大农业。大农业需要大科技、需要大资本、需要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所有这些原始投入对于个体农户是无法想象的,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渠道,现代化的大公司则可以做到。公司运营是专业化管理,岗位技能要求迫使原来的农民提高技能,提高职业素养,这一改造过程,一方面是由企业来提供机会,另一方面也需要农民自身加强个人修养,不断努力学习,从而形成良性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提高整体农民素质十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