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谢忠平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党员队伍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党的自身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意志需要进一步坚定。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持续努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成绩面前,有人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杂音:如有的人认为“老虎”“苍蝇”打得差不多了,可以歇歇了,该松口气了,从严治党应该见好就收,继续从严下去会造成党自身伤筋动骨,影响自身形象与威信;有的人不能正确理解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的现状与趋势,认为反腐败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速度,也窒息了社会活力;有的人认为对干部要求过高、管得过严、问责过频,会造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到头来反而会损害群众的利益;还有的人不能正确认识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认为既然经济建设在“五位一体”中的核心地位是不能动摇的,那么我们就应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本质上是政治建设,必须让位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不应统领和超越经济建设。不管这些认识误区是思想理解偏差所致,或是既得利益作祟,还是管党治党方式的某些缺陷造成的消极影响,都会给全面从严治党带来阻力和障碍,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和及时纠正。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以刀刃向内、刮骨疗伤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毅力进行自我革命,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意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党的全面领导必须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而目前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还不完善。如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地位仍需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部分党政机构的设置与分工不尽合理,出现了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和工作重合,需要进一步统筹机构设置改革。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还不到位。有的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需要再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有的在抓班子建设中出现偏松偏软现象,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不实,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弱化,对组织不忠诚;有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而行动少、落实差问题,政治领导本领欠缺,不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等等。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全面的,任何一个领域、环节和方面都不能削弱,否则就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绝不能停留在提要求、喊口号上,而是需要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加以贯彻落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

    三、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还需进一步推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来抓,使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就全党而言,党内政治生活中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尚需努力:商品交换原则和市场经济逐利本性对党内生活的冲击很大、侵蚀很广,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待增强;一些地方潜规则大行其道,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污染很重、危害很大,在党的肌体上留下了不少“病灶”,如存在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人身依附的宗派主义、我行我素的自由主义、不讲原则的好人主义、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游戏人生的享乐主义等;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个人的仕途和影响力,大搞“七个有之”。正是部分党员干部的价值扭曲和行为失范,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加之圈子文化和码头文化的影响,直接破坏和污染了党内政治生态,恶化了从政环境,败坏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综合治理党内存在的不思进取的“懒惰症”、形式主义的“虚假症”、官僚主义的“扯皮症”、铺张浪费的“奢侈症”、嫉贤妒能的“红眼症”和违法乱纪的“腐败症”等通病,着力铲除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构建健康、良好、积极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要求。

    四、党的组织建设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部工作都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来保障与实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就要紧紧围绕我们党的干部队伍和组织结构的新特点新变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从党员队伍看,一些党员的思想滑坡、精神颓废、理想迷失、信仰动摇;部分领导干部既缺乏政治能力,也缺乏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离“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还有不少差距,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亟需提高。从人才队伍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够,活力不足,流动不畅,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从党的组织体系看,与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相比,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明显的欠缺与不足,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出现弱化,党员教育管理出现了虚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淡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发展力和自我革新力有待增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任务十分繁重。

    五、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需要进一步清除。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路线和方针的重要体现,关乎人心向背、执政基础,关乎党的形象和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打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组合拳”,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扣接着一扣拧、一浪推着一浪行,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兑现了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但党的作风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一劳永逸,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作风还有不小差距,作风建设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的欲望会不断膨胀,现实的物质利益诱惑使党员的理想信念受到了巨大挑战,对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带来了严峻考验,部分党员干部隐藏在党内成为说与做、表与里、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完全相反的“两面人”。二是持续的反腐高压态势和不变的追责问责力度使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不担當、不作为行为,如有的“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愿担当作为;有的把“履责”变“推责”,不敢担当作为;有的把“管卡压”变“推绕拖”,不想担当作为;还有的本领欠缺、能力不济,不会担当作为。“只当官不干事、只揽权不尽责、只吆喝不出力”就是对这些消极行为的真实写照。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甚至改头换面有了新表现,如有的调研走过场,搞“走马观花”“金牌路线”“嫌贫爱富”“对台词演话剧”,调研成了“秀场”;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有的抓实际工作“唱功好、做功差”,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等,不一而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这些作风问题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不懈、弛而不息、久久为功。

    六、党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进展,制定出台了一批关键性、基础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但一些主干性的党内法规仍有待出台、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和执行力不够,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在协调性方面,党的制度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根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程度、基本法规与实施细则以及单项制度之间的配套协调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由于始终缺少公开环节以及严格的社会信用制度作配套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作用。有的地方党组织制定的制度与中央党内法规制度不相符,过宽过严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可操作性方面,有的法规制度偏重于道德说教,条文过于笼统,没有刚性约束和具体要求,缺乏细化与量化的标准,制度笼子出现了“牛栏关猫”;还有的制度执行的层次过多、幅度过宽、程序过于繁琐;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强调约束性,标准过高过严,且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增加了执行的难度。在严密性方面,有的因时因事导致制度仓促出台,已有制度还没来得及执行或执行效果还有待观察,而新的制度就制定颁布下来了,造成基层不知所措;有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管理条例、职业规范等存在重复交叉,难以体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和“纪法协同”的要求。制度自身质量不高,就会制约执行的效果,就会出现“制度空转”“制度浪费”“制度虚设”和“制度形式主义”现象。这就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党建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