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徐国祝

    摘要:通过调查博乐市当前病死畜禽的处置情况,分析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健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S851.2+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3-0093-01

    养殖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病死畜禽及相关畜禽废弃物,但如果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不好或到处乱丢弃,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对人类的健康造成重大威胁,所以强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降低畜禽疫病发生风险,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十分必要。

    1博乐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状

    (1)2013年末,博乐市家禽存栏约163.5万羽,牛存栏约2.72万头,羊存栏约32.14万只,生猪存栏量约2.7万头。在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情况下,按照养殖生产和强制免疫过程中正常死亡计算,预计全市每年会有8万羽家禽、3000头生猪、3万只羊、200头牛死亡。但每年的生猪、家禽、牛、羊死亡数都无人统计,没有人上报。只有出现了大规模的畜禽死亡后,被周边其他人发现上报。

    (2)一些中小型养殖场虽然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但往往存在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病死畜禽存在被食肉动物扒出或被人挖出加工变卖等情况;散养户一般把病死畜禽采取就近掩埋,或随意丢弃于河沟、废坑或荒地,或用来喂狗,甚至将病死畜禽非法出售。

    (3)由于各种原因,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存在基础差、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无害化处理能力与畜牧业规模化发展不相适应。

    2博乐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

    2.1对病死畜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养殖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病死畜禽及相关畜禽废弃物。病死畜禽是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传染源。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传播重大动物疫情。若病死畜禽流入消费市场,将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2无害化处理方式单一

    我市病死畜禽都产自散养户和中小规模养殖场。由于无统一的无害化处理地点和深埋场所、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所以无害化处理方式只能采掩埋法。当有大量的病死畜禽出现时,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2.3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没有得到保障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畜主承担,而无害化处理成本很高。虽然2013年有新的规定:每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但远远不够,所以养殖户在动物死后不愿意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主动作无害化处理。

    3对策

    3.1抓好源头监管工作

    加强对养殖场户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和技术培训,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及养殖户学习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意义及具体操作办法。切实提高养殖户科学防疫、安全用药的能力和主动防控意识、法制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

    3.2抓好畜禽防疫工作

    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畜禽防疫,保障防疫密度和防疫质量,提高免疫抗体水平,减少疫病发生,降低死亡率,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要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档案,落实村级兽医防治员负责登记本村的病死畜禽情况,及时上报疫情。

    3.3落实统一的无害化深埋点

    根据我市发展实际,应由市政府出面,尽快落实1~2个合适的无害化统一处理点或修建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对病死畜禽统一集中处理,达到无毒害、无残留、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目的。

    3.4规范无害化处理技术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收运、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要对周围环境、运载工具进行及时、充分、彻底的消毒。

    3.5落实无害化处理经费

    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成立专门处理病死畜禽机构。推行病死畜禽购买政策,提高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标准,加大对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规定饲养场、养殖户凡将病死畜禽上报集中收集、处置的,给予登记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6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所规定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相互协作真正把措施落到实处,并努力建立病死畜禽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