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真人秀节目传播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考量及应对

    魏正聪

    电视真人秀作为当今荧屏炙手可热的节目类型,拥有庞大的受众群体和独特的传播优势,理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发挥更大作用。本文以2015年热播的电视真人秀节目为例,对其传播现状进行客观审视,从中寻找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真人秀节目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路径。

    一、 具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与优势

    (一)具备良好的受众基础

    真人秀节目迎合了大众日益高涨的娱乐需求。传统文化语境提倡“含蓄、内敛、隐忍”,“张扬、纵乐总是受到压制”;然而在社会转型期,“大众狂欢的需求和文化共享的理念得到显著激发。”[1]从2005年风靡全国的《超级女声》,到2013年大获全胜的《中国好声音》,真人秀节目已经成为各大卫视的竞争利器。CSM调查显示,2015年省级卫视综艺节目超过300档,其中收视率超过1.5的卫视真人秀节目有13档,包括《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等,单条15秒广告售价高达50万;从收视时长来看,2015年受众全年人均综艺节目总收视时长为6980分钟,较2014年有9.3%的增长。[2]

    (二)具有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优势

    一是具象化叙事。真人秀节目可以直接作用于观者的视觉、听觉感官,无需很高的知识门槛,任何人都可以观看。例如江苏卫视推出的科学益智类节目《最强大脑》。

    二是隐喻性表达。电视新闻和主旋律电视剧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容易陷入简单粗暴和口号式呐喊;真人秀节目以娱乐为外壳,可以将价值观、思想和主旨融入故事、娱乐和游戏环节,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隐喻式表达。例如2015年湖南卫视推出的体验类真人秀《一年级》,让两位明星“老师”进入学校,体验老师的责任意识与工作难度,让大家耳目一新。

    三是协商式对话。真人秀节目一般都会采取“草根+明星”,或者“平民+专业嘉宾”的组合方式,观看时,“一种快乐来自平民偶像的成功,另一种快乐则来自对方的不成功”;“选手表演时的失误和插科打诨、评委的犀利点评,甚至选手和评委之间的辩论全部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上。”[3]由此搭建了一个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互动交流的平台。

    二、 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状审视

    尽管如此,目前真人秀节目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面到底表现如何?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笔者参考冯捷蕴(2004)研究中国大陆的文化价值观时所编制的价值观量表[4],设立社会性、个体性、传统性、开放性四个价值维度、共计24种价值向度(具体见表二),选取2015年度省級卫视收视排名居于前50名的真人秀节目为对象[5],尝试对其进行编码分析。

    (一)电视真人秀节目的题材内容分布

    从题材内容看,50档热播真人秀节目“扎堆现象”严重,歌舞才艺类共12档,占比24%;其次是户外竞技旅行类和生活体验类;益智教育类和军旅类则比较少,分别仅有2档(见表1)。

    (二)当前电视真人秀节目的价值向度分布

    研究发现,50档热播真人秀节目中,24种价值观向度的累计提及频次为345。从价值观的四个维度横向进行对比,结果显示:

    真人秀节目对社会整体性价值的呈现与对个体价值的呈现大致相当。其中社会性价值累计频次62次,提及率为18%;个体性价值累计频次70次,提及率为20.3%。

    对传统性价值的呈现与对开放性价值的呈现悬殊较大。传统性价值累计频次仅有42次,提及率为12.2%;开放性价值累计频次高达171次,提及率为49.6%。其中,“个人主义”累计出现频次29次,远远高于“集体主义”的3次;“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礼仪”等传统价值话语在真人系节目中明显弱化(见表2)。

    (三)对电视真人秀节目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状况的初步判断

    将以上编码结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一方面,真人秀节目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平等”“自由”向度给予了充分展示。比如《爸爸去哪儿》以最朴素纯净的亲子关系作为题材;再比如东方卫视的社交服务类真人秀节目《四大名助》,定位为“为全国人民排忧解恼”。

    另一方面,基于歌舞选秀类和竞技游戏类题材是近年来电视真人秀节目的热门,有关“个人主义”“竞争”“冒险”等价值向度得到了充分展现;而“爱国”“文明”“诚信”“友善”等价值向度基本缺席。这导致节目不可避免地带有大众文化与身俱来的缺陷——“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实质是消费和商业化的;其功能是娱乐的。”[6]它将原本默默无闻的普通人“成功胜出”,随之而来的就是“粉丝”、鲜花和金钱。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年轻人的价值取向容易分化和极端化,“他们一方面认同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国主义意识强烈”,另一方面,“在行为上又表现出个人主义、实用主义、拜金主义以及价值判断的无原则性”[7];长此以往,势必发各种社会问题。

    三、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提升真人秀节目的价值共鸣

    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时期,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重构社会的价值认同;真人秀节目理应在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发挥更大作用。对此,我们需要在节目中强化责任意识,构建多元共享的价值平台,进一步提高节目的价值感染力和传播效力。

    (一)传播观念层面: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同心圆价值体系

    按照社会学理论,现代社会由“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群体、群体与社会、人民与政府、人民与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与国际体系”七大关系组成,由此形成一个七层同心圆价值体系,由内至外分别为“道德观、自然观、群体观、社会观、政治观、民族观和国际观”[8];而维系这个同心圆的根基就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真人秀节目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同心圆价值体系,既尊重差异,包容多元价值观念,求同存异,谋共识。

    鉴于目前真人秀节目主要集中在歌舞选秀、户外竞技及生活体验等题材,这些节目在传播“欢乐”“竞争”“个性主义”等价值观方面具有很强的表现力,但是对于“爱国”“敬业”“诚信”“集体主义”“传统礼仪”等价值观的传播就显得力不从心,这要求我们在策划真人秀节目时,要将视野投向更廣阔的社会领域,挖掘更多的题材和内容,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诉求载体。

    (二)传播主体层面:发挥主持人的话语主导权

    真人秀节目主要有两类传播主体,一是嘉宾和选手,一是主持人。前者是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化身。不论是《爸爸去哪儿》中的超级吃货姐姐Grace,还是《超级演说家》中喜欢摇着粉色扇子扭腰身的选手解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个性化选手的存在,真人秀节目才能吸引不同层次观众的感同身受,体现社会的活力。

    如果说嘉宾和选手代表的是社会多元价值取向,节目主持人扮演的就是中介和桥梁,负责将大众话语和主流话语进行融合协调。这需要主持人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成为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一是准确把握嘉宾和选手的思想认识;二要适时发挥话语主导权,为不同性质的观念挑战作出巧妙回应,重塑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比如亲子类真人秀节目,主持人可以将诚信、友善、正义感和责任意识等作为节目基本底色,通过具有典型性的矛盾冲突环节,培养孩子正直、诚信的品格。在这方面,福州广播电视台的《聊斋夜话》节目的做法也具有良好的借鉴。该节目大胆启用两位风格各异的男性主持人,传播“积极向上、真诚友善、温暖阳光”等价值主张,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能量。

    (三)传播形式层面: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达方式

    从传播内容看,“24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凝练,但是其科学内涵并不能完全替代其接受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对话语体系的重新编码,努力实现由国家话语向个体话语、由政治话语向生活话语的有效转化,最终为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9]

    电视真人秀可以借助日常生活细节和故事,实现核心价值观传播的“润物无声、水到渠成”。比如校园生活体验类节目,可以在放松、愉悦的气氛中,将“文明礼仪”“集体主义”“爱国精神”等社会价值观融入其中;竞技类真人秀节目在凸显“竞争”“冒险”等个性价值主张的同时,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以《中国好声音》为例,学员深情讲述心路历程,不仅丰满了人物形象,也向观众传输“任何人都可以追逐梦想”的理念。

    总之,新媒体环境下,受众早已不是“应声而倒的靶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需要创新手段和方式,实现话语表达的多元化与趣味化,才能更好地吸引受众、引导受众,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认同。

    参考文献:

    [1]郭建民.从《超级女声》到《中国好声音》——中国电视声乐选秀个案剖析[J].音乐传播,2013(1).

    [2][5]电视评论微信公众号.2015年最火的50个综艺节目,一线卫视竟占了42个[EB/OL].(2015-12-14)[2017-02-15]http://star.

    tvsou.com/News/Show.asp?id=Puba3b.

    [3]郭建民.声乐文化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53.

    [4]冯捷蕴.中国大陆的文化价值观:以2004年网络广告内容分析为例[J].现代传播,2004(5).

    [6]巫幸兴.大众文化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6(6).

    [7]杨枫.由当代中国电视媒体价值观分裂引发的思考[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2).

    [8]秦丽,欧阳宏生.“美国信念”的电视传播及启示[J].国际新闻界,2008(11).

    [9]梁红军.基于价值认同的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