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的探讨

    段振华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大企业集团已经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燃气行业作为关乎社会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为推动行业的稳健发展,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代表的企业集团在产融结合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取得良好成效。本文在梳理产融结合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的模式选择,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产融结合;研究;企业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已经进入大企业、大集团主导推动发展的时代。在此背景下,如何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拓展发展空间、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已经成为企业集团非常关注和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为此,我国大多数企业开始寻找新的路径,借鉴发达国家企业集团的经验,考虑由单一依靠实业经营向实业、资本两轮驱动,实施产融结合。随着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大型燃气企业集团也开始探索和实施产融结合,以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快速发展。

    0.引言

    产融结合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产融结合是指工业企业、服务业等产业资本,与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资本,利用业务纽带形成的合作关系。如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债券等。狭义上的产融结合是指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为提升企业资本运行效率,实现快速发展的目标,产业资本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多种方式,与金融资本进行相互融合。

    产融结合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的美国,由于企业规模化生产不断加速,金融资本涉足领域不断扩大,工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相互结合的意愿日益强烈,最典型的是摩根财团。20世纪60年代以后,工业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基础上,考虑将自有富余资本投入金融行业,通过参股、控股金融机构来反哺实业发展。最典型的是以石油起家的洛克菲勒财团。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产融结合型企业达80%以上。我国的产融结合最早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产融结合步伐不断加快,当前金融行业到处都有大型企业集团出现,以中石油、中石化、中信集团、宝钢集团等为代表的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模式后,企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1.大型燃气企业集团产融结合的必要性

    (一)优化资源配置,服务集团主业发展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能够发挥集团整体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集团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品牌效应可以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前提条件,金融业的发展又能够为集团主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二者相互依存,相互驱动,协同发展,这就使得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在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获得更多的经营利润。

    (二)完善集团金融功能,提高资本运作水平

    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利用自身的产业发展经验和稳定的经济收益,通过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手段,实施产融结合,能够完善集团的金融功能,提高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一方面利用其金融功能,实行集团内部资金统一管理和调配,满足集团系统不同成员企业的交易需求和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信息成本、经营成本、交易成本和资金成本,进而实现外部利润内部化。另一方面,集团能够利用金融机构这一平台,获得更为专业的并购重组、融资租赁等专业的咨询服务,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和市场化方式,实施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对外投资活动,促进集团业务的快速扩张,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增强集团管控能力,推进集团化运作

    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是企业立足发展实际,构建投融资平台的客观需要,也是对所属单位实行资本控制和战略协同的重要手段。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在遵循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政策的基础上,推进传统的实物管理模式向以资金价值和货币指标为对象的价值管理模式转变,能够有效利用金融纽带,监控所属单位的资金往来、产品交易等情况,便于及时发现和避免财务风险,进一步强化集团对所属单位的管控,加快推进集团化运作步伐,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四)分散经营风险,获取多元化收入

    燃气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周期长等独特的特点,如何合理选择科学合理的投资规模、资金投向,最大程度地减少投资风险,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是每一家燃气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国内的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借鉴相关油气企业的发展经验,着手投资金融产业领域,能够将集团实业经营和金融业有机结合,构建形成高效合理的投资组合,分散企业的投资经营风险,进而获得多元化的利润收入,实现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

    2.大型燃气企业集团产融结合模式探析

    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可以采取两种实施途径:一是企业在内涵式发展过程中,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进行有机结合;二是企业在实施收购、兼并、重组等活动的过程中,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对于大型燃气企业集团而言,企业长期从事的业务集中在天然气管道建设、城市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转化利用等领域,这些项目的建设和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一般情况下,大型燃气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情况非常稳定,现金流较为充足,完全具备实施产融结合的资金实力和基本条件。具体来看,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一)直接控(参)股金融企业

    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有选择性地选择控股或参股地方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等金融企业。也可以与区域内的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参与设立燃气产业投资基金,该种方式既能够获得相应的金融股权收益,也可以提升企业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进而保障企业集团各项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目前,中海油、国家电网等企业采取这种模式。该模式下,企业集团无需专门设立公司,实施程序较为简单,政策限制较少,但是企业集团需要承担一定的金融风险。

    (二)设立财务公司

    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可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承担企业的资金司库和商业信用管理职能,对企业集团系统内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运作。同时,也可利用这一平台,投资相关金融企业,或者参与发行债券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目前,我国有80余家企业集团独立设立财务公司,中石化、中电力、延长石油等企业集团均采取该种模式,依托财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和业务拓展。该模式下,企业集团投入资金相对较少,操作程序也相对简单,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但是,该模式将受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严格限制,对集团也有很强的依附性,实现金融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目标较为困难。

    (三)培育上市公司

    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可培育1个或多个上市公司,甚至推进集团整体上市,以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统筹和吸纳多方资本,保障集团的产业发展。目前,陕西燃气集团、深圳燃气、中国燃气等知名燃气企业都拥有上市子公司或本身就为上市公司,能够依靠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融资。该模式下,大型燃气企业集团依托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券等多种方式,实施资本运作,促进企业的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但是,这种模式对集团产业发展规模、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等有较高的要求,实施时间较长。同时,若上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其资金仅能用于自身产业发展,难以为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混合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多种模式相结合,目前中石油主要采取这种模式。该模式下,企业能够有效发挥多种模式的组合优势,操作方式相对灵活,实施程序相对简单,有利于金融业务板块快速做到做强。但是,该模式需要企业先期投人大量资金,管控难度也相对较大。

    3.启示及建议

    综合分析来看,实施产融结合已是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做大做强的趋势,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是企业拓展业务经营地域,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关键动力,也应该成为大型燃气企业集团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基于燃气行业和金融行业经营的不同特点,燃气行业的产融结合应充分考虑自身业务发展实际和资金实力,实施集团主业和金融产业协调发展战略,通过合理的组织设计、人员调配、资金运作等手段,实现二者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有效避免集团发展金融产业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