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时代思政教育的“授受合一”问题

    内容摘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单一地以教育的某一方作为主体,不论是以教育者为主体的“灌输”式教学,还是以受教育者为主体的“接受”式教学,都不能很好地为学生更长远的发展起到作用。在梳理和分析灌输理论与接受理论基础上,通过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中“授受合一”的意义分析和路径探索,可以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是创新教学方法,二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三是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服务。

    关键词:新时代 思想政治教育 授受合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只有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2019年3月18日,他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再次提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意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创新课堂教育,给学生深刻的学习体验;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以教师“灌输”式教学为主,从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接受知识的培养。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以“授受合一”的形式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质疑精神,促进师生双方共同进步。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授”與“受”

    近年来,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单一主体”和“双主体”争论又起,二者的哲学实质都是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现象或者活动来看待,因而预设其必然具有一个不变的和本质的基础。所谓“授”是指教育主体即教育者的教授、灌输,“受”指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的接受。而现今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灌输与接受理论主要是从“单一主体”理论方面来研究的。

    灌输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任何统治阶级在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必要手段。灌输理论是由马克思恩格斯首创的,并且由列宁将其理论化、系统化,列宁认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灌输理论即“教育者主体说”,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者单方面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的“灌输”。以教师为主体的灌输知识,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对学生价值观念的形成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接受是一种常见的生活现象,我们对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是否接受、如何接受和接受效果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接受的意义我们往往认识不充分,其原因就在于大部分人往往被动地接受事物,没有足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接受理论是从接受美学演变到教育领域的,即“受教育者主体说”,指受体的主动性、积极性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关键。教育过程中,以受教育者为中心,高度重视接受者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差异性等,才能保证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思想政治教育“授”与“受”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和“接受”式的教学方式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前者强调教育者的主体性,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后者以受教育者为中心,却没看到接受者的态度、方式、水平等会影响主体的接受。

    1.“灌输”式教学的不足及原因。灌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原则,灌输在目的论和内容论上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作为方法论的灌输却是不科学的。这表现在:首先,时代的变化使得灌输理论产生了不适应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受教育者获得教育的方式多样化,文化水平、思想觉悟、政治素质也在交往中得到提高,思想观念多样化、价值取向多元化、主体意识增强,对收到的信息有自己的理解。所以,“灌输”式的教学在实际的教学中不受欢迎,受教育者会质疑甚至不接受得到的知识。其次,灌输理论过分强调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育者不能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只懂得将知识灌输给受教育者,使得受教育者缺少对课程意义的认识。教学模式单一、无趣,学生缺少主体的思考,缺少质疑,更缺少交流讨论。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点是在生活和社会中形成,缺乏自身对理论的深刻思考,这也抑制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作用。再次,灌输理论使教学方式走向极端。教育者认为不断地向受教育者灌输知识,即使受教育者主观不愿意,也有一定的效果。但这违背了受教育者的主观愿望,单纯“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很容易让接受主体产生逆反心理和接受障碍,他们不接受灌输者的教育,这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2.“接受”式教学的不足及原因。接受理论是对灌输理论的提升,但它只看到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依然需要改进。这表现在:首先,接受理论的思路存在单一性。“接受”式教学以接受者为主体,关注受教育者本身。但只能看到受教育者自身的兴趣和需求,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完全没有交流,不利于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其次,接受理论将受教育者的地位看得过重。大多数接受理论否认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育者的灌输过程就会走向被动。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讲解相对枯燥,所以大部分受教育者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对学习内容进行取舍,那么受教育者接受到的内容也许就会出现残缺,教育效果不佳。在相对自由的信息交流环境下,学生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政党政策等比较复杂而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就没有很深的理解。再次,接受理论的过度阐释会导致意识形态的混乱。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对接受理论进行过度阐释,片面相信接受者自身的作用,而放弃教育者的引导作用,会导致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接受主体有各自丰富的知识结构和一定的思维定势;接受主体是有差异的接受统一体,他们的能力、气质、性格等各不相同,使得每个主体都有自身独特的个性和特点。这也许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被受教育者完全否认,违背教育初衷。

    三.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授受合一”的意义及途径探索

    (一)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授受合一”的意义

    “授受合一”既不是“主客二分”范式下的“单主体论”,也不是把完整的“师与生”的“教与学”动态过程人为地分割开来的所谓“双主体论”,它是基于“主体间性”理论,将灌输理论与接受理论结合在一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加大对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而“授受合一”作为具有双重交互性的动态系统,就是建立在充分发挥施教主体与受教主体双方主体性基础之上的实践共同体。“授受合一”在思想政治教学体系中,由于师生主体之间的平等交往打破占有式主体的封闭,形成交互式主体的协同,从而实现双方的主体性融合。“授受合一”规律能够体现师生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的情感效应、彼此信任的责任效应、交互协同的价值效应,能够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授受合一”的教学模式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建立了平等对话的关系,能够高效地完成教学目标,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旨归。

    (二)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授受合一”的途径探索

    1.双主体有机统一。灌输与接受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既对立又统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目的上是一致的,灌输与接受都是为了让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能够更好地被学生接受。灌输与接受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得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不但表现为相互对立,而且相互依存的关系最终也会使他们趋向于统一,所以两个教育主体在思想和方法论上必须保持一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共生性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在同时接受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后朝着同一个教育方向前进。即使双方出现意见分歧,在思想和方法论统一的前提下,也不至于走向极端。

    2.双主体共同实践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政课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用科学理论培养人,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授受合一”要改变传统理论说教的教学模式,就要在社会实践中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实践主体是教育者,客体是受教育者,中介是教育,实践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实践最重要的就是要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灌输理论和接受理论就能通过实践活动获得检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会在实践中更进一步。在各类实践中实现灌输与接受理论的结合,主体双方都能获得实践感悟,用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还能检验各自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

    3.双主体进行自我启发性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灌输性与启发性相统一,注重启发性教育。在“授受合一”中双主体都需要对自身进行启发性教育。教育者要在教学过程中发现自身教学能力的不足,同时在教学过程之后自觉接受学生的反馈信息,对在教学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改进;而受教育者需要在老师的帮助、引导下进行发现式学习,从亲身感悟的实践中认识到学习能力的不足,从自我消化中得到启发。自我教育能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良好接受,深刻进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头脑当中。

    4.双主体共同探索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达到人的自我价值实现。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许多以前适用的方法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情况,所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需要保持创新性思维,在认同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育的新方法,以利于新事物更好地进入到头脑当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两大主体会得到创新性的发展。

    对于教育者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方法等需要时刻按照时代要求以及党的领导等进行创新改进;而从受教育者的角度来看,学习思想政治内容的方法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的特殊性,形成自身独有的接受方式。双主体共同时间后获得启发,将新思想运用到新的实践中,能够实现认识过程的第二次的能动的飞跃。自我启发性教育就是认识不断在实践基础上沿着科学性方向不断深化,实践又在新的认识指导下沿着合理性方向深入推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要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共同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以创新性思维一次又一次获得新的更好的思想教育的方式,开创創新教育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列宁.列宁专题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屈艳红.接受视阈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M].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

    [3]韩莹莹.浅谈“接受理论”[J].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2015(01):95-96+2.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201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910299140Y

    (作者介绍:朱柳茜,江苏大学本科在读,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