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厚父》属性及时代背景新认识

    王晖

    摘要: 清华简《厚父》自发表以来其属性问题争议最大,有“夏书”“商书”“周书”三种说法。本文把“之匿王乃渴失其命”读作“之慝王乃桀失其命”,也就是说该篇所述有禹、启、皋陶、孔甲、桀等人物及事件,这种历史背景就完全可以排除“夏书”说;因完全未提到商王及其有关历史经验和教训,也不能说是“周书”;其属性应为“商书”。从《厚父》所反映的天命观、君臣关系、治民方式及对臣民提出“保教明德”的主张等方面看,这与西周初期武王、成王、周公等统治者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也反映了其篇为“商书”而非“周书”。

    关键词: 清华简;《厚父》;“商书”;夏桀;“周书”

    《厚父》见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5册,①自问世以来,学术界对其属性和时代背景众说纷纭。大致可分为三说,其一认为反映夏代历史,为《夏书》佚文;②其二认为其篇虽反映夏朝的兴亡,但与《尚书·酒诰》和大盂鼎铭关于酒禁论旨相同,为针对商代覆灭而言,故为《周书》而非《商书》;③

    其三为《商书》,认为王为商汤,厚父为其大臣,是以君臣对话体的语书形式而形成的文献。

    ④

    清华简《厚父》问世以来,其争议最大者,亦莫过于其篇之性质是“夏书”“商书”,抑或是“周书”?笔者认为,对《厚父》的性质和成文时代的研究,要首先对其文所涉及人物、事件、历史背景,以及所讨论的主题有比较准确的把握,但已有成果对《厚父》研究虽有很大的进展,但对文字的解读仍有一些重要问题尚未解决,特别是“之匿王乃渴失其命”是理解《厚父》一文性质十分关键的一句,目前对其句的理解解读是有问题的,以致形成对《厚父》整篇理解不准确,而其篇性质的理解也就难以准确。所以拙文从此句的重新解读说起,然后进一步探讨其文的时代背景和属性问题。

    一、“之慝王乃渴失其命”:夏桀失命新释读

    清华简《厚父》的释文包括整理者在内,各家互有差异,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看法,结合各家之说,重新释读如下:

    川,乃降之民,建夏邦。启隹(惟)后,帝亦弗(恐)启之经惪(德)少,命咎(皋)繇下为之卿事(士),兹咸又(有)神,能格于上,智(知)天之畏(威)哉,闻民之若否,隹(惟)天乃永保夏邑。才(在)夏之哲王,乃严寅畏皇天上帝之命,朝夕肆祀,不盘于庚(康),以庶民隹(惟)政之恭,天则弗斁,永保夏邦。其才(在)寺(时)后王之飨国,肆祀三后,永叙在服,隹(惟)女(如)台?”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5册下册,第110页。引文若干处参考了相关研究者的意见,参见马楠:《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6辑,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224页。

    厚父拜手稽首,曰:“者(都)!

    原整理者释“者鲁”为一词,认为相当于《堯典》的叹词“都”。我们认为两字之间应点开,“鲁”为形容词,例如墙盘铭称“弘鲁昭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10175,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6册第181页),又荣作周公簋云:“鲁天子造厥濒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4241,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册第166页),《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32页)等,“鲁”均用来修饰“天子”,为“嘉美”之义。鲁天子,古天降下民,埶(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帀(师),隹(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匿(慝)王乃渴,失其命,弗甬(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真(颠)復(覆)厥惪(德),湳(沉)湎于非彝,天乃弗若(赦),乃述(坠)厥命,亡厥邦。隹(惟)寺(时)下民(恐)帝之子,咸天之臣,民乃弗慎厥惪(德),甬(用)叙才(在)服。”

    王曰:“钦之哉!厚父,隹(惟)寺(时)余经念乃高祖克宪皇天之政工(功),乃虔秉厥惪(德),作辟事三后。肆女(汝)其若龟筮之言亦勿可辶叀(转)改。兹少(小)人之惪(德),隹(惟)女(如)台?”

    厚父曰:“于(呜)虖(呼),天子!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民弋(式)克共(恭)心敬愄(畏),畏不恙(祥),保教明惪(德),慎肆祀,隹(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乃弗畏不恙(祥),亡显于民,亦隹(惟)骨欠(祸)之卣(攸)及,隹(惟)司民之所取。今民莫不曰余保教明惪(德),亦鲜克以诲(谋)。曰民心隹(惟)本,厥作隹(惟)枼(叶)。引(矧)其能丁良于友人,乃洹(宣)弔(淑)厥心。若山厥高,若水厥渊(深),女(如)玉之才(在)石,女(如)丹才(在)在朱,乃是隹(惟)人。曰天监司民,厥征女(如)左之服于人。

    民弋(式)克敬德,母(毋)湛于酉(酒)。民曰隹(惟)酉(酒)甬(用)肆祀,亦隹(惟)酉(酒)甬(用)庚(康)乐。曰酉(酒)非食,隹(惟)神之卿(飨)。民亦隹(惟)酉(酒)甬(用)败畏(威)义(仪),亦隹(惟)酉(酒)甬(用)恒疒狂(狂)。

    笔者认为“之慝王乃渴失其命”一句,应以整理者之说读为“之匿(慝)王乃渴,失其命”,有的学者把“之慝王”属上句,读为“……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王乃遏失其命……”,

    郭永秉:《论清华简〈厚父〉应为〈夏书〉之一篇》,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7辑,第118-132页。是不对的。“之”是“至”“到”“前往”之义。《论语·宪问》“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邢昺疏云“之,往也,往三子所告之”。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458页。“慝王”之“慝”为奸佞之义,是指奸邪之王,“乃”是一个帮助判断的副词。

    先秦古汉语中常见“乃”在判断句中作副词,起肯定判断作用。《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怪之,

    曰:‘此谁也?左右曰:‘乃歌长铗归来者也。”参见(汉)刘向集录,范祥雍笺证:《战国策笺证》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621页。而“渴”则是“桀”通假字。这是《厚父》释读最关键的一个字。“渴”上古韵部为月部,见母;“桀”,上古韵部亦为月部,群母。二者韵部相同,声纽旁转,皆为舌根音,只为清浊塞音之分,所以古汉语中以“曷”为声符的形声字常常与“桀”字通假。(1)《诗经·卫风·硕人》“庶士有朅”,毛传云“朅,武壮貌”,陆德明《经典释文》云“朅……《韩诗》作‘桀,云‘健也”,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册,第680页。可知“朅”“桀”音同可以通假。(2)《墨子·备梯》“城希裾门而直桀”,而《墨子·备蛾傅》篇则作“城上希薄门而置捣[楬]”,孙诒让注云“‘捣当为‘楬,字之误也。楬,杙也”,

    许嘉璐主编:《孙诒让全集·墨子间诂(下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71页。并云“直与置同,桀与楬同。言城上之人望裾门而置楬也”,“望裾门而置楬者,所以为识别,以便出击敌也”。

    许嘉璐主编:《孙诒让全集·墨子间诂(下册)》,第544页。(3)《左传》成公二年“桀石以投人”,段玉裁注《说文》“桀”云:“此假‘桀为‘揭也,‘揭,高举也。”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37页。可知“桀”可通假为“揭”。(4)《诗经·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桀”,毛传云“鸡栖于杙为桀”,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册,第699页。可知“桀”此义与“杙”相同,是指木樁、木桩。《文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刘桢》“朝游牛羊下,暮坐括揭鸣”,李注云“《毛诗》曰‘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牛羊下阔。毛苌曰:‘鸡栖于杙为桀。括,至也。‘桀与‘揭音义同”。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36页。可知“桀”与“揭”音同而通假。(5)《庄子·天道》“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庄子·天运》作“又奚傑然若负建鼓而求亡子者邪”,清人王先谦《庄子集解》

    (清)王先谦:《庄子集解》卷四,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第3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93頁。以为“傑然”即“偈偈乎”,“偈”“傑”音同而假借。(6)近出清华简第8册《治邦之道》有“度其力以使之,饥滐、寒暑、劳逸,和于其□[身]……”(简11-12),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下册,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8年版,第137页。其文中“饥滐”之“滐”,整理者读为“渴”,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下册,第137页,第142页注[52]云“滐,读为‘渴”。是对的。

    “之慝王乃渴”中“渴”为“桀”的通假字,则知“慝王”就是指夏桀,是“失其命”的主语。这句是说奸佞夏王桀陨失了夏之天命。确定此句所说奸慝王就是夏桀,与下文所说内容就前后呼应了:“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这正痛斥夏桀不用先哲王孔甲的典礼刑罚,颠覆孔甲美德,沉湎于非礼,上天就不再顺佑他,夏桀就天命坠失,国家灭亡。

    《厚父》虽然有“夏书”“商书”“周书”三种不同的说法,但是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其篇是“周书”,但此说是值得商榷的。

    从“之匿(慝)王乃渴(桀),失其命”,可见《厚父》一篇写了夏代最后一位王及其覆灭的情况,前面关于《厚父》属性的讨论,就有了很重要的突破。首先,认为《厚父》为“夏书”的说法明显就站不住脚了。因为《厚父》篇中的“王”只能是夏末夏桀之后的时代,也就是商初的商王。尽管其篇所蕴含的也是夏代历史文化,

    赵平安:《〈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文物》,2014年第12期。但连夏桀覆灭的历史都写出来了,还能说是“夏书”吗?

    至于“商书”“周书”二说中,笔者认为“周书”之说亦可排除。原因是《厚父》一文历述夏代初期禹、启、皋陶,以及孔甲、桀这些夏王的治民成功经验和覆亡的教训,若为“周书”,完全不提及商代的经验教训是不大可能的。以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尚书》为例,《酒诰》《大诰》《召诰》《洛诰》《无逸》等书篇中,周初武王、周公、召公、成王等周王和辅政重臣,凡谈到前代的经验教训,无一不是详商而略夏。此因也容易理解,对周初统治者来说,商代的历史更为接近,其成功之经验、失败之教训,印象和影响更为直接,更为深刻;而夏代则时代已经遥远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已不是那么直接,影响也不是那么深刻了。

    而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厚父》,如果说是“周书”,可以说是反其道而行之了,因为其篇只谈夏代不言商代人和事,使人难以理解。但如果说《厚父》是“商书”,则其篇所见人物史实完全符合:《厚父》篇中的“王”自然是商王,厚父是商臣,二人在回顾夏代前期历史经验,尤其是回顾了夏末夏王桀覆灭的沉痛教训。其篇应是“商书”基本无疑。

    二、《厚父》主题与西周时上层统治集团政治思想观念的比较

    《厚父》中有“恭明德”“慎厥德”“虔秉厥德”“保教明德”“民弋克敬德”等用语,一些学者便认为这与《尚书》中“周书”所谈到重德的思想倾向相同,便认为其篇是属于“周书”。但我们应该看到,清华简《厚父》的政治思想都是治理小民的,因“民心难测”,要以统治阶层掌握的祭祀权力来控制民众,要用“明德”来教育民众,却没有一点对统治者自身进行约束和检查的。但西周的《尚书》《诗经》等资料,其政治统治思想主张 “天命靡常”“敬德保民”“怀保小民”等,都是针对统治者自身而提出的要求和约束,却没有哪一些是针对民众而提出的约束或政治目标。

    西周初年,武王、周公、成王等姬周统治集团的首领,针对殷商骤然灭亡的历史,深感不安。首先提出统治者应该“敬德保民”的主张,周初统治者的“敬德”是对统治者而言,而清华简《厚父》只是用“保教明德”来教育民众。因此我们不能一见《厚父》篇有“德”字出现,就和重“德”的西周时代联系在一起。清华简《厚父》所说只对民众“保教明德”思想教育,与西周时期形成对上层统治者要求“敬德保民”思想是不同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时代主旋律,所形成的背景和所期盼的目标也完全不同。

    《诗经·大雅·文王》先说“商之孙子,其丽不亿”

    (宋)朱熹:《诗经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9页。——商的子孙增益附丽何止于十万,但今已被上帝命为周人的侯服之国,感叹地提出“天命靡常”的命题。也进一步感叹“天难忱斯,不易为王”。

    (宋)朱熹:《诗经集传》,第121页。“不易为王”即“为王不易”,为什么呢?“忱”是诚信,是说上天是难以讲诚信的——上天难以保证你的君权千秋万代,也是讲天命靡常的问题。《尚书·君奭》篇周公更明确地说:“天不可信,我道惟宁[文]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

    屈万里:《尚书集释》,中西书局2014年版,第209页。文王受天命,是因为文王德行绵长;故周公警告后嗣子孙:“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8页。“谌”《尔雅·释诂》释为“信也”。屈万里说:“天难谌,与前文‘若天棐忱(引者注:指《尚书·君奭》),大诰之‘天棐忱辞,诗大明之‘天难忱斯,语意相同,盖周初常语也。”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8页注7。屈万里所说是对的,周初统治者在《尚书·大诰》《尚书·君奭》《诗经·大明》诸篇常说“天棐忱辞”“天难忱斯”“天难谌”,“谌”“忱”是诚信、可信之义,“辞”“斯”是语气感叹词“哉”之义,都是讲保天命问题上难讲诚信。《尚书·君奭》周公强调保天命之难,天难以讲诚信保你权力地位,除非你继承了先王的“恭明德”。所以周初统治者讲“明德”是针对君王自身,而“恭明德”是保天命的前提。显然这与《厚父》“天命不可漗”的观念是不同的。

    因此,周初统治者反复强调君王“敬德”这个周代的时代主旋律。《尚书·召诰》周公对成王说:“王其疾敬德”;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178页注22“疾,犹急也”。“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并指出夏商之所以亡国,都是“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屈萬里:《尚书集释》,第178、179、180、181页。《尚书·多士》篇说“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195页。《尚书·君奭》也说商代早中期,“天惟纯佑命,则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9页。等等。

    但如何“保民”?周公在《尚书·无逸》篇对“君子”如何“保惠于庶民”有很好的说明。其篇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他以殷先王为例,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殷王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殷王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1-202页。可见周公总结殷先贤王都是严于律己,了解小人的内心痛苦,了解稼穑之艰难,不敢贪图安逸,能够保护小民并施加恩惠给民众,不敢侮辱鳏寡老人。并不是以很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民众,教育民众。

    如何“敬德”?“明德”的内容是什么呢?“敬德”当然有敬重美德之义,但也有警戒恶德之义。周公在《尚书·无逸》中以一个比较确切的例子说明如何“敬德”的问题。周公临告退前对成王说:

    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

    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6页。

    这一段是说,有人对君王说,小人在怨你骂你。那么应该惊惶地“敬德”,屈万里解释:“敬德,谨于行为。”

    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6页。其实,这个“敬”应读作“儆”,是“警戒”“警惕”的意思。“辟”是“法令”之义。这一段是说:君主对待“小人怨汝詈汝”的正确态度是:针对自己错误,他就说:的确是那样的啊!不只是不敢含怒生气。但有的君主不听意见,一旦听到说有人怨你骂你,就相信了,也就不管法令律条了。

    “辟”,屈万里引《尔雅·释诂》释为“法也”,“厥辟”是自己的法令。参见屈万里:《尚书集释》,第206页。也不宽大心胸,乱罚无罪之人,杀无罪之人。这样,怨恨就集中到自己身上了。

    从上述这些“周书”及“周诗”可见,当时提出的敬德保民思想主张是对上层统治者自身而言,而不是像《厚父》那样认为“民心难测”,要以“保教明德”“慎肆祀”去教育民众,管理民众。所以,从主题和所主张的政治思想观念看,清华简《厚父》也不应隶属于“周书”部分,因为它与西周时的政治思想是完全不同的。可以说这是思想观念主旋律完全不同的两个时代:一个是用德行教化民众,是只着眼于对民众的统治方式;另一个却是敬重美德、警戒恶德来保护民众,是着眼于统治者自身的自省行为。因此《厚父》篇不是西周要求上层统治者“敬德保民”时代的作品,而只是为统治者自身利益而强调民众要“明德”“慎厥德”“秉厥德” “克敬德”,以便于统治的需要。

    三、从《厚父》篇思想特征看其时代属性

    上面我们从《厚父》所涉及人物和相关史实,知道其篇属性应是“商书”,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其篇内容所反映的时代特点,也可以了解其篇的属性。《厚父》所反映的天命观、皇天上帝、“君”“师”等统治上层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统治阶层对民众的看法等皆与西周以来思想认识不同,反映了《厚父》篇在天命观念、君臣关系、治民思想方面一种独特的认识,与上文所见《尚书》“周书”中《君奭》《无逸》等书篇思想差距甚大。

    《厚父》篇认为君师等统治者是帮助上帝治理下民的,民心难测,因此统治者的首要任务是以明德、祭祀两项活动对民众进行教育。

    此篇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开头到“用叙在服”,王与厚父探讨了夏代从禹、启、皋陶至孔甲、夏桀统治民众的经验教训。第二部分从“王曰:钦之哉”至最后,王与厚父探讨了君王治理民众的经验教训。

    《厚父》篇是商初某位商王和厚父针对王与大臣们如何治理下民问题进行的讨论。其篇中厚父说:“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乱”,《说文》释“治也……读与乱同。一曰理也”,段玉裁注谓“与乙部乱同”,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160页下。“乱下民”实即“治下民”。“君”指君王,“师”指官长,这就是说,《厚父》篇强调君王和各种官长是建立在万邦下民之上的统治者,是帮助上帝治理下民的。《厚父》中的“民”“下民”概念与“上帝”(也包括“天”)以及君王官长是对立的矛盾关系,以此来看待分析才能把握其文深意所在。

    不少学者也引用《孟子·梁惠王下》中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臣,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册,第5818页。李学勤先生认为《孟子》引《书》就是《厚父》中从“古天降下民”到“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这几句话,认为“宠”就是“乱”的讹误,

    李学勤:《清华简〈厚父〉与〈孟子〉引〈书〉》,《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是对的。但学者们把这些都看作是孟子引《厚父》的内容,我认为是不对的。表面上看,《孟子·梁惠王下》引《书》的这六句似乎是同一篇,前后是一致的,但仔细分析,前面六句和后面二句差距还是很大的。前三句基本相同,但第四句《厚父》作“惟曰其助上帝乱之”,《孟子》引为“其助上帝宠之”,虽只有一二字之差,但意思完全相反。且《孟子》下文“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完全不见于《厚父》之文,属于罪己而德民一类思想,与《孟子》所主张的“民本思想”相同。因此《厚父》之文与《孟子》引《书》不是一二字之差,而是有本质的区别。也许《孟子·梁惠王上》引《书》就是《厚父》,其“宠”是误读或误改;下句则是孟子从其他《尚书》之篇引用的。那么,《梁惠王下》之文应断句为:“《书》曰:‘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因为孟子所引之《书》“宠之”之前与清华简《厚父》字句相近,后面一句“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完全不见于《厚父》,应该是孟子引用其他《尚书》的篇章内容。

    《厚父》所说上天“降下民,设万邦”,安排“君”“师”等上层统治者是帮助上帝治理人民,并认为“民心难测”,“保教明德”“慎肆祀”并听“龟筮之言”,都是为了教育民众以利于统治,这是《厚父》篇的主旨。把握《厚父》这一主旨,其篇的属性和思想特征,才能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也才能进一步了解它与“周书”内容的本质不同。

    《厚父》篇一方面认为天命不可动,另一方面指责“民心难测”。其篇记载,当王询问厚父“茲小人之德,惟如台”时,厚父回答说,“天子!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漗”整理者读为“撞”,“指冲撞”,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5册下册,第114页注释[36]。是指天命不可冲动、撞动,其篇这一提法和“民心难测”构成了对“天命”和“民心”认识的一个重要思想特点。《厚父》篇提出了“保教明德”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对君臣统治者而言,而是针对下层小民。在“民心难测”的命题之下,又进一步认为民无诚信,不畏不祥,这些构成了统治者需要“保教明德”的认识基础。《厚父》篇对民众是有所指责的:“民式克恭心敬畏,畏不祥,保教明德,慎肆祀,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乃弗畏不祥,亡显于民,亦惟祸之攸及,惟司民之所取。今民莫不曰余保教明德,亦鲜克以谋。”这就是说,在“司民”的统治者启发教育下,民众“恭心敬畏”,害怕不祥之物,“保教明德”,谨慎地从事祭祀活动。但实际上民众常常没有诚信——“亡谅”即“无谅”,“谅”是诚信之义,也不怕不祥之物,也就不可避免地碰上祸患。后面的酒禁也是对民众而言。因此,“保教明德”“慎肆祀”以及酒禁是“司民”之统治者首先要开展的工作。

    我们应该看到,清华简《厚父》篇认为天命不可动,民心难测,主张对小民进行“保教明德”“慎肆祀”的教育活动,这与西周早期姬周统治集团所主张的思想观念不仅不同,而且大相径庭。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清华简《厚父》对夏王孔甲的評价,完全是褒奖性的,认为夏桀的灭亡,是因为“弗甬(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真(颠)復(覆)厥惪(德)”而造成的。这与传世文献有根本的不同,传世文献对孔甲基本上是贬损。《国语·周语下》云:“昔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45页。但《周语下》并未明言孔甲“乱夏”是什么内容。《史记·夏本纪》云:“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

    《史记》卷二《夏本纪》,第88页。司马迁《夏本纪》则明确指出孔甲德衰的原因是“好方鬼神”。愚以为这两者也许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因为《厚父》对祭祀鬼神是肯定性的,而《夏本纪》继承《周语下》的周人观念,对“好方鬼神”是否定性的,二者看法不同,对人物的褒贬完全不同也就不奇怪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笔者认为这是商周祭祀鬼神的观念有所不同。《礼记·表记》引述孔子比较三代之礼,认为夏周两代都是“事鬼敬神而远之”,只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3册,第3563-3564页。夏代的情况因文献不足征,姑且不论;但商周时代确实如此。在殷墟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殷王几乎天天在祭祀上帝和祖先神,的确是“率民以事神”,而殷人认为常常祭祀上帝祖先神就可以护佑自己。但周人则如前所说面对殷人骤然灭亡的事实,认识到“天命靡常”,认识到“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虞公与宫之奇对话:“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4册,第3897页。春秋时宫之奇所引《周书》佚文“皇天无亲,惟德是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民不易物,惟德繄物”,是说皇天鬼神只护佑有美德之人,如果子孙无德,即使黍稷类祭祀品再馨香也不会享用,更谈不上保佑自己的子孙后代了。

    比較可见,宫之奇所引《周书》佚文与《礼记·表记》中孔子所说殷周二代对鬼神的态度是相似的。由此也可看出,“好方鬼神”的夏王孔甲,在《国语·周语下》中的反面评价,应是周人对鬼神观念的反映;而清华简《厚父》对孔甲的评价是正面的、肯定的,正好反映它是殷人的思想观念,与我们对其篇属性的分析也是一致的。

    责任编辑:马卫东孙久龙

    A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 Attributes and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Houfu(厚父)in Tsinghua Bamboo Slips

    WANG Hui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19, China

    )Abstract:Since its publication, the attribute of Houfu(《厚父》)in Tsinghua bamboo slips has been the most controversial issue.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opinion concerning its attribute, namely Book of Xia(夏书), Book of Shang(商书) and Book of Zhou(周书). By interpreting some sentences of Houfu, the author argues that Book of Xia can be excluded completely. It cant be called Book of Zhou since it didnt mention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and lessons of king of Shang(商). Therefore, the attribute of Houfu should be Book of Shang. Seen from the view of destin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onarch and his subjects, the method of governing the people, which are totally different from the ideology of the rulers of Western Zhou Dynasty, one can conclude that the text of Houfu is Book of Shang rather than Book of Zhou.

    Key words:Tsinghua bamboo slips; Houfu(《厚父》); Book of Shang(商书); Xiajie(夏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