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解放运动的历史起点再认识

    马慧

    [摘要]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特约评论员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文章肯定了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性质,批判了将按劳分配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错误观点,阐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多样化的具体形式,率先完成了经济理论领域一次重要拨乱反正,为思想解放竖起了一个标杆。这篇文章与6天后《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起,构成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历史起点。反思这段历史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思想解放运动的必然性,也能够为今天的改革和思想解放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思想解放运动;按劳分配;物质利益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常被认为是拉开思想解放运动序幕的开篇之作。尽管这篇文章的历史地位不可否认,但如果回到历史的真实中,就会发现,文章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有一系列思想事件为它的出场预热,有许多思想解放的声音给它形成了同频共振的合唱,从而造就了思想解放深厚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群众基础,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事件。事实上,在当时思想斗争和激变的过程中,还有一篇文章的作用被人们忽视了,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篇文章的存在。但是这篇文章却是邓小平亲自组织起草和修改的,亲自安排发表的,它的发表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还要早六天。这篇文章就是1978年5月5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有理由认为,这两篇文章是不能分开的,它们一起拉开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大幕,一起构成了改革开放的先声。

    一、《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发表的过程

    众所周知,“文革”中,“四人帮”制造了许多理论混乱,其中最主要的混乱之一是对按劳分配的性质、形式和作用的看法。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确实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个人消费品还要实行个体所有和依靠等量劳动交换来获得。这个想法后来被列宁表述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列宁明确地说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但是马克思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是有特定条件的。第一,马克思认为它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可以确定,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有着发达生产力基础的;第二,社会成员已经有高度思想觉悟。尽管还达不到共产主义觉悟的高度,但肯定与小生产占主导地位社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不可同日而语。认识这些条件对正确理解马克思的思想都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按劳分配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人们对这一理论问题的混乱感受最直接,所以,粉碎“四人帮”以后,对他们的批判最先触及到的也是这个问题。1977年2月,由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首先倡议,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劳动总局、北京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在北京举行了一次按劳分配理论问题讨论会。会议主要讨论的就是按劳分配与物质刺激的关系,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等问题。由于会议上交锋激烈,大家意见不一致,又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6月22日至23日,10月25日至11月1日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按劳分配理论问题讨论会。特别是第三次讨论会,历时8天,参加人数达到了近八百人。可见这个问题在当时受到的关注程度有多高!从会议纪要来看,这些会议发表的观点一次比一次鲜明,一次比一次激烈。这三次会议加上1978年10月召开的第四次会议,被称为改革开放前四次按劳分配理论问题讨论会。今天看来,四次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以及为准备大会召开的各种预备会和小型研讨会,起到了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先声的作用。整个会议得到了中央领导,特别是邓小平的高度关注。在某种意义上,是这些大会以及大会形成的观点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起,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正是在历次研讨会的基础上,邓小平敏锐地抓住了按劳分配这个理论界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始了思想理论上的拨乱反正。

    在第二次会议上,冯兰瑞等提交了一篇名为《驳姚文元诋毁按劳分配的谬论》的文章,文章驳斥了“四人帮”关于按劳分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的谬论。文章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新事物;1977年7月,邓小平复出后曾对这篇文章做出点评:“按劳分配的文章整个说来也不错,但感到还不满足,还没有大胆地讲,还有些吞吞吐吐。”8月,邓小平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负责人谈话时再次肯定了这篇文章,并要求再讨论修改,指出“应当有适当的物质奖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①随后,《驳姚文元诋毁按劳分配的谬论》在《人民日报》发表,其作者冯兰瑞回忆到:“小平同志……肯定了文章观点是对的,也指出作者的思想还有些放不开,要求政研室组织力量再写一篇,把问题说深说透”。②随后,以该文为基础,开始组织人研究、撰写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理论文章。1978年3月28日,在一次谈话中,邓小平指出:“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③

    1978年5月5日,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修改和李先念的最后審阅后,《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人民日报》正式发表。邓小平对文章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他指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好多事情要做。有些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逐步解决。有些制度要恢复起来,建立起来。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④6天后,《光明日报》发表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由于触及了毛泽东晚年关于社会主义理论问题的一些观点,因而也受到“凡是派”一些人的指责,质问“是哪个中央让发表的?”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坚定地支持两篇文章的观点。1978年8月19日,邓小平在与时任文化部部长黄镇谈话时再次强调:“理论问题主要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我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是驳不倒的,我是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的。……另一篇是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文章。”⑤在这里,邓小平明确地把两篇文章相提并论,指出了理论问题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不是一篇,同时指出,两篇文章都是马克思主义的。

    1978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否定了“极左”路线在文革中给奖励、计件工资等加扣的各种帽子,按劳分配在实践上具有了合理合法的新形式。应该说,这一新形式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顺应了群众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也给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嵌入了第一个杠杆。

    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文章的发表,冲破了按劳分配问题的理论禁区,率先解放思想、正本清源,完成了按劳分配理论上的拨乱反正,也为以后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完善、发展按劳分配理论初步扫除了障碍。

    首先,肯定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不是资产阶级滋生的土壤。一直以来,囿于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权利”的说法,出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想法,毛泽东对按劳分配的负面作用看得很重。他的看法被“四人帮”利用和发挥,因而一直认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提出要限制按劳分配的口号。文章指出,其实马克思的说法,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⑥是就两者共同的特点来说的,即都具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形式,是“撇開了它们各自从属的生产关系”才得出的结论。而要真正确定其性质,不能简单地依据这种抽象的相同性,必须回到被撇开的特殊性上来。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分配制度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的产物,因此毫无疑问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文章进一步论述了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否定不劳而获的,它不但不会产生资本主义,而且是最终消灭一切形式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重要条件,而不可能成为产生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

    其次,界定了按劳分配的各种劳动报酬形式。指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奖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劳动者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即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⑦同时,也提出必须正确实施按劳分配原则,杜绝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过分的高低悬殊。

    最后,论述了实行按劳分配应注意的意识形态问题、改革问题、管理问题、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一一作了回答。但是囿于历史的局限,文章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着时代的痕迹,比如强调“政治挂帅”等。但总体来说,这篇文章所阐明的观点是正确的,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而且也使劳动者的收入普遍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发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率先举起反对“两个凡是”的旗帜。按劳分配性质问题的讨论率先触碰了“两个凡是”的底线。毛泽东曾重述了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权利的观点,于是,按劳分配成了政治禁忌。文章斩钉截铁地提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的观点,这无疑是对“两个凡是”的巨大冲击。这篇文章的发表标志着经济理论领域率先完成了一项拨乱反正,并为思想解放运动开辟了道路,使得“真理标准”的讨论不仅变得必要,更暗示出讨论的基本结论。在实践上,它为经济领域改革破解了第一个难题,因此西方一家有名的新闻周刊说,对许多中国人来说,真正的革命发生在1978年5月5日,因为就在这一天,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被重新确定。⑧

    三、《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发表对思想解放活动的启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不断自我革新、解放思想的进程。实践无止境,思想解放也无止境。反思这篇文章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可以认为有以下经验可以借鉴。

    首先,解放思想要始终以人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马克思曾明确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⑨只有把握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把握思想解放的方向。只有把握住人民群众最重要的利益关切,思想解放才能顺利。解放思想,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始。这篇文章抓住了当时人们最关心的生产发展和合理报酬问题,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所以才能很快得到群众的认可,并且推动思想解放向纵深发展。

    其次,解放思想是一个系统性变革的过程,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多点突破到系统更新。1978年的思想解放运动,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发表为标志性起点的,但是在文章发表前,其实已经开始了酝酿,高考改革,一些长期被封存的文艺作品的解放,当然也包括三次按劳分配会议的召开在内,为思想解放的整体突破积极热身。只有在充分显示思想解放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思想解放运动才能成为一种必然性,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因此推动解放思想,必须看清“梗阻点”,找准“发力点”,逐步破除旧的思想结构。

    再次,解放思想要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紧密交织在一起,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能解放思想。解放思想的精髓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从对“资产阶级法权”的争论,到邓小平一锤定音:“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是资本主义的”,这一过程实际上正是思想与实际相符合、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就是把思想解放的基点放到实际中,把思想解放的标准放到实践中,把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检验思想解放的根本标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本质是把思想观念本身作为检验的标准,让实际符合观念,也就是用观念裁剪现实。然而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严谨、精致,都不能作为标准来裁判现实。解放思想就是要冲破“思维瓶颈”,让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在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认识,同时也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以新认识指导新实践,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71页.

    ②黄黎.为按劳分配正名:1977—1978年的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始末[J].党史博采,2008(5):21.

    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1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2页.

    ⑤黄黎.“按劳分配”正名始末[N].北京日报,2008-10-13(第019版).

    ⑥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6页.

    ⑦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四次会议纪要汇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9年:第19页.

    ⑧刘贯学刘军.按劳分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从《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讲起[J].劳动保障通讯,1999(10):13.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7页.